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唐中兴 第9节

“再按一会儿就去休息吧,明天还要赶路。”

本来看见寿王被自己的身材吸引,小英还有些得意,别看小月只比她小一岁,但身材方面却远不如她,这让她颇为得意。不过没想到自己这么引诱,眼前的寿王依然没有更进一步的意思,而是转过身去,这让她惊诧中带着些许失望。

“殿下,其实奴婢回不回家也意义不大,就算是回去恐怕家人也都认为我已经死了吧!”

“这是为何?”李晔能感觉到身后人说话中带着的那一丝落寞,这不是装就能装出来的,显然对方也是有些故事的。

“奴婢出身平凡,母亲只是妾室,在家地位不高。后面因为宫中选秀女,家里人便把奴婢送进了宫,直到现在遇到殿下。要不是殿下开恩,允许奴婢随行,可能此时奴婢早已沦为反贼之手。”

“你什么时候进的宫?”李晔好奇道。

“乾符四年进的宫,广明元年被陛下赏赐给殿下。”

“家中是杭州城里的?”

“嗯!”

听到对方家里是杭州城的,李晔就放心不少。虽然黄巢大军打到过浙江,但并没有打进杭州城,这意味着小英的家人应该没什么事。对于黄巢大军,李晔并没有什么好感,黄巢此人虽说是起义军领袖,但却是不折不扣的杀人狂魔,对于这等残忍之人,李晔自然不可能对其有好感。

“等以后有机会,本王带你风风光光的回家。”

说着李晔便握住了对方的右手,语气认真的说道。在他眼里,身后人早已是他内定的女人,只是现在不能吃,不过他倒是可以养成,等以后再吃。

不过对于去杭州,李晔知道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钱缪应该已经开始崛起了,他想要去杭州,可不是想去就能去。

“多谢殿下。”感觉到李晔态度的变化,小英不禁大喜,便想趁热打铁,“殿下,这天色有些晚了,奴婢伺候殿下歇息吧。”

“也好!”

说着李晔便放下手中的书,站了起来,而之前他看的那本书,一直在第第二页,并没有往后面翻过。

来到床边,小英熟练地帮李晔宽衣,然后把换下的衣服放在一旁的架子上。当李晔身上只剩下贴身的衣物时,小英满怀期待的准备解下自己的纱衣时,李晔开口了。

“可以了,你回去休息吧。”

“殿下,今晚就让奴婢服侍殿下就寝吧!”小英主动说道。

“不用了,你去休息吧,本王也要休息了。”

李晔果断的拒绝了对方的请求,他知道对方的想法,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则。

“是,殿下。”

见李晔态度强硬,小英只能遵命,眼神中带着些许幽怨,不甘的朝外面走去。小英和小月休息的地方其实就在李晔这个房间里,只不过作为侍女的二人在外面的小隔间里,那是专门给她们休息用的。两者距离并不远,这也方便李晔随时召唤。

随着蜡烛熄灭,李晔忘掉脑海中那些杂念,快速进入了睡眠。而在隔间里的小英却是没有睡着,而是看着李晔的方向,眼神中充满了不甘。没想到她几次主动挑逗对方,对方都能忍住,这让她很是疑惑,也很不甘心。

熟睡中的李晔不知道他还是小瞧了身边这个侍女,不过在第二天早上起来看见有着明显黑眼圈的小英,他也很意外。不过他也没细问,而是把马车让了出来,给二女使用,他则是选择骑马。

他骑的这匹马是李儇上次给他的,而之前这匹马是牛勖进献给李儇的。兴元府并不产马,加上地形比较复杂,也没有多少骑兵,常见的马也多是西南地区的本地马,不过西南地区的马适合运输,但并不适合充当战马。就像李晔的马车,就是4匹西南马,这种马肌腱发达,善于翻山越岭,按照现代的标准可以驮运100公斤的货物日行3、40公里。

不过僖宗李儇擅长骑射,好马球,作为节度使兼兴元尹的牛勖之前供职于神策军,自然知道李儇这个皇帝的爱好。在得知李儇是匆忙出走,牛勖便抓住机会,把自己之前收集的好马贡献给了李儇。

李儇把最好的一匹留给了自己,再把仅次于自己那匹的另外一匹马赏给了李晔,也就是现在李晔所骑的这匹---一匹黑色的马。李晔看到这匹马的时候第一眼就很喜欢,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去试骑过,还好这马是被驯服了的,不然就他那骑马技术,不摔才叫怪事。

李晔这具身体之前的主人倒是会骑射,但他自己却不会,只能在旁人的教导下,重新掌握骑射本领。而且在古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马才是最快、最常见的交通工具,学会骑马是很有必要的。所以李晔就打算利用前往成都府这段路多练练骑马。

离开了兴元府,众人的赶路速度就不像之前那么快,这上千里的路程一行人走了二十多天,在正月初八才抵达成都。这一路上,李晔由开始对骑马的好奇,慢慢对骑马赶到恐惧,主要这个时候的山路太难走了,平地还好,但山路占了一半,骑着马那才叫受罪。

不过在这二十多天里,李晔对于骑马基本上掌握了,不说上阵杀敌,但一般的骑行却是没有问题。中途他还和李儇以及其他几位宗室在剑门关附近去打过猎,有着不少收获。

至于小英这个有着很深心机的侍女,在途中也没忘引诱他。李晔也是正常人,虽然不能吃掉,但却可以饱饱眼福什么的。其中最大的收获就是跟李儇合格便宜皇兄的关系更加密切,这倒是让田令孜等宦官心声恨意,不过暂时却拿李晔没辙,只能看着李晔愈发受圣上的重视。

“皇兄,我们终于到成都府了!”

看着远处那巍峨的城墙,还有那队列整齐的军队,李晔就知道这是西川节度使陈敬瑄率军前来迎接了。

“寿王,等安顿下来,我们一起去狩猎。”看到终于可以不用风餐露宿,李儇神色也面带红润,到了这里,他才算是真正安下心,不用再逃命了。

“好的,皇兄!”

对于李儇的性格,这段时间李晔也算是了解不少。这位皇兄,不像是逃难,反倒是来游玩的,特别是在过了剑门关后,更加明显。之前即便是山路,都坚持都百十里路,但过了剑门关,每天能走到50里都算是快的了。

李晔很快中沉思中醒过来,看着远处的成都府城,他知道他要在这里待上好几年,直到朝廷大军收复长安,他才有可能回长安。此时的成都府,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宝地,长久在这里人会变得毫无斗志,但这里却可以作为大后方,其的富饶,也就江浙地区可以超过。而且此时江浙地区并不太平,反倒是蜀地,多年没有爆发大战,百姓安居乐业。

同时这里也是大唐最后一块宝地,也是大唐中兴的希望。

第12章 初临锦官城

从李晔来到大唐这一个来月,从来没有像昨天晚上这样睡的舒适。不用担心有贼军追来,也不用焦虑第二天要赶路,除非是黄巢贼军接连攻克斜谷、剑门关,否则黄巢大军不可能打到成都来。

起来洗漱后,小月和小英便伺候李晔穿衣。其实在李晔抵达成都的时候,他现在的寿王府就已经配了几十个男仆、侍女,不乏一些貌美的女子,只不过小英不想其他女子接近李晔,所以便坚持自己和小月来服侍李晔穿衣等。

由于今天要去拜见皇帝,所以李晔的穿着很正式,身紫腰玉,身穿紫袍,腰佩玉带。按照唐朝的规矩,‘亲王及三品以上,若二王后,服色用紫,饰以玉。’这是太和六年(公元832年)定下的新规矩。

总而言之,衣服颜色的高低依次是紫---绯(即红色)---绿---青---黄。不过跟其他普通的三品以上官员不同,李晔作为亲王,其紫袍上的纹绣有所不同。当然李晔不用带冠,因为其没有行弱冠之礼,用双玉发簪即可。

“皇兄那边现在什么情况?”

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李晔有一种把这铜镜砸了的冲动。玻璃怎么制作的?看着这铜镜,他真觉得别扭,可他一时也想不起玻璃怎么做的,如果能制作出来,倒不失为一个赚钱利器。

“陈节度使已经前往陛下那边,蜀地官员多在陛下居住之地等候。”说这些话的自然是张威,这些消息一般是他在负责打听,“另外陛下赏赐了5000贯钱、1000匹蜀锦,骡马20匹,而且后面每个月都会有1000贯。在几位王爷中,就殿下最多。”

“皇兄倒也大方,一下就赏赐这么多。”正在穿衣的李晔听后,倒也颇为惊讶。

其实李晔还是不太懂这个年代的钱的价值。如果从粮食角度来看,不太好估算,因为各个地方的粮食价格并不一样。比如说现在的长安,由于遭受战乱,斗米500钱,也就是一斤米40钱;但是在蜀地,因为粮食产量高,近十年没有战乱,斗米才60钱,也就是一斤米不到5钱。

不说那赏赐的5000贯钱,仅仅是每月的1000贯,就能买20万斤大米。而寿王府现在就算是加上全部仆人,也不到100人,就算每人一天2斤米,一个月也消耗不了1000斤大米。不过蜀地交通不便,即便是这边产粮,想要卖出去也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才造成粮食价格一直不高。

要是李晔有想法,可以从蜀地收购粮食卖到关中、中原、河东等地,那肯定是赚钱的,只不过能不能顺利运过去是另外一回事。

“陛下除了赏赐殿下等王爷们,随行的神策军将士和蜀军将士都有赏赐,每人三贯。”

“那你呢?得到多少赏赐?”李晔玩味的打量着张威。

张威没有丝毫犹豫,腆着脸回答道,“沾殿下的光,奴才也得到了30贯的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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