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哥,发生什么事了?”
厨房里,正在烧饭的女子听到外面的动静,走了出来。
这女子看上去二十七八模样,相貌不算出众,皮肤略显粗糙,围著一个围裙,手里还拿著一个饭勺。
“丽娘。”
那汉子昌哥走上前去,小声将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
石破天内力深厚,耳目聪慧,听到那汉子说他是傻子,正准备解释一下,但紧接著就又听到那汉子要让他去看阿黄。
石破天立刻闭上了嘴,从狗洞里钻了出来,满脸期盼地等待著。
丽娘叹了口气,说道:“又是一个可怜人。”
掏出口袋里的手帕,帮石破天擦去了脸上,拉著他往后院走去,说道:“你要看平……阿黄,跟我来吧。”
“丽娘。”昌哥喊了一声,欲言又止。
丽娘说道:“我很快就回来。你帮我看著灶,别让饭糊了。”
昌哥嗯了一声,接过饭勺走进了厨房当中。
来到后院。
石破天如愿见到了大黄狗,但除了大黄狗之外,还有一窝的小狗崽。
丽娘柔声道:“它是你的阿黄吗?”
石破天摇了摇头:“不是,阿黄是条公狗。”
女童嗤笑一声,说道:“你不是说阿黄是上辈子的事了吗?说不定,它这辈子就投胎成了一条母狗呢!”
石破天眼睛大亮:“真的吗?”
女童:“???”
丽娘见女童还要开口,忙一把拉住了女童,说道:“小妹妹,你千万不敢再乱开玩笑了,他会当真的!”
女童撇了撇嘴,没有再开口。
就在这时,前院传来了昌哥有些著急的喊声:“丽娘!丽娘!好了没有?”
丽娘回了一句:“来了。”
女童说道:“姐姐,你别陪这傻子浪费时间了,耽误了良辰吉日就不好了。”
丽娘一脸惊讶,正要开口,便觉得眼前一花,头上微微一重,下意识地伸手摸去。
触感冰凉滑润。
是一根玉钗。
女童笑道:“我爷爷说,参加别人的婚礼都要送上一份贺礼,这玉钗就送给姐姐了。”
丽娘慌忙道:“不行,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伸手要将钗子取下,还给女童。
女童道:“你若把它给我,我就直接把它摔了。”
丽娘见女童态度不似作伪,一时之间,进退两难。
女童望向了石破天,说道:“喂,傻大个,说你呢!你搅合了别人的婚礼,什么贺礼都不拿一个吗?你师父岳不群就是这么教你的?”
石破天在侠客行世界,和叮叮当当办过一场婚礼,知道参加婚礼要送礼的规矩,手忙脚乱地在自己身上一番翻找。
但他来的匆忙,只穿了一件内衣,找了半天,什么都没有找到。
丽娘赶紧说道:“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规矩,我们这边不需要送贺礼。主家还要给帮忙的人封个红包。”
石破天一听“帮忙”二字,眼睛一亮,说道:“我可以帮忙做饭。”
女童不信:“华山派的大弟子还会做饭?”
丽娘本就是见石破天身上空空荡荡,找的托词,见石破天认真了,就要说“不必了”。
石破天已经急匆匆冲进了厨房当中。
半个时辰后。
“唔、唔……好烫好烫!”
“这太好吃了!”
“这真的是用白菜萝卜炖的?我怎么觉得丽姐姐做的也不如……哎吆,你打我做什么!”
“赶紧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
前院里狼吞虎咽夸奖的声音此起彼伏。
女童端起第三碗饭,满脸鄙夷:“不知道好好练功,整天……嗝……整天只知道研究怎么做……嗝……做饭,怎么除魔卫道!难怪你们华山派一代不如……嗝……一代!”
等参加完婚礼,石破天拿上帮忙得来的红包,兴冲冲往张府走去,夜幕已经降临。
半道上,他就遇见了等了他快一个时辰的林平之。
林平之一把将石破天拉到了巷子里,拿上一身干净衣服让石破天换上,说道:“大师兄,师傅说了,让我们今晚在外面住,明天吃完早饭,直接在北门汇合。”
岳不群与张安源一通品茶论诗,从下午一直论到了晚饭时间,才派人来喊石破天和林平之。
结果,就发现石破天不见了。
林平之对外找了个借口“石破天练功之时心有所悟,觉得院子里施展不开,就施展轻功出去了”,只偷偷将石破天从狗洞钻出去一事禀报给了岳不群。
岳不群脑袋里面嗡的一声,好似炸开了一样。
他今天才在张安源面前将石破天一阵好夸,准备著手让石破天扬名立万,为日后继承华山派打基础,结果就出了这档子事!
岳不群的第一反应就是:“除了你,还有没有其他人看见这件事?”已经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林平之回忆了一下,摇头道:“应该没有。当时院子里就我一个人。”
岳不群这才松了口气,又警告道:“这件事你给我烂死在肚子里,绝不可以告诉任何人。若是我从旁人嘴里听到,定不饶你!”
话音未落,岳不群就又听见外面路过的下人在小声议论:“今天街上有个傻子,穿著件内衣到处乱跑,嘴里还一直骂自己是狗杂种,我当时都吓坏了,差点被他撞到。”
岳不群眼前一黑,只觉得胸中气血翻涌,嘴里反复念叨了好几遍:“冲儿日后必定会名留青史,这种事情就算传出去也是名士风流游戏人间!对,这是名士风流游戏人间!嵇康竹林七贤就是这样!没错!就是这样!”
这才冷静下来。
立刻吩咐林平之到外面客栈预定两间客房,然后等在张府外面,拦住石破天,避免他被那些下人认出来。
“狗杂种”这个称呼实在是太过粗鄙难听,万一让江湖上的人知道了!
华山派在石破天成为横压一世的绝世高手之前,都会是别人嘴里的笑话!
他的这张老脸也要丢尽了!
石破天完全没有察觉到林平之看向他时,那复杂的眼神,听到这是岳不群的吩咐,没有多想,就将衣服换上,与林平之住进了外面的客栈里面。
第二天一早,两人吃完早餐,正往北门走去,便看见一群人围在一处巷子口议论纷纷。
“你说,这世道怎么这样!丽娘多好的一个人啊,自己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把钱拿去帮养济院的那些老人孤儿!怎么就遇到了这种事!”
“谁说不是呢!他们昨天才刚刚成的亲!我听说丽娘已经上吊自杀了,还是穿著红衣服红鞋子自杀的!她这是拼著永世不得超生,也要化成厉鬼找那采花贼报仇!”
“唉,这办法要有用的话,那采花贼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回了!也不知道衙门能不能抓到这采花贼!”
“抓个屁!我听说了,这次作案的还是那个叫什么万里独行的田伯光!这是他在咱们茶陵地界做的第五起案子了吧?张老爷、王老爷、申员外他们都许了重金悬赏他的脑袋,但有什么用?还不是一件接著一件!”
“衡山派的老爷们呢?平常这种江湖上的事情不都是衡山派的老爷们在管?”
“衡山派的刘正风刘三爷据说是要金盆洗手,现在都在忙这事,根本没工夫搭理这些小事!”
第31章 田伯光(求追读~求收藏~)
石破天没听那些人把话讲完,就已经焦急地挤进了人群。
越过堵在巷子口的几层人墙,里面冷冷清清,空空荡荡。
衙役们在接到报案后,只是走了个过场,就直接回去了。
这案子十分简单清晰,就是采花大盗“万里独行”田伯光犯的又一件案子,难的是如何将田伯光抓捕归案。
他们对付些普通百姓、小偷劫匪还行,对这些高来高去的江湖人士没有任何办法。
街坊路人们很同情丽娘的遭遇,但也怕被厉鬼缠上,只远远地站在巷子口,根本不敢靠近丽娘家附近。
“大师兄!等等我!”
林平之昨晚已经从石破天口中得知他离开张府后去参加了一场婚礼,还亲自下厨做了饭。
他在第一时间,就意识到遭了田伯光毒手的丽娘就是那场婚礼中的新娘,没有任何犹豫,立刻追了上去。
父母教导子女,大多只会灌输正面的观念。
比如说,要正直善良、要豪爽大方、要侠义为先、要扶危济贫……
林平之身为林震南独子,从小受林震南夫妇宠爱,没受过任何挫折,说白了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全盘接受了这些正面的灌输,而没有接触过任何的黑暗面。
再加上他性子偏激执拗,这些观念在种下之后,就极难改变。
原时空里,他哪怕已经家破人亡,沦落到乞丐的地步,依旧不愿恃强凌弱,宁愿受农妇羞辱,也不出手伤人,便是如此。
而在这方世界,他们一家三口被岳不群所救,他又提前拜了岳不群为师,被岳不群教导要以仁义为先,做个正人君子。
林平之对岳不群的话深信不疑。
在错过与师父汇合时间、受到师父责罚和对付采花大盗这两个选项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并且坚信岳不群不会怪罪他,只会支持他。
林平之紧跟著石破天冲进了院子。
映入眼帘的,是那四张借来的红色八仙桌,十六条四方凳,桌上杯盘狼藉,凳子横七竖八,能够想像到昨晚热闹的场景。
墙壁窗户上,贴著几张歪歪扭扭略有些丑陋的双喜红字,已经被露水打湿,呈现出一种阴暗的色泽。
挂著两个写著“喜”字红灯笼的婚房,此时房门大开,一个穿著大红衣服、绣花鞋的女子悬挂在房梁上。
而在房间的床上,还歪歪扭扭斜躺著一个男子,身体僵直,双眼无神地望著前方,没有任何光泽,好似是一具尸体。
石破天一把将丽娘从房梁上抱了下来,运转紫霞神功,不断将紫霞真气灌输进丽娘体内,但却好似泥牛入海一般,没有任何回应。
“大师兄,这个男的还活著!他被人点了穴!”
林平之武功远不如石破天,但在点穴上却比石破天了解的多些,运转真气,在昌哥胸前连点数下。
昌哥身子猛地一颤,挣扎著站了起来,扑到了丽娘身边,将她紧紧抱在怀中。
极致的痛苦让他五官狰狞扭曲,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好似野兽般的呜咽嘶吼,甚至连哭都哭不出来。
石破天只觉得有一把利刃刺穿了他的心头,攥紧了拳头,熊熊怒火从心底燃起。
这就是师父和小师妹说的大恶!
不可饶恕的大恶!
林平之只觉得一股寒意自尾椎骨升起,让他浑身一颤,一种难以抑制的恐惧感涌上心头,让他有些喘不过气。
他见到的从来都是面带憨厚笑脸、温和亲切的石破天!
第一次见到这个样子的石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