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修仙录 第329节

  直到七七四十九日之后,大衍缺一之时,方可真正大成于世。

  这七杀化血刀大成之后,修炼者人刀一体,刀即是人,人即是刀,身体发肤五脏六腑白骨血脉俱都化作先天一元血煞之气,

  但凡对敌之时,也不必作势只需一刀劈出,快如电闪,也不管那对手何等宝物防身,被这刀光血气及体必是一透而过,一分两半,元神精血尽数吸入刀中滋养了刀魂。

  这刀每杀一人,刀魂便是壮大一分,威力也就强横一分,

  到了最后刀魂吸足了精血元神,则可一刀之势牵动太古七杀星煞凶力,一刀七杀,就是造化金仙碰到了也不免是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这种魔道大法真要是到了那个地步之后,修炼七杀化血刀之人,人刀合一,肉身强横一如血刀,

  不但自身法宝飞剑坚不可摧,便是来去飞腾也只见得一道血光快如电闪,虽是千里之外也可夺人首级性命,乃是世间最难防备匹敌之物。

  只可惜这种法门威力大的没边,修炼也是难得要命,不但是要杀戮生灵百万,日日以冤魂为伴,更要日日夜夜受那魔刀洞体,毒火炼化之苦,

  那种痛苦根本就是人类的语言可以描述出来的,只是将这法门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唐宋就得出了这种法门实在非是“极品变态”不得修炼的结论。

  即便放在阎浮世界,魔道中人也没敢修炼这种法门,

  铸造一口刀胚就要百万人血肉,阎浮世界哪里去找这么多人口让他去杀,

  不过,凡事都不是绝对。

  这种魔功本就是阿修罗一族专有的法门,在他们的世界里日日均有血腥大战,哪一场不是成百上千万的天神妖魔混战厮杀在一起,从这点上看,那区区百万生灵却也不是那么困难了。

  况且这七杀化血刀修炼极是快速,只要你杀尽百万生灵自虚空中凝出血刀之坯,到大成之日不过是一年有余的功夫。

  便可摇身一变,成就一方杀神,速度之快比起佛道二门地修炼方法简直就是如同高速公路上的极品跑车法拉利和田间地头老牛破车,差距之大不可以道理计算。

  “魔道大法,逆天而行,步步出人意料,这捷径走地简直就是惊人,不过这七杀化血刀的修炼法门却是对我很有帮助!这血神经中诸般魔法,倒是可以借鉴一下,反正有了地狱大君的肉壳魂魄已是远胜百万生灵的血气冤魂,

  若是能将那墨菲斯托的尸体炼成人刀合一的七杀化血魔刀,到时那具天神组护身甲尸拿着七杀化血魔刀,就算古一寂灭,奥丁陷入诸神黄昏,那群邪神敢来招惹我,也就是几刀的事情……。”

  唐宋随手合上书册,心里盘算一二。

  “一头地狱大君带替生灵精血冤魂,一头衍化血刀之坯,在以远胜太火毒炎的永恒之火煅烧,一旦成功。

  这化血刀的威力当不在正版之下。

  唐宋盘膝跌坐虚空,双手结印于腹前三寸,丹田之中恍似有一碗口大小的金球不断旋转,灼灼然一片金光透出肌肤筋骨,

  唐宋全身上下尽数罩在一片火焰之中,高居地心世界之顶,仿佛一轮大日行空,照的地心世界上下纤毫毕露。

  永恒之火烧得一发不可收拾,欲焚天一般,火焰中间,一柄血色长刀静静的悬浮空中,

  长有七尺的刀身之上密布着无以计数的鳞片状血色花纹,护手处伸出两只狰狞可怖的盘羊角,

  一道道红的发黑地天魔血咒密布整个刀身,将一片血浆般浓稠地血光血水般鼓荡在刀身上下三尺余地,这其中又有血海咆哮,万千阴魂残嚎……

  虽只是静静的虚浮在面前,却是一股逼人眉睫地冲天戾气扑面而来,好一把煞气冲天的绝世凶刀,未曾见血已是让人心摇目眩,摄人心魂。

  “果然不愧是那地狱恶魔炼出的化血魔刀,这刀胚无论品质还是威力都是比诸原版强了不少!”

  一双眼睛上下打量这成品的七杀化血刀,唐宋口中啧啧称叹。

  这化血魔刀大成之后,人即是刀,刀即是人,

  但凡对敌之时,也不必作势只需一刀劈出,快如电闪,也不管那对手何等宝物防身,被这刀光血气及体必是一透而过,一分两半,元神精血尽数吸入刀中滋养了刀魂。

  而且眼前这一把刀从材料炼制上早已超过原版刀胚不知多少,

  成品的威力更加巨大,这刀日后刀每杀一人,刀魂血魄便要壮大一分,威力也就强横一分,

  到了后来刀魂吸足了精血元神,则可一刀之势牵动太古七杀星煞凶力,一刀劈出七杀皆具,更有着无限的成长空间,乃是足以比拟上古诸多神器的巅峰之作。

  心念微微一转,似是一下子想起了什么。

  唐宋手掌往身后一抓,他的影子里一道血影冒了出来。

  唐宋自中指指尖逼出一点金色血液,望空一舞,和阿米莉娅这个血神子一起登时化作一片血雾齐齐渗入化血魔刀之中,

  紧接着一道火光闪出,沿着化血魔刀刀身轻轻抹过,

  淬火过后的薄如蝉翼的七尺长刀猛地一震,一声龙吟响彻天地,宛如突然复活了一样,

  七杀化血刀刀锋一阵激动,下一刻刀身隐没在虚空之中,血光一闪便是无声无息的出现在百丈之外,漫天血光飞舞,

  化血魔刀自空间时隐时现,每一出现都是神出鬼没悄无痕迹,刀光过处就是虚空也被划出道道裂痕。

  眼看着那刀随着自己心意任意穿梭空间,进出如意,随心变化,一抹刀光,劈碎虚空,好不凌厉,唐宋心中大喜之下不由哈哈大笑

第232章 人造太阳的用途

  瓦特海姆

  “轰轰轰——”

  高空中,数十架钢铁机器人脚下喷吐着蓝色的等离子火焰在漆黑的高空巡逻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世界,高空中不时传来嘎嘎的怪叫,同时伴随的是钢铁机器人发射出的飞弹爆炸的轰鸣声。

  八十架钢铁机器人在半径五公里的高空,来回巡视着,重机枪的扫射和飞弹的轰鸣一刻也没停歇过。

  从高空往下俯视,这些钢铁士兵护卫的是山顶一片灯火通明的建筑群。

  简易的铁皮围挡围着一些用集装箱改造的简易工棚,这处看起来就像工地的临时营地内,到处悬挂着巨大的照明灯,将整个营地映照的仿佛白日。

  在黑暗的瓦特海姆,这或许是人类对于黑暗恐惧的最好反抗方式,

  畏惧黑暗,克服恐惧的最好办法那就把它驱散。

  营地虽然简陋,不过面积却很大,足足占了大半个山顶,数十亩地。

  铁皮围挡将整个山顶围了起来,在围挡内,三五步就搭架一座木制的瞭望台上,瞭望台上,假设着大功率的探照灯和重机枪。

  两人一组的士兵,守在瞭望台上,通过探照灯往下巡照着,以防止瓦特海姆的本土生物偷袭营地。

  “吸吸!”

  瞭望塔上,一个穿着黑色防弹衣的大汉突然鼻子一阵抽吸,似乎闻到了某些气味。

  “是血腥气,那些骷髅又在猎食了,肯定又有不开眼的怪物到了山脚下!”

  这个大汉说着摇动着探照灯,探照灯粗大光柱直直照到了半山腰处的一片山坳处。

  原本寂静的山坳,此时成了一片血腥的屠杀场,山坳里,一群肤色苍白,体型比普通人类大了两圈的类人型兽人正仓皇的想逃出这片山坳。

  可惜,一群骨骼粗大,眼中闪烁着绿油油磷火的骷髅拦住了它们的去路,这些骷髅爪子锋利之极,随手一插便能将这些皮肤坚韧的半兽人心脏掏出来。

  不停开合的骷髅头,张嘴便是一道道毒烟,被这些骷髅妖的毒烟笼罩,这些瓦特海姆的本土半兽人立时便浑身发黑的倒地不起。

  数百头想要偷袭山顶人类营地的半兽人在十几头骷髅妖的利爪下,甚至没有坚持三分钟。

  “法克!”

  大汉透过望远镜,正正和一个吸完半兽人血肉的骷髅妖对视了一眼。

  他眼睁睁看着这个骷髅妖伸着利爪将半兽人的尸体举在半空,上下颚开合间,那个魁梧的半兽人浑身血肉化为一缕血雾,被它吞噬到嘴里,。

  骷髅妖满意的摇晃着脑袋,它背后那两个小的像玩笑似的骨翅在它吸食了血食之后,往外蔓延了些许,细骨在骨翅内增生。

  看着这头骷髅举着的半兽人瞬间被吸食成一具骨架,大汉浑身打了个激灵,尤其是这头骷髅妖似乎察觉到了他的注视,骷髅头在颈椎上,猛然平移一百八十度,骷髅头眼窝处那两团磷火正正的和他来了个对视。

  被两团绿油油的鬼火盯着,即便大汉自己不是普通人类,也被吓得头皮发麻,身体下意识往后一缩,手里的探照灯直接偏离了方向。

  粗大的光柱穿破黑暗,正好映照在高空一头巨大的黑暗魔蝠的翅膀上,

  “哒哒哒哒哒——”

  这只黑暗魔蝠瞬间被基地内的防空机炮一阵集火,瞬间被机炮粗大的子弹打成了一团血雾。

  “法克,这个鬼地方,早知道我就不来这了,还不如在黑暗黑市当守卫!”

  大汉在身旁同伴的嘲笑声中,站稳身体,嘴里骂骂咧咧的给自己辩解道。

  “这里的生物比那些魔物长得还要丑陋!”

  “我们变身成狼人形态比他们也好不到哪去?!”身旁的老兵慢条斯理的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根雪茄,自顾自的点上。

  “这里比黑市要轻松的多,上面有那些机器人守护,山脚下有那群骷髅在,我们只要在瞭望台上老老实实呆着就行,要知道这里的工资可是在黑市的三倍,而且还不用和那些蝙蝠呆在一起!”

  老兵抽着雪茄,向这个刚刚被调来的新人科普道。

  “山脚下,那些骷髅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些黑巫师召唤出来的亡灵生物?”

  大汉有些疑惑,他原本是卢西恩麾下的狼人,后来被调去赛琳娜负责的那处黑市当守卫。

  纽约的那处黑市,来往的都是潜藏在人类世界的黑暗生物,地精,侏儒,巨魔,精灵,半兽人,黑巫师,他在当守卫的这两年也算是见多识广。

  可是像骷髅妖这么凶残的东西他还真没见过,张嘴一吐,嘴里的毒烟能放倒一大片的半兽人,吃起人来,比他吸食果冻一样轻松。

  “呼!”年龄稍长的狼人老兵嘴里吐出一口雪茄,斜了他一眼。

  “那些骷髅你不用管,那是大老板的宠物,这座山脚下周围两百公里是这些骷髅的猎食场!那些瓦特哈姆的本土生物,就是它们的食物来源,根本不用我们操心!”

  “大老板!”听到狼人老兵提起唐宋,大汉立时闭住了嘴。

  以卢西恩为首的这只狼人部落,对于唐宋的观感很奇怪,他们是被唐老板打服的。

  在被唐宋收服之前,要不是卢西恩机灵,选择了投靠,他们这一支狼人,恐怕直接就被唐老板灭族。

  在选择臣服之后,他们在唐宋手下势力的帮助下,迅速扩张,一跃成为了整个联邦最大的黑暗种族,呃之一。

  和他们一样的还有那群臭蝙蝠,不同于他们,那群蝙蝠靠着老板的情人,在联邦的黑暗世界也是混的风生水起。

  这些蝙蝠近乎垄断了整个联邦医院的血库走私生意,除了自给自足外,这些走私血也是黑市生意的一大利润来源。

  据说大老板手下的科研人员还研制出了人造血浆,专营权据说交给了那群蝙蝠负责。

  至于他们狼人,在投靠了大老板之后,不但摆脱了住在下水道的苦逼生活,

  被分配了福利住房,每个人都买了五险一金,发放着高工资,和以前近乎流浪汉的生活相比,待遇一下子就提升了数个档次。

  尤其是大老板将手伸进神盾局这种人类官方机构后,

  弗兰克大头目以副局长的名义向世界安全理事提交了一份议案。

  神盾局为了对付日趋严重的超自然犯罪,特意在招募了一批超自然力量人士,组建了几支超凡特勤作战小队。

  负责领导这支武装力量的人就是他们的首领卢西恩,

  他们这些狼人也名正言顺的混进了人类的官方机构里,领起了公务员的薪水。

  不仅如此,他听跟在卢西恩首领身边的一个堂兄狼人说,

  有其它几个狼人部落的首领打算举族投靠他们,

  这件事卢西恩首领已经汇报给了莱恩大头目,正在等待大老板的批示。

  作为生活在底层的普通狼人,对于大老板的慷慨,大汉心里是拥护的,不过他更多是对大老板的畏惧。

  跟随大老板的时间越长,就越能体会到大老板的恐怖之处。

  就拿他守护的黑市来说,黑市刚开始营业的时候,不是没有人闹过事。

  但无论是黑暗世界强势的黑暗种族,还是找上门的猎魔人,人类官方机构的特工。

  一但在黑市里闹出动静,用不了第二天,他们的尸体就会出现在黑市的特定摊位上,作为商品出售。

  这种高效,残忍的方式让黑市的治安环境大大提升,安全的口碑更是让这处黑市迅速取代了曾经的巨魔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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