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破人亡?家人跟她反目成仇?没有朋友?没有人可以说说心里话?
没关系啊,
只要有了这个孩子,那生活不就重新充满了希望了吗?
“我之所以答应沈春白,就是想要通过这件事,转笔钱,然后我就走了,”
夏柳看着周菁菁,小声哀求道:“求求你了,放过我吧,你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可以吗?”
周菁菁叹息一声,满脸无奈说道:“就算我放过你,可你觉得,其他人会放过你吗?你根本就不清楚,现在这座金陵城,到底是何等的藏龙卧虎!说句不客气的,我甚至认为,说不定沈春白已经知道你怀孕了,并且已经开始制定新一轮的计划了!你,以及你肚子里的孩子,恐怕都会被重新卷入漩涡!”
夏柳猛地脸色一白,“那我怎么办?”
周菁菁突然笑了,“没关系,我可以帮你的呀!”
夏柳愣了愣,试探着说道:“你,你真的愿意帮我?你也是想要利用我才对吧?”
周菁菁微笑着说道:“怎么会呢?我说过,咱们是朋友!如果你愿意,我们甚至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闺蜜!既如此,试问,我又怎么可能会害你呢?对不对?”
夏柳突然沉默不语。
闺蜜?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之前周雪也是她的闺蜜,可是结果呢?
……
金陵是一座非常美丽的城市,
尤其是这里的江畔夜景,哪怕是放眼全国,也绝对是属于首屈一指的存在。
夜晚十一点,
处理完手上所有紧急事务之后,陆国富总算是离开了盛东集团。
现在的陆国富,在金陵商界的名声非常响亮,这倒也不是说他做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主要是因为,宁颜这位金陵新贵,对他委以重任!
要知道,
纵观整个盛东集团,包括宁颜麾下现如今三大公司,真正能够被宁颜如此器重的,全部都是宁颜的自己人,只有陆国富是例外,好像突然就冒出来了一样!
也正是因为如此,
陆国富非常清楚的知道,虽说现在他在盛东集团风光无限,可与此同时,备受瞩目的同时,陆国富也如坐针毡。
毕竟,
所有人都在盯着他,但凡他出一点错,恐怕都会被无限度放大,毕竟,他不属于宁颜的嫡系,而是属于空降兵!
不过,
事实证明,宁颜的确慧眼识珠,最起码,最近这段时日,陆国富入职盛东集团以来,兢兢业业,在商业上展现出来的能力,很多时候都无可挑剔,连赵天龙都在向他学习。
但,
身为一名职业经理人,陆国富清楚的知道,越是如此,他就越是不能放松。
下班之后,
他先是让司机把他送到江畔,然后他让司机返程,他自己用手机解锁了一辆共享自行车,就沿着江畔骑车。
他这个习惯跟曹爽隐隐有些类似,锻炼身体的同时,也是为了把自己整个人放空,整理思路,回想这一天的工作,并且开始计划明天该做的事情。
40分钟之后,
陆国富把单车停靠,然后在江畔路边一家夜市地摊烧烤坐定。
按理说,
以陆国富的身份以及财富,他没理由来夜市吃这种地摊烧烤炒菜,可陆国富却对此情有独钟。
而且,
他也没有仗着有钱,就乱点菜,他只要了一盘酸辣土豆丝,顺便要了十个羊肉串,嗯,还有一串烤羊腰子。
年纪大了,
得补补不是?
趁着还没上菜,陆国富拿起手机,刷了一下新闻。
这也是陆国富的习惯,吃饭之前看看新闻,一旦开始吃饭,他是不会刷手机的。
不像现在有的年轻人,出来聚餐就一直抱着手机,拍照发朋友圈,那还出来吃饭干啥?直接在家点外卖他不香吗?
这时,
伴随着一道香风,沈春白突然不请自来,“陆总,居然在这里碰到您,好巧呀!”
第572章 天下谁人不识君!(7)
巧?
巧个屁!
陆国富非常清楚的知道,沈春白既然如此精准的找到他,这就绝对不会是巧合!
毕竟,
这地摊烧烤其貌不扬,沈春白堂堂万山集团董事长,会闲着没事无缘无故跑这里吃饭?那不扯淡呢嘛!
“沈总,”
陆国富不咸不淡说道:“明人不说暗话!这不是巧合!还有,以您和我老板的关系,我个人认为,我们没有私下见面的必要!”
沈春白微微一笑,“陆总多虑了,就算要避嫌,可这里是夜市,试问,又有谁会知道你我在这里碰面呢?”
说话的同时,
上菜了,地摊老板是一对老夫妇,非常和气的样子。
“小陆!”
地摊老大爷笑呵呵说道:“菜都齐了!酒呢?还是老规矩?”
陆国富起身说道:“嗯,大爷,我自己来就好!”
说完,
陆国富非常熟稔的找到一瓶已经开了封的15块钱一瓶的牛栏山,倒了一杯,然后就把酒瓶还给了老大爷。
这一杯,不多不少,正好二两,陆国富也只喝这点,他没开车,也没带司机,二两小酒,纯粹是为了放松一下自己。
沈春白看着眼前的酒菜,脸上笑容不变,“我相信,宁颜把陆总挖到盛东集团,年薪一定不低,没想到,陆总居然如此节俭。”
陆国富非常不客气说道:“沈总也看到了,我这就是最简单的粗茶淡饭,也没为您准备筷子,您还是请便吧!”
沈春白依旧没有丝毫恼羞成怒的样子,笑眯眯说道:“没关系,陆总随意,我就在这里坐一会儿就走。”
陆国富微微皱了皱眉,索性就不管不顾了,还真就开吃了。
他吃饭的速度很慢,但,他吃的非常干净,羊肉串羊腰子也就罢了,就包括那盘酸辣土豆丝他都没放过,连汤水都直接喝干净了。
最后,
陆国富将杯中一点残酒一饮而尽,长吁了一口气,似乎非常惬意,非常享受的样子。
沈春白微微有些不太理解,她从小锦衣玉食,根本就没有陆国富这种生活体验,可她确定,陆国富并没有在她面前故意演戏,
而是真的吃的非常开心。
这时,
陆国富突然开口说道:“沈总,像你这种人上人,想必无法理解我这种小人物的这种【满足感】吧?”
沈春白接话道:“我的确非常好奇,按理说,以陆总你的身份,哪怕是五星酒店的大鱼大肉,也无法让您如此动容才对。”
陆国富撇了撇嘴,满脸不屑说道:“大鱼大肉算什么?能跟我这盘酸辣土豆丝比吗?不能够吗?”
或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
陆国富解开了领口的一枚纽扣,然后才慢吞吞说道:“在我心底,这盘酸辣土豆丝,胜过这个人世间所有美味!”
沈春白:“愿闻其详。”
其实沈春白对这些不感兴趣,但她愿意当一个聆听者,因为在她看来,既然陆国富愿意开口,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
“沈总你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万山集团董事长,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要什么,自然就有什么!可我不一样!”
陆国富点了根烟,深吸了一口,然后眯着眼说道:“我是真正的穷苦出身,我的父亲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的母亲诸病缠身,我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而我是家里老大!”
“十六岁那年,我辍学开始打工,我以为我开始赚钱了,就可以帮母亲治病,就可以养活弟弟妹妹了!”
“可惜,我错了!”
“我那点微薄的收入,根本就不足以支付我母亲的医药费,哪怕我已经最大限度的紧衣缩食,依旧还是如此!”
“沈总,你知道我们老百姓为什么总是说【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吗?】”
“因为真的治不起啊!这种感觉,只有家里没钱,可家里还有一个长期病人的家庭,才会真正有这种体会!”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沈总,你知道我那时候到底有多穷吗?”
“那时候物价很低很低的,我花两毛钱就能买一个很大的咸菜疙瘩,这就是我一周的菜了!”
“然后,就着白开水吃咸菜,吃馒头,一周绝对不会超过三块钱!”
“但我那时候年轻,正在长身体,缺油水,有时候真的挺不住了,就忍饥挨饿,连续一周每天就吃一顿饭,省出钱来,偷偷摸摸来夜市地摊吃一盘酸辣土豆丝!”
“可即使如此,我依旧吃不起,我就跟地摊老板说,我饭量小,给我来半份!结果却吃的干干净净,盘子比狗舔的还干净!”
“而且每一次,我都要等夜深人静,等地摊上都没什么人了才来,因为我要脸!我害怕被人看见!”
陆国富这番话,半真半假,但却对沈春白造成了极大的震撼。
她这种富家女,是完全无法想象一周只花不到三块钱是如何生活的!
就在此时,
地摊老大爷突然笑呵呵插话道:“小陆说的没错,姑娘,这事儿我可以跟你保证,小陆没撒谎,他搁我这儿吃饭都吃了几十年喽!”
沈春白满脸都是愕然。
陆国富微微一笑,“沈总,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喜欢来这里吃饭了吗?因为,这是我记忆当中的味道!”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每周都期盼着这一盘酸辣土豆丝!”
“这是任何山珍海味,都绝对无法比拟的存在!”
“这么多年过去,我一步一步,从泥巴坑里爬起来了,我渐渐变得有钱了,我不但可以养活弟弟妹妹了,我自己也成家立业了,出入都有豪车豪宅了,甚至都有司机了!”
“但,这里,就这个夜市,就这个地摊,依旧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
“我依旧每周都会来这里一次,雷打不动!”
“我来这里吃饭的时候,连我的老婆孩子,都绝对不会,也不敢打扰我,因为这是我唯一的【悠闲时光】!”
“所以,沈总,您今晚出现,真的打扰到我了!”
陆国富一脸认真说道:“而且,说了这么多,想必沈总您应该也已经明白,我这个人非常念旧,所以如果您想要把我从宁先生身边挖走,我劝您最好还是免开尊口!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