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吼吼吼。
摄影棚又再次喧闹起来。
陆陆续续地,观众们起立鼓掌,以实际行动为安森以及杰-雷诺送上赞誉,比任何言语都更加真切。
上一场录影和这一场录影,出现在现场的旁听观众是截然不同的两拨。
本来,在进入摄影棚之前,在门口排队等待的观众之间流传着散场观众的传闻,得知他们的录制对象是“星球大战前传2”剧组,一个两个都纷纷表示羡慕嫉妒起来——
没有人能够拒绝“星球大战”。
可惜,遗憾归遗憾,作为旁听观众,他们没有权利选择自己录制的场次,一切都是节目组随机抽取的。
一直到录制开始时,得知他们参与录制的嘉宾是一支独立乐队,那种扼腕的叹息就更加汹涌起来。
然而,现在?
不,没有人羡慕前一场的旁听观众;更准确一点来说,羡慕可能还是羡慕的,毕竟那可是“星球大战”,但此时此刻没有人想起这件事,整个大脑整个胸膛充斥的全部都是喜悦和幸福,沉浸在这一刻。
尽管不是“星球大战”,但这段录制经历却同样千金不换。
不需要思考,一个两个已经自发性地站立起来,用掌声传递自己的欢快与热忱,殷切期待着表演。
舞台上。
安森也已经站立起来,转身就朝着杰-雷诺伸出右手。
杰-雷诺微微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安森的意思,哑然失笑,“节目录制没有结束,等待你们演出结束才能够宣告画上句号,我们一会在化妆间还会再次相遇,现在告别的话,是不是太早了?”
“也就是这时候,才能够感受到你是一个新人。”
难得地,摄影机已经没有在运转,杰-雷诺也还是开起了玩笑。
安森:……
的确,安森确实缺少经验,这才是他的第一次脱口秀而已。
不过,前世安森也听说了一些节目录制的经历。
像这样的情况,很多时候都是摄影棚清场,只留下摄影师、灯光师、音响师等等必要的工作人员,其他节目组成员则提前下班。
下班,这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歌手/乐队的现场表演,可能出现错误,他们需要反复录制,甚至不止一遍两遍,像这样的情况,就没有必要让其他不相关的人员留下来陪着歌手一起加班,关键人员留下陪着歌手继续录制,一直到歌手满意为止。
如此做法,有利有弊。
弊端就在于,没有现场观众的呼应,表演效果难免欠缺一些。
优点则在于,歌手能够确保节目播出的版本是自己满意的,如此一来节目播出效果才能够保证最佳。
刚刚,杰-雷诺专门提起了“出错”的可能,所以安森自然而然就产生了这样的联想。
看来……并非如此。
但安森也没有窘迫,低头看着自己悬浮在半空没有得到回应的右手,又再次满脸真诚地看向杰-雷诺。
“先生,你确定?我们的级别应该还没有到能够进入伱的更衣室吧?”
一个巧妙的还击。
杰-雷诺马上就明白过来。
如果是有一定级别的嘉宾,录制之前,杰-雷诺往往会在后台提前碰面一下;但显然,今天节目录制之前,杰-雷诺和安森他们并没有碰面。
现在,安森就是在打趣杰-雷诺呢。
杰-雷诺也不恼怒,微微歪了歪头,堂堂正正地说道,“现在够级别了。”
然后,杰-雷诺就握住安森的右手。
两个人交换一个视线,双双笑了起来。
杰-雷诺又紧接着说道,“如果提前相遇,可能就没有这样的录制效果了,我喜欢今天制造出来的效果。”
安森自信满满地回答道,“下次碰面,自然又有全新的火花。”
杰-雷诺一顿,笑容就在嘴角完全绽放开来,“拭目以待。”
右手,松开。
安森转身走向旁边的小舞台,加入莉莉他们的行列,开始测试乐器,为最后的表演做准备。
摄影棚里,安静之中涌动着琐碎细微的躁动。
正是因为现场欣赏了“唤醒我”,也正是因为经历整个节目录制,他们都知道,自己可以期待接下来的表演。
没有人能够猜测出来,接下来将观看到什么演出,但奇妙的是,不管什么演出,似乎都值得好好欣赏。
布莱尔也同样安静了下来,视线轻轻地掠过——
康纳。迈尔斯。莉莉。
最后,安森。
不管如何,布莱尔的视线还是落在安森的身上。
也就是不久前,布莱尔和整个摄影棚一起欣赏了“唤醒我”,那时候她也是期待的,因为她知道那是什么表演,一种骄傲一种躁动一种雀跃;而现在,同样是期待,情感却已经截然不同,完全平静下来。
不是褪去激情,而是沉淀到血液里。
静静地,布莱尔注视着安森的侧脸,他咬着吉他拨片,测试吉他弦音,并且和其他三个人进行契合,心无旁骛、全神贯注,仿佛整个世界就只有他和他的吉他,再加上三个小伙伴,生活就是如此简单。
然后,在这一刻,布莱尔就能够透过那个皮囊,真正感受到这个男人的魅力。
皮囊,终究会老去也终究会破败,度过巅峰期之后,就再也无法吸引视线,人们总是以为喜新厌旧是男人的特权,但事实上,所有人都是喜新厌旧的。
但是,魅力不会。
岁月可能让皮囊变得暗淡无光,却能够让魅力雕琢得越发闪闪发光。
噗通。噗通。
布莱尔可以清晰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不激烈不凶猛,平静却有力,在这一刻她就深深地意识到:
她,沦陷了。
调适,并没有进行太久,很快就已经准备完毕。
肉眼可见地,莉莉、康纳都有些紧张,安森也注意到了。
他转身看向三个人,“嘿。看着我。”
视线,全部投射过来。
“我们注视彼此,专注音乐专注演奏,这是属于我们的时刻,明白吗?”
稍稍停顿。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狂欢。”
眼神交错之间,笑容爬上嘴角,不由自主地轻轻颌首,狂跳不止的心脏就这样平复下来。
安森的视线,一个接着一个望过去:
莉莉。迈尔斯。最后是康纳。
安森轻轻颌首,下达指令,康纳心领神会,深深呼吸一口气——
此时,摄影棚的视线也顺着安森的眼神望过去,这才注意到,康纳手里居然是一个无品贝斯。
居然!
而且,这一段演出,难能可贵地,是从贝斯独奏开始切入。
和“唤醒我”一样,从一开场就已经彰显不同。
轻轻地,康纳的指尖就已经拨动琴弦,低沉而悠扬的弦音漾起层层涟漪。
(本章完)
第430章 不是英雄
贝斯,四弦,低频、稳重。
在一支乐队里,贝斯手无法像主唱那样站在聚光灯底下,也没有吉他手急风骤雨的扫弦,又缺少键盘手眼花缭乱的操作,甚至就连躲在阴影后面的架子鼓一番雨打沙滩的鼓点也轻而易举能够调动情绪。
正是因为如此,在乐队里的存在感不强,好像也比较难炫技,无法炸场,即使站在聚光灯底下也无法和观众产生共鸣,这让贝斯的地位被严重低估。
不少乐队里,贝斯手都是没有人愿意担任以至于由键盘或者吉他转行顶替位置的,但这显然是一个误解。
在乐队里,贝斯才是掌握节奏的核心。
平克-弗洛伊德乐队(Pink-Floyd)鼓手尼克-马森(Nick-Mason)就曾经说过,乐队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鼓手和一个贝斯手,外加一些新奇的表演。
在现代音乐里,鼓点非常重要,尤其是在乐队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它可以控制整首歌的速度和律动;同时,鼓的声音非常霸道,是所有乐器里最适合表现节奏的乐器,既能够提供高频也能够提供低频,同时穿透力出众。
那么,为什么专业人士常常说,在大部分音乐里,有鼓点也必须有贝斯,二者是密不可分的伙伴呢?
因为鼓的缺点显而易见:
它没有固定的音高,也无法演奏出延续音。
而贝斯扮演的,恰恰就是这样的角色,提供音高并且补足延续音,两个乐器配合在一起,共同创造漂亮的节奏线条。
对于一支乐队来说,吉他,是骨架;鼓,是肌肉;键盘,是皮肤;而贝斯,则是血液——
也许,肉眼看不到血液的流动,但不代表它就不重要。
眼前,就是如此。
继“唤醒我”另辟蹊径地以大提琴开场技惊四座之后,眼前这支乐队又闻所未闻地以无品贝斯拉开序幕。
全场视线,落在康纳身上。
康纳,低垂眼睑,所有心神全部凝聚在贝斯之上,指尖轻轻拨动琴弦,低沉而厚重的弦音带着一种古韵和悠扬轻轻荡漾开来,温暖的音符宛若月光一般洒落满地。
不由自主地,就屏住呼吸。
遥远地、轻盈地、透亮地,吉他弦音响起。
是安森。
安森嘴里叼着吉他拨片,专心致志地注视琴弦,指尖碰撞琴弦的清亮声响仿佛凛冽溪流一般潺潺流淌而出,在牢牢抓住心弦的贝斯弦音周围翻飞舞动,不同的音色时而碰撞时而交缠,牢牢地抓住心脏。
嗡,嗡嗡嗡。
等等,那是……大提琴。
迈尔斯的琴弓在G弦之上缓缓拉扯,曼妙而细腻的弦音带着些许沧桑和温柔刹那间宣泄而下,不同层次不同频率的音符瞬间铺满听觉的角角落落,不知不觉整颗心脏就这样填满,充盈着哀伤而破碎的清冷。
再然后,叮咚作响的风铃旋律在弦音之间轻盈跳跃。
莉莉并没有特别的动作,悄无声息地加入演奏,宛若微风,扑面而来。
闭上眼睛,不由自主就徜徉在音符之中振翅高飞——
坐在一辆皮卡车里,在笔直笔直的六十六号公路之上前行,打开车窗,让微风卷带着满世界里的绿树、泥土、溪流、苍鹰、蓝天、玉米田填满整个车厢,生活的伤痛和烦恼在车轮的碾压之中徐徐后退,忍不住伸出右手去捕捉风的痕迹,细细感受滑过指尖的岁月沧桑,千疮百孔的心脏一点一点舒展开来。
人们总是认为,生活一切都好,一天一天忙碌得脚不沾地,没有时间悲伤没有时间痛苦也没有时间思考;却在某个午后,端着一杯热茶静静发呆,短暂地喘一口气,毫无预警地就这样被音符狠狠击中——
其实,自己并不好。
那些痛苦那些煎熬那些伤痕,并不是消失了,只是暂时隐藏在记忆角落里,一点一点渗透侵蚀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