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吃饭的时候,边牧跑过来坐在附近的地上,用着可怜巴巴的表情看着吃饭的众人。不叫,不闹,就这么目不斜视的看着。
在这样的注视下,熊尚书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什么坏事,心里面一阵阵的不安。就在他准备把一块肉喂给狗狗的时候,熊夫人对边牧说道:“你今天都知道了多少,还这么看。贪吃鬼!”
虽然嘴上这么说,熊夫人还是掰了一块馒头给狗狗。边牧立刻安静的吃着东西,看着文静的很。
有了这小东西,熊尚书家的欢乐在快速增加。尚书的子女都已经长大,现在全部成亲,也都分房后搬走。平日里不怎么爱出门的熊夫人现在每天都要出门遛狗。还每天最少两趟。虽然也会抱怨狗狗太喜欢出去野,但是小东西自己叼了遛狗绳过来的时候,熊夫人大赞狗狗的聪明。接着就出去遛狗。
家庭的日子好了,工作心情也自然好了。熊尚书与蒙古使者最终达成两边可以互相建立使馆的协议。但是这个协议需要经过蒙古大汗的同意,熊裳就欢欢喜喜的准备把蒙古使者送走。杭州距离巴格达太远太远,下次见到蒙古使者应该是至少一年后的事情。
出乎熊尚书意料之外,蒙古使者竟然在离开之前跑来熊裳家拜访。看得出,蒙古使者觉得熊裳也许可以单独决定很多外交上的大事。但是熊裳自己知道大宋的外交其实都是赵官家拍板。
两人在客厅里面坐下没多久,熊夫人就带着狗狗回来。回到家的边牧直接跑到客厅边,原本垫在狗笼下的垫子就在客厅里,它在上面趴下。带着好奇和警惕的神色盯着蒙古使者。本来使者正在尝试从熊裳这里套出能否签订和议的可能,然而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这条边牧给吸引了。
熊裳对自家的狗很满意。一般的狗要么是冲着陌生人叫,要么就是装死狗。像边牧这样安静又不失警觉的小家伙,熊裳也是第一次见到。
“圆圆,过来。”楼下传来熊夫人的声音。已经有了圆圆这个名字的边牧站起身,一声不吭的跑下楼去了。没多久,就见边牧叼了一个篮子跑上来。没多久熊夫人上了楼,拿过篮子,从里面掏出线香点着。虽然来拜访的家伙是蒙古人,熊夫人不愿意搭理他,但是起码的礼数还是得有。
“尚书。你这狗是从哪里买的?”蒙古使者声音有点不对劲。
“这是官家赏赐的。”熊裳可不想找麻烦,就说了一个有后续的说辞。
“可否卖给我?”蒙古使者的表情极为诚恳。
熊裳当时就无言了。就算是蒙古人,这么说话也直白的太过份了吧。熊裳又不欠他的,为何要把狗卖给他。在熊尚书看来,这简直是岂有此理。正准备拒绝之时,熊尚书突然灵机一动,“这狗乃是官家赐给我的,虽然我觉得这狗非常好。却不知道好在哪里。”
“听话。这狗这么听话,又如此聪明。我们蒙古最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狗,却总是找不到。”使者眼中和声音中都是感叹。熊裳甚至怀疑这厮会不会公开抢狗。
熊裳当然不会把狗卖给蒙古使者。最后他差点去叫警卫撵人,才把那个满眼贪婪的家伙撵走。便是明知道没了希望,蒙古使者还是继续表示,“钱不是问题。尚书,钱真的不是问题。”
圆圆此时已经乖乖躺在垫子上,熊裳则忍不住卖弄起自己的成果。“原本以为精于鹰犬乃是浮华弟子的作派。现在才知道为何当年只有王公贵人才懂这个,我请官家赐给的狗就是不一般。”
熊夫人则抱怨道:“这些蒙古人也忒无礼,哪有这种见到别人家的狗就要买的。还有,蒙古人难道不洗澡么。就算他们自己不洗澡,你们就不能请他们洗澡么。你看这屋子的味道。”
自吹自擂竟然没有被应和,熊尚书有点委屈的换了个说话,“连蒙古人都觉得这狗好,看来用它放牧一定能行。官家都称这种狗叫做边疆牧羊犬。那蒙古人倒是有眼力。”
熊夫人本来不想配合丈夫自吹自擂的劲头,一听丈夫的意思竟然是要把狗送去牧羊,熊夫人立刻反对,“你把圆圆送走,你每天陪我出去走么?”
“可是,我买它就是为了牧羊。”熊裳觉得有点讶异。
“你当时说那么多狗,你选了最好看的。你就再去买些别的狗来牧羊不就好了。圆圆就留在家里和我做个伴。”
前有蒙古人要把狗买走,现在是夫人坚决不许把狗带走。熊尚书突然就觉得自己好像弄到了不得了的东西。
鹰犬本就是狩猎时候必须的东西,狩猎则是当年贵族们某种程度的军事操演。边牧这种不咬人只咬狗的中型犬并不适合战场,在距离未来熊家牧场比较近的辽东,远比边牧更凶猛的猎犬正在追踪那些逃进森林里的女直人。
宋历10月底已经是西历12月初,辽东的大地银装素裹。那些女直人的脚印在树林中清晰可见。追击的宋军并不太着急,他们跟在猎犬后面追击。即便没有看到那些女直人逃跑的背影,宋军也依旧不慌不忙。
猎犬停下来,冲着树上开始吼叫。宋军抬头仔细看去,就见茂密的树上,有女直人藏在上头。若是只跟着女直人的脚印走,就一定会错过。
火枪纷纷举起,就在开火前,女直人已经纵身跳下树,挥起狼牙棒对着猎犬打去。就在狼牙棒挥落之前,子弹就已经击毙了这个能在雪地里跑了老远路的壮汉。
“收队。去下一个女直人的聚集地。”宋军指挥员高声喊道。穷追不舍的效率太低,趁着下雪时候对女直聚集地实施剿灭虽然累,却极为有效率。
第100章 求和与求战(四)
冬日的辽东,黎明前的黑暗让纯净的天空仿佛是一整块无边无尽的黑色宝石。在万籁俱静的夜晚,原野间的兵站已经开始热闹起来。兵站的建筑并非夯土,而是用稻草绳编织的袋子里装满泥土垒砌而成。屋外零下十五度的低温让墙壁变得坚固无比,同样也是制作冻豆腐最适宜的温度。低温让豆腐中的蛋白质与水分子继续分离,冰冻后的水,把豆腐均匀的质地变得像海绵一样。
厨房里的温度接近二十度,早早醒来的炊事班在这里已经忙碌差不多两个小时。热腾腾的大锅里面,馒头已经出笼。三分之二白面,三分之一的玉米面,混合面料兼顾了营养与美味,是战士们最喜欢的主食之一。
今天早上的主菜是豆腐炖鱼。鱼是在附近捕捉到的,这条溪流从不封冻,当地人称为活水,用它炖鱼最好。干货,放入热水,曾经的色泽和风味瞬间复活,这不仅是炖鱼的配菜,也是冬季里最主要的维生素来源。油烧热,鱼很快焦黄成形,加入溪水漫炖。半小时后,豆腐出场,蜂窝状的冻豆腐,充分吸收汤汁,饱胀丰满。一餐铁锅炖鱼,漫长的冬季正在开始。
随着朝霞散去,战士们已经吃完了早饭。天空蔚蓝的如同纯净的宝石,在如此晴朗的天空下,马拉雪橇在兵站外面排成长龙。两根钢质雪橇滑板上安装着木架,每架雪橇由一匹十分耐寒的蒙古马拖动。即便如此,马匹身上也披了棉被,增加保暖。雪橇上坐四人,大家穿着厚厚的军服,还把行军棉被展开盖在身上。随着一声吆喝,雪橇组成的队伍开始出发。
钢,是对含碳量质量百分比介于0.02%至2.11%之间的铁碳合金的统称。在大宋官家赵嘉仁开发的搅拌炉问世之前,这种金属制品非常难以获得。搅拌炉的原理很简单,生铁中碳含量高于2.11%,熟铁中碳含量低于0.02%,将融化状态下的生铁与熟铁注入搅拌炉,不断搅拌,让它们在液态状态下混合均匀,最终得到钢。
这种优良的铁碳合金一经完成,就展现出耐磨,坚固的特色。打磨后的钢质雪橇滑板用上几年都和新的一样。光滑的表面拥有极小的摩擦力,马匹拖着装载了四人以及四人装备的雪橇依旧可以轻松前进。
清晨的旗帜在阳光下看着格外显眼,队伍在旗帜的指引下直奔这里的住民聚集地而去。那里,有此次行动的目标,女直人。
蔚蓝天空,皑皑白雪。在这样诗情画意的环境里,指挥战斗的营长没有一丝一毫的闲情逸致。女直人的营地在四十几里外,队伍以每小时十五里的速度前进。冬天白天短,越靠北越短。早上七点多到下午四点多,大部队能够充分利用的时间其实只有九个小时。
三个小时后,雪橇队伍终于抵达目的地。战士们掀开棉被,从雪橇上跳下来。若是靠两条腿,四十几里路足够他们走上一整天。即便如此,他们也需要一阵运动才能让身体感觉暖和起来。
这个女直人的聚集地有围墙,因为距离宋军近而距离蒙古人很远,这里的首领乃是蒙古人非常器重的对象。至于宋军,他们实在是找不到其中女直人的理由。
爆破手出现在围墙外的时候,女直人已经骚动起来。在喊话之前,已经有弓箭射了过来。如此迅捷的反应足以证明女直人对宋军的信任程度。对等的局面下,宋军步枪手们对着围墙上的女直人就是几排射击。
有了步枪手火力牵制,爆破手把炸药包放好,点燃引信,随即撤退。几声巨响,简陋的围墙就被炸开缺口,宋军呐喊着就冲了进去。
巨响传来之前,族长的儿子完颜达刚爽完,正准备搂着妹纸躺会儿,就听到外面一阵大乱。不到二十岁的完颜达立刻蹦起来,手忙脚乱的去穿厚厚的兽皮衣服。还好妹纸算镇定,上来帮忙,完颜达拿起武器冲出去的时候在门口遇到了前来找他的人。
到处都是枪声,到处都是惊恐的喊叫。营地能够有今天的规模,自然经历过血与火的战斗。完颜达跑到他父亲所在的大屋,就见到不断有人跑回来报告,“外面的南蛮子已经堵住了东边。”“南蛮已经堵住了西边。”
得知四面都已经被围,完颜达的老爹康八勇一声怒喝:“到了这时候,大家也不用想那么多,一部分人向南边杀,等南蛮们往南边集结,大伙再向被冲。能冲出去多少算多少。活着出去的就记下今天的仇,将来一定要让南蛮子们偿还。”
这命令已经算是最好的安排。女直人万万没想到宋军竟然能在雪天过后发动进攻,此时陷入绝境,也只能靠他们的悍勇了。很快,女直人就发动了反击。男人轮着狼牙棒冲杀上去,少年和女人则拿着削尖的木棍紧跟其后。
身为族长的儿子,完颜达也准备出击。没想到直接被父亲叫住,按住儿子的肩头,康八勇问道:“你记得自己为何叫做完颜达么?”
“因为完颜阿骨打是我们女直的英雄。”完颜达虽然不知道老爹这是啥意思,却大声说道。
“嗯。所以你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做英雄。”康八勇声音深沉。他不姓完颜,所以他的儿子名叫‘完颜达’。全称康八勇完颜达。康八勇知道宋军的厉害,所以决不许儿子去送死。
安排了儿子在北边冲锋的队伍,康八勇自己则指挥向南突击的队伍。听着外面激烈的枪声,完颜达心中如同烧起了一团火。趁着没人注意到他,完颜达偷偷溜出了队伍,向着南边跑去。
空着手的年轻小伙很快就找到了兵器,地上躺着几名已经毙命的女直汉子,他们身边的有狼牙棒。完颜达拎起一根,就向着前进跑。就在街口,只见到二十几名女直汉子冲着宋军冲了过去。
为首的宋军手里拿着小小的玩意,在很近的距离对着那些壮汉挥动。壮汉身穿厚厚的毛皮,普通的削尖木棍都扎不透。虽然看着受了伤,却还没倒地。后面那些宋军跟上来,用钢枪上的刺刀一通戳,顷刻就解决了二十几名壮汉。
完颜达见到那里有好些素来有名的勇者,再也没有最初的冲动。他扭头就躲到宋军看不到的地方,接着就往回跑。也许跟着大队才是正确的选择。
没等他跑回聚集地,就听到后面也已经杀声震天。片刻后,女直人纷纷的惨叫着向完颜达这边跑来。然后突然有人一把拽住完颜达,把他拉进旁边的屋子。惊魂未定的完颜达扭头一看,却是自己相好的妹纸。妹纸已经穿好了衣服,红红的脸颊此时看着还挺好看。妹纸的老爹眼神虽然不友善,却对完颜达说道:“你现在跟着我们走,走散了可别怪我们不带你。”
说完,老爹带头从后面出去,七拐八拐,就到了围墙的角落,老头子掀开几根木头,从缺口里面钻出去。完颜达虽然很想回去和老爹在一起,却也知道这已经是逃跑的机会。加上和妹纸在一起,也不愿意离开。从缺口处钻出去,完颜达本以为那是条路。没想到那边竟然是个地洞。这帮人钻进去,用木头和泥土堵住洞口,都藏在里面。
枪声与惨叫声此起彼伏,又逐渐散去。没多久,寨子里面就响起了狗叫声。之后还有零星的尖叫声。再后来,寨子里面已经完安静下来。众人躲到天黑才出去,寨子里面黑黢黢的,刚进去没多久就听到一阵激烈的狗叫。很快,就有人举着火把追过来,这些人只能扭头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