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七,开局跟女知青回城 第170节

  方耕升一瞪眼,反问道:“这么说,你是同意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这么一个二婚的男人了?”

  孟繁锦迟疑了一下,最终却没有说话。

  从内心而言,她还是愿意自己的女儿找一个家世清白,来历单纯的年轻人。

  像程旭远这个臭小子,不管如何解释,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他还有一个前妻。

  现在还是牵涉不清的前妻。

  “我不愿意让女儿嫁给程旭远,还有一个原因。”看着迟疑的妻子,方耕升再次郑重的道。

  “啥原因?”孟繁锦急忙问道。

  “不是有这么一句嘛,自古文人多薄幸,程旭远少年成名,尽管现在这件事情,不完全怪他,但是谁也不能保证,以后他就能和玉晴踏踏实实地过一辈子。”

  “所以,我还是希望玉晴能够找一个安安稳稳,知根知底的人,成个家。”

  孟繁锦轻轻的点了点头。

  她觉得,丈夫前面说的理由都不是那么坚定,而最后一个理由,才是主要原因。

  程旭远是年少成名的才子。

  这样的人,非常适合欣赏!

  可是,把女儿嫁给一个这样的人,那就不免让人担心了。

  “你呀,也不要以偏概全。”孟繁锦道:“我大哥就和嫂子,相濡以沫地过了一辈子。”

  方耕升嘿嘿一笑道:“大哥虽然喜欢自称是个文人,但是他写过啥作品?”

  “也就是年轻的时候,写过几个豆腐块而已。”

  “他这一辈子,还不如人家小程这半年写得多。”

  孟繁锦心中一阵无奈,虽然她非常想要帮着哥哥辩解两句,可是她心中也不得不承认,方耕升说的有道理。

  大哥这辈子,好像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作品来。

  “行,你这话我回头给我大哥说一下。”说话间,孟繁锦扭头就朝着书房外走去,不过,走到门口,还是扭头丢了一句:“你也早点休息。”

  “我再琢磨一会儿,这小子说的东西,还挺有意思的。”

  孟繁锦迟疑了一下道:“你别想这个了,你还是先想想玉晴接下来该咋办吧。”

  “咱们是不同意,可是,她都把人给带家里来了,你说,接下来,咋该给她一个啥说法呢?”

  方耕升将手中的笔一放,眉头也皱了起来。

  看女儿这痴迷的劲头儿,强行拆散有点难。

  放任不管?那就更不行了!

  要是放任不管的话,她今天能带他过来,那万一哪天,两个人把生米做成熟饭,给他们老两口来个先斩后奏,齐刷刷的来送请柬,那该咋办?

  如果说平日里,方耕升也算是足智多谋,但是此时,面对小女儿的情况,他真是觉得狗咬刺猬,无处下嘴,很是为难。

  “爸,还没有休息呢?”就在这时,方远峰推门走了进来。

  看到儿子,想不到主意的方耕升顿时找到了帮手,他朝着方远峰道:“这事是你先发现的,你给我说说,接下来你妹妹的事儿该咋办?”

  “我觉得他们不合适。”

  “爸,你这是没有看上程旭远?你俩刚才不是聊的挺好的吗?”方远峰惊讶的问道。

  “这个臭小子很有才华,但是我这是选女婿,又不是选谁有才华。”方耕升道:“他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二婚;还有就是,太有才华的人不一定能靠得住。”

  “说说吧,你有什么主意。”

  方远峰道:“爸,我觉得呢,咱们以后要从两个方面慢慢来。”

  “第一个方面,就是让他们保持距离,很多事情呢,只要距离拉开了,慢慢的,也就熄火了!”

  “还有一点,就是从程旭远身上出发。他名声这么大,既然都觉得他离婚影响不好,那就不让他离婚呗!”

  “只要他离不了婚,就没有和玉晴结婚的可能!”

  听到儿子的主意,方耕升骂道:“你这都是什么狗屁主意,给我滚出去!”

  说话间,目光就看向了挂在墙上的地图上。

  而方远峰在愣了一下之后,就笑眯眯的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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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第172章 老孟,我和玉晴在一起,你不反对吧

  172.

  七天才能轮到过一个星期天,实在是让人有点难受。

  程旭远躺在区文协大院的床上,根本就不想起来。

  可是,不起来不行啊!

  早晨才六点多一点,正当他睡的迷迷瞪瞪的时候,一声尖叫一下子把他从睡梦中给惊醒了过来。

  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的他赶紧麻溜的起床,正当他蓄势待发,准备冲出去看看的时候,第二声响起,这才知道,是有人在吊嗓子。

  不愧是文协的家属院啊!

  如果是在前世里,面对这样的情况,那绝对是不能忍。

  一句国粹,张嘴就骂出去了!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这种扰民的吊嗓子,也只能忍而不发。

  被惊了好梦的程旭远,怎么都睡不着,只好起床。

  在楼尽头的公共厕所迅速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程旭远就开始了早晨的写作。

  《潜伏》已经写了一大半,再有一个多星期,就可以结尾了。

  不过,这篇已经给了刘新悟,发表还要几个月啊!

  早晨的效率,不是一般的高。

  刚刚八点,就已经写了三千字。

  万老给的钢笔,程旭远不舍得用,他用的依旧是自己平日里使用的钢笔。

  甩了甩有点发酸的手腕,程旭远就走出了家门。

  虽然昨天晚上在方家并没有客气,但是今天早晨依旧肚子饿的咕咕叫。

  年轻的身体,就是扛不住饿啊!

  “旭远,你昨晚回来的吗?”刚刚下了楼梯,就见牛万嘉提着刚刚炸好的油条往楼上走。

  程旭远笑着道:“牛哥,我昨晚回来都快十一点了。”

  “您这是买早餐去了?”

  牛万嘉扬了扬手中的油条道:“家里的孩子嘴馋,你嫂子就让我出去买点。”

  “这点油条,不但要钱,还要粮票。”

  “说实话,要不是家里的油票有限,我就自己炸了。”

  “走吧,上家里去,一起吃点饭。”

  油条对于当时的家庭来说,那就是好东西。

  这东西八分钱一根不说,还要粮票,一般人家的早饭,那是绝对不舍得买的。

  买了就是改善生活。

  “谢谢牛哥,我出去有点事儿。”

  程旭远笑着道:“等回头吧,我去找你喝点。”

  牛万嘉倒也没有再推让,毕竟是早晨,又不是中午。

  “行,那咱再找个时间。”

  “对了,我忘跟伱说了,我已经去了《文艺报》报道了!”

  说到这里,牛万嘉的神色中带着一丝兴奋:“总编对我还是很器重的,让我负责小说评论的版面。”

  程旭远道:“牛哥,恭喜恭喜啊!”

  “能够负责一方面工作,以您的能力,应该很快就能出成绩。”

  “我觉得按照《文艺报》的体量,您更进一步,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两人闲聊了两句,牛万嘉就拿着早餐高高兴兴的回了家。

  程旭远的早餐,本来想着吃面条,可是闻着油条的香气,程旭远就将自己的早餐定成了豆腐脑油条。

  四根油条,一碗加了辣椒的豆腐脑,让程旭远吃的非常过瘾。

  这一顿饭,还没有花五毛钱。

  骑上自行车,程旭远就准备去找孟德志一趟。

  虽然昨天晚上的那顿饭,吃的好像不错,但是程旭远觉得,不论是方耕升还是孟繁锦,对自己都不是太满意。

  他觉得,对方不是嫌弃自己这个人,而是不满意自己离过婚。

  这好像也能理解,毕竟谁也不愿意让自己年轻的女儿,找一个二婚的男子。

  他要想打开局面,就需要多拉一些同盟。

  在他看来,孟德志夫妻两个人,都是非常合适的人选。

  如果是平日,程旭远自然是能够空着手去,可是这一次找人帮忙,程旭远就要带点东西。

  来到百货商场,程旭远转了一圈儿,就决定买点最新的茶叶。

  现在正是新茶上市的时机,程旭远转了一圈,就准备买点好的毛尖茶。

  只不过这茶不只是有价格,还需要茶票。

  没有票,有钱也不行。

  作为一名学生,程旭远自然是没有茶票的,不过这也难不住他,在百货市场卖茶的铺位转了几圈,就有人来找他换茶票。

  最终,程旭远提着半斤包好的毛尖,蹬着自行车来到了孟德志的家。

  孟德志正好在家,看到程旭远,他就笑着道:“最近被骂惨了吧?”

  程旭远和孟德志交往久了,所以很多时候说话也挺随意。

  此时听孟德志如此一说,就笑着道:“早习惯了!”

  “不过老孟,你看吧,等下半部出来……”

  “咋的?下半部出来,还会夸你啊!”孟德志见程旭远说了一半不说了,就反问道。

  “下半部出来,骂我的人会更多。”程旭远摊了摊手,笑嘻嘻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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