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第204节

  王存业其实也是挑花了眼。

  “没事的爹,你就找看对眼的,只要不咬人就行,性子以后能慢慢养出来。”

  陈凌安慰道。

  之后又是一阵乱逛。

  不知不觉已经转到了出口,到了第一户卖狗的老汉那儿,那只活泼好动的小黄狗这时候已经从竹筐爬了出来,咬着竹筐上垂下的绳带,一阵撕扯。

  老汉嫌它闹腾,给它一巴掌,捡起来就扔进竹筐里,结果不一会儿这小家伙又爬了出来。

  王存业在旁边看着,觉得怎么看怎么顺眼,一拍脑袋,就它了。

  回去的时候还一直说呢,说转来转去,大半天,结果还是第一次挑的对眼,早知道刚开始就买这只了。

  (本章完)

第189章 老同学

  不管怎么说,这只小黄狗是很合王存业的心意了,本来怕把它冻到,就放进背篓了,还用提前备的旧棉袄给它盖住保暖。

  但是这小黄狗确实是好动的性子,有点活泼得过分,几次蹬着后腿站起来往外爬。

  王存业见此只好把它拿出来,在怀里抱着,然而即便是抱着,它也不怎么老实,不是转着眼睛盯着周围走动的人群来回看,就是趴在王存业臂弯,对着黑娃和小金摇尾巴,小声的哼唧着叫,挣扎着想下来和两只狗玩。

  “这养大了肯定也是个不安分的……”

  王存业笑呵呵的道,反倒越看越满意。

  随后还兴致勃勃的跑到两个熟人的摊子前,给小黄狗称了下重量,四斤出头。

  “卖狗的应该没糊弄人,这大概就是只小虎头黄,要不刚出月的小狗崽子没这么沉的。”

  他对陈凌说道。

  “嗯,确实,一个月大的小狗能有四斤来重,就算大种了,是虎头黄应该没差。”

  陈凌赞同道。

  “凌子,卖铃铛的出摊了,走,咱们去看看啊。”

  爷俩正说着话,二舅哥就拽起陈凌去前面的小摊上挑铃铛了。

  他是给家里的驮马买的。

  驮马身上挂铃铛能防狼。

  本地的驮马是矮马,矮马体小精悍,耐渴耐劳,适应性强,擅长走山路,跋山涉水不在话下,是本地山区驮运的主力。

  这种矮马纵然优点众多,但是非常怕狼,遇狼就腿软走不动路。

  所以要给驮马搭配铃铛,狼远远地听见铃铛的声音后,就知道有人跟着了,多数情况下是不会过来的。

  狼性谨慎,除非是隆冬找不到食物,饥饿难耐,否则是不会冒险攻击人和进犯村寨的。

  这个时候差不多快上午十点了,镇上的人流越发稠密,一眼望去全是人,熙熙攘攘,热闹哄哄,连远处的大桥都看不到了。

  等王庆忠已经挑好铃铛了,陈凌想了想,也选了两个,准备过年的时候,给小白牛挂上,添点喜庆。

  买完铃铛,三人就赶回了药材铺子。

  正巧王素素她们刚把药材卖掉,在距离药材铺子不远的布摊旁边挑布。

  她们挑选好布料,摆布摊的婆娘就用木尺量好尺寸,在量好的位置剪出一个口子,用力一扯,“刺啦”一声,整块布就齐齐整整的扯了下来。

  两种花布,两种蓝布、黑布,前后足足扯了五六块。

  “娘,买布做棉衣么?”

  陈凌他们走到跟前后,王庆忠就凑过去问道。

  “嗯,药材卖钱了,给娃娃们做两件新棉衣。”

  高秀兰笑道。

  “哦,今年你给真真,给通通做就行,俺家东东不用了……”

  王庆忠嘿嘿笑着:“前两天他外婆说在给他做了,你今年就轻松点吧。”

  “那你不早说,布都买下了。”

  高秀兰有些埋怨道。

  小娃娃长得快,做棉衣的时候,往往都是尽量往大了做,能穿两三个冬天。

  等个头长起来,实在不能穿了,才会拆掉,重新把棉衣接上一段,这样还能够继续再穿。

  所以布料就扯得比较多,且给小娃娃做衣裳,布料的质量不会太差,再加上棉花,算是笔不小的花费。

  “啊?新萍没跟伱说么?”

  王庆忠愣了下,四处看了看,没找到媳妇。

  不止郭新萍没在,还有王真真三个都没在,仔细看了看,陈凌家的牛也不在旁边。

  “真真他们要去学校给牛喂水,二嫂怕他们乱跑,也跟着去了。”

  王素素在旁解释道。

  “啊?这样啊……”

  王庆忠挠了挠头,笑道:“没事的娘,多出来的布料,来年再给东东做,俺家东东不嫌弃旧料子。”

  “你留着新布料给通通做吧,前年给大嫂用的就是旧布料,可不能老让通通穿旧的。”

  “好了,我能不知道?”

  高秀兰没好气的瞪了二儿子一眼:“这话还用你说?”

  陈凌在旁看着,禁不住笑道:“大哥和二哥感情真好。”

  “呵呵,他们俩啊,好的时候能好成一个人儿,闹别扭的时候,大半年谁也不理谁。”

  “多大的人了,跟个娃娃似的。”

  这时,王存业在身后撇着嘴道。

  “咦?爹,你挑到小狗啦?”

  王素素眼睛一亮,快步走到跟前,把小黄狗抱到手里一阵逗弄。

  她向来喜欢狗。

  高秀兰见状也凑过来:“这不是跟咱们家以前的大黄狗差不多么?”

  “啥差不多,这可是虎头黄。”

  王存业不高兴道。

  “虎头黄咋了,虎头黄不也还是狗么,一个狗,还非要赶场买,把你高级的……”

  高秀兰回嘴道。

  这两天,陈凌已经习惯了老丈人和丈母娘时不时的拌嘴。

  等王素素终于抱着小黄狗玩够了,就拉着她去旁边的摊子挑头巾。

  王素素现在剪成短发了,今天出门还戴了粉白色的发箍,瞧上去年轻俏丽,若是不知情,任谁看都是个没出嫁的大姑娘。

  “你不适合这大红头巾,太艳。”

  看到王素素走到摊子前,就直奔大红头巾去了,陈凌无奈的提醒道。

  王素素人如其名,她适合一些素色的衣服来搭配。

  加上肤色白皙,大红色会让她显得老气。

  “你又这样说,除了咱们结婚那一年,我都还没戴过红头巾呢。”

  王素素怨道,说着把红头巾摘下来,戴在头上,轻轻系好,转过来问:“怎么样?真的不好看吗?”

  陈凌顿时笑了,伸手帮她理了理头发。

  “好看,俺媳妇怎么都好看,你喜欢咱们就买。”

  不得不说,长得好的人确实是怎么搭配都难看不了。

  就像王素素,红色的头巾,虽然不如浅色的头巾衬她,但也并没有显得难看,漂亮的齐额刘海,白里透红的脸颊,水灵灵的大眼睛,又怎么会难看?

  “就是整得跟新媳妇似的,哈哈……”

  陈凌左瞧右瞧,打量了一阵后,突然冒出来一句。

  “去你的。”

  王素素羞瞪了他一眼,便转身问起价格。

  陈凌也走到摊前看了看:“再买条红围巾和红帽子吧……”

  其实大红色的针织棉帽和围巾王素素戴上会更好看,起码比围巾要好看的,不会显老气。

  “我有头巾就够了,剩下的给你挑……”

  小媳妇买块红头巾就已经很满足了,闻言就笑嘻嘻的对他道。

  “还给我挑啥,围巾和帽子直接买一双不就行了,咱们两个一起戴。”

  陈凌笑道。

  “那也行。”

  王素素抬头看他一眼,眉眼弯弯。

  “你们两个先慢慢逛吧,我们去学校找真真了,这疯妮子不知道又干嘛哩,半天不回来,我们过去看看……”

  高秀兰冲他们说了声,向前走了一段,随后又转过头来提醒道:“是镇东的小学,不是你哥那里,不想逛了就过来找我们,近得很。”

  “知道了娘。”

  高秀兰三人走后,陈凌又带着媳妇逛到两个苗族妇女的摊位跟前挑首饰。

  买了条银项链,和一双银耳环。

  “咦?前面还有照相的?”

  王素素突然指着前面的拐角处。

  那里支着个照相的摊子,紧挨着墙根,还搭了个紫黑色的小帐篷,帐篷的外表有些破旧,上面还打着许多补丁。

  “走,咱们去看看。”

  陈凌还是第一次在赶集上遇到照相的。

  县城和长乐乡只有过庙会才有,普通逢大集是没有的,因为过庙会几乎都是节日前后,往往也是和亲戚见面的时候,比较高兴,才会照相。

  平时赶集是没什么生意的,人们没那个闲钱。

  两人走到照相的摊子前。

  入眼的是一幅幅彩色的画布,或蓝天白云,花草成茵;或蔚蓝大海,沙滩椰树。

  又或者是故宫天安门,以及人民英雄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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