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 第142节

  这才阴差阳错的捡回来一条命。

  二毛驴终于发现是狼进了家,顾不得其它,急忙喊醒了家人、邻居对这头狼围追堵截,动静越闹越大,村民们这才知道狼已经进村了。

  除了二毛驴受伤,老王家还有个小娃娃差点被狼叼走。

  多亏了这家夜里设了‘电猫’,用来电老鼠来着。

  今年粮食贵,老鼠还老往面缸米缸里钻,又拉又尿的,人还咋吃?夜里猫也看不住它们。

  就咬牙拉上了电猫。

  谁知道,竟救了自家娃一命。

  狼进村抓小孩儿,专捡体小身子轻的下手,且咬的部位很关键,不能咬喉咙,否则一下子会死去。

  聪明的狼是咬下巴。

  小娃子被咬住下巴,让狼拖拽着跑的时候,感觉到疼就会双手搂住狼脖子,挂在狼肚下面,有利于狼奔跑。

  陈凌不知道这些。

  这还是王立献告诉他的。

  说是村里的“赶年叔爷”在小时候就被狼叼走过,差点吃掉。

  陈王庄三面都是大山,建国前后,狼群泛滥,多次进村把小孩叼走,一直叼到山里吃掉。

  人们发现规律,狼总是沿同路线向最高的山头逃跑,村民沿着狼的踪迹追赶,这条道就叫撵子杠,出发的村口就叫撵子口。

  人们后来就叫成碾子杠和碾子口了。

  赶年叔爷就是那时候被狼叼走的,当年他只有5岁,体重不到20斤,贫穷饥饿的家境下,瘦小枯巴的像是个小鸡仔儿。

  他的下巴周围就被狼咬了一圈的血窟窿,有的竟已贯穿了脸面。

  村民从狼嘴里夺回来,至今留有伤疤,家人给他起名叫赶年,就是“赶紧撵”的意思。

  所以说,狼是个坏东西,心狠狡诈,发现有狼进村,对上以后,万万不可手软。

  要不然啊,遭殃的就是人自己了。

  ——

  PS:守夜来着,晚了点,祝大家新年快乐,虎年大吉。

  (本章完)

第146章 怪中怪

  众人一路说着话走到山下,把猎物放好,准备一同守到天亮。

  汉子们都没什么困意。

  凑在火堆前,讲起以前打狼队的故事。

  说那时候是怎么和狼斗智斗勇的。

  一个个的,情绪很是高涨。

  陈凌在旁边听着,也觉得有意思。

  只是身上血淋淋,汗也出了一身,很不舒坦,听了一会儿,就没再待下去,领着狗回家洗洗睡了。

  天亮之后,九点多钟,大雾才完全散去。

  陈凌就带着媳妇和小姨子出门去大队看村里分狼。

  这时候,大队的院子外,聚满了人。

  平日里,除了崔瘸子门前,就属这里聚集的人多。

  大队外面有个碎石块铺的平整空地。

  住在附近的村民们喜欢在这里赶饭场、或者纳鞋底做针线,经常在这儿说长道短,相当的热闹。

  今天分狼也是在这里。

  还有村民家被咬死的家禽牲口,也被放在了空地上。

  这时候,各家给做的记号,就派上了用场。

  婆娘们纷纷把自家的挑出来,而后站到一旁,不急着走。

  聊着闲天,讲着昨晚的事,也等着看分狼。

  也有单纯带着娃娃过来,看狼是啥样的。

  很多小娃并没见过狼。

  绕着那些死去的狼跑来跑去,大声嚷着:“吃狼肉,吃狼肉。”

  陈凌带着媳妇和小姨子过去的时候。

  王立山正蹲在一个缺半边的石碾子上跟人讲得起劲。

  “你们是不知道,富贵家的狗那叫一个凶哟,二三十条大狼站对面,一点也不怵,直接就蹿了过去,眨个眼的工夫,就跑到狼边上,张嘴就咬,好家伙,那一口下去,狼的脖子让咬得,耷拉成软面条了,死的不能再死。”

  “咬完一个,就咬下一个,简直把狼比成了小鸡仔儿,那带头的狼见了,右眼皮都直跳哩,掉过屁股就想往山上跑。”

  “富贵家的狗就带头去追,快得跟风一样。”

  “这时候俺们也不能干看着啊,别忘了俺们可带猎枪了,也不是吃素哩,心说进了俺村、祸害完俺村牲口,还想跑?门都没有!”

  “就跟在狗屁股后边追过去,举着枪就打,一枪一个,一枪一个,把那些狼打的嗷嗷直叫,过瘾得很哩。”

  “啥?怕?有啥子怕的?追上山都不怕。”

  “俺那时候就一个想法,全都给它狗日的打死,剥了皮杀了肉,拉到县城换白面。”

  “嘿嘿,回来就烙大饼吃,连吃它三天,解解馋。”

  王立山越讲兴致越高,两只手都比划着。

  周围的汉子、婆娘们听得直乐呵。

  等看到陈凌一家子走过来,一个个都停下谈话,热情的跟他们打招呼。

  随后又不断夸两只狗。

  黑娃、小金听了,这两个家伙就昂头挺胸,走路都有种雄赳赳、气昂昂的感觉。

  村里的土狗也跟着兴奋得汪汪直叫唤。

  连王来顺都说,昨天夜里多亏了这两只狗,领着村里土狗可是帮了大忙了。

  要不就那雾气大的,别说打狼了,追都不知道从哪儿去追,根本看不清狼走的哪条道儿。

  更别想把这些鸡鸭羊啊的,从狼嘴里抢回来了。

  另一方面,没有狗在后面死死咬着。

  人哪追得上狼?以前的打狼队都是骑马的。

  “富贵,分完狼到山上下夹子去不去?”

  “去就去,反正我家地里的活忙完了,也没啥事。”

  “那你家有夹子没?没有俺给你带一个。”

  “有的,夹子还能没有?家里都备着好几个哩。”

  打狼的方法主要是枪击和下狼夹子。

  虽说这次把狼打狠了,但也不得不防,狼夹子该下还得下。

  住在深山的人家,能找到狼窝,还有去堵狼窝的,惹急了一窝狼全给干掉。

  但是去的时候需小心注意,不能让狼闻到人气儿。

  下狼夹子也是这样,不能沾人气儿,狼夹子的铁锈气儿也不能让狼闻到,通常是用牛粪、驴粪之类的味道来掩盖,不然以狼的聪明,不会上当的。

  只要闻到,就远远地绕开了。

  这些都是以前打狼队的经验。

  一般人,没跟狼打过交道,又哪会知道?

  就像县里的小年轻,骑着摩托去守在狼群常出现的村子埋伏,往往扑个空。

  他们事后老是骂狼太狡诈。

  其实是他们太笨,没经验,打埋伏也不注意风头,风刮过去,人味儿顺着风就飘到了狼鼻子里,狼哪里还会上当?

  “分狼了啊,都排好队。”

  王来顺吆喝一声,场面更加热烈。

  分狼,主要是给昨天夜里去打狼的人分的。

  大多数,是几人合成一伙儿分一只狼。

  是卖是吃,都随意。

  像陈凌这样的,自己一个就打死了两只狼,家里的狗也咬死了几只。

  最后分到手的就有六只狼。

  这还是陈凌不肯多要,王来顺往少了分的结果。

  这玩意儿在看他看来要个皮子就行,肉没啥吃的。

  且打完狼之后,进山打猎的日子就越来越近了。

  山里好东西多得是。

  剩下的狼就给村民去分吧。

  ……分狼的时候可太热闹了。

  村里还是头一回打到这么些狼,大伙儿都很高兴。

  有好吃嘴的,当场就让王立献帮着剥皮杀肉。

  王立献公认的好把式。

  由几个人打着下手,三下五除二就将狼皮肉分离,开膛剖腹,挖出内脏,洗肚涮肠,骨头剔得干干净净。

  整块狼皮连着脑袋,带着尾巴,完好无损,皮身竟然没有刺穿一个洞。

  众人见了都叫好。

  鲜红的狼肉,隆起的肌肉呈块状,外面包裹薄薄一层乳白色的筋膜,切开筋膜条状肉丝比牛肉细,比狗肉鲜红,没有猪肉的肥腻,没有羊肉那么重的腥膻。

  单看这狼肉,就会勾出肚里的馋虫,垂涎三尺。

  但硬要说狼肉味道有多好吗?

  其实并没有。

  用来烤了吃,肉硬,味道也大。

  煮着吃呢,肉是软了些,但是味道比狗肉那种膻气大多了,依旧很难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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