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就是吃这个手艺的钱,可是没少下苦功夫!
“平日里丁捕快也没这么快认怂,这是哪家公子啊?”
看热闹的人议论纷纷。
谁都没想到,刚买下此处房屋的主人,会让捕头低头挨打。
官员自恃身份,很少与百姓接触,大多都是吏员。
吏员再委派给下面的捕快等等,可以说丁哲是大宋基层权力的代表。
可今日,这个权力的代表,认栽了。
宋煊的身份倒是让围观百姓一阵猜测,到底是谁家的贵人。
看其面目,简直就是一个开朗的大男孩。
再加上宋煊的身材,颇有些大宋人样子的潜质。
像是个自幼锦衣玉食的。
否则不会长得这般英气。
宋煊瞧着捕头丁哲硬生生挨完二十棍,这才掏出手帕擦了擦手中的汁液,招手:
“丁捕头,来坐。”
丁哲龇牙咧嘴,只感觉后背火辣辣的疼。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顺从的坐在一旁。
宋煊先是瞥了一眼后背的伤口,侧头道:
“丁捕头,咱两个没仇吧?”
“自是没仇。”
丁哲是主动上门来找麻烦,自己个踢到了硬板,怪不得旁人。
“你来俺这里探查,是被人故意放出风声激的,你是个被投石问路的小小棋子。”
这件事丁哲想明白了,他只能怪自己昏了头,进了别人的圈套。
“十二郎说的在理。”丁哲脸色铁青的道:
“要不是我想给我家那小子找个好夫子要费钱,我也不会听风就是雨。”
如今的大宋还没有到明朝那样规定,衙役的后代不能科举呢。
只有宗室子弟、和尚道士一类,加上倡优、罪犯后代,以及身患风疾之类的。
“丁捕头拳拳爱子之心,俺十分佩服。”
宋煊不露痕迹的用手帕包裹的金子塞给丁哲手里:
“俺听闻为人父母者爱其子必为之计深远,丁捕头受了伤,俺的一点心意,你还是要养好身体,才能为妻儿庇护,否则定会被他人所欺。”
丁哲下意识的就攥紧了手中的手帕,感受异物充斥在手心的柔软感。
书信?
捕头丁哲当即捂着自己的肚子:
“十二郎,我肚子有些发痛,能借茅房一用吗?”
“陶宏,丁捕头肚子有些痛,怕是昨夜吃坏了,带他去茅房。”
“丁捕头,这边请。”
陶宏带着急匆匆的丁哲直接奔着后院茅房。
宋煊这才站起身来,对着看热闹的百姓道:
“好叫乡邻知晓,俺叫宋煊,家中行十二,来南京就想要在书院读书的。
昨夜初到宝地,倒是与丁捕头有些误会,未曾想丁捕头竟然这般豁达,倒是俺受之有愧了。
诸位乡邻散了吧,免得让丁捕头折了太多面子。”
家里行十二。
那就说明家里人口不少,家里背后是有宗族支持的。
毕竟权力的真空被地方宗族所垄断。
而且还是来书院读书的,那说明家境尚好。
否则也不会来了就要花上百贯买个宅子,就为了读书用。
再看宋煊模样也不赖,绝不像是小门小户出来的。
综合判断,大抵是不好惹,要不然丁捕头也不会吃了亏。
有了宋煊这番话,倒是有人离去,可还有人想要看丁哲的囧样。
毕竟在一个县衙里,捕头可是要被称为五老爷的。
难得能见到他吃瘪。
丁哲一路快行,进了茅房,关上门,顾不得苍蝇飞舞,打开沾了西瓜汁的手帕。
“一片~金紫?”
第52章 请客斩首收下当狗
金色传说。
丁哲以前都没怎么见过,就更不用说握在手里的金叶子。
他都不用咬,都能感受到金叶子的柔软。
金叶子并不是树叶形状,而是书页的形状。
一张大概在二钱五分重,四张合在一起便是一两金。
丁哲迅速换算开,按照如今金贵铜贱,这片金叶子至少能换三贯钱。
娘唉。
这顿打不白挨,比自己三个月的俸禄挣的都多。
丁哲一个月只能挣到七百文外加半斤羊肉的补贴,这种低工资的水平,他们要不额外索贿很难养活一家老小。
别看百姓称呼他这个捕头是“五老爷”戴高帽。
可在大宋官僚体系当中,就是个被当做屁的杂役!
谁会把一个捕头放在眼里,纵然说破大天下去,他也是个捕快,连个押司的实力都比不过。
可丁哲在宋煊这里,顿时觉得宋煊非常尊重自己,他下意识的舔了一下金叶子。
纵然是在茅厕当中,借助着顶棚缝隙折射出来光芒,他终于尝到了金子香甜的味道。
丁哲感觉自己被幸福包裹着,浑身上下都甜丝丝的。
过了好半天。
丁哲才平复心情,重新把那片金叶子仔细包好。
他又下意识的看了下厕所的门是关着的,这才贴身揣好,不顾背后的疼痛直接穿上衣服。
再三拍了拍确认贴在腰间,等到他出来之后,脸上洋溢着笑容。
但瞧见不远处等候的陶宏脸上带笑,他又揉了揉自己的脸,尽量让笑容消失。
可那一片金子的冲击实在是有些大,让丁哲笑容无法消失。
于是等他走到陶宏面前,不等陶宏言语:
“兄弟拍我后背一下,快点。”
陶宏手脚麻利,执行力强,不喜欢问什么,直接给了丁哲后背一巴掌。
丁哲脸色立即变成狰狞起来,强行捏紧双拳,才没有叫出声来。
待到出去,重新站在众人面前,丁哲才松了口气:
“十二郎,多谢你家的茅厕解决我的一时之忧了。”
“欢迎丁捕头常来。”宋煊站起身相送,脸上风轻云淡。
“好说。”
丁哲直接就走了。
没了热闹可看,众人也多是散去,但依旧有不少人猜测宋煊的身份。
他怎么一来,就拿住了丁捕头立威呢!
丁哲用不着手下敷药,而是一路小跑回家,顺便关上了门。
待到进了屋子里,又关上门,直接脱了衣服。
他媳妇以为丁哲来了情绪,嘴上连忙道:
“当家的,大白天的,这不好吧,狗哥儿还在外面玩呢。”
可是丁哲不管不顾直接脱了裤子,不等他媳妇扣子解完,就掏出手帕,三下五除二扔在一旁。
手里仔细捏着一片金灿灿的黄金叶。
“当家的?”
妇人也顾不得解纽扣,有些吃惊的捂住自己的小嘴,双眼紧紧盯着丁哲手里的黄金叶:
“你哪里来的?”
“我挨棍子换来的。”
“啊?”
丁哲咬牙切齿的道:“我从来没有拥有过一片金子。”
“俺也一样。”
妇人连忙握住丁哲的双手:“当家的,是大老爷打了你吗?”
丁哲摇摇头:“是一个外地来的毛头小子,出手阔绰还喜欢讲道理,是个可以接触的人。”
妇人听闻此言,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赶忙开口:
“当家的,俺给你抹药。”
丁哲坐在竹椅上,依旧盯着那片金叶子,纵然是他媳妇给他抹药,都没觉得疼。
他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但宋煊如此小年纪就懂得做人,还要考应天府书院,将来指定是要中进士的。
反正被算计跳了坑,不如好好侍奉此子。
就算应天府推官张亢拿自己当了杀鸡震猴的对象,其余人就不会利欲熏心了嘛?
这几年自己想要收钱都收不到,自己的儿子也一天天长大,需要读书的钱也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