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想重生了 第144节

  李霜沉默了一会儿道:“凤凰卫视驻海外记者,环境很艰苦的那种地方。”

  林逍道:“中东,或者非洲那边?”

  李霜道:“对。”

  “否则,哪里轮得到我这样背景的人去?”

  林逍心中有千言万语,太艰苦,甚至有点危险,不要去啊。

  但这确实是一条捷径,只不过是很苦很苦的一条捷径。

  但是很显然,李霜已经决定了,别人改变不了了。

  甚至那天晚上喝醉酒的时候,她对着那个领导大骂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

  李霜道:“战地记者做个一年半载,会经常在凤凰卫视上露脸出名,然后就能转回卫视做女主持。”

  “凤凰卫视女主持,应该是我想要的目标。”

  “不要劝了,姐姐已经决定了。”

  “你有你的奋斗,我也有我的奋斗。”

  “或许我们现在不能交集,但等到未来我们两人都成长起来的时候,或许就有交集了。”

  “小孩,别成长得太快,把姐姐彻底抛下呀。”李霜轻轻拍了拍林逍的脸。

  ………………

  下午三点钟,白晚晴教授家里。

  她今年四十三岁了,是一个优雅的女人,仿佛全身都被文字滋养过。

  她的房子蛮大的,只有一个人住,非常素雅。

  给林逍开门的时候,她还微微一愕。

  因为林逍变化太大了,比起几个月之前真的高了不少,关键是足够的营养和足够的运动,当然还有金钱,创业,成功滋养出来的气质。

  “林逍同学,你变化太大了,快进来,快进来……”

  “这个拖鞋是全新的。”

  林逍进来之后,在客厅里面见到了两个中年人,一男一女。

  “林逍同学,这是万卷出版社的王良主编,温子非主编。”

  林逍赶紧上前,给两个主编握手。

  “好年轻啊,才高三?”温子非道:“我和晚晴教授是大学同学,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和我说,有一个少年文学天才,一定要推荐给我,还给我看了你的作文,写得非常非常好,尤其是那篇《燃烧》,实在是太惊艳了。”

  “但是呢,作文和长篇小说是完全不一样的。”

  “晚晴教授努力地向我推荐你,我问她要书稿,她又说没有书稿。”

  “现在其他的出版集团正在保守期,反而我们在扩张期。所以只要书写得足够好,我们是愿意预付三十万稿费的。”

  “关键……就是一定要书好。”

  “至少要达到韩晗《三重门》的水准,或者比他更高,毕竟他话题性太强,对销量推动很大。”

  “在商言商,如果你的书不好,那我们也是会果断回绝的。”

  “我是中文系的硕士,我们长期以来看了很多书,一贯来是以审视目光的,也就是说目光会很高,点评起来会非常犀利,否定起来也会特别狠,希望你做好相关的思想准备。”

  林逍道:“好的。”

  温子非道:“那你把书稿给我们吧。”

  林逍从书包里面拿出书稿,他打印了五份,直接拿出来三份给三位老师。

  两个主编,还有白晚晴教授拿过书稿之后,直接开始翻阅,没有多余的言语。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非常安静。

  只有静静翻阅的声音。

  “白教授,我用一下您家的网络可以吗?”林逍低声道。

  “当然。”

  林逍拿出电脑,用白晚晴家的宽带上网,用的是ADSL,网速还不错,大概有2Mbps左右。

  对于2002年来说,这个网速已经不错了,尽管比不上林逍公司里面的专线宽带。

  先登录装乎BBS。

  又有一堆私信,大部分林逍都会忽略的。

  孤心锁爱竟然有新的消息。

  “二狗教主,您太牛逼了,太神了,您让我给她送手机,我咬牙送了,结果她真的成为我女朋友了,我第一次摸到女人的胸,我好幸福,谢谢二狗教主。”

  林逍只能惊呼一声牛逼。

  接下来,林逍继续码字。

  他的更新压力太大了,现在每天新增的包月会员用户,大部分都来自于四大奇书的读者了。

  每天都要高强度更新。

  就这样高强度的写作,整整维持了三个小时左右。

  而万卷出版社的两个主编,还有白晚晴教授,一直都在看稿子。

  林逍稍作休息,再一次进入BBS。

  发现千秋佳兆启的那个帖子,始终被顶在最前面,而且已经产生了非常激烈的争论。

  整整几百楼。

  有一小半赞成楼主的说法,觉得二狗教主确实很牛逼,但是太低俗的话,确实走不远。

  另外一大半觉得,这又不是什么精神偶像,为啥要对二狗教主有那么高的要求?

  单纯从这个帖子里面,林逍深深地感觉到。

  其实所有人心目中都是同一个想法,光有低俗,确实是不行的。

  逼格不够。

  四大奇书哪怕人气再高,口碑再好也不行。

  没有逼格,入不了大雅之堂。

  而有逼格的书,就在三个老师手中呢。

  《坟场之书》,在另外一个世界横扫世界二十项大奖,包括世界幻想类最高的雨果奖。

  现在就看三位老师的审阅了。

  …………………………

  整整看了四个多小时,天都已经黑了。

  王良先看完的,但是他没有说话,而是等着另外两个人看完。

  又过了十几分钟,温子非也看完了。

  白晚晴是最后看完的。

  “你们谁先说?”白晚晴道。

  温子非道:“我先说吧。”

  “写得很好,非常好,是远超我想象的那种书。”

  “我以为会像《三重门》那样,模仿钱钟书之类的校园题材,没有想到竟然是这种幻想题材。”

  “故事很有趣,很魔幻,很好看,很温馨,很深刻。”

  “非常非常好,而且更可贵的是,他不但适合成年人读,也适合年轻人。”

  “比《三重门》真的好很多。”

  然后,她目光望向了主编王良。

  王良想了一会儿:“我也一样。”

  白晚晴道:“我真的没有想到,会这么好看,这么有意思。”

  温子非道:“我们愿意出这本书,并且愿意预付三十万的稿费。”

  “当然,其他条件就比照着普通畅销书的作者来,最终收入还是看销量和版税。”

  林逍道:“我这边可能还有一个小小的条件。”

  温子非道:“你说。”

  林逍道:“我四月份会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会争取一等奖。但是……这本书我不希望和新概念作文大赛扯上关系,我想要用专门的笔名出这本书。”

  温子非道:“什么笔名?”

  林逍道:“二狗教主。”

  “而且出版之后,我想要用它去评各种奖项。”

  “二狗教主?”王良忽然一声低呼。

  旁边两个女人道:“怎么了?”

  王良摇头道:“没什么,没什么。”

  但是,他的眼睛就一直盯着林逍了。

  温子非道:“为什么?”

  林逍道:“我想要靠作品说话,而不想靠炒作。”

  “好。”白晚晴道:“你有这个想法,真的很好。”

  温子非道:“但那样的话,缺乏话题性,销量会打很大折扣的。你这本书写得这么好,如果获得了新概念一等奖的话,那话题性是非常强的,你说不定会压过韩晗的风头,成为当红少年作家。”

  林逍道:“我就是不愿意走这条路。”

  “当然,如果纯粹为了销量,其实还有一条路。”

  “我为这本书准备一本英文版,你们找专业的人进行翻译,然后拿到美国的出版社投稿。”

  “一旦过稿,就可以大肆宣传,这本书在中美两国,同时出版。”

  林逍这个方案是更高逼格的。

  温子非进入思考,这条路好像还真的可以啊。

  这本书虽然用的是东方背景,但只要稍稍改一下,完全可以用西方背景的。

  真的好像非常非常适合在美国市场,它们可能会更加欢迎啊。

  一旦在美国过稿,甚至稍稍销量很不错的话,那在国内就可以大肆宣传了,对销量会有巨大的好处。

  毕竟现在的国内还不够自信,一本能征服美国人的书,会引发巨大的爱国热情。

首节 上一节 144/368下一节 尾节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