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第124节

  只能硬着头皮硬啃。

  两天后。

  他回到住处的时候,又看见了黄清雅。

  她这次没在厨房做饭,而是蹲在院子角落里,正在摆弄几盆盆栽,有绿萝、剑兰、文竹等等。

  旁边还有几只塑料袋。

  目测是花肥和营养土。

  听见院门推开的声音,她回头望来,笑容绽放,“回来啦?我今天给你买了几盆花草,你说你住这里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种点什么,这么大的院子太浪费了!怎么样?你看看这几盆,漂不漂亮?”

  曹胜的目光扫了眼那几盆花草,又看向她蹲在那里回眸向他笑的模样,也许她不知道她这种熟透了的身材,这个姿势蹲在那儿,回眸一笑的样子,有多迷人。

  他看着她这个姿势的身材曲线,点头赞道:“嗯,很漂亮!”

  黄清雅闻言,更高兴了。

  起身拍了拍手,脚步轻快地来到他近前,双手背在腰后,“是吧?你喜欢就好!对了,等下吃完饭,你帮我把这些花草移栽到更大的花盆里吧?顺便再给它们施点肥,好不好?”

  曹胜停好自行车,点点头。

  “好。”

  “饭菜我已经做好了,快去洗手,赶紧来吃吧!”

  她一边说,一边把他自行车篮子里的书本等物,全部拿了,小跑着送进堂屋。

  这天晚饭时,曹胜问她上次卡文的事解决了吗?

  她笑着点头。

  曹胜好奇,又问:“是我跟你说的办法,管用,还是你想的办法,管用啊?”

  她咬着嘴唇,看他的眼神,瞬间就不一样了。

  ……

  这天晚上,黄清雅离开后。

  曹胜来到书房,打开电脑,酝酿了一会,开始码字。

  码到半夜才停手。

  将今晚码的稿子全部保存好,他想了想,登录了电子邮箱。

  想看看自己给林宝慧那么回复后,那家电视公司,有没有再让她发邮件过来?

  他上次虽然没给那家电视公司面子。

  但他心里还是想把《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影视改编权卖出去的。

  作为一个写小说的,谁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改编成影视剧呢?

  只是对方上次开出的价格太低了。

  20万?

  他真瞧不上眼。

  邮箱里,还真有林宝慧发来的新邮件。

  “曹胜,三笠电视公司让我帮忙跟你道歉,说上次的报价,是他们版权部的负责人自作主张,给出的价格,确实不够有诚意,他们希望能直接跟您面谈,这个项目目前的负责人刘骏杰导演,准备亲自带人过来跟你谈,你要是同意的话,我就通知他们过来,你同意他们过来吗?

  我觉得他们这次既然愿意派导演过来,应该是带着诚意的。

  要不,你再考虑一下?

  ——林宝慧”

第148章 条件有点多、刘导到来

  曹胜沉吟片刻,回复:“他们可以过来,但我不保证一定会把这本书的影视改编权卖给他们。

  一切都要看他们的诚意是否足够。

  另外,谢谢你帮我转达,谢谢!

  ——曹胜。”

  回完这封邮件,他关掉电脑,起身去休息。

  躺在床上,他心里还在想:这次见面,双方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应该不大。

  不仅仅因为他对版权费的要求有点高。

  还因为他不打算把这本书的影视改编权卖断给这家公司。

  因为一旦卖断,以后这本书的影视改编权,就彻底不属于他了。

  如果这家公司拍出来的效果,不行,那除非以后有别的公司从这家公司买这本书的影视版权,否则,这家公司拍出来的版本,就是这本书影视化后的最终版本。

  这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很清楚这本书是他目前所有作品里,最适合影视改编的。

  作为目前公认的第一本网文,也是销量最高的纯爱作品,这本书一定会有影视改编的机会。

  甚至不止一次改编机会。

  所以,他不打算卖断这本书的影视改编权。

  给多少钱,都不卖。

  如果这家公司拍出来的效果不行,以后他还能主动寻找别的影视公司,再拍一版,甚至两版、三版。

  另外,这次他还想对主演的选择,有一定的建议权。

  倒不是他想潜规则某个女明星,而是他不希望这次选择的男女主演,和书中男女主角的形象相差太远。

  这也是他这个原著作者对影视观众负责。

  否则,拍出烂片来,会影响他和原著的口碑。

  他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多。

  因此,他觉得对方答应他这些条件的可能性并不大。

  也就没把这件事太放在心上。

  ……

  次日上午。

  魔都。

  当林宝慧看完曹胜给自己的回复,看见他在邮件里说“另外,谢谢你帮我转达,谢谢!”的时候,她双手抱在一起,托在下巴下面,满眼笑意地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她是曹胜的真书迷。

  不仅喜欢他的书,还喜欢他的人。

  所以,曹胜这随便一句感谢的话,就让她心里美滋滋。

  ……

  台北。

  收到曹胜的回复后,导演刘骏杰就开始准备去大陆,他已经被三笠电视公司版权部的于美珍搞怕了,和作者谈版权这种事,他已经不敢再交给其他人负责,生怕再来一个想为公司省钱的家伙,把作者彻底惹恼。

  如果作者恼怒之下,再也不愿意跟他们谈合作。

  那他这个新项目还能继续下去?

  他什么时候才能再拿起导筒?

  两天后,刘骏杰带上助理、律师,登上飞往香江的飞机。

  这年头还没有从湾湾直飞大陆的客机,想去大陆,只能先去第三方,然后转机。

  ……

  这天上午。

  曹胜走进校园后,先后遇见了好几个穿着打扮很成熟的校友。

  有的穿着西裤、白衬衫和皮鞋,头发也梳得油光可鉴;有的穿着随意,但发型是背头;有的女生穿着打扮,都偏向城市白领,手里拎着上班族喜欢拎的皮包,嘴上还涂着口红。

  一路上遇到的这几个校友,给曹胜的感觉,明明年龄和他差不多,却已经不像是学生。

  而他们这样的打扮,曹胜并不陌生。

  因为他也曾这么打扮过。

  那是原时空他出去实习回来,回到学校后就是这样的。

  算算时间,他们学校今年的毕业生,最近也确实该实习结束,陆续回校了。

  其实,这样的毕业生,他大一的时候就见过。

  但那时候他没什么感觉。

  而今天看见那几个疑似刚刚结束实习回来的毕业生,他心里却有些感触。

  仿佛看见了明年这个时候的自己。

  作为大专生,他大学期间的文化课差不多已经学完了,下个学期虽然还要上课,但大家的注意力和精力,主要都在寻找实习单位上。

  到时候,隔三差五就会有外面的用人单位来他们学校招聘。

  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什么时候来他们学校,老师就什么时候通知他们去应聘。

  在他记忆中,大三上学期的课程,老师们上的很随意。

  同学们也没什么心思学。

  一个学期很快就会过去,然后就是为期半年的实习。

  等半年的实习期结束,再回到这所学校,就是拍毕业照、拿毕业证,以及和老师、同学们道别。

  有些人还要跟对象道别。

  大家嘻嘻哈哈地说着再见。

  说再见的时候,心里可能还想着这个时代交通便利,电子邮件、手机联系都很方便。

  以后肯定还有再见的机会。

  等真正离开学校后,随着年复一年的时间流逝,才渐渐明白当初嬉笑着说的再见,恐怕已经是最后的道别。

  带着这样的感触。

  曹胜来到教室后,拿出草稿本,低头写道:《洪荒演义》开篇,从男主角和室友们吃散伙饭开始,大家嘻嘻哈哈地互道再见、互道珍重,然后一场意外,将男主角送到洪荒世界,鸿钧道祖传道之前,让他从此念念不忘穿越之前,和室友们吃的那顿散伙饭,以及,大家嬉笑着说的“再见”。此后无数年,他每次想起大家嬉笑着说“再见”的情景,心里都很怅然。

  曹胜写下这些的时候,心里想的是用这种方式,来让男主角的形象更加生动。

  塑造人物嘛!总要多写一点看似与主线剧情无关的细枝末节,才能让书里的一个个人物,逐渐鲜活起来。

  只有主线剧情,没有这些细枝末节,书里的人物就是脸谱化的工具人,毫无角色魅力可言。

  他在写这些的时候,并不确定《洪荒演义》最终的正文是否能用得上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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