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悍臣 第44节

  人家就是吃这个手艺的钱,可是没少下苦功夫!

  “平日里丁捕快也没这么快认怂,这是哪家公子啊?”

  看热闹的人议论纷纷。

  谁都没想到,刚买下此处房屋的主人,会让捕头低头挨打。

  官员自恃身份,很少与百姓接触,大多都是吏员。

  吏员再委派给下面的捕快等等,可以说丁哲是大宋基层权力的代表。

  可今日,这个权力的代表,认栽了。

  宋煊的身份倒是让围观百姓一阵猜测,到底是谁家的贵人。

  看其面目,简直就是一个开朗的大男孩。

  再加上宋煊的身材,颇有些大宋人样子的潜质。

  像是个自幼锦衣玉食的。

  否则不会长得这般英气。

  宋煊瞧着捕头丁哲硬生生挨完二十棍,这才掏出手帕擦了擦手中的汁液,招手:

  “丁捕头,来坐。”

  丁哲龇牙咧嘴,只感觉后背火辣辣的疼。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顺从的坐在一旁。

  宋煊先是瞥了一眼后背的伤口,侧头道:

  “丁捕头,咱两个没仇吧?”

  “自是没仇。”

  丁哲是主动上门来找麻烦,自己个踢到了硬板,怪不得旁人。

  “你来俺这里探查,是被人故意放出风声激的,你是个被投石问路的小小棋子。”

  这件事丁哲想明白了,他只能怪自己昏了头,进了别人的圈套。

  “十二郎说的在理。”丁哲脸色铁青的道:

  “要不是我想给我家那小子找个好夫子要费钱,我也不会听风就是雨。”

  如今的大宋还没有到明朝那样规定,衙役的后代不能科举呢。

  只有宗室子弟、和尚道士一类,加上倡优、罪犯后代,以及身患风疾之类的。

  “丁捕头拳拳爱子之心,俺十分佩服。”

  宋煊不露痕迹的用手帕包裹的金子塞给丁哲手里:

  “俺听闻为人父母者爱其子必为之计深远,丁捕头受了伤,俺的一点心意,你还是要养好身体,才能为妻儿庇护,否则定会被他人所欺。”

  丁哲下意识的就攥紧了手中的手帕,感受异物充斥在手心的柔软感。

  书信?

  捕头丁哲当即捂着自己的肚子:

  “十二郎,我肚子有些发痛,能借茅房一用吗?”

  “陶宏,丁捕头肚子有些痛,怕是昨夜吃坏了,带他去茅房。”

  “丁捕头,这边请。”

  陶宏带着急匆匆的丁哲直接奔着后院茅房。

  宋煊这才站起身来,对着看热闹的百姓道:

  “好叫乡邻知晓,俺叫宋煊,家中行十二,来南京就想要在书院读书的。

  昨夜初到宝地,倒是与丁捕头有些误会,未曾想丁捕头竟然这般豁达,倒是俺受之有愧了。

  诸位乡邻散了吧,免得让丁捕头折了太多面子。”

  家里行十二。

  那就说明家里人口不少,家里背后是有宗族支持的。

  毕竟权力的真空被地方宗族所垄断。

  而且还是来书院读书的,那说明家境尚好。

  否则也不会来了就要花上百贯买个宅子,就为了读书用。

  再看宋煊模样也不赖,绝不像是小门小户出来的。

  综合判断,大抵是不好惹,要不然丁捕头也不会吃了亏。

  有了宋煊这番话,倒是有人离去,可还有人想要看丁哲的囧样。

  毕竟在一个县衙里,捕头可是要被称为五老爷的。

  难得能见到他吃瘪。

  丁哲一路快行,进了茅房,关上门,顾不得苍蝇飞舞,打开沾了西瓜汁的手帕。

  “一片~金紫?”

第52章 请客斩首收下当狗

  金色传说。

  丁哲以前都没怎么见过,就更不用说握在手里的金叶子。

  他都不用咬,都能感受到金叶子的柔软。

  金叶子并不是树叶形状,而是书页的形状。

  一张大概在二钱五分重,四张合在一起便是一两金。

  丁哲迅速换算开,按照如今金贵铜贱,这片金叶子至少能换三贯钱。

  娘唉。

  这顿打不白挨,比自己三个月的俸禄挣的都多。

  丁哲一个月只能挣到七百文外加半斤羊肉的补贴,这种低工资的水平,他们要不额外索贿很难养活一家老小。

  别看百姓称呼他这个捕头是“五老爷”戴高帽。

  可在大宋官僚体系当中,就是个被当做屁的杂役!

  谁会把一个捕头放在眼里,纵然说破大天下去,他也是个捕快,连个押司的实力都比不过。

  可丁哲在宋煊这里,顿时觉得宋煊非常尊重自己,他下意识的舔了一下金叶子。

  纵然是在茅厕当中,借助着顶棚缝隙折射出来光芒,他终于尝到了金子香甜的味道。

  丁哲感觉自己被幸福包裹着,浑身上下都甜丝丝的。

  过了好半天。

  丁哲才平复心情,重新把那片金叶子仔细包好。

  他又下意识的看了下厕所的门是关着的,这才贴身揣好,不顾背后的疼痛直接穿上衣服。

  再三拍了拍确认贴在腰间,等到他出来之后,脸上洋溢着笑容。

  但瞧见不远处等候的陶宏脸上带笑,他又揉了揉自己的脸,尽量让笑容消失。

  可那一片金子的冲击实在是有些大,让丁哲笑容无法消失。

  于是等他走到陶宏面前,不等陶宏言语:

  “兄弟拍我后背一下,快点。”

  陶宏手脚麻利,执行力强,不喜欢问什么,直接给了丁哲后背一巴掌。

  丁哲脸色立即变成狰狞起来,强行捏紧双拳,才没有叫出声来。

  待到出去,重新站在众人面前,丁哲才松了口气:

  “十二郎,多谢你家的茅厕解决我的一时之忧了。”

  “欢迎丁捕头常来。”宋煊站起身相送,脸上风轻云淡。

  “好说。”

  丁哲直接就走了。

  没了热闹可看,众人也多是散去,但依旧有不少人猜测宋煊的身份。

  他怎么一来,就拿住了丁捕头立威呢!

  丁哲用不着手下敷药,而是一路小跑回家,顺便关上了门。

  待到进了屋子里,又关上门,直接脱了衣服。

  他媳妇以为丁哲来了情绪,嘴上连忙道:

  “当家的,大白天的,这不好吧,狗哥儿还在外面玩呢。”

  可是丁哲不管不顾直接脱了裤子,不等他媳妇扣子解完,就掏出手帕,三下五除二扔在一旁。

  手里仔细捏着一片金灿灿的黄金叶。

  “当家的?”

  妇人也顾不得解纽扣,有些吃惊的捂住自己的小嘴,双眼紧紧盯着丁哲手里的黄金叶:

  “你哪里来的?”

  “我挨棍子换来的。”

  “啊?”

  丁哲咬牙切齿的道:“我从来没有拥有过一片金子。”

  “俺也一样。”

  妇人连忙握住丁哲的双手:“当家的,是大老爷打了你吗?”

  丁哲摇摇头:“是一个外地来的毛头小子,出手阔绰还喜欢讲道理,是个可以接触的人。”

  妇人听闻此言,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赶忙开口:

  “当家的,俺给你抹药。”

  丁哲坐在竹椅上,依旧盯着那片金叶子,纵然是他媳妇给他抹药,都没觉得疼。

  他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但宋煊如此小年纪就懂得做人,还要考应天府书院,将来指定是要中进士的。

  反正被算计跳了坑,不如好好侍奉此子。

  就算应天府推官张亢拿自己当了杀鸡震猴的对象,其余人就不会利欲熏心了嘛?

  这几年自己想要收钱都收不到,自己的儿子也一天天长大,需要读书的钱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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