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皇长孙:朱棣送我上皇位 第322节

  从绘画上看,这城堡坐落于群山之上,高耸入云。

  画中那细小代表侍卫的小点,更加体现出了城堡的高大。

  这种屋顶都是呈现圆形的建筑风格,让习惯了大明建筑体系的朱允炆,更是有一种很强的新鲜感。

  看了良久,甚至有些爱不释手。

  朱允炆问道:“马黑兄,你的意思是说,你的爷爷讲要发动对这里的战争吗,那么这个城堡,又是属于什么国家的吗。”

  皮儿马黑麻点点头,道:“这是属于一个非常古老强大的国家,这个国家曾经非常的强盛,允炆兄或许也曾听说过。”

  “在我们撒马尔罕,对其称呼为古老神圣的罗马帝国,据说在很多年前,他是可以中原这边的王朝同样的强大。”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明对其的称呼,应该叫做‘大秦’。”

  听到‘大秦’,朱允炆自然非常的熟悉。

  这个‘大秦’和秦始皇的‘大秦’不同。

  之所以被称作‘大秦’,是因为在文化,军事,繁荣上,古罗马帝国和一统七国的秦朝同样强盛。

  西汉张骞和东汉班超出使西域,开辟出贯穿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其终点站,就是‘大秦’,即罗马帝国。

  想到这里,朱允炆突然深深的看了一眼皮儿马黑麻。

  从刚才皮儿麻黑麻的话语中,他意识到了撒马尔罕的强悍军事能力。

  既然他的爷爷敢出征罗马,那就意味着在军事实力上,有很强的自信。

  而像这么雄伟的城堡,按照常理推断,也应该是在罗马帝国的首都附近,类似大明南京这边。

  稍作沉吟后,朱允炆起身作揖道:“马黑兄,今日就且到这里吧,我们改日再聚。”

  “我想把这些画,现在就拿给皇爷爷和大哥看看。”

  “或许皇爷爷和大哥很感兴趣,不需要几日就会召见你了。”

  听到自己可能会因此受到召见,皮儿马黑麻显得非常的开心,高兴的说道:“如果允炆兄的大哥,亦或是大明皇帝陛下问起,还请允炆兄代为告知,我还能画出很多来。”

  “对于绘画,我有很深的热爱,只要是我曾经看到过的,或者是允炆兄大哥和大明皇帝陛下想了解的,我应该是都可以画出来的。”

  在皮儿马黑麻的心中,没有保密这个概念。

  对比能够见到自己的崇拜者,皮儿马黑麻心情有些激动。

  在撒马尔罕,或者说整个西方,由于文化差异,对于崇拜者的信仰,是仅次于所信奉的神明。

  朱允炆点点头,便就准备离去,他想快点把这些绘画,拿给大哥还有皇爷爷看看。

  此刻,大明皇宫坤宁宫中。

  朱英正听着叶月清关于京师商业的汇报。

  “殿下,张伯那里,在册子流传开来后,已经有非常多的商会联系上了,都想要大肆购买厂子的股份。”

  “他们似乎都知道群英商会属于殿下,所以变得非常的积极,本来还有几个大的商会,想要进行联合抵制。”

  “不过在众多伯候开始将田地卖给商会后,他们的联合就彻底瓦解了。”

  朱英一边听着叶月清的讲述,一边看着册子上的记录,神情没有太大的波动,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预料之中。

  片刻后,这才淡淡吩咐道:“不必急着售卖股份,通知张伯,造几个资格凭证来,必须要有足够的财力,才给予买入股份的资格。”

  “让张伯把那些有点名气的商会都给召集起来,然后办一个拍卖会,控制一下名额的发放,关于名额,便是价高者得。”

  “到时候将拍卖的过程,详细的记录下来,我们需要好好探查一下,这些商会的底线,到底有多深。”

  “这些个大商会,影响得特别深,弄清楚了底子,才更加方便的下手嘛。”

第298章 :办厂埋下的雷

  当所有人开始在追求购买厂子股份的时候,你以为朱英就准备这么简单的售卖出去?

  要是这样的话,他前世的工作,岂不是白干了。

  连环套,才是最使用的。

  俗话说得好,一片真心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从一开始,朱英通过蓝玉破冰,收回田地,左都督的官职,而后赠予蓝玉三成酿酒厂的股份。

  在最初的时候,自然是很多人觉得,良田换股份肯定是大亏。

  然后给他来一个反转,顿时就变成了大赚。

  加上前世商业分析宣传的这种降维打击,自然就引动的群发效应。

  其中最佳助力,还是早朝那个大臣的神助攻。

  本来朱英还在想着,怎么让自己的身份展现出来,然后给工厂进行加持升职。

  这下子完全不用愁了。

  一个明摆着挣钱的买卖,还有如今的太孙殿下,未来的大明皇帝背书。

  武将之首凉国公全身家当的入股,以及众多伯候的疯狂支持。

  都这个情况了,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在古代这个信息极为闭塞的社会,集群效应的强度,只会是更加的离谱。

  就好像再说,加入这个买卖不仅能赚钱,而且你还是跟大明最为顶尖的勋贵,大明现在的太孙未来的陛下,成为了一个厂的股东。

  什么股东呀,这叫合作者。

  当商人们积累的财富达到一定程度后,他们下一步的目标是什么?

  是身份,是地位。

  往大点去说,是整个商人身份地位在大明的提升。

  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在外面传华丽鲜艳的服饰,才敢在底层的官吏面前,挺直了腰杆说话。

  现如今,有这么一个天大的机会摆在面前,不仅可以得到地位的提升,还能有很大的赚头,谁能不疯狂?

  抵制?拿什么抵制?

  已经有许多大商人在憧憬,往后回到地方上,若是那小小的知县,再敢跟自己瞪鼻子上脸的,我就把和太孙殿下的联合办厂凭证砸在他的脸上。

  看他还敢不敢跟从前一样的嚣张。

  就是这个点,被朱英敏锐的把握到了。

  要知道在前世,他收割的最大群体是什么?

  那就是商人呀。

  前世好歹在下面的,至少是大学水准,现在直接干到了小学水准。

  还有什么压力可言,都不带出面的,暗中操作一番,就能完全的把控住了。

  就大明现在的大商会,商人,一棍子下去打死十个,都不带冤枉一个的。

  这其中,自然也是包括朱英的群英商会。

  不过群英商会至少还是有点良知,有底线,败坏道德的事情不会做。

  别人嘛,只能能赚钱,哪有什么良知可言,心脏全黑了都无所谓,尤其是走过元末乱世的。

  很多人早就没了做人的底线,只能有钱赚就行,利润大点,杀人放火也不在乎。

  对于这样子的情况,朱英哪有什么心软的。

  逮着薅就对了,不给薅秃噜皮了,怎么能停手呢,那是对大家的不尊重嘛。

  朱英看着册子的名单里,有着山西晋商的商号,眼珠子一亮。

  “这些晋商发展得还是很快嘛,一不留神都跑到京师来了,还以为只在边界呢。”

  “到京师好啊,在边界那边,还有些不好下手,这到了京师,岂不是羊入虎口么,不对,应该是洋入龙口。”

  朱英冷笑着说道。

  别人不清楚,朱英作为后世之人还不清楚吗。

  所谓的满清十大皇商,指的就是晋商。

  可不是说到了明末,晋商们才干走私的买卖,就是现在的晋商们,已经早就做走私了。

  什么盐,铁,茶叶,这些官营的东西,直接就是对草原上输入,没有丝毫的顾忌。

  现在的走私贸易并不算很大,甚至可以说有点小,这倒不是买卖不够,只是因为草原上的经济还不行。

  在这方面,晋商们是怎么操作的。

  他们给草原人通风报信,充当奸细。

  然后这些草原上到大明来打秋风。

  抢夺的物资,那些不能吃的,有值钱的,就全部卖给晋商。

  这种黑市买卖,完全就是暴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草原上的人不过是晋商们的打手。

  通过打手,晋商们不断收割山西地区的财富,然后累积到自身。

  “月清,传讯给张伯,对于这些晋商们,到时候限制他们的购买方向,所有的晋商,只能是入股糖霜厂,其他的厂子,不能让其入股。”

  朱英吩咐说道。

  叶月清虽然不明白殿下这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点头道:“奴婢遵令。”

  听到这一声奴婢,朱英微微一顿。

  在阅兵的那天,他当然看到了叶月清身上所穿的服饰,还有站立的位置。

  也明白这是宁妃的一种暗示,这其中,自然是通过了老爷子的认可。

  其实对于叶月清吧,不能说有太多的感觉,也不能说没有感觉。

  当然,首先要肯定的是,朱英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很健康,强壮的男人。

  只不过前世今生,两世为人的情况下,让朱英的追求,更加长远,而不是在于男女之欢上。

  作为大明太孙,朱英的子孙,必然是要多多益善的。

  仔细想想,其实朱英对于叶月清,倒也没太大的反感。

  叶月清五官精致,身材也是极为不错,不能说倾国倾城,能够冒充高丽选秀的公主,姿色这块,是不缺的。

  性格上,那就更不用多说了。

  这么一想,朱英突然发现也没什么好反感的。

  想清楚了后,朱英对叶月清说道:“往后就不要自称奴婢了。”

  听到这话,叶月清福至心灵,万福道:“妾身明白。”

  万福这个自汉朝流传下来女子的礼节,是两手松松抱拳重叠在胸前右下侧上下移动,同时略做鞠躬的姿势。

  从这个礼节的动作,也会给人一种非常端庄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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