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也是和周子文熟悉了,要是换一个人,他可不会露出这幅表情。
“行,那我先走了。”周子文向他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这会陈家大妹应该已经做好饭了,就等他回去吃呢!
回到家里,陈家姐妹已经在饭桌上等着他了。
“子文哥,你去哪儿了呀?一大早都没看到人。”陈巧依好奇的问道,一旁的陈诗英也静静的看着他。
“陈阳今天走了,我去送送。”周子文笑道。
“这么快就走了啊,我说今天知青院那边怎么闹哄哄的。”陈巧依有些惊讶。
“嗯,要进城嘛,肯定要早点。”说完这话,周子文来到厨房,开始洗脸漱口。
刚才送陈阳出村,他都没来得及洗脸。
洗漱之后,周子文和陈家姐妹一起吃完早餐。
今天他还要去土豆地,把最后一块地方逛完。
这可是最后的机会了,据他所知,这几天里,村里的村民们也在干这事。
只是埋在地里的土豆不好挖,这才让他捡了个漏。
“周哥,你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回到自家院子,正当周子文准备出门的时候,外面响起了周朝阳的声音。
“汪汪。”
正跟在周子文身边转得正欢的踏云好像发现了什么,忽然叫了起来。
“什么东西啊?”
周子文摸了摸踏云的脑袋,好奇的看向门外。
正好,这时周朝阳已经走了进来。
这家伙怀里还抱着一只小狗崽子,也难怪刚才踏云要叫了。
“你在哪儿找来的狗啊?”周子文好奇问道。
“在唐二叔家里捉的。”周朝阳高兴的把小狗子放在地上,想让它去和踏云玩。
可这个小家伙才刚满月,刚下地就颤颤巍巍的,动都不敢动一下。
“呵呵,小家伙有些怕生呢!”周子文蹲在小家伙面前,揉了揉它的狗头。
“这狗子,怎么这么胆小啊?”看到小家伙害怕的样子,周朝阳有些失望。
“胆小是应该的,当初我把踏云抱回来的时候也差不多,养几天就好了。”周朝阳解释了一句。
有训狗技能在,他对狗子的情绪很了解,这不,就这么一会功夫,小家伙就冲他摇尾巴了。
“周哥,你怎么弄的啊?它怎么这么听话?”看到周子文只是逗弄了一会,小家伙就对他亲热的很,周朝阳忍不住问道。
“怎么弄的,你不是都看到了吗?”周子文翻了个白眼。
这东西想要解释还真有点困难,要是细讲下去,一天时间都不够,为了不耽搁时间,周子文就敷衍了一下。
“难道这就是天生的亲和力?”周朝阳若有所思。
这种情况他也听说过,有的人天生就有很强的亲和力,有的是对人,有的是对动物。
那种亲和力强的人,只要一看到就忍不住想要亲近,不分男女。
而周子文就明显属于对动物有很强的亲和力了,要不怎么才这么一会,小狗子就向找到自己的主子一样,比对他这个主人还亲。
可惜,周朝阳不知道的是,周子文之所以能做到这点,靠的是训狗技能,要是换一种动物,他就抓瞎了。
“呵呵!”周子文没有回答,继续逗弄地上的小家伙。
“子文哥,我们走吧!”正在这时,陈巧依从隔壁蹦蹦跳跳跑来了。
“咦,这是哪来的小狗呀?还挺可爱的。”
不愧是周子文的对象,见到小家伙的第一眼,陈巧依也发出了同样的疑问。
“汪汪。”
说这小家伙比它可爱,一旁的踏云不同意了。
“嘻嘻,我家踏云才是最可爱的。”陈巧依笑嘻嘻的摸了摸踏云的狗头。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大家也知道这家伙比较聪明,虽然说不一定能听懂人话,但却能看人脸色。
这不,一看到陈巧依的注意力被别的狗子吸引,它就有些吃醋了。
“呵呵,朝阳,我们去挖土豆了,你要去吗?”周子文问道。
“我就不去了。”周朝阳摇了摇头。
他可没有周子文这么有本事,去挖土豆就是浪费时间。
第239章 婚前准备
和周朝阳一起出来,周子文和陈巧依一起去土豆地继续捡漏,周朝阳则回家照顾他的小狗子。
他这只小狗子和踏云不同,是一只很常见的黄毛土狗。
或许是特地挑选,这只黄毛土狗也没有杂色,毛茸茸的样子很可爱。
看周朝阳的样子就知道,他对这个小家伙很满意。
这边,周子文和陈巧依去挖土豆,村里拉电线的工人依然在忙碌。
大坝子村有很多村民都要通电,这一时半会还轮不到他们。
周子文也不着急,反正先拉了电线也不能立即通电,拉电线的工作人员都说了,要等村里的电线都拉完了再一起通电。
一上午时间很快过去,在中午之前,周子文终于踏遍了所有土豆地。
虽然可能会有一些埋的比较深的土豆,踏云也没有发现,但他已经知足了。
这几天里,他可是挖了好几百斤土豆了。
“踏云,走了,回家。”周子文背上背篓,对整准备继续干活的踏云招了招手。
一听到周子文的呼唤,踏云急忙迈着它的小短腿跑了过来。
“子文哥,这么多土豆放在家里会不会放坏呀?”回去的路上,陈巧依担心的问道。
“只要表皮没坏,好好保存,放一两个月不是问题。”周子文开口回答,“不过土豆的存放时间没有红薯那么久,咱们得赶紧吃才行。”
“那我回去给姐姐说一声,咱们这段时间天天吃土豆,先把这个吃完再说。”陈巧依道。
“可以把土豆炸成土豆片,以后给你们当零食吃。”
“嘻嘻,子文哥,你太好了。”
“那是,你是我媳妇,我不对你好谁对你好?”
……
说说笑笑,俩人一起回到家里。
身后的踏云一蹦一跳的跟在他们身边,显得非常有活力。
在他们家,踏云的伙食非常不错,基本上周子文他们吃什么,踏云就吃什么,这段时间下来,踏云成长速度简直肉眼可见。
因为吃了不少肉,这家伙一天天精力十足,一天天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回到家里,周子文洗了个手,又给自己泡了杯茶,趁着外面还有太阳,就躺在椅子上休息。
现在土豆也挖完了,接下来他准备去山上逛逛。
马上他就要和陈巧依办席了,需要提前准备食物。
特别是肉,如果去县城买肉的话,需要花不少钱,而且他也没那么多票。
这样一来,他就只能自己去山上打猎了。
这次他准备往深山里面继续前行,要是能遇到野猪、鹿子、老虎之类的就更好了。
这样一来,只需要一头,他就能把酒席办起来,而且还能办得漂漂亮亮。
这可是他第一次结婚,也是这辈子唯一的一次结婚宴,不说要办得多盛大,起码要让人记忆深刻。
他现在能给陈巧依的不多,唯一能给的就是把酒席办得漂亮一点。
虽然陈巧依不会在乎这些,但作为一个男人,他觉得这是他的责任。
除了酒席,他还准备把屋子收拾一下。
院子里的地面他不满意很久了,要换成石板。
卧室的墙壁也需要重新装修一下,在墙壁上加一层木板,在地上也需要铺上一层地板。
这些事情都不复杂,也没什么花费,就是需要一些时间来弄。
不过好在这个冬季比较漫长,虽然最能的时候,外面到处都是雪,连出个门都困难,但他也不需要多少时间。
按他估计,想要做完这些,最多只需要半个月就够了。
花半个月时间,来准备他和陈巧依的婚礼,他觉得很值。
在院子里躺了一会,隔壁的院子已经传来做饭的香味。
听到偶尔从隔壁传来两姐妹说话的声音,周子文感觉到一股生活的气息。
他觉得,现在这种日子也挺好的,岁月静好,没有加班,没有老板的催促,也没有做不完的项目。
躺在躺椅上面,享受着微风的吹拂,太阳照在身上,有种暖洋洋的感觉。
不知不觉间,周子文迷迷糊糊的进入梦乡。
“子文哥,子文哥,起来吃饭了。”
正在周子文迷糊的时候,陈巧依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周子文睁开眼睛,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陈巧依过来了。
“啊,吃饭了啊?我都快睡着了。”周子文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
“嘻嘻,吃了饭再继续睡吧!”陈巧依上前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眼中闪过一丝心疼。
这几天为了挖红薯和土豆,周子文一直在地里忙碌,工作量不比以前上工的时候小。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她们生活过得更好。
来到隔壁院子,陈诗英已经把饭菜摆到石桌上面。
今天的菜还算丰盛,有新鲜的土豆丝,有青菜汤,还有韭菜鸡蛋馅的包子。
周子文对陈诗英做的包子很感兴趣,一口气吃了整整十个。
不得不说,大姨子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特别是她做的白面馒头和包子,周子文是百吃不厌。
“姐,挖回来的土豆放的时间不长,我们拿一些出来做成土豆粉条吧,做成粉条就能放很长时间了。”吃饭的时候,周子文说道。
“你知道怎么做吗?我没做过这个。”陈诗英望着周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