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在他进入一座空荡的村落,又看到人类的尸骨后,什么借口、打算都不重要了,每时每刻脑子里想的,都是在那里能找到吃的东西。
一直到方才,他以为自己对路边的尸骸、荒凉的风景已司空见惯了,循着火光,满怀希冀地凑过来,没想到看到的却是只在故事中看过的,人吃人的场景。
五六个面色红润的大汉围着篝火,一边搓手一边谈天说地,不时哈哈大笑出声,甚至非常热情地拽着初来乍到的梅谦坐下。
本该是美好的画面,但锅中翻滚的人头,那莲藕大小的胳膊手臂及空荡荡的双眼,又令人觉得自己身处阿鼻地狱。
那群人的嘲笑声越来越大,盯着梅谦的眼神也越发不善起来。
但梅谦对此一无所觉,或者说来不及察觉,他正努力想要自己平静下来,顺便积蓄些力气,打算跑得越远越好。
而就在他擦嘴准备再次起身的时候。
突然一道破空声传来,紧接着,身后的笑声就转化为惨叫。
等梅谦回过神来,便看见一个陌生的中年汉子一脚踢翻了汤锅,另有两个年轻人正将那群吃人的壮汉砍翻在地。
“嘿!有个吓傻的。”可能是梅谦趴在地上目瞪口呆的姿势过于独特,年轻人到了面前,就收了架势,瞥了他一眼后,却又立刻皱眉,喊出了声:“师父,这人没有辫子,是个反贼……”
PS:我……觉……觉得……自……自己还能……抢……抢救一下……
第286章 故事(二)
故事和事故,两个词文字都一样,可颠倒下,意义就大不相同。
比如昨天你和一个陌生的异性相亲了,那昨天发生的一切不是故事就是事故。
同样的,是熟人了与是人熟了也如此,文字一样,改了顺序,一个是名词,一个就变成形容词了。
这就是李晨在看到担架上抬出来的尸体后,脑子里最开始闪过的念头。
其实,李晨打小学习就一般,做事也不拔尖,好在运气不错,擦着线进了大学,又很巧合的来到刑警队。
所以总被师父张宇骂,上班五年多才得到独立办案的机会。
其实真不是他李晨有多笨,只是队里那群粘上毛比猴儿还精的同事太聪明罢了。
但他不过跟一帮考古学家待了一天多,竟都开始琢磨起哲学问题了。
这大概就是近墨者黑吧!
“怎么,死者你认识?”身旁有人注意到李晨表情的变化,忙问道。
能不能别提熟人这俩字!虽然心里在疯狂吐槽,李晨又看了眼那除了脑袋剩下部分全跟焦炭一样的尸体,只能点头。
“这可省事了。”那人抚掌笑了下,当即拉着李晨走到了一个中年人面前:“严队,小李说刚才抬出来的死者他认识。”
“哦?”严队挑眉,看了眼李晨,瞬间了然:“你们夏都方面查过这个人?”
何止查过,我还因这家伙受过处分呢!
当然,丢脸的事李晨是绝对不会说的,只是公式化地道:“他叫尹高逸,别人都称呼他尹胖子……”
“很好,这下方便多了。”严队听完,不由点头,总算是对面前这位夏都来的同事露出一个笑脸。
说实话,夏都来个小警察整天跟着他们刑警队,挺令人烦的,毕竟在他看来,虽说之前夏都也提供过些许信息,可犯罪发生在他的地盘,本就应该他们警队处理,夏都再插手算什么?
也就是这个叫李晨的家伙既没摆谱更没随便插手,也就跟在一帮考古专家身边混顿工作餐,倒是挺懂事的。
如今人家又提供了这么有用的一条消息,那也不能再摆着脸了。
没想到他这一笑,竟令李晨有些受宠若惊了。
李晨又不是真傻,何尝不知自己讨人嫌?
他也想早点回去,可师父不在,乔木那家伙替上面传达的命令就是留在这里,并告诫,无论什么消息都要及时汇报,作为纪律部队的一员,他能有什么办法?
李晨清楚,可能夏都方便又有人想动梅谦了,要他盯着,就是为了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好做出应对。不过……
等严队长又匆匆忙忙开始布置工作,他回到考古局专家身边的时候,发现这帮家伙竟然又开始吵了起来。
嗯,因为盗洞重新被挖通,甚至被施工方适当地扩宽,要不要发掘秦皇陵已经不必再争论了。
就算仍有专家呼吁对地宫重新进行掩埋,已不是主流意见。
如何挖掘这点不用说,就是多找几个工程队的事。
一些极具冒险精神的专家主动请缨,要带队进去先看看,再根据损失情况研究是否现在开挖。
但这种题意遭受了大多数人的反对,原因无他,太危险了。
警方目前虽只发现了一具尸体,而且法医报告没出来,可根据尸体状况与现场照片,足够令所有人意识到这座古墓的不同寻常了。
死者被发现在距离出口不远的地方,双手一直前伸着,求生欲望非常强,要不是盗洞坍塌的土石,连同他身上燃烧的火焰一同掩埋住了,恐怕连具全尸都不剩。
是的,盗洞挖通后,救援人员在更内侧发现了两堆灰烬,上面残留着一点点的服装碎片吧,通过颜色差异,推断出这些灰烬属于另外两个人,初步推断是三个人朝着出口跑,但不知道被什么点燃了全身。
结果就是三个人只剩一具尸体。
至于朝外面逃的会不会不止三个,就要继续调查了。
反正在场的救援人员都被这种诡异情况吓住了,当即决定收队。
是否深入,还要上面再研究决定。
于是这个问题又扔给了考古局专家,上面要他们尽快给出一个方案。
这不就吵起来了。
关键是为了研究不要命的人还挺多的……
李晨坐在角落里,听着一帮文化人争来争去,半点插不上嘴。
无奈地摸摸肚子,猜测这帮人一时半会儿也吵不完,干脆溜出去,领了一份盒饭回来。
然后他习惯性地点亮了手机,准备找个短视频下饭。
突然注意到屏幕上方的一条推送,忙点开阅读app,果然,他关注的梅谦,竟然毫无前兆地开了本新书,名字叫《铁面具》。
要说梅谦还是比较有牌面,小说只有短短三章,下面的评论加起来估计都超过正文字数了。
除了些“爷青回”“终于又写盗墓了”“梅宗师不忘初心”“主角竟然叫梅谦,这难道是自传?”等粉丝不要脸的吹捧,自然都是催更的。
看到关键字眼,李晨不由眼皮狂跳,哪还有吃饭的心思,转而正襟危坐,开始认真浏览起页面上的内容……
【盗墓这个行当既不风光也不合法,历来属于各朝各代的严厉打击对象。
因此盗墓贼基本隐姓埋名,一辈子上不得台面。
而且盗墓行为会打扰先民安宁有损阴德,地下毒瘴机关遍布,怪物鬼混横行,邪门事数不胜数,所以做过盗墓贼的,就算手上未曾害人性命,也鲜有善终者。
但财帛动人心,若会些手艺,来钱确实很快,便有许许多多人,或因贫穷,或因私欲野心,甚至因为家族传承参与其中。
本书的主角梅谦却是个意外,本是个穿越者,却一脚踏入盗墓行当,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故事,还要从一百多年前那只肆虐中原大地的旱魃说起……】
-----------------------------
酒喝多了好不好?
俗话说酒入愁肠愁更愁,喝酒大概会耽误正事,更可能造成醉驾、犯胃病、酒精中毒等不良后果。
而与此同时,也有一醉解千愁,人生中短暂的放纵,有灵感了等BUFF加成。
当然,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成年人的世界,不能因为一点点的轻松,就让自己的人生开始放纵。
但昨天那顿酒,却把梅谦喝舒服了。
尽管最近遇到的尽是糟心事,可今早起来,他心情竟一下子好了起来。
因为躺在床上头疼的时候,他突然下定决心,不再去管脑子里多出来的那些记忆了。
问题当然存在,可不论记忆真假,是不是系统搞鬼,那些都是过去式了,他完全必要让自己困扰。
可能这就是佛家所谓的放下吧,嗯,他梅谦就是拿得起,也放得下!!
咳!
今天是宁驰去看心理医生的日子,自然不会过来上班点卯。
昨天喝酒时产生了写本新书的念头,经过一晚上的酝酿,表达欲越发强烈起来。
他草草洗把脸,吹掉笔记本上面的灰,就开机进入了写作模式。
不错,他就是要打算将脑子里的记忆用文字复述出来,甚至连主角名字都懒得改,直接叫梅谦。
这注定是个精彩又刺激的好故事。
至于里面的内容还会不会带来麻烦?
开玩笑,同名就得死啊?
一百多年前的梅谦,和他有毛关系?
第287章 故事(三)
“你已经回来了?要我请喝酒?”
梅谦接到张宇电话,得知对方已回到夏都十分高兴,可在听到喝酒两字时,就忍不住一脸嫌弃。
有过几次经历,他其实不太喜欢与张宇喝酒。
倒不是说对方酒品不行,而是不知道该聊什么。
一个是刑警队长,几乎每天忙得不着家,喝酒还要报备受限,很多话不能说,关于工作是谈都不能谈。
一个是宅男作家,接触的人虽然不少,却都是固定圈子。可面对好友,他也很多话不能说,一些敏感话题更是讲了就倒楣。
这俩货碰一块,都没共同语言,喝闷酒吗?
不过稍犹豫一下,还是答应下来。
毕竟好友出差刚刚回来,怎也得接风不是?
于是两人约定好了会面时间,就结束通话。
将手机扔下,梅谦重新瘫在沙发上,一点手里遥控器,电视里的画面开始继续播放。
现在是上午九点钟,按照他正常的作息习惯,这个点,要么还在床上,要么已经坐到电脑前码字了。
但今天吃过早饭,却很反常地开始看一部新出的网络大电影。
这是毛毛推荐的,她发来消息说这部盗墓题材的电影质量一般,网上评分也不高,夸的没有骂的多,但很明显在蹭梅谦的热度。
甚至里面的场景环境与人物塑造包括对话台词跟小说里实在太像,基本可以说只是改个名字就用了。
网上流言很多,于是发过来给梅谦看,问他要不要发个公告或者律师函。
梅谦想着一大早闲着也是闲着,干脆投到电脑上看起来。
因为先知道这是部烂片,没有过高期待,观看进度过半后,梅谦反而觉得电影还可以,起码服道化很用心,特效做得也不错。
在接到张宇电话时,电影刚刚进入一个小高潮。
可不知是因为迫不及待去喝酒还是兴致被打乱了,就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画面中描述的是一段惊险刺激的遭遇。
主角团受到地下野狼群围攻,其他人很顺利地逃出生天,只留下主角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