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第851节

  那时候野狗多啊。

  一般离村子也比较远。

  它们也不常跟村里的狗群混在一块。

  甚至也很少去村里。

  有的甚至见了人就远远绕开走了。

  这些狗有的是人丢的,也有的是自己跑出去不回来的。

  乡下很多这样的情况。

  狗跑进山不回来了。

  多了去了。

  都说狗不嫌家贫,但是有的狗就是天生的不认主,跟白眼狼一样,谁都养不熟。

  心胸狭隘,性格孤怪,从小就不分亲疏远近,逮谁咬谁。

  这类狗说多不多。

  只要出一条,在村里就是祸害,比狼还要招人恨。

  还会带坏别的狗。

  而且这类狗很多从面相上就能看出来。

  会挑狗的人很多懂这样一句,叫:狗须向前下口狠,眼爆血丝会咬人。

  说是狗的胡须向前,不是像正常狗一样顺着嘴巴向后生长,眼睛带有红血丝。

  这种是野狗里面最常见的。

  陈凌曾经在风雷镇的大集上就见过这种狗。

  是条小青狗。

  这类狗就是那种心胸狭隘,脾气孤怪的狗了。

  说白了就是这类狗属于高敏感的一类犬,处在任何情况下,都神经紧绷,无时无刻不处在紧张状态,没有一点安全感。

  受到一丁点刺激,就要咬人。

  这样的狗一般从小就没人要。

  就算有人要,也会因为伤到人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赶出家门。

  这年月的猫狗在村里没人喂养活不下去。

  都是去野地里,去山上找食吃去。

  自然而然的就成了野狗群。

  其实野狗这东西,啥时候都有,但要说成群的野狗,近些年是很少的。

  也就像陈赶年这样的生活建国前的老人,有见过大的野狗群。

  有的地方死了人,或者孩子多了那什么的,又或者坟地里……总之,那年头乱糟糟,外边野狗成群。

  山里也有。

  不过一般不招惹人。

  更别说像是今晚这样,跟那些老狼一块汇聚成群了。

  陈凌听完陈赶年所说的,自己也猛然之间想起来一件有关野狗的事情。

  野狗说白了就是流浪狗。

  “以前倒是经常听说,雪区有流浪藏獒跟狼混迹在一块,狼狗为奸,团伙作案,今晚这个……是不是一样的情况呢?”

第654章

  陈凌心里的想法没往外说。

  以他所知那些事情,光是从新闻上来看,那些流浪藏獒和狼成群后,都比今天这群老狼和野狗祸害性大。

  藏獒这种狗到底有没有吹的那么神,陈凌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这种狗绝对是少有的烈性犬。

  一旦在外面野惯了,不认人了,野性和凶性也出来了。

  那真是比一般的野狗要凶狠、可怕得多。

  不仅袭击牧场,还会像狼一样埋伏人,追着人咬,有很多会咬死人的。

  “不管这些狗是不是像那些流浪藏獒一样,这事儿都得重视起来了,都学会跟狼一块下山了,万一白天路边碰到了,冷不丁的扑人、咬人咋办。

  还是等明天黑娃两个回来,去山里把这帮东西给搜出来解决掉的好。”

  送走村里的乡亲后,陈凌一边跟家里两个老头子收拾河沟子边倒在血泊里的狼和野狗,一边低着头想着事情。

  秦容先这时候正跟王存业夸赞小白牛跟二秃子呢。

  说是陈凌出门后,小白牛就过来守在王素素和孩子们的身旁。

  二秃子也张着翅膀眼睛四处瞧看。

  生怕有什么东西闯进家里来。

  小白牛就不说了,平日里安安静静,温柔也温和,在自家人跟前从来没什么脾气。

  但对外人心眼就特别小,那牛脾气发起来,可是吓人得很。

  二秃子单纯就是因为雾大看不清东西,就没跟出去,只好在家里守着。

  “凌子,这些都埋了当肥料也挺可惜啊,能留着喂狗不?”

  “狼肉肯定能喂狗啊,那些狗还是都埋了吧!”

  陈凌怎么可能让自家狗吃同类呢,当然了,它们自己肯定也不吃。

  “不用剥皮吗?皮子不要了吗?”

  秦容先也发出疑问,老头是记得前年陈凌打狼,还留了狼皮还做了大衣呢。

  “这些老弱病残,这一身毛都磕碜成这模样了,咱们还费那劲干啥?”陈凌摇摇头。

  这些狼是正常狼群淘汰出来的老弱病残来的。

  一身毛乱糟糟的,不光不顺。

  至于那些野狗,一身皮毛更差劲,不是有伤,就是长了皮肤病,看着就倒胃口。

  大晚上的,弄这些破玩意干啥,直接挖坑埋树底下当肥料得了。

  简单省事。

  “那也是,这狼皮狗皮,乱乱糟糟,确实不好看,没法看。”

  “嗯,其实金门村那样猎户多的村子,倒是不管皮子好坏,打到了就剥下来了……有次我带着睿睿去找那边的老猎户问黄喉貂的事……

  好家伙,那半个院子里全是皮子,大的就鹿的麂子的,小的兔子、松鼠的。

  一走进去,那家伙能腥死人。”

  “皮子值钱吧?是不是能卖不少钱?”秦容先问。

  “不行,这东西的价钱都得看时候,也分年景,老话讲打猎不发家,没人靠这个发家致富的,就混个肚饱还成。”

  陈凌呵呵一笑:“就说今年吧,皮子的价格就比去年低了一半还不止呢。再说了,好皮子不是随便扒拉下来就能卖的。

  狐狸皮,黄鼠狼皮,还是数九寒天的时候最好,三九四九,皮毛丰厚,毛茬光亮,一层叠一层的,又厚又好看,才能卖上价钱的。

  多放几年也没关系。”

  “好家伙,这里面还有这么多讲头。”

  秦容先咋舌。

  “是啊,说法多了去了,照凌子前两年的话,我们老百姓手里好东西多,但是嘛,从来卖不上好价钱。”

  老丈人也开始摇头叹气。

  雾气涌动,夜里很凉,村口打麦场那边,又开始砰砰砰的放起炮来。

  声音震天响。

  别的不说,这夜里肯定是不消停了。

  刚才差点让狼摸进村,今天晚上村里必须得安排人守夜了。

  陈凌一家倒还好,二黑它们比不上黑娃小金,但好歹也比普通的猎狗敏锐,有点风吹草动,第一时间就能察觉。

  就算没有它们,小白牛也比狗还要灵慧,陈凌早就知道,自己养的这头牛,有时候比狗听得还要远呢。

  虽说如此,陈凌一家还是睡得比平时晚了一点。

  主要是睿睿经过刚才的场面后,很紧张很兴奋。

  臭小子第一次对狼有了概念,拿着陈凌照的一些狼的相片,躲在妈妈怀里不断看着,大眼睛发亮。

  嘴里叽里咕噜嘟囔着狼之类的听不懂的话。

  除了他这个小东西,家里两个老头子也睡不着觉,打着灯在木楼的前厅守着水景缸喂鱼。

  那口大缸现在是越发的漂亮了。

  就是有一点,每到了晚上。

  缸里就会很吵。

  鱼、虾、蟹、龟的,一个比一个动静大。

  就连那些螺子和蚬子,在缸底爬动的时候,都会发出轻微的‘嘎吱嘎吱’的响动。

  而鱼呢,动静最大的是胭脂鱼。

  胭脂鱼这鱼别看漂亮优雅,又是吃草为主,但是居然比某些食肉的鱼类还要‘暴力’。

  白天有各种声音,倒也不明显。

  一旦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些胭脂鱼沿着缸底和缸壁啃吃水草,在缸底还好,缸底有假山,但缸壁就不行了,那家伙把大嘴一张,直接把缸壁啃得‘梆梆’响。

  就跟要把缸壁撞碎了一样。

  陈凌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呢。

  还好没事,不像是那些猛鱼一样能撞破鱼缸,反而把缸壁的藻类清理的很干净。

  陈凌去瞧了一眼,看两个老头子绕着鱼缸一边投食一边看得津津有味。

  就没跟他们在这儿多待,转身回去卧室陪媳妇哄孩子睡觉去了。

  今晚闹了这么一出,睿睿想跟着爸爸妈妈睡。

  陈凌和王素素都没说什么。

  陈凌回到楼上的时候,娘俩在一块笑嘻嘻的洗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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