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b是源自西方的近距离作战技术,通常是特种部队和sa城市特战所使用。
针对巷战,城市作战,他是一套很系统的技术。
包括怎么靠近,怎么清查房间,怎么前进,怎么破门,进去了怎么开枪,怎么排爆,都有一套很科学的方法。
警犬也接受相关的训练,那可就厉害了。
别说带出去打猎。
就是带出去反恐都没啥问题。
这几头防暴犬,落在他们手里简直是大材小用。
今天刚好是礼拜天,警犬也是双休的待遇。
很遗憾,训练场上空无一人。
「你们在这儿等等,我去把犬带出来,不要乱走啊,这里和刑侦队不一样,犬只的攻击性很强,警惕性也很强,接触上要稍微困难一些,听我的安排。」
训练场一眼都望不到头。
至少有一个足球场
那么大。
小张边走边打电话,带狗去了,另一个训导员有些腼腆,不怎么爱说话,走到一边抽烟。
「喂,刀哥。」
林灿用手肘碰了一下小刀:「你说,咱们到底是接手了一些什么怪物,接受了这种程度的训练,它们还能算是狗么?恐怕比人还凶吧?」
「小林哥,你这话我可不爱听。」
「怎么能说狗呢?要说犬。」
刀哥有些不乐意:「不论单挑还是群踩,比人不知道凶到哪儿去了,你那几头狼都不一定干得过它们,到了南美搞几条枪,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军犬。」
「好吧,那我等你表演。」
等了十几分钟,小张回来了。
一手牵着一头马犬。
一头黑色,一头红色。
黑色的那头穿着个迷彩背心,体重估计有七八十斤,感觉肥滚滚的,小模样甚至有点憨厚可爱。
林灿一眼就陷进去了。
一眼就认了出来。
黑嘴黑面,黑胸黑脸,它胸膛比一般的马犬要宽阔一些,外表看起来威武不凡,拽着绳子前进小张有点拉不住它,力量感直接爆棚。
「竟姐炬?」
「嗯,这是竟姐炬,呼号叫扳机,年龄1岁半。」
另外那头红色的马犬,体型要稍微瘦一些,目光中满含警惕的盯着两人,舌头吐了出来。
「塔曼伊,呼号水鬼,一岁零四个月。」
小张笑着说:「这两头犬才是扑咬高手,你不是想试一下么,现在还敢不敢?」
「等等,你让我缓缓……」
林灿猛的摇头。
草率了。
他也是会来事儿的,在平板车上翻了一阵,找出来两袋冻干鹌鹑,当场给拆开了,腥臭的气息让两头马犬耳朵竖了起来,盯着就不转眼。
哼!
再凶有个屁用。
我就不信嘴不馋。
「让我先和它们亲热亲热不过份吧?」
第171章 视觉系,六边形战士!
人为财死,狗为食亡。
不管是什么狗子,只要你肯喂它一切好说。
当然了,还是有一些技巧在里面,千万不能大大咧咧的走过去伸手就摸,尤其是居高临下的姿态,掌心向下去摸脑袋,会让狗子有一种挨揍的错觉,很容易把狗子吓到。
遇到性格生猛的狗子,反手就是一口。
正确的做法是先手持食物,蹲下。
掌心向上,将食物放在手里,让它自己过来。
再轻声呼唤它们的名字,接下来就很简单了。
「扳机,水鬼。」
「你看我手里拿的是啥?」
林灿和刀哥都默契的蹲了下来,提溜着鹌鹑引诱。
两头马犬脖子一偏,小眼睛顿时变得清澈。
尾巴晃荡了两下,有些hold不住了。
竟姐炬的性格要活泼一些,四只无处安放的小爪子,开始一垫一垫的上蹿下跳,社会化做得相当好,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畏惧,满满都是对食物的渴望,以及对陌生人的友好。
塔曼伊则抬起头,舔嘴儿舔嘴儿的,看向了训导员小张。
眼里有很明显问询的意味。
那种机灵聪明的劲头,让林灿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
好狗!
马犬,为什么优秀?
顶尖的智商,超群的工作性能,超级强烈的工作欲望,忠心且毫不迟疑的服从性,让它成为了当今世界上最为优秀的工作犬种。
可除此之外,它们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
它们也是视觉系的。
在十大冠军犬种当中,只有边牧和马犬是视觉系,而且是单双目视觉,可以双目聚焦前方,也可以两个眼球单独活动。
人的两个眼睛,长在正前方,只能看到180度的视野。
可马犬不一样。
它们的两个眼睛有着15度的倾斜,可以看到270度的视野,相当于自带了一副广角镜头,看得非常的宽。
唯一的视野盲区,仅仅是后脑勺。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狗子的智商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视觉限制了,视力差,它就无法阅读人类的细微表情,导致很难沟通。
马犬就不一样。
它们是六边形战士,同时兼顾了视觉,嗅觉,德艺双馨。
在十八世纪的欧洲,宫廷贵族们痴迷养狗,掀开了现代人工繁育犬只的序幕,当时,国际牧羊犬的概念甚嚣尘上,堑壕战,军犬的作用也被提到了战略层面,西欧各国都在追求以国家命名的牧羊犬种。
英国,繁育出了苏牧和边牧。
德国繁育出了德牧。
荷兰也搞得很不错,用欧洲传统的尼德罗牧羊犬和哈萨克牧羊犬交叉培育,于1898年正式注册了荷兰牧羊犬这一品种。
可是,这些犬只都不完美。
视觉与嗅觉,似乎永远也无法兼顾。
比利时的犬业协会紧随其后,开启了满世界寻找,最终,在西非的沙漠中找到了一种古老的犬种,与荷牧进行交叉培育,结合了狼犬与细犬的形体特征,培育出来的犬只堪称完美。
它们拥有着狼犬一般的外形。
也拥有着细犬一般清晰分明的八条肋骨。
还怎么都吃不胖。
比利时牧羊犬正式登场。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马犬又进行了系统化的培育,到了今天它们的综合素质可以「变态」来形容。
比如说。
它们的弹跳能力,绝逼是所有狗子里最特么强悍的。
原地弹跳,最高记录是2.8米。
站在屋子里蹦一下,脑门子可以蹿到天花板上。
冲锋攀登5.4米,蹿上二层小楼。
只需要10米助跑,它们甚至可以飞跃10米的障碍,还不影响落地,也不会导致骨折跌倒。
变态的身体素质,再加上专业的训练。
林灿都不敢想象这几条狗子到底有多猛??
相比两头德牧,独阿瑟和伦摩书,虽然也很优秀,可对比扳机和水鬼,还是有些相形见绌。
缺少了一股机灵劲儿。
感觉憨痴痴的。
憨态可掬。
「吃吧。」
小张绳子一松,两头马犬蹿的就过来了,竟姐炬的性格异常的活泼,到了林灿跟前没着急去咬食物,而是跟他玩了起来。
吭哧吭哧的,两条前腿趴低,上蹿下跳。
林灿想去摸它,它还调戏起来了,用脑门子拱它一下手掌,又灵巧的跳开,也不知道是人玩狗,还是狗玩人。
「我去,你这么嚣张么?」
「感觉你有点不尊重我呀?」
这狗子,贪玩。
不贪吃。
林灿可是撸狗老手,有的是办法对付它。
把鹌鹑放下,拿了一个网球出来,随手一扔,竟姐炬不愧是扳机之名,反应速度非常的快,一转身就蹿了出去。
球还没落地,就被它一口咬住。
屁颠屁颠的叼了回来。
「拿来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