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天子元从 第109节

  暮色里,

  曲江畔,岸柳下。

  支起的帐篷前,这顿晚餐倒也还挺不错。

  牛见武感叹着,“要不是突厥狼崽子们现在就在长安城西百四十里外的武功,倒也不错。”

  “听说突厥遣使入朝请求通好言和?”

  怀玉冷哼了一声,“终究得先打完了再说的,现在突厥人遣使入朝,其实不过是趁机敲诈我们,他们狮子大开口,开的退兵条件太操蛋了,谁听了都想砍死他们。”

  突厥现在很嚣张,也正是得意之时,毕竟都一路突进到了关中平原,大汗驻扎在长安西百余里的武功。

  他们现在占据主动,不过突厥人不擅攻城,这次突入关中,但并不像去年太谷之战一样重创过唐军。

  去年突厥号称太谷一战歼灭唐军十万,事实上唐军张瑾率领的几万人,确实在太谷会战中全军覆灭,但当时大战七天,突厥也伤亡不小。

  而今年突厥入侵,灵州李道宗、凉州李幼良都跟突厥打的是守城战,也就李靖和柴绍跟突厥野战几阵,结果还都是唐军取胜。

  他们现在屯兵武功,可也不敢打长安,甚至渭河都未必能轻易渡过,眼看着唐军也在后面堵截,突厥人更愿意敲诈大唐一笔,然后带着掳来的人口女子撤离。

  如今大唐朝堂上,诸将纷纷请战。

  反倒是李世民一直在压着火,一直在保持冷静。

  樊兴成功的进入了豳州,已经取代张瑾接管豳州城防和天纪军,李靖也已经正往泾州赶,据说已经到了弹筝峡,而薛万彻兄弟如今分守陇关、华亭。

  柴绍更是率着刚陇右大捷的精锐,一路跟到了岐州。

  秦叔宝、尉迟恭、程咬金三员上将,各领八千精兵,布于长安外围。

  双方都在不断的试探,真要硬打,肯定也不好打。

  对唐军来说,主动出击,于野外决战,跟十万突厥精骑打,占不到什么优势。而对突厥人来说,如果唐军守住这些城池堡垒,他们也难有作为。

  时间拖的越久,唐军各地援军就会越多,到时他们可能真的有家难回。

  不过这般拖着,对大唐来说也很痛苦,尤其是李世民,每拖一天,对他的威望都是巨大的打击,可身为马上打天下的名将,李世民也清楚,这仗冒险打不得,他现在连皇帝都还不是,内部都还不够安稳。

  忍的很痛苦,也得忍。

  但也不可能任由突厥人敲诈,双方都在寻求拿到更多筹码,逼迫对方妥协退让。

  “二郎,你们在陇右打的很漂亮,歼灭突厥狼崽子万骑,你带着千余子弟,却能借掌心雷灭敌千五,这掌心雷真的很了得,”牛进武红着眼睛向怀玉请求,“你们能不能想办法赶紧多制造出一批掌心雷出来,到时我把他们送到前线军中去,炸翻那些突厥狼崽子,”

  牛见武的父亲现在就是岐州军中,距离武功的突厥可汗颉利极近。

  身为功勋子弟,牛见武上次没能跟程处默他们一样,参军陇右立功,他心中渴望立功。

  如今眼看着突厥狼兵抄掠关中平原,他却只能守在这工地上,心中苦闷不已。

  “我上次制的掌心雷其实没啥威力。”

  “怎么没威力,你们不是凭此歼敌一千五百骑吗?”

  “都这个时候了,二郎你为何还这么轻松?你不也是刚从陇右回来的,你不是也有几百麾下战死在陇右,不是还有许多同袍残废,你怎么能坐的住?你不想血债血偿,不想干死他们吗?”苦闷的牛见虎甚至对怀玉发起火,将这一腔不甘愤怒发泄到怀玉头上。

  “牛见武,注意你的言辞!”韦思仁居然出面帮怀玉喝斥牛见武,“冲撞上官,你好大胆子!”

  怀玉摆手,“咱们在这里吃饭闲聊,发几句牢骚也是正常,无碍。”

  “牛兄,你的批评很有道理,我确实有些懈怠了,虽然我也没耽搁,一直马不停蹄的跑前跑后,但确实有些懈怠,我如今虽然回京,但战争还没结束,我应当更加努力的。”

  他这态度让韦思仁都很意外。

  怀玉说的也是心里话,他心里一直没太把火药当回事,觉得这玩意如果为精炼提纯,做出来就是个听响的爆竹,没什么杀伤力。

  可要精炼提纯,以现在技术手段,又能以迅速提高产量,不能量产,仍不会有什么大用。

  可牛见武的话却提醒他,如今还是战时,突厥十万人马仍在关中抄掠,甚至也可能深入到三原一带了。

  不把突厥人赶走,每时每刻都还有无数百姓在受苦。

  这个时候,就算真的只能听个响的火器,那也是能有所作用的,他在陇右不就凭着更差的掌心雷立功了吗?

  这种时候了,还一味追求什么杀伤力、产量干什么,能做出什么样的就做,能做多少就做多少,送到军中发挥一份作用也好。

  这一晚上,怀玉没睡好。

  他担心三原老武,也担心三原龙桥的那些邻居,担心起他白鹿塬上的佃户。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天亮后顶着双红眼睛直接去了仓库。

  他叫上一群神机坊的工匠,开始在烟波岛上迅速开始了投入生产,把硝、硫、炭等原料分道加工,直接开起流水线来。

  熬硝煮硝干燥的,磨硝碾粉过筛的。

  还有锯竹筒加工引线的。

  他想明白了,不需要慢慢研究,也没时间慢慢研究了,先把手头已有的材料炼制加工一批掌心雷出来。

  也不需要把火药弄的多精细,能用就行,先做一批应急,提高威力的事以后再慢慢弄。

  忙碌了一天,众人齐心协力,还真就弄出来了几千枚掌心雷,看着这些大号的爆竹,怀玉递给牛见武几个,“你再试几个。”

  牛见武今天听到岛上雷鸣不止,也知道这是武二郎的掌心雷在试用。

  这会看到成品,激动的赶紧接过。

  轰的一声响,牛见虎看着水面上溅起的一道水花,惊讶的合不拢嘴,“这玩意居然真能在水里也能炸?咦,怎么还飘起几条鱼来了?”

  “当然,这可是掌心雷。”

  “这玩意太厉害了,我要请求亲自把这批掌心雷送到军中前线去。”牛见武激动的跟喝醉酒一样满面通红。

  怀玉看着那些很粗糙的掌心雷,消耗了那么多硝石硫磺,那么多人合力,就造出这么些个爆竹,真有些浪费了,但也许能为我大唐兵马壮声威,也值了。

  “我明早便向太子殿下报告。”

  (本章完)

第145章 主动请缨

  2023-03-19

  要不是天色已晚,牛见武都要去长安请求押送掌心雷去前线。

  今天的伙食很好,许敬宗进长安仍没见到段纶,怀玉直接让韦思仁把领来的十五万钱,拿了五万出来借给神机坊,不要利息,算是兄弟衙门里的暂时救急,这笔钱拿去买菜。

  怀玉派二杆子拿他的名贴去旁边段纶庄园,提出买些猪羊。纪国公府的庄园管事还记得上次来庄子上做客,然后他家牛就被迫打架打的一头撞树上死掉的那年轻武二郎。

  知晓是家中阿郎的贵客,便很痛快的带着去挑猪挑羊。

  二杆子也不客气,挑了两头猪两只羊,还在庄子上买上些蔬菜,价格也比较实在。

  晚上于是便有炖肉还有骨头汤喝。

  猪是黑猪,段家的猪跟此时多数家养的猪一样,属于放养,跟养鸡一样任在外面转悠,甚至每天还要赶到沼泽湿地里去拱蚯蚓吃草根,吃饱喝足了就在泥浆里翻滚睡觉。

  这猪黑乎乎的不太好看,也不是很肥,但这猪怀玉觉得很天然,绝对没吃饲料更没瘦肉精,不过这么好的猪给那些不懂的家伙烹饪,却有些浪费。

  这五花切成麻将块做红烧肉多好吃,那肘子炖啊,排骨适合红烧,梅肉蒸肉饼汤啊,里脊肉炒肉丝,猪头可以卤,猪耳丝别提多好吃,可这些家伙宰了猪,不仅把猪血就洒地上浪费了,

  还把猪皮剥掉了。

  没有皮的猪肉有什么好吃的?

  他们居然要把皮剥下来做衣服做鞋子······

  各个部位也不好好的分割,脊骨排骨连着里脊梅肉五花,都是一刀切。一头猪分成两半,然后一刀刀的切到底,再剁成大大的块,扔锅里就那么炖煮,既不淖水也不加姜葱料酒。

  幸好怀玉抢了一刀肉过来,自己开了个小灶犒劳自己。

  酱肉丝、回锅肉、红烧排骨、昆布烧猪脚、爆炒肥肠、溜猪肝、水汆丸子、蒜泥白肉、拆骨肉,可惜猪血被浪费了,要不那也是道杀猪名菜啊。

  韦思仁本来是不吃猪肉的。

  在大唐,哪个贵族吃猪肉啊。

  猪肉那是贱肉,贵族们吃的是羊肉。

  一头猪一二百斤,一只羊才五六十斤,但一只猪还没一只羊贵。

  长安的贵族们吃羊,甚至还挑品种,以同羊为贵,这种羊是同州沙苑的选育出来的品种,肉质鲜美肥而不腻肉味不膻而且骨细而轻。

  可今天怀玉没做羊肉,却抢来一大块猪肉,搞出了八道杀猪菜。

  除了猪肉,今天没其它的。

  韦思仁想着喝点小米粥算了,明天让自己随从去自家庄上弄两只同羊来吃。

  “嗬,想不到这一块贱肉,在二郎手里倒是烹饪出这么多花样来啊?”

  昨天还冲怀玉发脾气的牛见武今天也对怀玉格外的客气,尤其是赶制出几千枚掌心雷后,这家伙就跟个舔狗似的,一直围在怀玉身边打转,殷勤无比,就想得到明天送火药去军中的机会。

  武君雅、许敬宗还犹豫着要不要下筷子,尝尝这贱肉。

  牛见武硬起头皮,伸出筷子就夹了一大块回锅肉,这肉切的很薄,用的是猪后臀肉,俗称二刀肉,回锅,意为再次烹饪,这肉冷水下锅,加上葱段姜片,几粒花椒,适量黄酒煮到八成熟,取出晾凉,切成薄片,入锅煸炒,炒的颜色透明,略带翻卷,

  加入备好的藠头、韭菜,一点豆豉。

  怀玉火候拿捏的很好,这回锅肉那绝对是色香味俱全,跟那些人一锅骨肉乱炖绝对不同。

  “嗯?”

  “入口浓香,肥而不腻,不腥不骚,这真是猪肉?”

  牛见武家也是豪强,比不得名门士族,可那也是代代富贵,他还真没怎么吃过猪肉,在他印象里猪肉不好吃,油腻、还有腥骚味,跟羊肉那真没法比。

  而且有些人家养的猪跟狗一样是吃屎的,猪圈就是厕所。

  这猪肉虽是段家散养放牧的,可毕竟是猪肉。

  可刚刚送入口中这明明就是猪肉,却完全是意外的味道。

  武君雅怀疑的看着他,“牛兄你这不非是故意骗我们吧?”

  “你们不相信我,还不相信武二郎么?”

  这话一出,武君雅也立马拿起筷子夹了一片成灯窝盏般的回锅肉片,他没夹其它的,怕其它的不好吃。

  “咦,真的,真是妙啊。”

  许敬宗犹豫了一下,也拿筷子夹一片尝,开始只咬了一点,细细品了下,把剩下那大半片直接扔嘴里咀嚼起来。

  “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啊!”

  韦思仁见状,也只好夹了一块,结果不吭声了,吃完一片,又去夹。

  实际行动证明,这肉确实不错。

  怀玉却只是道:“看来你们真是没吃到什么好东西啊,枉身为名门世族,这猪虽然是放牧散养的,但这猪没有阉割过,味道还是差了很多的,我做的时候虽然也用了不少去腥之法,但······”

  牛进武又夹了一个丸子,吃后觉得很鲜嫩,“谁家养猪还阉割?又不是牛马,这猪养个一年多就杀了,费那神做什么,再说请人阉割不要钱么,万一阉死了算谁的。”

  “那就是伱没见识了,猪肉要好吃,必须得阉割,不论公猪母猪都要阉,而且必须在很小的时候就阉,这样的猪养个一年左右,肉质最肥美,且不会有膻骚之味。”

  牛见武夹了块红烧排骨,感觉这火候非常好,味道更是绝佳,不柴不烂,刚刚好。

  “这猪肉已经让你做这么好吃了,还能更好吃到哪去?”

  “就好比你吃野猪和家猪的区别,野猪肉很柴很硬,还有股很强的骚味,但家猪的就少的多,如果阉了,那味道更纯。”

  猪肉可是后世餐桌上的主角,是个人会做饭的都会几道猪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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