捞尸人 第392节

  林书友捂着眼,痛苦地蹲了下来。

  谭文彬上前,抓着他肩膀,帮他调转了个方位。

  桃树林一片平静,风也不起一个。

  “润生哥,摆供桌。”

  “好。”

  桌椅屋子里有现成的,贡品则很简单,饼干肉松这些,有些潦草随意,但想来对方也不会介意。

  一红一白两根蜡烛竖起,烛火摇曳。

  李追远指尖掐着一张黄纸,将其引燃,挥舞三次后,掷入火盆中。

  润生和谭文彬围着火盆,开始烧纸。

  此举,没什么特殊的含义,就是来打声招呼。

  李追远清楚,现在的自己,暂时还没有和桃树林下的那位对话的资格。

  可对方,也确实是挺给面子,照拂着太爷家。

  虽说这种照拂对普通人来讲,是难以承受之重,但自己太爷显然不在此列。

  纸烧完了,润生用夹子将火盆提起,将灰烬倒在坝子下面。

  简单的仪式在此时也就该宣布结束的,谭文彬都已经将那两根蜡烛吹熄了。

  但就在这时,依旧是没有风,可那灰烬却打着旋儿卷起,洋散出去后,又忽地朝着众人所在的位置飘散。

  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这诡异的灰烬上,注视着它们从自己身边飞掠而过。

  原本已熄灭的两根蜡烛,又自己燃起。

  一股情绪,渐渐弥漫在场所有人的心头,有追忆、有怅然、有唏嘘也有感叹。

  是睹新人思故人,也是在追觅曾经的那个自己,以及自己身边的那些人。

  他是活下来的那一个,活到现在,却也是被时光剩下的那个,关到如今。

  很快,灰烬落地,蜡烛复灭。

  除了李追远,其余人的心情都受其影响,陷入低落。

  在其他人都站在原地发呆时,李追远拿起扫帚,扫起地上的灰。

  他们一个个恢复过来,或恍然,或似初醒,纷纷加入清扫收拾。

  一切料理好后,众人离开了大胡子家。

  谭文彬要回石港镇上一趟,去见一下自己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

  林书友要跟着谭文彬一起去。

  石南镇商铺少,石港镇热闹人多,他打算去买点礼物。

  润生要回西亭镇,把家里屋子打扫一遍,顺便将米面粮油都续上。

  饭桌上,他问自己爷爷啥时候来的李大爷家,山大爷说担心你们今天回来得早,赶不上见第一面,所以昨晚就到了。

  润生就清楚,家里应该又断炊了,自家爷爷提早一天,过来打秋风。

  阴萌闲来无事,打算陪润生回去一起打扫。

  李追远两边都不去,他想在家里待着。

  有这片桃林在这儿,村里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大家在此时,也确实可以大胆分头行动。

  就这样,谭文彬开着小皮卡载着林书友走了,润生骑出家里的三轮,载着阴萌走了。

  李追远看着他们离去后,本打算就此回头,趁着下午日头不错,回太爷家二楼露台坐坐。

  身后,却在此时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

  “远侯哥哥!”

  李追远转过身,看见一脸激动的翠翠。

  女孩发育普遍比男孩早,翠翠也长高了些,下巴也初步开始发尖,她继承了香侯阿姨的容貌特点,再过几年,也就亭亭玉立了。

  “翠翠。”

  “远侯哥哥,你回来啦,阿璃姐姐呢?”

  “她没回来。”

  “嘿嘿。”简单的打招呼后,翠翠就开始发笑。

  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过去一年多来,她经常会来这里找远侯哥哥和阿璃姐姐玩,因为只有他们,才不会嫌弃自己。

  李追远去金陵上大学,阿璃也走了,翠翠就又变得没朋友了。

  不过,她并未因此感到孤单和伤心,因为她曾经拥有过。

  每次再看见其他小朋友三五成群时,她一想到自己也曾和远侯哥哥阿璃姐姐待在一起,就又能扬起小下巴,骄傲地走过去。

  “远侯哥哥,去我家玩吧,我妈和我奶,都在家呢。”

  李追远点点头:“好呀。”

  他在村里住了很久,但值得他回村时探望的,并不多。

  爷爷奶奶现在在太爷家做帮工,中午已经一起吃过饭了,那些个伯伯们,没必要特意去登门,去了,太爷会不高兴。

  刘金霞和李菊香曾帮自己破过煞,对自己有过实在的帮助,他得去。

  见李追远答应了,翠翠就试探性地伸出手。

  李追远主动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小姑娘立刻高兴得像是要迫不及待地变成一只蝴蝶。

  她还记得李追远当初刚来这里时,与自己一同在溪边行走,还请自己吃巧克力。

  后来,她妈妈给她买了好多款巧克力,哪怕牌子包装纸都一模一样,却始终吃不出当初的那种甜。

  李追远知道她很开心。

  他很小就懂事了,也很小就学会了察言观色,通过模仿与观察,推理与分析,他能让自己身边绝大部分人对他的“身份”感到满意和开心,当然,除了李兰。

  这是一种习惯,不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但时间上,差得其实也不多。

  哪怕他现在刻意不去表演了,可这种惯性,却依旧保留着。

  比如,他想看到彬彬当班长,想看到彬彬和周云云在一起。

  比如,润生流露出对山大爷的思念时,他说月底就回家。

  比如,他也清楚,自己回去的话,太爷见到自己会很高兴。

  李追远觉得自己是个愚笨的人。

  有些快乐,有些情绪,他还是个生涩的初学者,所以他希望自己身边,能多出一些个范例,那样他就可以观察、理解与模仿。

  不再是形式上的,而是走心的那种。

  自己和阿璃在一起时,没有问题,但身为阿璃的阳台窗户,他得比阿璃,更早更大胆地走出去,才能牵着她,继续往外走。

  不过,在经过张婶小卖部,面对张婶热情地打招呼时,李追远礼貌性回应的“笑容”,在目光注意到那台电话机时,不自觉地又收敛了回去。

  翠翠拉着他,继续往前走,还没到家,隔着老远,翠翠就喊道:“妈,妈,远侯哥哥来了,远侯哥哥来了!”

  李菊香正在洗衣服,听到这呼喊,高兴得衣服也不洗了,回屋就去拿零食。

  天已经有些凉了,再喝柠檬酸不合适,她就开了两瓶奶饮。

  李追远接了过来,对着吸管,喝了一口,满满的糖精味之余,留有一点点奶味。

  他还是不喜欢喝甜的,平时要么在柳玉梅那里蹭茶喝,要么在寝室就喝开水。

  谭文彬在柳奶奶那儿经常蹭茶喝后,他爸给他的茶叶,他也喝不下去了。

  李追远也就在动手有消耗后,才会把饮料当快速补充。

  不过,在香侯阿姨再一次询问:“好喝不,要不要再换个口味”时,他还是又低头连续喝了两口:

  “好喝的。”

  刘金霞今天下午没打牌,她接了个活儿,正拿着毛笔,一边对着书,一边尝试写着封联。

  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民间习俗,这种封联可以挂庙里可以挂白事上也可以摆在祭品最上方一起烧掉。

  刘金霞现在既然能接下这个活儿了,证明她的身份地位,比过去又得到了提升。

  也是,她们这一行,地位往往跟着岁数走,岁数越大越吃香,外人就越信。

  只是,刘金霞迟迟下不去笔,不敢在白布上写,而是在黄纸上反复练习。

  她的字,勉强还算过得去,也是花心思练过的。

  半年前,她偷偷摸摸去市里,做了一次白内障手术,视力比过去好多了,但在外人面前,她还是习惯性装“瞎”。

  李追远走到桌边。

  刘瞎子笑道:“小远侯,来啦。”

  “昂,刘奶奶。”李追远没客气,直接道,“刘奶奶,我来帮你写吧。”

  “你会写啊?”语气里,带着些惊喜,她是倾向相信的,毕竟这孩子小小年纪就考上了大学。

  “会的。”

  李追远拿起毛笔,直接在白布上写了起来。

  起初,刘金霞还有些担心,但在看见少年写下的字后,心就彻底落回肚子里。

  就是少年写的封联,她似乎没在自己手头这本书上翻到过,可无所谓,字写得好看大气肃穆,主家也就满意了。

  李追远将一桌子的封联全部写完,放下毛笔,揉了揉手腕。

  刘金霞笑呵呵地将它们摊开晾起,说道:“留家吃晚饭。”

  “不了,我还有朋友同学,晚上得回太爷家吃。”

  “哦,这样啊,是学校放假了么,在家待几天啊?”

  “三天。”

  “嗯。”刘金霞看向自己孙女翠翠,“好好学习,以后争取和你远侯哥哥一起去金陵上大学。”

  翠翠吐了吐舌头,自己上大学时,远侯哥哥早就毕业了。

  “远侯哥哥,去我房间玩。”

  像第一次来翠翠家时一样,李追远被翠翠带上了二楼,中途依旧在楼梯口脱鞋子。

  翠翠的房间里布局没变,多了很多洋娃娃,她还收集了很多画册海报和故事书,像献宝一样拿出来与李追远分享。

  李追远的注意力则更多地停留在房间内的家具上。

  起初,他先发现梳妆台的镜子上,出现了一道细细的横切裂纹。

  接下来,是衣柜上、椅子上、床沿,都有这样的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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