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第159节

既然是一家人,那用自家男人的东西,当然心安理得。

换言之,自从青红跟曹志强有过除最后一步的亲密关系后,她就已经把自己看成是曹志强的女人,只是碍于年龄跟法律的限制,才没法立刻结婚登记,成为正式夫妻罢了。

没错,青红就是这么想的,毕竟她是个特别传统跟保守的女人。

既然把身子给了曹志强,哪怕还差最后一步,但基本上来讲,她也已经把自己定位成曹志强的女人了。

曹志强当然也很开心,毕竟对他来讲,是不是最后一步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可以正式告别五姑娘,肆意的释放压力,而且跟青红之间的关系,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就这样,此后的日子里,曹志强就几乎完全宅在青红这里不出门,每天不是跟青红腻歪的你情我浓,研究新芝士,就是在青红的陪伴下继续写歌写。

红袖添香的日子,就是如此的美妙。

当然了,在这期间,随着双方感情的迅速升温,青红对曹志强的了解也越来越多。

这主要是关系突破了,导致青红敢问了。

曹志强呢,除了一些不该让青红知道的东西外,能说的东西,比如他的身世跟家庭情况,还有工作情况等等,基本都是有问必答,没什么藏着掖着的。

而随着了解的越来越多,青红对曹志强的敬佩之情也越来越多。

比如说,到了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曹志强不光会写歌唱歌,还是个著名诗人。

虽然因为种种原因,青红过去没看过曹志强写的诗,也没听说过诗人强子的名字,但到了这个时候,他当然知道曹志强还是个诗人的事实了。

既然知道自己的男人是个著名诗人,那她当然要拜读一下这位著名诗人的大作。

这一读不得了,青红立刻就陷进去了,一下就被曹志强的才华所倾倒。

无他,谁让曹志强抄袭,不,谁让他“原创”的那些诗歌,都是后世的网红诗,起特点就是通俗易懂且以情取胜呢。

不管是《见与不见》,还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些现代诗的优美动人,可都是经历过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考验的。

能经历过大多数人的考验,还脱颖而出,自然有独到之处,放在什么时候都不会明珠暗藏,都会发出光芒。

同样道理,青红毕竟年轻,又是情窦初开,所以让她看曹志强写的那些网红诗,当然更有感触。

尤其是,当这个诗歌的原创者,就是自己的男人的时候,那感觉就更加的爽。

这有点像草粉的反义词,反正就是特别自豪特别爽的意思。

这种身体与心灵的双重愉悦,是她过去从来没尝试过,也没享受过的。

所以吴青红相信,她现在是幸福的,因为她得到了真正的爱情,而且是常人难以得到的美妙爱情。

也正因为这样,青红才倍加珍惜这份感情。

所以说,哪怕曹志强对她提出了很多在她看来十分“过分”的要求,她也都害羞的一一满足,从来都不会拒绝。

然而,虽然跟青红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但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温柔乡是英雄冢,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

他曹志强就算不是英雄,也终究是一个有抱负的有为青年。

好不容易重生一回,他不可能满足小富即安,也不可能满足于整天跟女人腻在一起的日子。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的京城,只有钱却没有权,那绝对是危险的。

所以,他终究还是要出去做事的。

“成不成,就看这一遭了。”

放下电话的曹志强喃喃自语道。

“成的话最好,要是不成,大不了先做杂志社,然后继续自费出书,反正大势所趋之下,无非就是个赚钱快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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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徐大爷与王大爷

距离大领导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曹志强就做好了准备,然后背上吉他,跨上旅行包,骑上那辆二手自行车,独自前往大领导家。

为了这次见面,曹志强不但提前洗过澡,理过发,还特意换了一身中山装。

虽然是中山装,可曹志强身上这套中山装并不便宜,那是真正的毛料,也就是羊毛呢。

别说现在了,就算后世,羊毛呢也相当贵。

而曹志强的这套中山装,是他提前定制的手工中山装,特意在腰部加了修身效果,所以穿在曹志强这种身材偏瘦的人身上,特别出版型,满满的高档感。

这么说吧,就凭曹志强这一身毛呢中山装,外加黑色大皮鞋,他要是出去,人家铁定都认为他是年轻干部。

一路上,在别人的羡慕眼光中,曹志强淡定的来到了大领导的小区。

门口依然有两个表情严肃的持枪警卫,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能进的地方。

然而,当曹志强走过去说出自己的名字,人家就很快放行了,看来确实是提前打过招呼。

等曹志强推着自行车进去的时候,还在暗自感叹牛逼二字。

大人物就是不一样。

按照记忆,一直来到大领导的别墅后,保姆立刻带他去了客厅。

一进客厅,就看到大领导正在跟一个灰发老头儿下围棋。

似乎意识到曹志强的到来,大领导立刻放下棋子,对曹志强笑道:“咦,小曹来了,来的挺早啊。”

曹志强立刻笑道:“大领导,不,徐大爷您下了指示,我当然得提前来啊。”

“哈哈哈。”大领导,不,徐大爷哈哈一笑,“小滑头,是等不及了吧?”

“也有点。”曹志强呵呵一笑的挠了挠头。

此时,从刚才开始,就一直默默打量曹志强的那个灰发老头儿,忽然抿嘴一笑:“老徐啊,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曹志强吧?不过他刚才叫你啥?徐大爷?”

徐大爷再次哈哈一笑:“是啊老王,我看这小家伙挺有意思,就让他叫我徐大爷,要不然,他总是学傻柱,大领导大领导的叫,我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

“原来如此。”那个灰发老头儿点点头,然后对曹志强道,“小同志,我姓王,既然你叫老徐为徐大爷,那你也管我叫王大爷吧。”

曹志强立刻笑着点点头:“是,王大爷。”

“呵呵。”灰发老头儿微微一笑,点点头对徐大爷道,“有点意思,很会打蛇随棍上。”

“哈哈。”徐大爷再次笑了笑,“我就说了,你一定不会失望的。”

王大爷淡淡一笑,看了看曹志强道:“但愿吧。”

一听这话,曹志强也只是站在那傻笑挠头。

当然,这都是装的,因为他一早就知道,这个王大爷不简单。

也是,能跟大领导平辈论交,说话这么不客气的,哪有简单人物,舔就对了。

所以啊,适当的装一下害羞跟尴尬,反而能给人好印象。

最起码,会给人一种赤子之心的感觉。

这样的话,等下就算说话冲撞了人,事后也可以用年轻气盛不懂事来圆场。

不过,这些小技巧,稍微用用就行了,过犹不及,也只适合他这个年龄才能玩。

要是傻柱那样的,再玩这套就不行了。

就在这时,似乎看出曹志强的“窘迫”,徐大爷瞪了一眼王大爷:“你看你,又来你那套,在我这端架子给谁看啊,都把小曹吓着了。”

王大爷一愣,然后就苦笑着摇了摇头,但却什么都没说。

这时候,徐大爷扭头对曹志强道:“小曹啊,傻柱呢?他没跟你一起来?”

曹志强道:“没,傻,不,何叔之前跟我在电话里说,让我单独来,一起在这汇合,不用提前汇合。”

“这样啊。”徐大爷点点头,然后忽然想到什么,“等等,电话里说?你家有电话?”

“有。”曹志强点点头,“我前几天刚买了套四合院,就在后海那边,然后我为了方便别人联系我,就装了电话。”

“哦?你不住你原来那个四合院了?”徐大爷又问。

“不住了。”曹志强摇摇头,“原来的住处人多眼杂,虽然是祖宅,我在那从小长大,挺有感情的,但是……”

“但是什么?”徐大爷问。

曹志强故意苦笑了下:“徐大爷,您是聪明人,那我也不瞒您了。

您应该知道,要是我还是以前的我,那个很穷的我,继续住在那儿当然没问题。

可如今我有钱的事儿,大院里很多人都知道了,继续住那儿就不合适了。

至于原因么,我不说您也能猜得到。

不说别的了,就说前几天一个事儿吧。

前些日子呢,我碍于情面,刚借给了我们院一个叫阎埠贵的人三千块钱。

阎埠贵是我们那个大院的老人,人称叁大爷,在大院里挺有权威的。

他亲自拦住我,亲自管我开口借钱,我要真有钱不借,那是扫他的面子,也是给我难堪。

所以啊,当时碍于情面,加上我也年轻,被人三说两说的,我就稀里糊涂借钱给他了。

但是,事后我才琢磨过来,借那么多钱给他很不妥。

这事儿要是传出去,我要继续在那住着,那还有安生日子么?

肯定是不断有人来串门借钱啊!

要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关键还有很多人打我妹妹的主意。”

“打你妹妹主意?”徐大爷疑惑道,“什么意思?”

曹志强道:“是这样,我有一个义妹,是当年我父母在南京的时候收养的义女,后来我父母回北平,就把她也带回来了。

然后呢,我父母分别去世后,在这里呢,我唯一的亲人就是那个妹妹了,而且在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是我这个妹妹一直在照顾我,所以我对这个没血缘关系的妹妹,也一直当亲妹妹看。

再后来,我这个妹妹在南京的亲妹妹呢,居然一个人,在没大人带的情况下,偷偷坐火车来了北平找我们。

而且这个妹妹的亲妹妹呢,来了就不走了。

那我当然得好好照顾啊。

为此,我还特意花钱请人,给那个义妹的亲妹妹辅导功课,就怕她来这里后不能上学,落下太多功课。

可是,之前还好,但自从别人知道我有钱了,很多人就把主意打我妹妹的亲妹妹身上了。

已经有连续好几拨人找到我,说想要收养我那个义妹的亲妹妹,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方式跟我攀交情。”

说到这,曹志强叹口气:“要是只为了借钱,也就罢了,但把主意打到我妹妹的亲妹妹头上,这就有些过了。

我那个义妹的妹妹还是个小孩子,很容易受人影响,万一……总之不妥。”

摇了摇头后,曹志强继续道:“还有,我现在是一个以创作为主的人,而创作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

我不是说大院邻居不好,而是说,在那种环境下,尤其是我目前的情况下,我要是还住在那,再想安安静静的在那搞创作,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我才不得已搬出来,并且还安装了电话,只把电话号码给了几个特别要好的人,比如何叔。

您现在明白我的苦衷了吧,徐大爷?”

“呵呵,原来是这样啊,了解了。”徐大爷点点头,然后微微一笑,“忘了你现在是个身家过五十万的大款,那确实不合适继续住原来的地方了。”

紧接着,徐大爷叹口气:“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古人诚不我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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