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际上,汤米了解的情况,要远比金这个当地人多得多。
白天,马特·默多克是正义的律师,手里拄着拐杖,到处为无辜者辩护。
可到了晚上,他就会换上另一套衣服,化身为夜魔侠,在地狱厨房中行侠仗义,打击犯罪。
“马特·默多克么,真是没想到,我会在这里听到这个名字。”
汤米心中默默思索,思考这个消息对他有何价值。
关于夜魔侠在地狱厨房中做了什么,他一点也不关心。
只要那家伙不来挡他的路,他也懒得理会那个爱穿紧身衣的疯子。
两人又坐了一会,感觉时间差不多了。
汤米从座位上起身,掏出口袋里的钱包,将酒钱全部付清。
接着,二人一同离开酒吧,坐上新买不久的丰田普锐斯,很快的返回到家。
一阵洗洗涮刷后,两人各自回到房间休息。
汤米自然是睡在卧室的大床上。
他是花钱当老板的,可不是花钱来遭罪的。
6000美元一个月的房租,就是让他有睡大床的资格。
至于金,自然就只能睡在沙发。
好在她身材比较娇小,睡在沙发也不嫌挤。
白天忙碌了一天,此刻,她全身上下倍感疲惫,才刚盖好被子,睡意就汹涌而至,很快的陷入梦乡。
而在一墙之隔的卧室中,汤米并没有如往常一样睡眠。
他打开行李箱,检查着里面装着的东西。
一把格洛克34号手枪,这是雇主提前给他准备的。
还有一套裁剪得体的黑色西装。
从外表看上去,这套西装平平无奇,与汤米身上穿的这件,并无半点不同之处。
可实际上,两者之间存在天与地的差别。
汤米身上穿着这件,虽说出于意大利知名设计师之手,但只用了普通材料,除了保暖装饰外,再无其他作用。
可他面前这套黑色西装,就大不相同,是大陆酒店打造的精品,采取了目前市面上最尖端的防弹材料。
既可以拥有不错的防弹能力,同时还能最大程度上,保证穿戴者行动敏捷。
当然,这套西装虽然能够防弹,但冲击力依旧不可避免。
子弹打到身上,还是会让人感到疼痛。
汤米点点头,这就很不错了。
又要防弹,又要减缓冲击,也就是瓦坎达的振金,才能满足这么高的要求。
须知,振金的价格十分昂贵。
小小的一克就要上万美金,几乎是黄金价格的几百倍不止。
就这么高的价钱,往往也是有市无价,想买也想不到。
所以,与其追求最好最贵的振金,还不如搞点实用的东西。
在目前阶段,这套黑色的防弹西装,就是最适合汤米的着装。
手枪和西装,这两者一攻一守。
可见这次任务的雇主,考虑的真是相当周到。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想想他刚开始降临世界,手里只捏着一把左轮手枪,汤米就觉得这次的雇主,当真是难得一遇的最佳甲方。
片刻之后,汤米换好装备。
他没急着先走,先走到客厅,确认金彻底睡熟,然后又回到卧室,将房门反锁,再做好标记。
等做完这一切,他这才打开卧室的落地窗,看着下面空荡荡的街道,纵身一跃而下。
第35章 现场勘查
汤米在监狱的三年,可不是荒废时光。
这三年的时光中,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还是发生了何种大事小情,汤米从始至终坚持不懈,没有一天间断过对体能的训练。
除了身体上的打磨,他还对格斗技巧苦心钻研。
借助吉安娜在外面的关系,他请来世界各地的顶级格斗高手,请他们传授自身所学。
有着残豹的武学天赋加持,汤米的学习进展飞快。
只用了很短时间,就精通了各位高手的绝学。
之后的日子里,他就和这些高手进行实战教学。
开始的几天中,那些格斗高手还能和他战个平手,打个有来有回。
可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高手们就开始力不从心,渐渐落了下风。
等到高手们拿着武器都不是对手时,汤米的实力,就又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超绝的身体素质,超绝的格斗技巧。
这两者合二为一之下,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甚至,就连汤米自己,也不清楚自身达到了怎样的高度。
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他应该找一个真正的武术大师,来检验下自己的水平。
……
公寓内。
没有开灯,房间内漆黑一片。
唯有电视机还在工作,闪烁着微弱的灯光。
一场紧张又刺激的球赛,此刻正在屏幕上演。
“81-74,马刺队战胜活塞队,赢得系列赛的胜利,成为了2005年的年度总冠军!”
这是前几日NBA总决赛的重播,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与底特律活塞队的对决。
比赛从开始就异常焦灼,马刺队始终落后比分。
关键时刻,邓肯站了出来,摆脱了之前的萎靡姿态,一口气连进五球,重新振作起球队士气,最终战胜活塞,夺得最后的冠军奖杯。
这是一场典型的硬汉对决,两边的球队都是防守强队。
或许业内人士觉得还算不错,可在观众看来,硬碰硬的防守,就是没有花里胡哨的进攻好看。
这也使得整场比赛较为枯燥,收视率十分之低。
正因如此,此刻观看比赛的男人,才会躺在沙发上睡着,手里还捏着没喝完的啤酒罐,脑袋已经向后一样,鼾声如雷。
然而,不知何时,男人的表情突然变得紧张起来,身体微微抽搐。
紧接着,他像是见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猛地从梦中惊醒。
黑暗中,林肯眼睛瞬间睁开,望着漆黑的房间,眼神中满是惊恐。
他急促的喘着气,心脏砰砰直跳,仿佛要跳出胸腔。
过了好一会的时间,林肯才慢慢回过神来,意识到刚才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他的一场噩梦。
这噩梦是如此逼真,以至于让他差点以为是真的发生,甚至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看是不是真的被怪物啃掉。
值得庆幸的是,他的头还在。
至少,现在还在。
因为就在下一秒钟,公寓的大门突然大开。
林肯表情错愕,根本来不及反应,还没等他把手伸到茶几底下,去拿下面藏着的手枪,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已然瞄准了他的脑袋。
砰!
清脆的枪声响起。
汤米手持格洛克34号手枪,只用了一发子弹,就精准无误的将林肯爆头,轻松解决了名单上的目标。
做完这一切,他飞快转身离去。
只剩下一具死不瞑目的尸体,栽倒在欢呼声一片的电视机旁。
汤米离开后,一个盲人拄着拐杖赶到。
这个盲人的名字,叫做马特·默多克,正是傍晚酒吧中被提及的那个律师。
今天晚上,马特约好了和线人在此碰面。
而他的线人,正是刚刚被杀的林肯。
手里拄着拐杖,马特朝公寓楼走去,可他才走到楼下,还没步入公寓楼的大门时,就忽然深吸着鼻子,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有血腥味!”
因为一场事故,马特失去了自己的视觉。
但也是因为这场意外,致使他其他器官得到了全面加强,能发挥出远超常人的作用。
“不好,林肯有危险!”
心中升起不妙的预感,马特不再故作伪装,加快了脚步,朝着楼上跑去。
楼上。
房间没有上锁,大门直接敞开。
林肯的脑洞大开的尸体,此刻出现在了马特面前。
“人已经死了。”
马特摇了摇头,除了他自己,他听不到任何的呼吸声。
这说明这场凶杀已经发生了有段时间,杀手早已走远。
既然暂时无法追踪,马特只好戴上手套,检查起地上的尸体,看看能不能找到些有用的线索,来方便日后的调查。
“死者浑身上下只有一处伤口,还刚好正中眉心……”
确认了死者的情况后,马特脸色立即变得肃穆。
一枪毙命,这个人绝不是什么普通的职业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