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掉了。
人们可以靠着使劲的抹生发剂来欺骗自己。
但猫不行。
秃掉了,就是秃掉了。
就算剧院猫格斯曾经在舞台上虎啸山林,曾经扮成幽灵吓唬小孩,也曾经威风凛凛的——“追着一位印度上校,把他一直赶到了阴沟里”。
可如今。
它就是只是一只可悲的、萧瑟的、拖着滑稽的尾巴的秃毛猫而已。
顾为经画这幅“剧院猫”小样时。
那种肌体的萎靡,打着小结的猫毛之间稀疏的空隙,包括尾巴上的秃斑,都是通过“留白”来实现的。
素描稿里的空白不是虚无,不是空气。
虚无是空空如也,是哲学上的寂寞。
色彩里没有虚无。
纵然是透明的空气,它也应该充分弥散在画纸的每一个部分里,承托着整幅作品的笔触重量,成为色彩之所以能够流溢的载体。
白色更应该是绘画中非常有质量的一种颜色。
格斯的身体上的那些留白,在不同角度的光线的照射下,也会拥有厚度,拥有重量,变成一种独特的带着萧瑟质感的实质形体。
这样的萧瑟感,顾为经将其称之为“秃毛的颜色”——在白色的空隙里,流淌着世界对于老男人的恶意。
等到正式的画稿时。
从钢笔素描改为水彩,也能采用完全一致的画法思路。
直接把深黑、浅黑,不同灰度的墨线更换为不同明度的冷调色彩就可以。
看上去也会变得更加明艳一些。
可惜。
无论是茉莉小姑娘,还是胖娃娃布稻。
他们的年纪还是太小了。
孤儿院里的生活不会缺少让一个人感受世态炎凉的机会,但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对中年男人无可奈何的乏力,还是没有充分的认识。
他们对这幅画不是很感兴趣。
“观众选取的不好,这种画,小孩子不是很有感触的样子。”
顾为经思索着,决定要是老顾同学那里,画国画还赖赖唧唧的画不出个所以然,他就把这幅秃毛猫,拿给顾童祥去好好欣赏一下。
看看能不能挥舞着皮鞭,从灵魂上鞭笞一下对方,激励对方奋发向上。
这组素描小样的最后一页。
则是一只胖胖的大猫。
整只猫蜷成一个球坐在画纸上……
好吧。
人家没准只是正常的坐着。
但当一只猫胖到肚子比屁股还要圆之后,它正常的呆在那里,看上去都像是一个大球。
那只艾略特笔下,世界上最肥最胖的猫——巴斯托福。
音乐剧里巴斯托福其实没有表现出什么明显的性格特质,如果爱吃米饭布丁不算性格的话。
但光是“胖”这一个特征,就已经足够了。
他肥敦敦,圆滚滚,走起路来像是个弹动的球。
不需要任何的思考。
猫的灵动加上人的特质,对于这张“巴斯托福”来说,就是阿旺的滚圆加上酒井大叔的软弹。
第612章 情感代入
谁从小到大在学校里,生活中,没有遇到过一个大腹便便的萌胖子呢!
不需要额外的费心特别处理。
但凡是软软弹弹的肉球儿一样的猫猫,把这种特征巧妙表现出来,画在纸上就会是极可爱的。
素描本上。
城市猫·巴斯托福的设定稿通体纯黑色。
它的毛发带着名马的鬃毛一样的细腻油滑的光泽。
四只小脚处,则被粉白色的肉垫所替代。
它的外表特色是顾为经按照原文的描写“巴斯托福总是穿着全世界最得体的黑色燕尾服大衣,脚掌上带着白色的鞋套!”做出的相应搭配。
黑白熊猫配色的生物,画出来总是很萌的。
这只猫也是剧中最方便根据不同的演出场地,做情节本地化调整的主要角色。
在澳洲上演的时候,它就爱吃南澳龙虾、芒果和烤肉派。
在日本上演的时候,就可以爱吃寿司、生鱼片搭配清酒。
印度版爱吃咖喱,墨西哥演出时,巴斯托福则可以高唱“塔可、塔可我的最爱!”
也许有一天。
在东夏巡演的时候,它这只伦敦出生的城市猫就会摇身一变。
成为一只喜欢背着手溜达散步,喝豆汁吃烤鸭就甜面酱的“百京大爷儿”猫,也说不好呢。
反正编排时。
只要选择几种能够压的住唱词韵脚的本地美食,像贴拼图一样,直接镶嵌进去就好了。
这种最初级的舞台改编,称不上多么有诚意。
却也是能让任何一地的陌生观众,在和音乐剧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便感到熟悉和亲切的最方便最快捷方式。
“这样……这六只猫就都画完了。”
顾为经将画册交给茉莉和布稻翻着玩。
他自己则伸了个懒腰。
这些猫都只是设定的小样,会和最终的完成品有很大的不同。
顾为经站起来,想让胜子给他提提建议。
可侧头一看时。
胜子依旧坐在围墙边的垫子上。
女孩双手放在交叠的两腿的膝盖之上,温婉沉静的像是一尊白玉雕像。
每一天。
或在孤儿院,或在酒店的房间,她都会这么坐上半个小时。
如果状态好的话。
甚至这个姿势可以保持一個小时以上,一动不动的,感受着时间的流失,阳光在身上的逐渐偏移。
顾为经曾听说,缅甸有一些寺院或者冥想中心,不重读经,不重论法。
每日唯一的日程安排就是冥想。
僧侣和居士凌晨三点起床,一打坐就打坐到下午三点,剩下的几个小时用来除草,吃饭,洗衣,进行简单的劳作,然后上床休息。
周而复反。
颇有一些欧洲的名人摇滚歌手,对冲基金会理事、企业家以及上世纪受嬉皮士运动影响的年轻人们,在他们个人的传记与播客中,详细讲述过来到“神秘的东方”进行修禅的故事。
那天从皇家植物园回来以后。
酒井胜子就推荐他看了看一些六七十年代大画家的传记日志。
他们形容那种感觉就像在心灵的“马路”边摆放一张椅子,坐在上面,静静的看着街上的车来车往,凝视着天上的云卷云舒。
所有有创造力,蕴含着激情的念头,是街上驶过的火红色的庞蒂亚克跑车,是油水鲜亮的大马力凯迪拉克。
而那些恼人的执念,则是斑驳的露出黄土一样金属锈蚀的老爷车,朴朴朴的冒着黑烟。
让人喜悦的念头是白云,让人焦虑的念头是黑云。
但是无论是黑云还是白云,无论是庞蒂亚克还是沾满泥土的拖拉机。
你的心神都不能过多的留念,不能被它们牵着走。
那样做了,便是佛法里所说的“不清静”,有执念。
黑云白云都遮日。
人在冥想的时候。
更多应该像是舞台上的旁观者一样。
只是远远的“觉察”这些念头,看着汽车在路上驶向远方,看着云彩一点点的被风所吹走。
最终。
到了某一刻。
所有念头都消失了。
大街上车马稀疏,不再有恼人的发动机噪音。
天空中也一朵云都没有,只剩下了蓝天本身。
阳光照耀在你的身上,你会在一片纯粹的祥和中,获得澄净的喜悦。
顾为经很佩服胜子的定力。
因为他不是一个好的冥想者。
他自己是个蛮能发呆的人。
他也能一个人拿着一本书,一坐就是一天。曹老都称赞过他的画中蕴有静气。
可他的“呆”,他的“静”都是有依托的静。
一种因心有所想,而忘却时间的全情投入。
如果让他花上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甚至半天一天的时间,就光是坐在那里,把脑袋放空。
不动念,不思考。
仅仅只是抽离于物外的观察。
仿佛是观察花叶上的一只爬动的小虫一般,观察自己的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