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没想到是两种调料的驱蚊效果最强。
这些东西陈凌之所以熟悉,并且如数家珍,非常容易的就选出来数十种。
主要就是之前他都当调料用来着。
尤其是洞天的几种原有携带异香的植物,搭配栽种的外界的一些调料植物,不管用来增香,还是去腥除臭,都非常好用,现在已经成为了陈凌的独门秘方。
比如山胡椒,经过洞天的改造优化后,对上一些野猪、野鹿、麂子啥的肉,非常容易就把腥膻味去掉了。
而类似香椿树又像芭蕉叶的那种树,果子对鱼类和水禽增香有奇效。
除此之外,还有专门用在兔子肉上的调料,各类下水的调料等等等等。
当然了,前提都是搭配了外界的原有调料,才会有如此奇效。
“这种方法好用啊,以后日月洞天还能当成我的实验室了。”
陈凌拍拍手,从洞天退了出去。
……
找到了驱蚊草,陈凌回到农庄,把鸡蛋鸭蛋,以及钩藤、蝎子等药材收拾好。
等天黑吃过晚饭,老丈人和丈母娘离开,他就在农庄外面忙活了起来。
先是栽种山胡椒,还是用的催熟的法子,用稀释的灵水让它们长起来。
由于先前的构树苗子、刺拉秧子等先后冒出来,农庄外面突然长了一圈山胡椒,也不会有人多想的。
何况山胡椒也属于常见的野草,又不是啥值钱宝贝。
种完了山胡椒,又去种树,这树还是栽到了花盆里,当成了盆景摆放在农庄一些不起眼的地方。
一夜过去,驱蚊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以前每天燃着火绳,还是有蚊子在到处飞舞。
现在根本就看不到蚊子了,连苍蝇都没了,好似真的一扫而光一样。
但是走到农庄外,往果林外再多走走的话,会发现果林边缘处的地方,蚊虫依然很多。
不过只是一夜时间而已,家里其他人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也没注意到。
只是觉得吃饭的时候,没有蚊子苍蝇在旁边乱飞了,还以为是陈凌多点了两根火绳的缘故呢。
“吃了饭还是把睿睿抱上去,小娃娃还是少闻点火绳的烟味儿,点了两三根放着,烟有点浓。”王存业嘱咐道。
“知道了爹。”
陈凌在旁看着,也说:“爹,那个石斛咱们先不卖了啊,在县城卖太亏,留一留吧,啥时候咱们去市里的时候,我去找地方给卖掉。”
“行,你看着办吧。”
(本章完)
第253章 老鳖惹来的注意
雨下了一天一夜。
陈凌惊讶的发现自家儿子在下雨天竟然乖得很,晚上也不哭不闹,睡觉可踏实了,打雷都不能把他惊醒。
这倒是挺让人意外的。
但是不管咋说,终于能让他和王素素睡个好觉了,这就非常不错。
听着雷雨声,一家三口舒舒服服的睡了一晚上。
清晨雨停,农庄外蛙声不断。
推开窗子,雨后的早晨,空气清凉,竹树如新。
山上的微风轻抚而来,吹起莲池中的一片片荷叶,荷叶随风摇曳,叶片上的水珠便颗颗跃入水中,激起一阵清脆悦耳的“叮咚”声。
陈凌难得睡了个踏实觉,心情大好。
趁儿子还没睡醒,和王素素一块把儿子泡好的尿布搓洗出来。
随后又去鸡舍、鸭圈的几个地方清扫积水。
做完这些,就给鹞子换药。
鹞子身上的伤到现在差不多已经恢复了。
只剩下翅膀上的伤还需要再换一次药。
这个位置比较关键,如果恢复不好的话,对鹞子以后的飞行能力影响很大。
陈凌给它用的药,还是老丈人家传的金创药,不过是用洞天的草药配置的,属于药效加强版的金创药。
所以伤势好起来很快。
“二秃子醒醒,出来上药了。”
走到屋檐下,陈凌敲了敲放在水缸上的竹篓,他这一敲,竹篓里边立马就钻出来一颗鸟头,警惕的向四周张望。
待看到是他之后,才放松警惕,任由陈凌把它抓出来,放到屋檐下悬挂的鹰杠子上。
鹞子现在是白天站在陈凌给它准备的鹰杠子上休息,晚上就钻到竹篓里,在垫的布条和旧棉絮上缩成一团。
山里晚上比较冷,在竹篓里边暖和得很。
总之,这有了智慧,就是比普通的玩意儿懂得享受。
每天还有灵水喂着,现在受伤了,食物也不用它自己发愁。
这几日过去,它不仅长大了两圈,而且还比之前漂亮了不少。
灰褐色的羽毛,腹部是栗色麻点,粗壮有力的黄色大爪子静静的站在鹰杠子上,脚趾极其锋锐。
最突出的要属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活泼灵动,极具人性化。
在陈凌跟前它完全放松戒备,享受着大手的抚摸,很是亲昵乖巧。
现在的鹞子体型猛涨了一截,都能堪比一些小型的鹰和雕了,但是模样吧,还是鹞子的模样,比鹰和雕更加瘦长俊俏,看上去非常漂亮。
陈凌对此非常满意:“行啊,二秃子,毛长齐了以后,还变得怪好看的。”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二秃子自从去年被陈凌救下来之后,身上就有些奇妙的变化,比如它的夜视能力,就比普通的鹰隼要强得远。
普通鹰隼的视力白天很强,飞在高空中也能看清楚地面上的东西,但到了晚上,夜视能力极其弱,跟睁眼瞎没啥区别。
二秃子已经摆脱了这个弱点。
“来,快张开翅膀,让我看看你的伤好到啥程度了?”
陈凌嘴上这么一说,它就真的听懂了,轻轻的鸣叫一声,便将翅膀小心翼翼的舒展开,眼神柔和乖巧,任由陈凌观察它翅膀上的伤势。
“行啊,恢复得不错,再养上两三天就能飞了。”
陈凌观察了一番,便伸手摸摸它的弯钩一样的喙,二秃子就舒坦的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他的抚摸。
“黑娃,带着你的小兄弟去外边打两只老鼠回来。”
转身吩咐了黑娃一声,黑娃就屁颠屁颠的带着小黄狗跑出农庄,不一会儿两个家伙就分别叼着一只老鼠跑回来,带到他跟前。
果林内外老鼠洞不少,有山老鼠,也有地老鼠,这种小东西在哪儿都不缺。
跟着黑娃、小金,小黄狗别的本事没学到,逮老鼠的本事却是青出于蓝。
别看它性格和黑娃一样调皮捣蛋,没个定性,狩猎的本事也并不出挑,但骨子里的猎性却并不弱,有主动去捕猎的欲望,见了老鼠就想去抓,看到陌生的野东西闯入也知道驱赶。
这是虎头黄与生俱来的,深埋于骨子里的猎性。
可惜,它性子浮躁,太爱玩闹,也就只适合逮逮老鼠、兔子这样的小猎物了。
耐不住性子的狗,是没办法带进山里的。
老鼠抓回来,陈凌就把二秃子抓下来,放到地上让它吃饭。
二秃子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喂食。
就用爪子踩住老鼠,张口撕扯起来。
它的警觉性向来很高。
在吃东西的时候也这样,往往逮到猎物后,按在爪子下面用嘴衔食,衔两下,就抬头四顾,向四周看看,观察一下情况。
如果没有异常,就再次低头进食。
爪子按着猎物,吃一次,就会抬一次脑袋观察四周情况。
时间久了这都已经形成习惯了。
陈凌兴致勃勃的看着鹞子进食,等它把两只老鼠全部吃下肚,就把它吃剩下的清理掉,自己去后面的厨房做早饭。
早饭很快做好,小米粥,炸的馒头片,配上咸菜、酸萝卜,简单是简单,但是小两口吃的非常香甜。
饭后,太阳慢慢也出来了,雨后初晴,农庄与果林重新变得热闹起来。
看到儿子安静的在王素素怀里吃奶,不哭也不闹,陈凌逗了他两下,就拿起渔网,从莲池、水渠,再到山脚的河沟,去清除落叶,顺便检查一下各类鱼的长势。
普通的鱼他目前是不怎么关心的。
主要还是细鳞鲑,以及胭脂鱼、斗鱼之类的观赏鱼。
等忙活完之后,陈凌先去看细鳞鲑。
细鳞鲑在外界的水渠中有养,洞天的水渠也有养。
这种鱼生而性急,喜欢在山涧清澈湍急的溪流中生存,遇激流而勇进,非常喜欢逆流而行。
所有的这些特点,造就了它独有的肉质,紧实美味,鲜美异常。
农庄的水渠中,这一小段里养的细鳞鲑经过几个月过去后,变化不小。
不止是长大了很多,体型变得更加修长,身姿曲线更加完美。
陈凌捞出来两条,抓到手里后,它们扑腾扑腾挣扎不休,那力道真是不小。
“看着挺瘦的没啥肉,抓到手里肥实得很嘛。”
感受到手上细鳞鲑的肉感,陈凌开心的笑了,不错,没白养。
于是把桶提来,又捞了几条放进桶里,准备晌午就尝尝味道。
随后就把鸡鸭鹅放出来,自己也跟着去到山上,进入洞天去观察那些单独培养的观赏鱼。
这些鱼当初在往农庄放的时候,陈凌刚开始是想在莲池内养的,后来觉得莲花没长起来,光秃秃的也不好看,就先不往里边放。
就把它们全都挪移到了洞天之中,专门为它们开辟了一个新池塘。
不过在鱼放进来后,他总共也就来看过一两次而已。
现在走过来一看,胭脂鱼的变化倒是不怎么明显。
繁殖的挺快速的,胭脂鱼的鱼苗一群一群的,带着黑色、浅红色的横纹,大鱼就很漂亮了,除了肚皮是浅色之外,全是浓烈的胭脂红色,游动起来,像是火焰在飘,极为美观漂亮。
“这胭脂鱼也都能吃了啊。”
陈凌咂咂嘴,看着自己养的这些鱼越来越大,越来越肥实,还是颇有成就感的。
养殖的乐趣,无非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