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斩杀线?我超凡不吃牛肉! 第124节

  “对了,你住哪里?”

  “老板,我住小公园那边,一个帐篷。”

  “具体什么位置?”

  “在第六街道。”

  楚胜微笑:“噢~~好的。这段时间你先住公园吧,等你攒了钱,再找房子住。”

  然后看了一眼史密斯全身:“换一身衣服,洗个澡,然后13点到公司,下午有一场员工诉苦会,你也参加。”

  史密斯连连点头:“谢谢老板!”

  楚胜摆手,上了车。

  杰森一脚油门,迅速离开,前往阳光公司。

  史密斯松了一口气,总算成功了!

  耶!

  进去也没什么难嘛!

  找了个没什么人的地方,史密斯开始打电话给上司瑞安:

  “sir,我已经成功加入阳光公司了!那老板楚胜一听我编的经历就开始同情了,很好骗!”

  “good,尽快找出阳光公司的秘密,同时不要暴露佛伯乐!”

  “没问题,sir!”

  ……

  下午,史密斯来到了公司。

  然后遇到了楚胜。

  “老板!”

  “哦,是史密斯啊。”

  楚胜此时正好和奥尼尔在一起。

  楚胜问奥尼尔:“奥尼尔,问你两个问题。你知道世界第一高峰是哪里吗?”

  奥尼尔挠头:“不知道啊。”

  楚胜:“你知道中国长城在哪个国家吗?”

  奥尼尔依旧茫然:“还是不知道啊。”

  史密斯:“…………”

  很想扒开奥尼尔那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了一堆的狗屎。

  ……

  接下来,

  史密斯开始参加诉苦大会,一群刚招的新员工,开始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

  史密斯全程听下来,并没有同情。

  毕竟在他看来,他可是高高在上的佛伯乐,跟眼前这些人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

  同时,他对阳光公司为何有如此凝聚力,有了答案。

  那些苦难之人被救下,能不对公司感恩戴德吗?能不努力工作,忠诚老板吗?

  听完诉苦大会,

  楚胜又将他叫到了办公室。

  楚胜看了眼史密斯头上的那0的忠诚度,忍不住笑了。

  人无语的时候是真的会笑。

  “你期待的薪水是多少?”

  “老板,只要给我工作,给我饭吃,就够了!”

  “这怎么行?我给你4000美金一个月的工资吧。”

  “谢谢老板。”

  “恭喜你,加入阳光公司!”

  “谢谢老板!”

  楚胜看着史密斯头上的忠诚度——0!

  嘴角咧起。

  知不知道我楚胜最讨厌的是什么?

  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踏马的我给你工作,你一点感恩都没有?!

  你还是人吗?

  还有佛伯乐也是傻逼,你踏马的如果派个美女还好说,你派个老黑?

  还有,不给我派个人才,为什么要派这种专业不对口的废物。

  他不死,谁死?!

  楚胜叫来了杰森。

  “杰森,现在公司来了一个佛伯乐的卧底!”

  “谁?我现在就去杀了他!”

  “非常好,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天生杀人狂!”

「95」佛伯乐:卧底死了?那再送个美女高材生过去!

  夜色渐深,洛杉矶第六街道的小公园里。

  帐篷里光线昏暗。

  史密斯躺在被褥上,反复琢磨着白天和楚胜的接触过程。

  白天被楚胜提问时,他下意识答出了珠穆朗玛峰,现在回想起来,对比那个奥尼尔的表现,他确实显得太聪明了。

  楚胜是不是已经起了警惕?

  而且,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怎么才能获得楚胜的赏识?

  他现在的工作,是搬家队的一员,根本接触不到公司核心。

  如果自己表现优秀一点,又实在不符合低学历黑人的智商水平。

  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卧底证据、完成任务?

  头疼了!

  早知道编造更高一点学历了。

  他正烦躁不已,

  突然“嘭”的一声闷响,

  一个燃烧瓶狠狠砸在帐篷边,刺鼻的汽油味瞬间弥漫开来,火苗顺着帐篷布料疯狂蔓延。

  “oh~shit!”

  史密斯来不及多想,猛地掀开帐篷拉链,连手机都顾不上拿,狼狈地冲了出去。

  刚冲出帐篷,就看到两个看起来是黑帮的人,拿着枪,对准自己。

  “嘿,你这个该死的倪哥!”

  “这里是我们的地盘,穷鬼,滚远点!再敢在这里搭帐篷,就让你永远消失!”

  史密斯心头一沉。

  如果他有枪,肯定要干死这两个种族歧视的混蛋。

  但是他此刻赤手空拳……

  算了,嘻嘻五折魏骏杰!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现在就走,现在就走!”

  他不敢有丝毫停留,快步走出了小公园。

  就在他走到马路边,内心骂骂咧咧的时候——

  一辆黑色的特斯拉,毫无征兆地从马路那边冲了过来,速度快得惊人,史密斯甚至来不及反应,就被轿车狠狠撞飞出去。

  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长长的弧线,重重地摔在冰冷的马路上,“嘭”的一声闷响,鲜血瞬间染红了地面。

  他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彻底没了气息。

  死不瞑目!

  黑色特斯拉很快就飞速离开了。

  远处,楚胜看着这边,给特斯拉点个赞,不愧是新能源电车,百米加速就是快,而且还安静,实在是杀人必备的好帮手!

  至于车上的哨兵定位什么的?

  当我黑客技能是菜鸡啊?

  不久之后,

  有流浪汉来了。

  飞速剥掉史密斯身上的衣服,皮带,鞋子什么的……

  很快,

  马路上只剩下了满地的鲜血和一具冰冷的只剩底裤的黑不溜秋尸体。

  没多久,一辆车从远处开了过来,因为尸体是黑色的,光线又暗,司机没看出来。

  哐啷~~~车身一震。

  开车的白人司机:“???”

  减速带?

  算了,这地区不安全,还是赶紧走吧。

  一脚油门,迅速离开。

  随后,又有几辆车经过,压过去,司机一看,艹,压到人了,一脚油门跑得更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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