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我重生是吧 第405节

  但凡是出众一点的风投公司,能成为合伙人就代表着你已经是业内的一方大佬级人物,在圈内拥有非常突出的实力与地位。

  岳灵静的舅舅是魔都普林资本的【合伙人】,所以,他有资格说这种话。

  他的名字你去百度里随便一查,查出来的内容会惊掉你的下巴。

  实际上,别说是魔都普林资本的合伙人了,就算是被程逐拒绝的天诚资本的合伙人,在杭城都能算是顶尖的一批人。

  在2014年公布的十大风投品牌排行榜上,魔都的普林资本虽然没有上榜,遗憾未进前十,但也属于第二梯队里最顶尖的存在。

  在圈内,很多人都觉得普林资本并不比前十里的某几家风投差。

  岳灵静很快就联络了程逐,并按照逼气十足的舅舅的嘱托,告诉了程逐他的名字。

  “岳东易,怎么也姓岳?”程逐先是惊讶于姓氏。

  既然是舅舅,那么,他和岳灵静的母亲应该是一个姓的。

  由此推断,要么岳灵静的爸妈都姓岳,要么,岳灵静的爸爸是传说中的.赘婿!

  程逐查了一下岳东易的资料后,也倍感惊讶。

  “没想到,她舅舅居然是投资圈里的大佬级人物!”

  而且他在年纪只有26岁的时候,就做出过一笔500万美金的投资。

  这笔投资,让他在业内直接出名,后续更是挖掘出了不少水下项目,成为投资圈内的一方大佬。

  但是,这26岁时的500万美元来自于哪里,就值得深思了。

  要么就是年少有为的可怕人物,在那个年代,年纪轻轻敢拿出500万美金搞投资,是想当恐怖的。

  要么就是岳家不是普通家庭。

  程逐个人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感觉这位岳东易和咱们沈明朗是两个极端啊。”程逐在心中想着。

  一個是投资界的传奇人物,商业嗅觉无比敏锐。

  一个是创业界的自杀狠人,败家手段花样繁多。

  从各种角度考虑,程逐都是很愿意和岳东易见一面的。

  因为这个人的个人经历里,有好几次投资方面的神来之笔。

  和这种人合作,能引起的轰动也会更大。

  柚茶就会直接和那些岳东易过往投资的项目,画上等号!

  这一点所能起到的作用,和程逐前期直接碰瓷星巴克,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嫌弃杭城的天诚资本档次不够的原因之一。

  高端网红奶茶,是目前他推出的崭新商业模式,全国目前仅此一份!

  它的商业模式,注定需要长期的进行大规模的包装与炒作。

  不能低调,就要持续的张扬!就要把逼格给搞出来!

  因此,程逐已经开始期待明日的见面了。

  “没想到啊,狐言的小师妹居然还能起到这种牵线搭桥的作用?”

  “可以,我单方面承认你是我这届的校花了!”

  “放心吧静静,如果合作愉快的话,你看涩图的事情,我会烂在肚子里的。”程逐拍着胸脯保证。

  但是,一念至此,他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岳灵静是知道我卖QQ内衣发家的!她是知道我QQ大亨身份的!”

  “她会不会和他舅舅讲?”

  想到这里,程逐突然笑了。

  “是我想法幼稚了,他们干这行的人,随随便便就能查到我的很多信息。”

  “其实我靠QQ内衣起家的事情,有心人只要想去深挖,就还是能挖出来的。”

  “大信息时代就是这样,哪怕现在只是刚进入15年,也是一样的,只是没24年时透明的那么夸张罢了。”

  这个狗男人很快就转换了思路。

  由此可见,我的这个身份秘密,并不宝贵!

  静静,你沉迷涩图的事情,才致命!

  可以可以,我占据着信息高地!

  翌日,程逐早早起床。

  他按照林鹿的吩咐,在保暖内衣外穿上了一件棉质的白色衬衫,然后再套上一件黑色的大衣。

  小鹿在听到他今天要去见投资圈的大佬后,便强烈要求他今天这样出门,要穿得正式一点,并在出发前等一下她,她有东西要给程逐。

  程逐和岳东易约的时间是下午两点。

  所以,他干脆便选择和林鹿一起吃个午饭。

  “我的礼物呢?”程逐问。

  他其实能大致猜到林鹿要给他什么。

  “你出发前再给你,急什么!”元气少女非要保持神秘。

  吃饭的过程中,程逐还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沈卿宁还是没来新杭公寓住?”

  “对啊,沈明朗没跟伱说吗?”林鹿略感惊讶。

  “说什么?”

  “宁宁跟他一起去云省了啊,她说是被她哥哥硬拉去的,一起帮你的柚茶对接供应商去了。”林鹿回答。

  “我还真不知道,沈明朗没跟我说。”程逐怀疑是沈卿宁不准他说。

  至于是她自己要跟去的,还是沈明朗硬拉她去的,那就有待商榷了。

  傲娇少女的话,可信度总是非常低。

  但这个结果是好的,这本就是程逐的目的之一。

  “呐!等宁宁回来了,你可要好好犒劳一下她!”林鹿居然还这般吩咐起来。

  “虽然沈明朗现在加入了柚茶,但你是大老板,你说对吧?你总要表示表示的嘛!”元气少女补充。

  “好好好,都依你。”程逐立刻点头答应。

  这可是你说的啊,是你说要——好!好!犒!劳!她!

  林鹿还想再聊几句,但程逐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和她聊太多,以免出什么岔子,所以他立刻开始转移话题。

  “唉,那你现在一个人住在出租屋里,我很不放心呐!”他故意搞点骚话。

  话题果然就被转移开了,两人开始打情骂俏起来。

  这便是恋爱初期的滋味呀。

  逐步发生进展,一点一点的占有。

  这个过程,其实和暧昧期一样上头。

  饭后,程逐把林鹿送回新杭公寓。

  在下车前,她才从包里取出自己要给程逐的东西。

  声优少女还是和往常一样,很臭屁的自己给自己配音,把东西拿出来时,嘴里还献宝似的说着:“铛铛——!”

  如程逐所料,那是一条领带。

  一条TB的斜杠领带。

  这两年貌似正好是这个品牌火起来的时候。

  “去谈正事呢就要穿得正式一点,你看,正事和正式都是谐音。”林鹿还开始讲起了自己买领带的用意。

  程逐笑了笑,接过领带看了看,演技十足的开始面露难色:“麻烦了!我不会打领带!”

  很多大一男生不会打领带也是正常的,很多人刚走入社会时都不会。

  但是,程逐如果连领带都不会打,那才是怪事。

  他就是单纯逗林鹿玩儿。

  “哼哼,我会!”臭屁少女立刻就开启了臭屁模式。

  她冲程逐招了招手,示意他靠近过来一点,她来帮他系。

  车内本就狭窄,两个人身子都前倾后,靠的自然极近。

  在这个近乎于封闭的空间里,仿佛相互都能感觉到彼此的鼻息。

  林鹿一开始还是在认真打领带的,但到了后面,感受着程逐那落在自己脸庞上的直勾勾的目光,不由得小脸微微发烫。

  她确实可以很熟练的打领带,但她很快就意识到了帮自己打和帮别人打,还是有着不同的,毕竟方向是相反的。

  这使得这个过程持续的有点长,她就在那翻来覆去的弄。

  “你给我打领带,你脸红什么?”

  “因为你一直在看我!”

  “我看你你就脸红啊?”

  “你再说我就不给你系了!”

  “你好像也系不起来啊。”

  “不可能!就是方向错了,我往这边绕一圈就可以了!”

  过了十几秒后,林鹿才长舒一口气。

  呼呼!终于系好了!

  “你看,这不就系得很漂亮吗?”林鹿无比满意自己的成果。

  还别说,打了领带后的程逐,给人又是另外一种感觉了。

  他这个人的气质与斯文无关,所以也称不上斯文败类。

  但和所谓的西装暴徒,似乎又没到那个份上。

  正装并没有束缚住他身上那份与生俱来的不羁感与痞气,相反,这种人穿上偏正式的衣服,也别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有一种说法,眼镜是男人的黑丝,领带是男人的珠宝。

  程逐低头看了一下,林鹿确实把领带打得有模有样的。

  刚刚她把程逐的衬衫领子给立了起来,现在还很贴心地帮他把领子给翻下来,并好好整理了一番。

  整理好后,林鹿开始欣赏自己的战果,还把领带的末端给拿起来在手指上绕圈把玩,嘴里则很臭屁的说着:“我的审美不赖吧?你打这条领带还挺好看的。”

  “那是因为人帅。”程逐回答的也很臭屁。

  程逐低头看着她把玩领带的手指,笑着说:“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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