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是会挑地方!”
方为好气又好笑,伸手拍了猫屁股一下。
“喵呜哇。”
七月抬头看了他一眼,暖和的不想动弹。
它倒是想直接钻进灶眼里面去的,可惜里头的炭火都还是热的,自然是进不得的。
那么退而求其次,灶眼底下的柴火窟也是一个好选择!
等柴火窟不暖和了,灶眼里面的炭火也就降温降得七七八八了,猫儿就会选择钻到灶眼里面去。
俗话说得好,狗怕热、猫怕冷。
七月只祈祷著这样寒冷的冬天能够早点过去的。
天气冷的时候,它宅家的时间也变得多了起来,像是转性了似的,夜晚都不再往外头跑了。
上次柳知意还问方为呢,说好几天没看到七月了,问它是不是生病了。
懒病!
方为可知道,别看这家伙这会儿这么老实,等来年开春之后,它可就完全反过来,一整天都能不著家的,天天跑外头打架或者祸害其他小母猫的。
猫嘛,都这样,真让七月自己选,比起夏有空调、冬有暖气的大城市,它肯定还是更愿意待在这片土地上的。
给懒猫挑了两枚虾仁吃吃,方为端著搪瓷大碗,在门槛上坐下,一边吃著碗里香喷喷的炒饭,一边翻翻放在腿上的书。
“啊——咕噜——咕噜——噗!”
“啊——咕噜——咕噜——噗!”
方为闻声抬头,徐采苓正在院子里刷牙。
最近降温了,采苓也像他一样,多穿了一件毛衣。
他注意到了少女,少女也注意到了他。
“你今天怎么没去跑步?”
“路太烂了。”
“偷懒的借口!”
“呵呵,校运会结束后就没再早起跑过步的你也好意思说我?”
“我、我在家有锻炼呀!”
“屁,刚睡醒吧你,我在家也有锻炼啊。”
“你怎么穿这么少?”
“不是说了吗,我刚锻炼完,我现在很热。”
“你早饭吃啥?”
“炒饭。”
“我也刚吃了炒饭,果然还是先吃早饭再刷牙更好,不然牙齿黏著葱花都不知道。”
“……”
徐采苓放好漱口杯,又拿著毛巾接了井水。
“今天的井水好暖和!”少女感叹道。
“天冷了嘛。”
“方为,为什么井水到了冬天就会变暖和的?”
“……”
不要把小时候问过的问题来回问啊!刚我还说你现在长大了应该不会问了哩!
“你这什么表情?”
“我在想,我给你解释过几次了。”
“……其实我知道,我就是故意再问你一次而已!”
“那你说说什么原因?”
“……因为天变冷了啊!”
“所以呢?”
“……所以井水就变温了呗!笨蛋!”
“你这说跟没说有什么区别?!”
“本来就是啊。”
少女不理他,转身一溜烟跑了。
第141章 快帮我暖暖手
出发去上学的时候,方为还是把刚脱下的毛衣穿了上去。
徐采苓已经在门口等他了。
两人各自骑著自行车一起出了门。
先来到了阿胜家。
阿胜在坐在自行车上,双手缩进袖子口里,在家门口等待著。
比起昨天来,阿胜看起来年轻了不少——
“阿胜,你怎么冻得跟孙子似的?不多穿一件毛衣吗?”
“不冷!一点都不冷!”
阿胜抖了抖身子说道。
方为和采苓都穿了三件衣服,阿胜才只穿了两件,就一件里衣加上蓝白校服外套,因为他觉得这样很酷,要是穿得太多就不帅了。
“别耍帅了,小心冻感冒了。”
方为好气又好笑,毕竟是青春期里的小男生,对于酷帅的看法总是与众不同的。
年轻人无法证明自己的存在,便往往乐衷于做些小范围惊世骇俗的事,这其实也无可厚非,绝大多数人的青春都是这样过来的。
或许等以后长大了成熟些,再回头看自己当年的那些事,会窘得难以启齿吧。
见方为也穿了三件衣服,阿胜这才挠挠头,犹豫一会儿,打下自行车脚撑,麻溜地跑回家里再多穿了一件衣服出来。
有了一件毛衣打底,阿胜也不哆嗦了,三人汇合之后,便一前一后地骑著车往村口方向驶去。
“今天的雾气好大!”采苓说。
“海浩啊今天。”方为说。
“不是大雪吗?”阿胜说。
“菠萝岛啥时候下过雪!”采苓说。
“嘿嘿,也不知道下雪是怎么样的呢。”阿胜说。
“雪肯定是软的吧,应该松松的跟棉花一样。”采苓说。
“以后有机会去北方看看就知道了。”方为说。
“我们这不下雪的冬天都这么冷了,这要是在北方,那不得穿十件衣服啊?”采苓说。
“咱们这儿湿气重,南方的冷跟北方的冷不一样啊。”方为说。
“说的你好像去过一样。”采苓阿胜说。
“……多看书,书里啥都有。”方为的理由永远是这个。
三人闲聊著到了村口,一年四季里,都能在大荔枝树下看到李太爷的身影,今早也不例外。
仿佛李太爷就像是游戏里的NPC似的,除了刮风下雨之外,他总会在这里等待著少年少女们的经过,并触发相应的场景对话。
“李太爷!这么冷的天你还在乘凉啊?!”
“呵呵,吃了吃了……”
“我!们!说!太!爷!你!不!冷!啊!”
“不冷不冷,一会儿就出太阳啦……”
“雾这么大,昨天又下雨,今天肯定是阴天了吧。”阿胜说。
“十雾九晴啊。”方为说。
“反正不下雨就好了!”采苓说。
采苓对雨天相当敏锐,似乎是刻在基因里的条件反射一般,因为家里是晒咸鱼的作坊嘛,要是感觉快要下雨了,她得赶紧帮忙收咸鱼的。
告别了李太爷,三人沿著乡道骑行了一段路,就来到了柳知意家。
……
方为今早没跑步,柳知意便也没跑步。
虽然彼此没有QQ或者电话联系,但对于跑不跑步这件事,两人也有著约定暗号——
一是看天气,要是刮风下雨,或者道路泥泞,那自然就不跑步了。
二是看时间,要是到点过了五分钟,方为还没来的话,那么也是不跑步了。
说是约的五分钟,但柳知意总会等足他十分钟,确信他真的没出现,她才会回屋里去的,这点少女倒是未曾跟他说起过。
偶尔采苓也会跟他们一起跑,但平日里的大多数时候,都是她跟方为两个人跑,对柳知意来说,这更像是她和方为特有的约定和暗号,少女对这件事看得很重哩。
有时候哪怕天下著雨,她也会早早起来,站在屋檐下往外头张望,若是方为兴起,他要下雨天跑步的话,柳知意觉得自己也会跟著他一块儿跑出去的。
或许对方为来说,跑步这件事最大的意义就是锻炼身体,比如今早没有跑步,他就会选择在家里把运动量给补上。
但柳知意则不一样,锻炼身体反而是次要的,她更在乎的是这个约定的本身。
今早没有跑步,她也没在家锻炼身体,洗漱完毕吃了早饭,看会儿书,就早早地来到院子门口等方为他们过来了。
天气降温啦,柳知意也多穿了一件衣裳。
四人里面,她是穿得最多的,上衣穿了四件,还穿了秋裤!
比起方为他们来,柳知意要怕冷一些,主要还是爷爷怕她冷,怕她像上次那样又感冒了,总要叮嘱她多穿点才放心的。
好在少女体型纤细,哪怕穿著四件衣服,看著也并不臃肿。
她的毛衣是高领的,将她细嫩的纤柔脖颈包裹得严严实实,这样寒冷的冬季里,让人看著怪想把冰凉的手伸进去暖和暖和的。
于是徐采苓就伸手了。
“呀……采苓你的手好冰!”
“哈哈哈,知意你好暖!快帮我暖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