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第171节

  另外两株则没有这个醒目。一株是玉白色的花瓣,状如梅花,内里泛红,也有一株淡蓝色的,如蝴蝶,花苞颜色很淡,但是开花之后,颜色就会慢慢浓厚起来。

  都有各自的特点,与菊花搭配,非常赏心悦目。

  下午两点忙活到四点,兰花入了盆,菊花则种在竹圃前挖的两道沟里,翻过土后铺了层塘泥,摆放好,稍微修剪之后,就不再多管了。

  等过段时间,它们会长得更好。

  闻着花香,陈凌心情舒畅的哼起了小曲儿,把厨房的鱼提溜出来,在井边一通收拾。

  媳妇怀孕了,鱼不能少。

  洞天的红鳝鱼都吃了好几条了,煎炸蒸煮各种方式都尝试过了,比普通鳝鱼更好吃也更滋补。

  经常就是每周吃两条洞天内的鱼类,吃的时候搭配着外界的鱼类做汤,这样来弄的。

  现在陈凌自己的生活重心就是自家媳妇,一日三餐不带重样的,以往无聊的时候,说不定还要去县城摆摆摊,赶个大集。现在根本就没那个心思。

  不止是他高兴,关心他的,跟他关系要好的,也跟着高兴。

  这不,他把鱼杀好,准备再从洞天搞两条山鲶鱼出来,梁红玉和秦容先两人就推着车子,陪着王素素和妹妹一块进了院子。

  他们两个在国庆的时候,回了趟京城,见了见老友,住了阵子,昨天上午才返回的凌云。

  这次还把女儿带了回来。

  知道王素素有了身孕后,二话没说直接就打电话把女儿喊了过来,说让过来的时候买点东西。

  那家伙吃的、穿的、玩的,都给买全了。尤其将来孩子的小衣服小鞋子备了一堆,小号的大号的,估计能穿到两三岁。

  互相认识之后,自然又是一阵欢畅热闹,晚饭都吃到夜里九点。

  老两口这女儿年纪并不大,才三十岁出头的样子,是位女歌唱家。

  她是随父姓的,叫秦月茹。

  身材很高挑,烫着卷发,漂亮大气。

  主要是气场很足,平常不说话的时候,会给人很难接近的感觉。

  但只要一说话,一笑起来,那就跟换了个人似的,眉眼弯弯,极为柔弱的样子,说话也是柔声细语,娇娇气气的,比王素素说话声音还要低。

  上个茅房居然还要王素素守在外面别走,说是怕黑。

  这下陈凌终于知道她女儿小栗子的脾气怎么来的了。

  他们这一家之后,没过两天,韩闯也带着江晓庆过来了,不可避免的,也带了很多罐头、补品。

  陈凌还纳闷他怎么知道的。

  结果他说是邮递员那儿听来的。

  这邮递员确实大嘴巴,陈王庄水库的事就是他给说出去的,搞得这两天附近村里、县城里的,好多人过来看稀奇。

  韩闯就是听说了这事,准备来找陈凌玩。

  然后一说陈凌的大名,就从邮递员嘴里知道了陈凌媳妇怀孕的事。

  也的确,这邮递员经常过来送报纸的,这点事儿哪能瞒得住他?

  来了热闹了半天,本来是要吃晌午饭的,没想到村里临时有事,把陈凌喊了过去,他们当天也没留,只说过些天,等村里都收了秋不忙了,再过来耍。

  村里的事情其实也简单。

  还是陈二柱剩下的那点烂摊子怎么处理。

  这两天县里来了口信儿,说这龟孙子判刑了,犯的事挺多,想出来估摸着有点难。

  王来顺就想着把二柱包的地,商量商量,看看是不是把承包费稍微退回来点,继续把耕地种上。

  那片很多都是河滩附近的良田,荒着太浪费了。

  另外像陈凌这样的,和二柱交换了耕地的,之前他们家的十亩地也可以再还给他,只需要每年给大队交点钱就行,也不太多,甚至先欠着也行。

  这样种地的事,自然是很好解决的。

  陈凌觉得太麻烦,不想再收回来,其他人却非常好说话,种地谁不会,村民们对耕地的热情是无与伦比的,把地要回来,种点菜吃也方便。

  赶着秋收前,菠菜、萝卜、白菜啥的都能种,种完菜还不耽误种冬小麦,这多好的事啊。

  不种小麦,土豆也行,按季节说属于冬洋芋,就是吃起来不太好吃,口感上有点麻嘴而已,但好歹也能卖钱,比啥都不种强。

  于是,这件事非常顺利就解决了。

  陈凌家以前的十来亩地最后也让几家分了分,在两年多的租期之间先种着,时间到了再说。

  于是以前把耕地承包给二柱的几户人家也开始忙活起来,在村南又是犁地,又是垄沟的,连续好几天人都不断。

  王聚胜也有两亩多地在那边,准备种点土豆,就把陈凌喊了过去,赶着牛帮他犁了两遍地,犁完又把土豆种下去,好一通忙活。

  没办法,他们自家的老子娘跟亲兄弟都指望不上,只能往这边找了。

  ……

  秋意渐浓,陈凌倚在院里的躺椅上,望着天上如棉絮般的白云,觉得时间过的好慢,这两天做梦,老是梦到满炕的娃娃,咯咯笑着,爬来爬去。或是流着口水,趴在他胸口,含糊不清的喊他爹的景象。

  睁开眼,结果发现是场梦。

  还要等媳妇怀胎十月才能见到小孩儿。

  太难熬了啊。

  轻轻叹了口气,把怀里的报纸放到一旁。

  突然,目光被不远处的人家里缀满枝头的柿子所吸引,黄澄澄的,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已经熟透了。

  “素素啊,今天晌午想吃啥?要不我给你烙点柿子馍?”

  “咱们家没柿子啊,还是煮玉米棒子吧,好吃也省事。”

  “玉米棒子也没了啊,聚胜哥给送来的那些,昨天就吃完了。”

  “你还想吃吗?想吃我去给你掰点。”

  王素素很喜欢吃嫩玉米,百吃不厌的那种,蒸的、煮的、放在汤里的,她都喜欢。

  “我去吧,老是掰别人家的不太好,我淘两碗大米去二婶子家换点。”

  “别啊,她家今年没怎么浇水,结出来的玉米棒子又短又小,玉米粒都是瘪的,咬下去全是水泡子,根本不好吃。”

  陈凌摆摆手,王老太太中秋就让闺女接走了,儿子也就是庄稼收割的时候才回来,其它时候没啥人管地的。

  “你去备两碗大米,我去换,我知道谁家的玉米棒子好吃。”

  由于本县稻谷种植少,用大米这东西拿出来换,别人家也高兴,觉得是精贵玩意,比较受用。

  王素素听他这样说,没啥意见,丈夫嘴挑她是知道的,他说好吃的肯定不会差,就去装了一瓷盆的大米,放在篮子里用布盖好,给他提了出来。

  其实今年嫩玉米能吃了以后,前院玉强最先给了点,王聚胜和王立献两家也给送了两次。

  吃的并不算少。

  这东西可蒸可煮,味道香甜,吃一个意犹未尽,吃两个也不占肚子,不会感觉到饱。

  所以只要是有,饭桌上经常一天三顿都不落下,大人小孩都爱吃。

  这样吃得就非常快,不怎么注意,就吃光了。

  陈凌换玉米棒子去的是二毛驴家。

  他家常年养羊、养驴,这两样粪肥是相当有劲儿的,二毛驴家开春的时候,耕地也没变动,田里的地力很肥,结出来的玉米棒子又粗又长,粒大饱满,味道也好。

  陈凌是第一次上他家,这汉子见他上门很是热情的拉他坐下喝茶聊天,知道他的来意后,二话没说就去田里给他掰了满满一大袋子玉米棒子。

  一路上还兴致勃勃的聊起来前些日子进山的情况。

  这人对陈凌热情不是没来由的。

  他是陈玉强干爹,小森的干爷爷,陈凌之前是救过这小娃一命的,人家这边也一直念着。

  “还听说你前阵子从乡里牵回来两只大肚子羊啊,路又远又难走的,费老鼻子劲吧?”

  “是啊,老费劲了,走一阵歇一阵的,都不敢走快了。”

  “哈哈哈,要是换往年啊,俺家羊这时候也就怀上羔子了,也不用你跑那么远,从俺家牵回去一只就成。”

  “没想到今年家里进了狼,把羊吓坏了,大公羊也让吓得不中用了,配了几次没配上,唉……”

  “驴子哥,你找人给看看啊,这不算啥大毛病,喂点药打个针,也能治好的。”

  “对,估摸着是能治好,俺准备下个大集上去乡里找人问问。”

  “不逢集也行啊驴子哥,家里没活忙的话,直接去乡里畜牧站,找老巴头,这老汉是老兽医了,这样的毛病一看一个准。”

  “哎哟嘿,你娃现在熟门熟路了啊。”

  “行啊,照你这么说,俺这两天就去看看。”

  二毛驴戴着草帽牵着几只羊,陈凌扛着玉米,两人笑谈着往地埂上走。

  刚出苞米地,突然看到南边浓烟滚滚,隔着田地里青绿的秸秆,隐隐约约还能看到火光。

  陈凌瞧的一愣,二毛驴却跳起脚来,大骂着跑了过去。

  “小忘八羔子,让他不要瞎胡闹,还是给老子惹出事来了。”

  (本章完)

第168章 地老鼠

  陈凌见二毛驴这么着急,以为是他家小孙子闹出来的事,便扔下满袋子玉米跟着跑了过去。

  到了跟前才知道,不是小娃娃瞎胡闹,是大人,二毛驴家的小儿子搞出来的。

  这小子是去山上采蜜来着。

  上次进山打猎遇到好几个大蜂窝,看着馋人的很。

  可惜当时没工夫理会,只留了记号。

  回来之后,一直念念不忘,正好今天不咋忙,就带上家伙到山上去了。

  备了艾草、火绳,找到蜂窝就在树下点着,用烟熏,等把蜜蜂全都熏跑之后,再用长竹竿把蜂窝挑下来就行。

  不过这小子嫌火绳的烟太小,熏起来慢,就寻摸了点枯树枝,堆在树底下生起火来。

  这下子火大了,烟也足了,蜜蜂让熏得晕头转向。

  只用脚踹一下树干,就跟下饺子似的,噼里啪啦的往火里掉。

  确实很带劲,也很过瘾。

  但是他只顾着树上的蜂窝,却忘了把周围的杂草枯叶清理干净,不小心引燃了,火势立马蔓延开来。

  幸亏这个蜂窝离山脚不远,最近田里干活的人也多,陈凌和二毛驴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没啥明火了,就是还浓烟滚滚的,呛人得很。

  不过二毛驴可顾不得这烟呛人不呛人,见到儿子后,抽了皮带就是一顿狠抽,村民们劝也没用,愣是把那小子抽得衣服都渗出血来。

  出了这种事,不打狠点不行。

  山里人最最怕火了,尤其是庄稼收获的季节,不管是夏收还是秋收,天气都是比较干燥的,而且风还大。

  要是起了山火,管你青的黄的,风一吹就遍地起火,给你烧个精光,根本来不及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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