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雾之王 第260节

“害羞了?”

“没有,油嘴滑舌要进拔舌地狱的,你知不知道?”

“你舍得吗?”

地狱道的身份卡,现在在李长昼手里。

到底什么本能才是最强呢?

“小萝卜!”不等李长昼深入思考下去,忽然听李浅夏惊喜的叫声。

他和杨清岚扭头看去,一身土番打扮的小萝卜,骑着蝴蝶,和一群土番从林子里走出来。

“看吧看吧!我都说了我认识妈祖化身了哒!”小萝卜站在蝴蝶背上,双手叉着腰,威风凛凛地像是小哪吒。

这个家伙......“早晚有一天,我要在进入游戏的时候逮住她!”李长昼发狠心。

杨清岚如雪莲花随风摇曳般微微一笑。

瑶池正接见自己的手下,很精彩,不但荷兰人里有她的卧底,连土番,甚至郑成功手底下,也有她的卧底。

这女人防不胜防。

海水自顾自地哗啦作响,在沙滩上浸润出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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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第三次肉体强化

日光裹着大树,树影重重叠叠,一缕缕阳光从缝隙中穿透进来,空气中弥漫着喜悦、幸福,仿佛有什么东西要一滴一滴渗出来。

“世界又在变化了。”李浅夏的声音有些出神,很快,这变化也会出现在她身上。

杨清岚抬头看了一眼,继续盯着眼前的白玉丹炉。

在她旁边,是一堆堆处理好的药物,药粉、药液,还有一部分完整的药材。

每一份、每一滴、每一株,都是她亲手挑选、炮制。

这是必要的过程,炼丹从将药材拿到手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炼丹师要熟悉每一次材料的具体状况。

近乎极端地了解药材,才能在正式炼丹中,更有效、更完美地走向成功。

小玉鼎微微发红,一股馨香的药味弥漫,白色的烟气如丝线一样在炉鼎盖子上漂浮晃动,堆积成云彩。

杨清岚右手手指一点,炉子的温度瞬间提升,从“白玉”变成“红玉”。

很快,那缕丝线般的白色烟气,浸染成了蓝色。

小玉鼎释放出光华,将一份份材料,按照杨清岚的意志,吸进炉子。

这过程中,她手指一直点在炉子上,根据药材的不同,每时每刻都在调控温度。

随着材料加进去,烟雾从蓝色变成紫色,从紫色变成橙色,又从橙色变成蓝色。

等最后一份材料——千斤上品玉石炼化的玉液——被吸进去,蓝色变回白色,不是烟雾白,是玉石白。

烟雾也越来越浓稠,看起来像是玉石变成的液体,在炉顶上仿佛一片华盖。

小玉鼎忽然嗡嗡作响,烟雾开始下雨,一滴一滴、白色的雨。

李浅夏这时也看过来。

她屏住呼吸,默默地等待着。

“雨”小了,最后如雨后瓦檐上滴落的水珠,很久才掉下来一滴,雾气的颜色澹得近乎透明。直至最后一滴滴落,烟气像是不存在般消失无踪,小玉鼎的嗡鸣声也停下来,炉身变回白玉色。

杨清岚收回点在小玉鼎身上的手指,松了一口气,胸脯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成功了?”李浅夏忙问。

“嗯。”杨清岚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连续失败了两次,总算是成功了,最重要的,是赶在李长昼的蜕变完成之前,这样不会让他嘲笑。

她曲指一弹,小玉鼎鼎盖掀开,二十四枚玉丹被云气托着,浮了上来。

“一、二、三......”李浅夏手指点着,“二十四,一共二十四枚,这么多!”

“小玉鼎是S级道具,玉丹也算不上太珍贵的丹药,只要成功,品质和数量都是最好的。”

听着杨清岚的解释,李浅夏已经伸出修长白嫩的手指,从云气中取了一粒。

【名称:玉丹】【类型:丹药】【品质:c】【特殊效果:驻颜二十年】【最低使用条件:无】【介绍:最上品的玉丹,不仅能给生命体使用,还能让尸体不腐、书本不发黄、米不生虫、维持食物新鲜(放在一起即可生效)】【备注:由9点颜值的女炼丹师亲手炼制,宣传炼丹师本人,售价可翻百倍,作为奢侈品售卖】“什么女炼丹师?那是姑射仙子,姑射女神!”李浅夏的语气怪模怪样。

杨清岚白了她一眼,自己也取下一枚打量起来。

“不满意?那就——那是我嫂子!满意了吧?”李浅夏炫耀道。

杨清岚这次看都不看她了。

“三分之一给瑶池,剩余16,我们一人六枚,你哥四枚。”她说。

“我哥也太惨了。”李浅夏随口说了一句,将手里的丹药吃下去。

一层玉质的光泽,在她皮肤下弥漫。

她睁开眼,恰好看见杨清岚吃下丹药,清尘脱俗,整个人美如白玉。

“......连我都看呆了,怪不得我哥对你一见钟情。”李浅夏望着她,语气近乎自言自语。

“还好吧,只有9点。”杨清岚语气平静。

“跟我哥一样自恋,不要脸!”

杨清岚笑了一下:“你哥自恋吗?平时没感觉到。”

“读高中的时候,他有次拿了我的小镜子,上课照了整整一节课,特~~别自恋。

“还有次,我上厕所偷听到隔壁般的班花说喜欢他,回来告诉他,结果他一脸不在意地说‘那不是很正常吗?’,语气和你刚才一样可恶!”

“后来呢?”

“什么后来?”

“班花。”

“哦~班花啊~”李浅夏笑得很促狭。

“没有然后,我哥当时对女人不感兴趣,他对我说过,他虽然帅,虽然聪明,虽然成绩好,但一定会有钱有房有车,有能力给下一代富裕的生活,才会考虑结婚,而且!一定要找自己喜欢的,绝对不会离婚的——这是他的原话,措辞上可能有点区别。”

杨清岚没发表看法。

她的心思已经不在班花上。

李长昼对婚姻的观点,是否和小时候父母因为穷困离婚有关系呢?他又在这个过程中,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杨清岚抬起眼帘,问李浅夏:“你呢?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我?我不结婚。”李浅夏笑着,没多少笑意的笑。

杨清岚看了她一会儿,说:“如果没遇见你哥,我也不打算结婚。”

“谁结婚?不结婚!我做一辈子的妹妹,一辈子被人宠,比当别人老婆,给孩子当妈幸福多了!金枝玉叶不好吗?非要嫁出去。”

杨清岚看出她是真这么想的,不是自暴自弃,对社会绝望。

她笑道:“话别说太满,说不定你会像我遇见你哥一样,遇见一个喜欢的人呢?”

“不一样。”李浅夏摇头,马尾跟着轻微晃动,“我是——嗯?”

无穷无尽的自然之气灌入她的身体。

草的木气、湖的水气、太阳的日光、不可见的星辰、空气中的一切......全部变成可吸收的物质,成为她身体需要的营养。

有一种明悟在她心里升上来——现在的她,能在任何环境生存,哪怕是在宇宙,也能汲取周围的物质补充自己。

力量也在源源不断地涌上来,身体在变强,血液中似乎多了一些什么,变成另外一种血脉。

在杨清岚眼里,蜜罐世界的一切,都像是分辨率不断提高一样更加鲜艳,更富有生机。

湖水清澈,银鱼成群结队,树叶哗哗作响,枝蔓延伸,叶子绿得要滴水,阳光柔和,全世界都充满喜悦之情。

变化迟迟没有结束。

这股喜悦之情越来越浓郁,最后变成了愤怒,蜜罐世界对于不能成长的愤怒。

它已经不满足于只提升生命力,天要变得更高,湖水要变得更深,它要变得更大!

“噗通!”李长昼忽然从闭关的枝丫上跃下,跳进湖里。

杨清岚连忙起身,走到鸟巢平原的边缘,往下俯瞰。

不等她找到他,李长昼又出现在眼前,他在变大,脚踩湖底,头顶已经到了鸟巢平原,1500米。

杨清岚的视线上抬,看着李长昼变成脚踩“大地”,头顶“晴天”的巨人。

他抬起双手,按在“天”上。

轰隆隆轰!

蜜罐世界似乎在怒吼,跟着它的主人一起打破自己的局限。

眼前的场景像是盘古开天,‘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

但又不同。

在蜜罐世界,是李长昼高一丈,天就高一丈,地就厚一丈。

变高变厚的同时,蜜罐世界始终维持圆形,四面八方跟着拓宽。

轰鸣声持续不断,杨清岚对自然、对生命有着超人一等的敏锐,她清晰地感觉到,李长昼的生命弹跃而起,如泉水般喷涌。

他的生命本质在改变。

世界宽广无边,天高地厚的地球,也不过是宇宙的尘埃,人类是尘埃上的尘埃,何其渺小,最高都不到3米。

一柄刀片再锋利,也切不开一个星球,长度不够,大小不行。

上古时期,那些远古生物,小的数十米,大的数百米,神话更是夸张,千丈、万丈、无穷尽也。

体大力量强,这是母庸置疑的规则。

还有些神明更离谱,干脆放弃了肉体,以“光球”的形势存在,因为肉体有局限,需要的又太多。

人类是完美的,同时又不完美,需要极其严苛的外部条件才能存活。

李长昼现在不仅身形变大,还能从环境中汲取任何能量和物质维持自身,除了一些能量强度能毁灭他的地方,宇宙已经对他敞开大门。

他可以去月球定居,上火星观光,在温度高达465c的金星上晒太阳。

“这是我哥?”李浅夏惊讶地望着眼前的巨人,她的变化已经结束了。

她飞了过来,不依靠任何技能,飞行像是呼吸一样成为她的天赋。

等到湖水深一千五百米,巨树高一千五百米时,李长昼不再变大,他现在身高三千米,恰好是一千丈。

他站在那里,俯瞰一切,目光甚至穿透到现实,看见宋城(进入蜜罐世界的地点)周围的一切。

这是一条通往海边的街道,他一眼能望见灰色的海水,12月,海边几乎没有人。

他听见一艘汽轮拉响空荡的汽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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