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我有一扇两界门 第144节

  好了,写到这里还是解释一下。

  估计很多人看到这里,之前都有疑惑,为什么一个金手指弄的这么复杂。

  其实主要是因为小鱼想到了后面的各种可能BUG。

  比如两边时间不一样,这样时间线的进度会非常的慢等,各种问题。

  所以八卦镜的亮光,补充方法,以及房顶上的那个八卦镜都是预留好的。

  完全补全BUG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至少也要让BUG少点,逻辑上说的过去才行。

  之前也设定了很多种,一种是时间到了自动补充,还有一种,就是套路有些老,用古董或者玉石来补充。

  当然了,还有其他几个预留的方案。

  最后想了想用时间来补充局限性质太大。

  还是选择了用古董来补充。

  单纯的用古董来补充感觉没什么意思。

  至于时间线的问题,这样进度会太慢,毕竟以后还有那么长的时间要写呢,不解决这个问题肯定不行的。

  这个问题会在屋顶上的八卦镜上找到答案。

  好了,只能剧透这么多了。

  再次感谢兄弟们的支持。

第119章 ,人脉就是钱

  梁春晓倔强的说道:“我什么时候哭了。”

  随后将头扭到了旁边。

  可是瘪嘴的表情让王青松嘴角抽了抽,因为他实在是忍不住想笑。

  将目光看向了外面,天还是黑着的。

  又拿了怀表出来看看,已经五点五十,还有半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

  也不知道荣宝斋那边几点开门。

  看到他戴着的怀表,梁春晓一阵的惊讶。

  这玩意说稀罕它很稀罕,说不稀罕其实一点也不稀罕。

  黑市里不是没有出现过,怎么也值几十块钱,但是在之前也就能换几斤白面。

  但是看王青松的样子,不像是经常进黑市的人。

  居然有这个?

  于是好奇的问了一下:“你这哪里来的?换来的吗?”

  王青松看了一眼怀表,笑了笑:“你问这个干嘛?”

  见他不说,梁春晓撇撇嘴,“我不就问一下嘛!不说就不说呗。”

  其实她也没有其他意思。

  跑了几年的黑市,也锻炼了一些眼力。

  一看王青松就不是经常跑黑市的人,却是能有手表,她能想到的只有几种可能。

  一种是亲人送的。

  一种是偷的。

  还有一种就是他有自己的路子挣钱。

  前两个她倒不是很在意,但是有路子挣钱她怎么能不在意呢,现在挣钱多难啊!

  自己干了这么多年,都没舍得买一块手表呢!

  看着她的表情,王青松想到之前自己还抓了对方某个部位,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像是在欺负人。

  要知道这事情对于女人来说是很重要的。

  想了一下,还是说道:“我二哥有个很有钱的老丈人,我拿东西换的。”

  这话引起了她的兴趣。

  “很有钱?多有钱?”

  “这……这我哪里知道,反正就是有钱呗。”

  听到这话,梁春晓上下打量了一下他,一副看傻子一样的表情:“你有这么靠的住关系的人,而且还有钱,伱居然来跑黑市?傻了?”

  王青松一阵的疑惑:“什么意思?他有钱和我有什么关系,再说了,和我二哥也没关系啊!”

  本来就是啊。

  他二哥毕竟是穷人出身,虽然因为特殊原因才有机会娶了个千金大小姐。

  但是有钱人高高在上的心态,这是无法消除的。

  女婿也不行。

  梁春晓啧啧嘴,“你想想,你那个二哥的什么老丈人,是个有钱人,那他肯定也认识有钱人啊,这都是人脉,人脉就是钱你知道吗?我要是你,就算是来黑市,我也得厚着脸皮和这些人拉上关系啊!

  你想想,他们有钱,有些不敢进黑市的,你从中间赚个差价,不比你到黑市倒卖强啊!”

  这话,倒是没让他太惊讶。

  之前他就想到过这个问题了,不然也不会想着让二哥老丈人换东西了。

  只是没有想到她说的,二哥老丈人还认识一堆有钱人呢!

  如果是以前,他可能去钻营这个东西,但是现在很多东西在黑市都能弄到,也就没有这个必要了。

  不过他那句人脉就是钱,倒是让他感觉挺新鲜的。

  随后对着她说道:“这个也不保险,还是安稳一点的好。”

  这话让梁春晓一阵的纠结。

  这话说的。

  都敢进黑市了,还说安稳一点的好?

  扯淡呢!

  不是实在没办法了,谁愿意抱着被抓的风险往黑市跑啊!

  想到家里还有一大家子要养,她试探的问道:“那个……要是你害怕了,你把东西拿给我,我来卖,到时候分了钱我给你一半怎样?”

  王青松想了想,没有回答。

  因为他和小财迷的目标压根就不一样。

  自己今天来黑市,也是想看看那些古董的,顺便看看弄一些稀罕的东西而已。

  看他不说话,梁春晓欲言又止的也没有再问了。

  说白了,两人今天晚上刚认识呢!

  而且……

  对方已经知道自己是个女的。

  要是……要是……找个黑灯瞎火的机会,把自己给……

  “嘶~~”

  想到这里她打了个哆嗦。

  早知道当初就忍了。

  但是没办法,这么久以来,可没男人碰过自己那里,她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

  “咕噜噜~~”

  一道肚子叫的声音传来。

  梁春晓没有在意,都已经习惯了,这年头碰到的人主要多待一会,十个有九个肚子会叫。

  还有一个是叫了听不见而已。

  王青松见状,看了看面前的火堆,想了想,开始假装从自己的棉袄里掏了掏。

  掏出来两个红薯。

  这是在那边的超市里买菜的时候买的。

  就是个头太小了。

  叫什么蜜薯。

  “给~~”

  随手递过去了一个。

  梁春晓看了一眼,咽了咽口水,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老爷子教过她: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行了,吃吧!”

  王青松笑呵呵的又递的更近了。

  可是看她还是不肯接,瞬间没了兴趣,热脸贴人冷屁股。

  没有直接吃,将地瓜丢进了火堆里。

  等一会烤熟了吃。

  拿着棍子在那里时不时翻滚着。

  看到他丢进去,梁春晓咽了咽口水,嘀咕道:“还烤着吃?直接生吃啊!你这皮都烤糊了,太浪费了。”

  王青松见状,呵呵一笑:“没事!”

  她说的是对的,现在地瓜最好的吃法就是煮稀饭的时候放一点,这样连皮都一起吃了。

  那才香的很。

  见他这么说,梁春晓就没管了,看着他还在戴着围脖嘀咕道:“还遮着脸干嘛?这又没人,不嫌捂得慌啊?”

  王青松见状想了想。

  最后还是将破旧的围脖给摘了下来。

  露出了真容。

  看都他的面容,梁春晓眨巴了一下眼睛,长的还挺俊的。

  顿时想到之前的一抓没那么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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