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商演平均收入60万。
这个价格相对比较公道,一百万一场,那是可遇而不可求。
1月4号。
沈浪从申海飞回燕京,当天又接受了《人人日报》的专访,这是他第一次接受人人日报的专访。
采访地点依旧是公司。
人人日报的提纲也很宏大,讨论的是内地流行乐和港台、日本、欧美流行乐之间的差距。
瞭望周刊聊得是整体大环境,人人日报关注的重点是唱片市场。
沈浪的回答,还是那些‘老生常谈’。
反盗版、版权保护、音乐人才培养、国民音乐教育。
归根到底一句话。
困境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
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总得有人说,普通人说,跟名人说,那不一样,普通媒体刊登,跟人人日报发表,那又是两回事。
不管能不能变好,总归不会变的更坏。
作为一名音乐行业从业者,沈浪当然想这个行业越变越好,如果市场环境足够好,何必要让孙玥、沙保亮出海?
1月1号,孙玥个人第二张录音师专辑《等你爱我》,正式发布,隔天,沙保亮的第二张专辑《下沙》,也上市发行。
这两张专辑除了会在内地上市,还会在港台地区发行。
是时候让他们出去打拼打拼了。
论资质,两人的天赋都不差,签约这么久,他们的培训、学习,一直没停过。
两人能否被港台乐坛接受,沈浪也没有信心。
因为晨星文化暂时还没有接受几大国际唱片公司的注资,也就是说,晨星无法借用几大唱片公司的资源。
他们走的是另外一条路。
擦边沈浪。
他们在港台地区发行的专辑,不止有新歌,孙玥的《女人花》、《祝你平安》,沙保亮的《暗香》都会录入港台版本。
主打沈浪作词作曲。
毕竟是自家旗下的艺人,不用白不用。
像小日子乐坛的小室哲哉就有一个‘小室系’的名头,凡是唱他写的歌出名的歌手,都会被冠上‘小室系’歌手的标签。
国内的话,电影界的谋女郎,也是这个道理。
接受完《人人日报》的采访,接下来《华夏青年报》、《南方周末》、《文汇报》、《华夏都市报》、《金陵晚报》、《羊城晚报》等媒体,纷至沓来。
后来媒体,不免会问到一些近似的问题。
反正是车轱辘话来回说。
沈浪不用担心‘查重’,毕竟每家报纸都有不同的辐射区域,买《南周》的客户,很难买到《金陵晚报》。
足足花了十来天的功夫,沈浪才应付完媒体。
这段时间虽然他没怎么公开露面,但关于沈浪的新闻,那是天天都能看到。
今天某某报纸报道XX地区的专辑销量多少,明天,某某报纸又报道海外媒体对沈浪英文专辑的评价。
后天,又有媒体引援港台地区披露的数据,沈浪同名专辑全球销量突破500万。
日本地区销量突破六十万。
宝岛地区销量突破八十万。
英格兰地区销量突破一百二十万。
欧洲地区销量突破二百五十万。
……
反正每个地区销量突破新高都能‘水’一篇报道,因为每一次突破,那都是新的历史。
是以,即便沈浪不露面,江湖上仍旧满是关于他的传说。
没有公开出现,不代表沈浪闲着。
他手头上的事情可不少。
演唱会编曲、舞台方案定稿、音响系统设计、灯光方案遴选,名侦探柯南剧场版主题曲制作,新专辑缩混,美利坚宣发行程核准,广告拍摄。
特别是最后一项。
百事可乐给出了一份超级合同。
亚洲地区代言人的合同。
代言费用:200万美刀/年,一共三年,合计金额600万美刀,从原先的一百万美刀,猛然翻了一倍,百事可乐当然有条件。
起初,沈浪一方的报价是150万美刀,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嘛。
后来,百事可乐提供了另外一个方案,他们直接将代言费用加到了200万美刀。
相应的,每年线下活动的场次加到了六场,另外,他们还买断了两首歌的商用版权。
一首是《hall of fame》,另外一首是《我的天空》。
十年内,这两首歌的商用版权属于百事可乐,不得再授权给其他品牌。
不论是什么行业的品牌,都不行。
当然。
百事可乐只能用于自家品牌的推广。
站在百事的角度,他们多花了150万美刀,买断了一首热门单曲的十年全球商用版权。
很划算。
而在沈浪的角度,十年的商用版权卖了三百万美刀,一年三十万美刀,同样很诱人。
何况,只是商用版权,《hall of fame》的改编权、演唱权等等,仍然在他手中。
这是一笔双赢的交易,完全没有道理拒绝。
另外。
巡演的冠名同样被百事可乐收入囊中,60场演唱会,冠名费用300万美刀,一场五万美刀。
简而言之,百事可乐给出了一份高达900万美刀的超级超级大合同。
虽然收益被分割成了好几块,并且不是一次性付清,但整体金额900万美刀,却是实打实的。
换成RMB,这是一份价值7500万的合同。
数遍两岸三地,乃至亚洲,甚至是全球,这都是一份超级合同。
百事可乐内部承认,他们有赌的成分。
赌沈浪的专辑会在美利坚大爆。
如果能公告牌夺冠,这笔合同绝对超值,即使没有预期中的大爆,他们同样不亏。
毕竟,沈浪是华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歌手之一。
把‘之一’去掉,其实也可以。
签下他,更有利于百事可乐在华夏市场的推广。
第312章 行业大地震
1月20号。
周六。
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的华夏大饭店,今天举办了一场规格很高的大型发布会。
沈浪&百事可乐的签约仪式。
从1984年百事可乐签下迈克尔·杰克逊成为代言人以来,百事可乐就跟歌手结下了缘分。
89年,麦当娜又成了代言人。
亚洲地区,第一位跟百事可乐合作的歌手是张果荣,93年,刘得桦继张果荣之后,成为大中华区的代言人。
虽然沈浪不是百事可乐亚洲区的第一位代言人,但他的签约费用,绝对是最高的。
另外,他是第一个亚太地区代言人。
接下来他拍摄的广告,将会在内地、港台、日韩、新马泰等多地区投放。
发布会开始之前,营销公司专门透过第三方渠道对外传出了风声。
百事可乐签下沈浪花了八千万!
事实上,扣除巡演赞助、歌曲买断费用,沈浪一年的代言费用顶多150万美刀,三年450万。
怎么算一年只有一千多万,三年三千多万。
但营销嘛,肯定是怎么震撼怎么来。
八千万是什么概念?
1994年,孔府宴酒花费3000万,成为当年的央视标王,次年,孔府宴酒销售收入9.18亿。
注意!
是营收金额,不是利润!
沈浪家乡名酒,即将于96年上市的古井贡酒,95年的销售收入只有2-3亿,扣除掉各项开支,年利润顶多3-4000万。
一家全国知名的企业,一年的利润甚至不及歌手的一个代言。
消息一出,圈内圈外全部发生了一场大地震。
当然。
向外透露消息,也是事先提前商量好的‘营销’活动。
不然的话,钱也太好拿了一点。
签约前,沈浪的内心也经过一番‘斗争’,这钱,好拿吗?
不太好拿。
8000万,指不定会传到高层的耳中。
但,沈浪最终还是接了下来。
因为百事可乐是一家跨国公司,挣‘洋鬼子’的钱,即使有一点非议,也不是不能接受。
何况,这也是一次提升自我品牌价值的机会。
上午八点半,足够容纳2000人的会议大厅,此时竟然显得有些局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