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互相看了看彼此,一脸兴奋的说道:“哥我们三个谁开车啊!”
第四十一章 五匹汗血宝马
巴图五人早上从满州里出发,经过长达一天的行驶,终于在夜晚到达了拥有华夏马都之称的锡林市。
此时距离燕京也只有六百多公里左右。
但鹏鹏三人因为轮换着开车,这会也稍显疲惫。
所以巴图在征求了安德烈的意见后,就打算找个酒店,等明日清早再继续出发。
五人先是寻了一家名为元和建国的酒店办理了入住。
随即就驾车去寻找饭店,既然来到了锡林市,那自然是要品尝下当地最出名的羊肉了。
锡林市这个地方,虽然没有满州里规模大,但总得来说还是比较不错。
这里最出名的就是乌珠穆沁羊肉与苏尼特羊肉。
其次就是乌珠穆沁马。
巴图自家马厩中饲养的那三十匹马就是来自于这里。
按照导航找了一家火锅店,巴图几人在这里随便吃了些东西,就回到了酒店。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中午,几人终于到达了燕京市。
巴图看着这座熟悉的城市,此时却感觉恍如隔世。
这座五朝帝都没有变,变得而是巴图。
两个月前,他一无所有的离开,可仅仅只是过去了两个月,再次归来的他,却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财富。
看着车窗外的街道,品尝着安德烈递给自己的雪茄,巴图心中不由的感到有些五味杂陈。
他再次拨通小白子的电话。
可对方依然没有接听。
这不由的令他皱了皱眉。
正巧这个功夫,倒腾马的郑老板打来了电话。
“喂!巴老板啊,你到燕京了吗?”
“郑老板,我刚刚到达燕京。”
“好,那我给你发个位置,咱们在这里见。”
挂断电话后,不一会功夫,郑老板就发来了位置。
巴图看了下地址,对开车的张强说道:“小强,去燕郊经济开发区!”
...
经过一段时间的行驶,巴图几人到达了燕郊经济开发区。
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因春秋战国时地处燕国都城(今燕京)的城郊而得名。
清康熙年间,在燕郊修建出京首站行宫,有“天子脚下,御驾行宫”的美称。
而郑老板给的地址是一个叫做燕龙国际马业公司。
抵达了目的地,巴图将电话打给郑老板。
不大一会功夫,郑老板火急火燎的赶过来。
当见到巴图的那一刻,脸上洋溢着开心的微笑。
此时,巴图在他眼里,就如同行走的华夏币一样。
“哈哈哈,巴老板好久不见啊!”
郑老板与巴图热情的握了握手。
巴图给安德烈介绍了下对方。
当郑老板听说这个灰熊国老外也是一个大牧场主时,双眼都放出光芒。
“来来,咱们先到我办公室,一会我带哥几个去看看我这里的马。”
走进郑老板的马场,巴图发现,虽然他的这家马场规模不大,但是马匹饲养的都很不错。
听郑老板说,这家马场也是他最近才与朋友合伙盘下来的。
虽然是刚盘下不久,但他拍的胸脯保证马匹的健康和品相绝对没问题。
鹏鹏看着夸夸其谈的郑老板,怼了怼大龙低声说道:
“我咋瞅这老B灯都像是在吹牛掰呢?”
大龙怒瞪了他一眼,低声道:“把你那坑闭上,没看巴哥他们谈事呢吗。”
“郑老板,那咱们先去看看马吧,看完马咱们再聊。”
“是是,巴老板说的对,咱们先去看马。”
随后五人随郑老板起身走下楼。
当来到马场,见跑马场中,正有不少游客在骑着马。
从这点来看,郑老板这家马场经营的还算不错。
随着他来到马厩。
见马厩中关着的马匹并不多。
但每匹马从它的四蹄、五官、气色、骨相、肉相上来看。
在串子马中都属于不错的良驹。
其中更是有一匹串子的汗血宝马皮肤呈现粉金色。
巴图并没多注意郑老板介绍,直接走向这匹串子汗血宝马。
这匹马巴图估算体重大概在600公斤左右。
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肌肉发达。
尤其是身上的毛细血管异常的丰富突出,重点是它的眼睛呈蓝绿色。
郑老板见巴图紧盯着这匹串子汗血宝马,笑着走了过来。
夸赞巴图真是好眼力,这匹马虽然是一匹串子马,但因为品相不错,在他们马场中也是当做宝贝一样照顾。
巴图嗤之以鼻,内心想着这老家伙鬼的狠。
自己只要看中一匹他肯定会大肆夸赞下自家马匹。
无疑就是为了能一会在交易时能哄抬下价格而已。
毕竟这马厩里的马,品相不论多好,也堪比不了纯血统的马匹。
哪怕是他夸上天,也改变不了串子这个事实。
不过眼前这匹串子汗血宝马品相确实不错。
所以也未与郑老板多做废话,直接说道:
“郑老板,你这里马匹我大概看了一下,健康和品相上都还不错。”
“这样,包括这匹马,你再给我挑上四匹拥有汗血宝马血统的串子马。”
听到巴图的话,郑老板大喜过望。
拍着胸脯说道没问题。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挑选,巴图终于挑选出四匹称心如意的骏马。
这五匹串子汗血宝马总共是三匹雌马与两匹雄马。
总价值在140万,这其中最贵的就是巴图最先看到的那匹粉金色雄马。
郑老板开出了一个五十万元的高价。
但巴图也没有想着与对方讲价,毕竟这匹马对的起这个价格。
看着眼前五匹骏马,巴图心中不免有些激动。
等将它们运回牧场,再经过万物生与血脉提纯的改造。
相信很快就能由串子马变成真正的汗血宝马。
到那时,自己只要卖上一两匹,就能给自己带来巨额的财富。
余下的汗血宝马还可以留在牧场中进行繁殖。
相信很快,自家牧场就能依靠饲养汗血宝马而闻名于世
挑选完这五匹马,巴图就打算带着几人离开,至于买下的马,自然到时会由郑老板负责运送。
可就在几人刚要走出马厩时,就见一名工作人员牵着一匹身材矮小的小马从众人身边擦肩而过。
巴图突然停下脚步,向那匹小马看去。
“郑老板,那又是什么品种马?”
第四十二章 再遇小白子
郑老板笑着解释。
原来这种身材矮小的马,叫做pony马,又名矮脚马。
是世界上最小的马,身高不足1.5米,号称马中柯基。
不但性情温顺,深受国内外爱马人士的喜爱,更是可以当做宠物放在家里饲养。
别看它个子不大,干起活来一点不逊于那些大高个。
因为矮脚马身高原因,在国外更适合去一些低矮的矿洞内驮矿石,还可以帮忙负责拉货。
不仅如此,在一些寒冷地区,矮脚马还能够代替雪橇三傻拉动雪橇。
当然它们可不是只会驮东西拉货,作为一匹马,又怎么能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呢。
虽然比不上高头大马,但是矮脚马因为性情温顺的原因,可以陪着小孩子玩耍。
让小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能体验一下当骑士的感觉。
还可以策马扬鞭,别看它们四肢短小,奔跑起来却很是平稳,而且样子也非常可爱,卖萌技术也是一流。
听完郑老板的介绍,巴图有些嗤之以鼻。
在草原上长大的孩子,七岁就已经敢骑着骏马策马驰骋了。
这种马在巴图的眼里其实更适合当做宠物。
巴图拿出手机,拍了两张矮脚马的照片发给琪琪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