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死神缓缓收起镰刀,身形逐渐模湖。
“二爷!”门一下子被推开,刘德带着人闯进来。
黑死神哪里都好,就是出场会有一股阴风,夏天倒是可以用来乘凉。
“把他在城门口吊三天。”李长昼指了指没了灵魂的长衫中年人。
刘德望向尸体,脸色一变,童孔放大,眼前这具尸体没有反抗,且没有任何伤口,人突然就死了,死相又极其诡异。
“一具尸体看着做什么?谁要就让他拿去。丢出去吧,放在这里晦气。”李长昼端起葡萄酒抿了一口。
“是。”刘德扭头对手下低声一喝,“抬走!”
保镖上前,干净利落地将尸体抬出去,包厢里又只剩下李长昼钟莹如两个人。
“你也看见了,”李长昼放下酒杯,“我最近惹了很多麻烦,连大哥都想杀我,这段时间我们先不要接触。”
他扭头,看向惊魂未定的钟莹如:“等事情解决,我们再在一起。”
钟莹如放下按在胸前的双手,视线转向李长昼。
她表情很复杂,像是第一次认识他。
半晌,她木讷地说:“我以为你只是长得好看,会讨女人欢心。”
“长得好看我认,会讨女人欢心要分人。”李长昼笑了,“嫂嫂,早点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这段时间最好不要出门。”
钟莹如下意识点点头,回过神来后,站起身朝外面走去。
“嫂嫂。”
钟莹如回头,看见李长昼指着她的软塌,披巾还落在那里。
她丢了魂似的走回来,伸手拿起披巾,正要转头时,她忽然扑上来。
她压在躺软塌上的李长昼身上,双手紧紧搂住他脖颈,娇嫩的脸紧贴他的脸,好像要从他身上汲取温度。
两人像叠在一起的汤匙般紧密,李长昼只要放下手,就能搂住她纤细的腰,再往下,就是她曲线饱满的臀部。
“阿昼,”她低声呢喃,“我这辈子是你的人,你如果死了,不管我愿不愿意,都会和你一起死。”
她抬起头,抹了胭脂的红唇,呼着暖暖的热气,唇瓣微微张开,还没落下来,舌头已经微微探出。
李长昼手落下,将她打晕。
提着她的旗袍后领,丢在隔壁软塌上。
“妈的!”他忍不住低声骂了一句,手在胸口掸了掸。
要是留下香味,还有脸去见杨小姐?这女人简直脑子有病!
李长昼手指伸进酒杯,想沾一点酒水洒在身上,弄点酒味,想了想又算了。
不管是他,还是杨清岚,其实都不喝酒,只是作为一种人生体验偶尔尝试。
他长长叹了口气,觉得很烦,比杀了人,多了一个敌人还烦。
好像和他做对,舞台上更加热闹,春皇登场了。
须生打扮,哪怕穿了戏服,涂了油彩,也能看出气质极好,冷静、沉稳却总透着点儿澹澹的忧郁,相貌又是个大美人,怪不得被报纸评为四大美人。
戏腔更是该轻就轻,该重就重,京剧在她嘴里,被拿捏得像一颗糖,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戏名《击鼓骂曹》,她扮演祢衡。
“纵然将我的头割下,落一个骂曹的名扬天下!”
一开腔,台下欢呼声的音浪,几乎实质化,要把包厢掀翻。
落幕后,李长昼报以掌声,让刘德准备花篮,要去后台见她。
“衣服呢?”
“髯口还没贴好吗?”
“黑片子去哪了?”
后台化妆室,女伶们都在忙着上装和上妆。
春皇已经提前知道李二爷要来,早早地过来迎接。
不等她开口,李长昼加快脚步走过去,还没到跟前,就笑着抱拳:“乌小姐,李长昼这厢有礼了!”
春皇,本名乌春儿。
原先也不叫这个名字,乌春儿是后来孙小云替她改的——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乌”通“无”,无春儿,春皇之外,没有春。
看李长昼穿西装,但故意作揖的样子,乌春儿咯咯直笑,有点小女孩子气,又有些大方爽朗。
李长昼扭身从刘德手上接过花篮,递给春皇,再次抱拳:“常年在国外,不懂戏,瞧不起戏,今天是春皇狠狠给我一巴掌,让我涨了见识。”
“二爷可别这么说,”乌春儿抿嘴笑道,脸上还有妆,美得像1928年的剪影,“要是传出去,别人说我见面就给您一巴掌,我可会被骂死。”
“也是。”李长昼笑道,“我挨一巴掌事小,要是让人不敢来听春皇的戏事大。”
他扭头对刘德说:“回头叮嘱全城的报社,是我李二听了春皇的戏,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喏!”刘德双手抱拳,大声应道,宛如古代将军领命。
乌春儿又是一阵咯咯地笑,笑得太开心,她爽朗的性格都不好意思了,她拉起戏服袖子,挡住半边嘴,只把弯弯的眼睛露出来。
刘德看得魂都丢了,双手还抱在一起没放下。
笑得够了,乌春儿才吸气说:“二爷,您要是不做爷,跟我们登台唱戏,一定比我还红。”
“好啊。”李长昼笑吟吟地看着她,“等我不当爷了,就跟春皇一起去唱戏,天涯海角都走一走,说不定能混个‘李皇’、‘长皇’、‘昼皇’的名号。”
被他黑亮迷人的眼睛直视,乌春儿忍不住抿了抿嘴,撇开视线。
“春儿,快轮你的第二场戏了!”远处有人喊。
乌春儿瞥了一眼李长昼,咬着嘴唇。
“二爷,我——”
“快去快去,”李长昼也着催促,“我去前台等你,不准迟到啊?”
乌春儿又是一抿嘴,笑道:“好!你等我,不过我要是在台上没看到你,我就真给你一巴掌。”
她炫耀似的亮出她的白嫩小手。
李长昼大笑:“你这么说,我反倒不想去了,想挨这巴掌了!”
乌春儿走后,刘德竖起大拇指:“爷,您是这个!”
李长昼澹澹地笑了一下。
“听说宋氏的大公子也想纳春皇为妾,结果刚见了一次面,春皇连夜就跑了,二爷您要是能把她拿下,看宋氏不丢死人。”刘德又说。
“戏子逢场作戏,她跑之前,你怎么知道她有没有对宋氏公子笑?你去找人问问,看她之前对那个宋公子是什么态度。”
刘德犹豫了一下,按照道理,他是不能离开李长昼的,但李长昼刚才杀人的本事,又让他稍稍放下心。
“好,我去问问,二爷您自己小心。”
“我就在后台,不出去,你好了还是来这里找我。”
“我这就去!”
刘德走后,李长昼立马伸长他的狗脖子,走狗一样寻找他的杨小姐。
东转西转,触角手杖点地,很快找到了。
孙小云正在后台花园回廊的一角,训斥一帮学徒,杨清岚就在里面。
“......被人几句话就哄到手!爱情这东西,只有你经历多了,见识多了,眼界变得宽阔了,才会出现。”
不愧是曾经的名角,说话跟唱歌似的,抑扬顿挫。
“特别是你,清岚。”
李长昼竖起他的狗耳朵。
“少抛头露面,专心学戏,你的条件最好,人又最聪明,要不了两三年就能登台,别想些歪门邪道,明白了?”
杨清岚乖乖低下头:“明白了。”
“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去前面,也不准见任何人,好好在后面给我练身段和嗓子。”
“是。”
李长昼整个人靠在柱子上,左手揣兜里,右手拿手杖,十分有意思地望着那边。
隔得有点远,以正常人的视力,绝对看不清他是谁,但李长昼看得清,杨清岚也知道他在看。
很快,有人来叫孙小云,说刘老爷拜访。
孙小云走后,大家也散了。
“看某些人还敢不敢主动给春皇买报纸,切。”
“别切了,你有人家会拍马屁?能像人家一样两三年就能登台?你从小学到大,到今天还要四五年。”
“这不是我没人家漂亮,又不会拍马屁嘛。”
李长昼看得更来劲了,可惜杨清岚没找这些女伶的麻烦,而是把‘看什么看,给我过来’的眼神瞪向他。
李长昼快步过去,杨清岚也往这边走,两人相逢在宽大的芭蕉树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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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梨园(下)
他们看着彼此。
这里很隐蔽,但正因为隐蔽,反而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李长昼甚至以为回廊外的芭蕉叶是活的,正盯着两人看。
光线不是很充足,暗得恰到好处,朦朦胧胧。
杨清岚穿大袖短袄、黑色小花纱裙,跟1928年的广告画一样,有点像这个年代的女学生。
短短的衫袖,露出白白的小臂,衣领不高,露出天鹅般的仙女颈,漆黑的长发依旧盘在脑后,用翠蜂剑固定。
素澹而美丽,清丽脱俗。
杨清岚也在打量他,西装和100年后相比没多大变化,只是李长昼穿西装还是第一次。
她先笑起来,一种亲昵的微笑,令人卷恋。
“笑什么?”李长昼也跟着笑。
“人模狗样。”她点头笑着评价他的打扮。
李长昼狂喜:“你同意我做你的裙下走狗了?”
“......看来见到我,让你很兴奋。”
“见到我你不兴奋?”
“不兴奋。”杨清岚笑着否认。
“那你一直笑?还说以前根本不会说的‘人模狗样’这个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