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梦2005 第134节

安迪转过身看见的是一个亚洲人,长相清秀且彬彬有礼,“你是在喊我?”

“当然。”

“我们好像并不认识。”

这正是林凡,林凡笑了笑,“原谅我的冒昧,刚才我在车内听到了你和朋友的对话,我是一名互联网从业者,对于你朋友嘴中的将电脑和通讯功能联系起来的东西很感兴趣,不知能否坐下聊聊?”

这是一个很敏锐的人,安迪在心里想到,他四十二岁,但身为资深程序员的好奇大胆还在,所以他点了点头。

一路上,林凡压抑着激动专心开车,然而内心却不停在翻腾,安迪鲁宾,这是享誉世界的一个名字,因为这个人创造了一个东西,安卓!世界上最大手机系统的创造者,倘若林凡没有闹乌龙的话。

咖啡馆,安迪率先开口,“林先生,您是日本人?”

“日本的樱花很美,但我更喜欢牡丹和梅花。”

安迪笑了笑,“据我所知华夏人来美国的很少,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一位华夏的互联网从业者,你们国家的李彦宏很棒。”

林凡不置可否,据他所知,安迪鲁宾在离职苹果后,应该也在微软工作过,只是现在他还不能确定此安迪是否就是那个安迪,他只好出言试探。

“鲁宾先生,我对您口中的发明很感兴趣,如果足够吸引,我可以提供资金支持。”

其实安迪是无所谓的,即使林凡真是骗子,他也损失不了什么,但真的能吸引到一个投资者,就是意外之喜了。实际上这个想法是他在开曼群岛度假时想到的,在此也不得不说开曼群岛是他的福地,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因为在这里度假遇到一个苹果员工从而进入苹果的。

“我的设想是手机应该发生一场革命,数据网络的兴起,遍布各地的信号塔和可以提供上网的运营商,一个比电脑更方便的上网终端具备了出现的基础,而我觉得现在的手机具备承载这个载体的地位。实际上类似手机手提的设备已经出现,而目前需要解决的是需要处理和计算的编程。”

林凡明知故问道,“那鲁宾先生开发的就是这种编程了?”

“当然,我将自己的编程命名为安卓。”

果然就是这个人,确定之后林凡忽地放松下来,知道鱼在这里,他就绝不会让鱼离开。

“安卓听起来好像是一个机器人的名字?”

安迪第一次露出笑容,有些惊喜道,“你也是机器人爱好者吗?Android是法国作家利尔亚当在1886年发表的科幻小说《未来夏娃》中为像人的机器起的名字。”

林凡颔首,实际上他知道安迪鲁宾是狂热的机器人爱好者,比如安迪在微软工作期间制造过一款微型带有录音设备的摄像头的机器人,曾为微软的安全部门带来很大的麻烦。

“我当然喜欢机器人,不过我不喜欢黑客帝国里面对于人工智能的塑造,这涉及到社会的伦理和人性,我更喜欢探讨机器人究竟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变,比如工厂引进智能机器人,比如家政机器人。”

安迪的眼睛渐渐放出光芒,林凡的话很对他的胃口,“关于智能与人类的纠缠交给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去负责,我只关心机器人到底能有多类人。”

“其实安迪你有没有想过,当机器人没有身体的塑造,只是一段程序,并且是存在于手机中的程序,他能和人交流,并协助人类工作,这会有多棒?”

“我的上帝,我怎么没有想到?”

.......

两人相谈甚欢,安卓系统的事情早就被两人抛到九霄云外,相见恨晚,是两人此刻最好的形容。

正文卷 第一百六十三章:那个女孩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心想事成,所以当安迪鲁宾抱歉地说出他不需要接受投资的时候,林凡觉得这世界一点都不美好了。

不过这沮丧的心情也只是一霎那,安卓不能握在手上并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反正日后谷歌收购安迪鲁宾的公司研发成功后,也会在全球免费公布源代码。

餐厅里面播放着的是five hundred miles,这是一家典型的美国式餐厅,木质桌椅餐具,很有乡土风,当然,这首歌本身就是美国五六十年代乡村民谣的代表。

美国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民族,这个建国只有两百多年的国家喜欢将很多东西冠以美式二字,比如美式拿铁,美式牛排。

好吧,这个说法其实有失偏颇,但林凡心里不痛快,没有家乡的二锅头解忧,那就只好嘲讽异国他乡的一切。

安迪鲁宾是一个想到哪里做到哪里的人,他一生曾有三次创业,一次因为资金短缺而告终,一次被赶出管理层,只有最后一次取得了成功,而这三次创业都是他在开曼群岛度假时想到的主意,为此,他也倾家荡产。

另外此人担任过苹果的核心技术员,也曾为微软工作过,他的眼界注定远超陈士骏,这是一个技术人才,也是一个后来让乔布斯后悔不已的人才,所以他注定不会那么容易接受别人的好意,尤其是一个异国他乡且没有名气的林凡。

林凡正在想着自己失败的原因,这是他做事的习惯,不论成功失败都会在内心自省。不过他却被此刻走上台去的一个女孩吸引,碎花薄纱裙子,头发被挽在脑后,前面是空气刘海,施了淡妆,画了红唇,但配合着雪白肤色擦着红唇却分外好看。

在餐厅的一旁有钢琴,会有人来演奏当然也欢迎客人亲自来弹唱,这女孩明显是食客。但当女孩的嗓音开唱,林凡就有些沉迷了。嗓音很清澈,唱着一首林凡从未听过的歌,当然林凡听过的英文歌也并不多。

能超越国家和语言界限的东西并不多,音乐就是其中一项,但林凡听着听着竟然有一种熟悉之感,这感觉来的突然,来的出乎意料。或许是因为女孩唱的是乡村音乐,这就好比华夏的民谣,小资抒情而有情调。

一曲终了,女孩竟径直朝着林凡走来,直到女孩坐到林凡对面,林凡才意识到了什么,这女孩他认识,正是那日没有钱买单的女孩。

“萨宁先生,好巧?”

“我是来要债的。”

“但我猜你应该把我给你的电话号码已经丢了。”

这是个聪明的女孩,林凡是一个传统的华夏男人,既然打着不招惹的心思电话号码自然被林凡丢了,不过林凡脸皮多厚,“我不认为记着向美女索债是一件很绅士的事情。”

“有趣的男人就连找借口都那么让人喜欢听。”女孩笑着说道,但随即转口问道,“你很喜欢500英里这首歌?我刚才见你听的很陶醉。”

“旋律简单,抒情又真实,我很喜欢这类音乐。”

女孩轻轻地哦了一声,随即将脸转向窗外,但扬起的嘴角还是能看出女孩对林凡的答案很满意。

两人各有心事,只不过和浪漫都没太多关联,女孩是工作了一天来到这家餐厅吃饭放松,却没想到又碰见了林凡,有人交流她很开心。而林凡就想的很多了,如果这是在国内林凡都怀疑是不是有人对他下套,太过巧合了,此时他在想的是美国之行就要结束了,这一次前来没有任何好消息,他只不过是对自己投资的公司展现了一下存在而已。

“旧金山有百万人,我们却能遇见两次,我觉得我们应该说声干杯。”

这是一个洒脱的女孩,笑脸有些张扬,或许也是受了委屈,想要发泄,正如此刻心情同样不爽的林凡。

“两只高脚杯在空中蓦然相撞。”为了女孩的这句干杯,林凡专门点了一瓶红酒。

“其实你刚才的说法不够文艺,在我们华夏有位女作家写过类似的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巧赶上了,那也没有什么别的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我会认为你这是在调情。”

“事实上这是我第一次和陌生人喝酒。”

女孩笑了,红唇白齿琉璃灯,分外好看,“你是认真的?”

“我没有说谎话的必要,而且明天我就要回国了,也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遇见。”

“你刚刚说的这句话很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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