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而言之,假如他们治下出现了溺婴之事。
那就说明,他们将会被架到春秋之上,被先贤鞭笞,被后人鄙视。
张越的算盘,自然是打的很明显的。
他的目的,就是要借助汉季士大夫们对春秋之诛的恐惧心理,从而将公羊学派等执政的士大夫变成一批冲锋在前,享乐在后的某党人士。
当然,他不指望全部都变。
能有几百个类似的人,就足够了。
具体到新丰,能出现十个就是胜利,就是成功!
但很显然,张越明显低估了,这个时代的士大夫,特别是那些满怀理想和激情的太学生们的羞耻心与进取心。
命令一下达,在春秋之诛的恐惧和对小康世界的期盼下。
几乎整个新丰的基层官僚系统,瞬间满负荷运作。
只用了两天,就将他的命令传递到了全县的每一个村亭,每一户百姓耳中。
像贡禹和王吉这样的厉害角色,甚至在两天内就初步给全乡孕期妇女建立好了档案,还划分好了责任片区。
一个太学生盯两到三个村亭,而且三人交叉盯防。
将防‘溺婴’当成洪水猛兽一般防御。
由是,在这些人中诞生了汉家第一批专业的人口官员。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自辛未日下令,到辛亥日,三日中尽管新丰各级官吏,严防死守,但是……
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
更何况……
马四抱着自己刚刚出生的儿子,望着家徒四壁的破房子。
眼珠子里大滴大滴的眼泪往下流。
他是骊乡的三马亭之人。
哪怕是在这个穷乡僻壤,他也属于绝对的贫民。
家里只有十三亩地了……
但却还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要养。
女儿倒是好办,养到四五岁,可以送去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但这儿子就……
他想起了自己的这一生,他的父亲在生他之前,已经生了三子了,生下他的时候,本来打算溺死的。
奈何母亲苦苦哀求,让他活了下来。
可是……
活着,却是无比痛苦的。
作为庶子,他从四岁开始就要跟着母亲与父兄一起在田间地头劳动。
八岁就要挑水、放牛、除草和打猎了。
到了十六岁,家里实在养不了他了。
只能打发一百个五铢钱,让他去外面讨生活。
一百钱能做什么呢?
就在他将要饿死之时,听说了朝廷征募去往键为郡屯田的人,他挣扎着走到了县中,然后就跟着朝廷的官员,走到了蜀郡西南的群山之中。
在那个群山的蛮荒之地,一呆就是十年,靠着给官人奔前走后,做牛做马,终于攒够了三万钱,揣着这些钱回到了家乡,盖了房子,买了这十三亩地,还娶了个媳妇,算是安下家。
比他的仲兄和季兄强多了!
在他回家乡后,他就知道了,在他回来之前好几年,他的仲兄因为当了游侠,结果犯法被官府处死了。
而季兄则给人当赘婿,结果被官府发觉,抓去了居延修地球,这辈子都恐怕回不来了。
抱着这个刚刚出生,只知道哇哇大哭的孩子。
马四又哭又笑。
“儿啊……不是吾心狠……”他看着这个小小的人儿,他的子嗣、骨血,咬紧了牙齿。
他这辈子,已经够痛苦了。
也已经受够了折磨与苦难。
他不愿意再让这个小家伙与他一般,甚至比他还惨!
高高举起这个婴儿,他闭着眼睛大喊一声,就要往地上摔。
啪!
就在这个时候,马四发现自己的家门被人踹开,一个孔武有力的男子,带着好几个壮汉,冲了进来:“马四!你这个混账!给我住手!”
“汝若敢摔汝子,吾与你没完!”
马四回过头去,看到了那个男人。
本亭亭长,兼任乡吏,同时也是这骊乡最大的地主士绅家族马家家主马原的兄弟马爵。
这人在过去,可是这骊乡一霸,专门敲骨吸髓,鱼肉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