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声望足够,根本不担心买不起。
他在乎的是自己拿出的第一篇短篇小说,不能太过于惊艳、也不能太过于平庸。
太惊艳了,让自己起点太高反而不好。
可若是太平庸,那自己拿出的作品又无法征服众人。
所以如何找到一篇合适的作品,来平衡这个点很重要。
“这篇?不行,太优秀了。”
“这篇?也不行,太平庸了。”
王默第一次感觉自己患了选择综合征,犹豫不决。
直到差不多一两个小时后,他才挑选出了一篇作品:《一碗清汤荞麦面》。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碗清汤荞麦面》估计都不是那么熟悉。可是在地球的文学界,只要说起这个名字,估计都会如雷贯耳。
它是扶桑国作家的作品。
虽然王默对扶桑国无感,但不得不承认这个国家的文学底蕴十分深厚,光是诺奖获得者便有好几个,尤其是陪跑了无数年的“村上春树”更是被华夏广为人知。
这篇《一碗清汤荞麦面》,前世王默就阅读过好几遍。
在许多翻译中,它也会被称为《一碗阳春面》。
他选中它,是因为这个短篇小说跟其它的短篇不同。
许多文学界的短篇,都是以讽刺、反转、抨击为核心,来凸出短篇文学的意义深刻。但这篇小说不同,它走的是温馨感人路线。
这在短篇小说界是很少见的。
不是说其它的小说家不愿意写这样的类型,实在温馨的题材不足以让读者们感受到更深的触动。
所以此次,王默决定来点新意。
当然他还有另外的原因:
其一:走温馨感人的路线,才符合西楼的人设。毕竟在大家心目中一个童话作家基本上都是带着一点童真的。如果自己上来就写《变色龙》,那人设改变的就太大了。在读者们看来不可避免会产生人格分裂感。
其二:面食啊,不正是跟华夏饮食完美符合?所以王默拿出它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一碗清汤荞麦面》是感人的内容,可它在小说界的地位一点都不低。
甚至因为这篇小说,全球的阳春面馆生意都好了不少。
“买!”
确定后,王默毫不犹豫就将它从系统商城中购买了下来。
他没有立即将其投稿给《书阁》,而是做了一些基本的改动,将里面扶桑国的背景特色改为了华夏风格。
修改过程很简单。
很快,王默就修改完毕,然后打开了《书阁》的投稿邮箱,将其投递了过去。
……
接下来,王默便继续写《西游记》,以每天三万字的速度递增。
按照这个速度,差不多一个月就能搞定。
当然英文版写出来也需要一段时间,但全部写好应该也就两个月时间。
很快。
时间便过去了一周。
这一日,王默刚想码字。
付红推门而入:“阿默,华夏方派来的专机已经到了,拟定下午三点返回华夏。西蒙、罗曼多等大师们都已经陆续前往机场,我们也需要回国了。”
王默道:“雄哥不回?”
付红点头:“是的,雄哥在这边还有许多要事处理,估计他还需要半个月时间才能回去。”
“好!”
王默知道袁雄事务繁忙,给袁雄打了个电话,便收拾东西跟着付红启程回国。
刚开始他们还想着低调。
奈何王默此刻的名气早已今非昔比,几乎每天都有一堆狗仔队在酒店下面蹲守。再加上西蒙、罗曼多等一行人实在太过于耀眼。
所以,只是短短时间,新闻就爆出来了。
【西蒙、罗曼多等二十多名音乐界最顶级的大佬一起跟着王默前往华夏,华夏派专机不远万里亲自接送。】
这个消息传承,登时一片惊呼声。
“我的天!这么多音乐大师去华夏?”
“什么情况?”
“他们都被华夏收买了吗?”
“不管怎样,如此多的音乐大佬前往华夏,对华夏的音乐界定然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音乐界几乎掀起地震。
不论西蒙他们是带着什么目的前往华夏,可业内都明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华夏音乐文化将会一飞冲天,再加上“音乐之乡”的荣誉加持,华夏妥妥的要变成音乐王国了。
一日后,飞机平稳降落在魔都机场。
打开舱门,一股新鲜的空气一年扑来。
“还是祖国好啊。”
王默深深呼吸了几口,心中感慨。
出国一个多月的他终于再次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接下来,他腾出了三天时间陪伴着一群音乐界的老头子逛遍了魔都的各大标志性地方。直到三天后,这些大佬被央视请到了京城去采访,王默才空出时间。
“嗯?”
休息下来的王默忽然想起一件事:“我都将《一碗清汤荞麦面》投给书阁快一周时间了,怎么还没有回音?不会被某个编辑毙掉了稿子吧?”
虽然这个概率很小,但王默还是有些忐忑。
毕竟编辑不是万能的,有时候看走眼也不是不可能。
“算了,再等两三天。若是十天后还没有回应,我就将它投给《墨海》。”
王默暗道。
届时,《书阁》就不要怪自己了。
……
当王默心中腹诽的时候。
遥远的英吉丽,坐落在伦敦的书阁杂志社总部,此刻编辑部的上上下下正忙碌一片。
因为现在已经到了四月中旬。
一般来说,在四月二十号之前,编辑部就需要将五月份的《书阁》内容全部确定好,然后送给出版社,争取在二十五号之前确定五月的杂志月刊,并且进行全球铺货。然后在五月一号的时候能让全世界所有的《书阁》读者购买到最新一个月的月刊。
可这一次。
总编梅尔文却看着眼前的稿子,眉头紧皱:“这就是你们确定的,五月份要刊登的十部短篇小说?”
旁边,几名主编心中忐忑,点了点头。
梅尔文见大家的表情,摇摇头叹气:“你们别紧张,我并没有说你们工作失职。只是我认为这几篇小说,较之过去几个月的稿子,几乎没有多少新意。当然,它们的水准依然不错,可架不住读者审美疲劳啊。”
顿了顿。
梅尔文随手拿起一片稿子,指着它道:“你看这篇《门后的秘密》,我在过去一年中至少看到了十个类似的创意,全都是讽刺拜金主义的。虽然它是著名小说家杰森的作品,文笔也在线,剧情也有一定的创新。但读者们看了十个八个类似的短篇,你觉得他们还会觉得有新意吗?”
几名主编摊了摊手。
其实类似的话,他们每个月都会听一次。
哪来那么多有新意的短篇啊?
是吧?
在短篇的领域里,就那么一些都已经被薅秃了的创意。许多时候他们编辑甚至只需要看到小说的题目,就能大概判断出其内容是什么了。
当然,在小说家们的世界里,一个同样的创意题材可以写出千千万万个不同的故事,只要自己脑洞足够大,那就永远没有灵感枯竭的时候。
这也是为何《书阁》如今依然每个月还能退出高质量月刊的原因。
又浏览了一遍稿件。
总编梅尔文摇摇头道:“虽然小说的质量都过关,但首座的位置,你们觉得用哪一篇小说?”
首座!
几名主编闻言,都有些为难。
在《书阁》的月刊中,每一个月都会挑选出一篇最优秀的短篇小说,将它放在杂志最显眼的第一篇位置,并且梅尔文还会给它做出精心点评。
这篇小说,就被称为当月的“首座”。
基本上每一次能坐上首座的小说,都是当月精品中的精品。
如果它是知名作家的作品,那就是稳固神格。
但如果它是不知名作家的作品,那基本上就能一文封神。
譬如:历史上至少已经有十多位文坛的新秀,通过登上“首座”的位置而在文坛声名鹊起。
从这便能看出,首座的含金量。
只是,此刻的梅尔文问出话后。
大家都犹豫不决,因为他们知道这次的十篇小说,刊登在月刊上还算合格。但要成为首座就有点勉强了。
毕竟首座代表了当月短篇的最高水准,若是强行让某篇小说坐上去,很容易引起其他作家以及读者们的非议。
见到众人的表情,梅尔文揉了揉眉心:“总得选出一篇来,是不是?这样……中午之前,你们投票选出票数最高的小说作为首座。”
投票……算是下下之策,但没办法。
“是。”
“好的。”
几名主编点头答应。
在众人离去后。
梅尔文悠悠叹了口气,别看外界眼中《书阁》他的总编职位风光无限,可他却感受到了深深的压力。
来自互联网浪潮的压力。
来自《墨海》和《文学风华》两大竞争对手的压力。
来自读者们的压力。
所以每个月的月刊,他都做的战战兢兢,生怕失了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