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天国 第27节

“事实上大人,我们自己是没有什么故事的。”托尔梅突然接口,从开始一直保持沉默的他这时候开口了“我本人只是虔诚的朝圣者,我散尽家财只为了能亲自到耶路撒冷朝觐主的奇迹,这是我一生的梦想。”

说着,这个曾经展示过非凡剑技的‘朝圣者’虔诚的在胸前划了个十字,伦格这时候似乎听到他低声说“上帝,原谅我的谎言,”

谎言吗?伦格觉得自己才是最大的撒谎者。

…………

“这么说,她是个海盗?”

当一切在伦格和托尔梅的叙述中都清楚之后,撒克森贵族轻柔的抚mo着阿赛琳苍白的脸颊低低自语,然后他再次轻轻说出那句对阿赛琳曾经说过的话:“أناأحبّأنت”

听着这句话,伦格的脸上一片茫然,而托尔梅脸上则露出一丝沉思。

你和你朋友将是我奴隶,现在,你们可以去吃点东西,然后就要为我干活了。”

年轻的撒克人贵族看着站在在面前的两个人,然后突然微微一笑宣布着“希望你们有个能为你们支付赎金的人,否则你们将永远为我服务,直到你们死亡。

在伦格的惊诧中,撒克森人挥手招来了守侯在外面的卫士,当他们快被带到帐门口的时候,背后传来了那个年轻撒克森贵族的声音:

“作为你们的主人,我不是阿勒坡的贵族,我是它的主人。”

这个人用一种宣言似的的口气宣布着。

在被带到一个小小的帐篷里之后,他们得到了一小罐清水和一大块奶酪,在一阵近似发疯的吞噬之后,两个最终也没摆脱奴隶命运的人才终于有了种刚刚活过来的感觉。

然后,在卫士的吆喝声中,他们被带到一堵正被加固的矮墙边,开始了一个奴隶的工作。

不过伦格很快就发现,托尔梅从走出那顶大帐篷之后始终透露出一种心事重重甚至有些烦恼的样子,甚至有时候还会不由自主的自言自语。

“这难道会是……”

“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我的小朋友。”托尔梅掩饰着自己的失态,然后他古怪的看着伦格,轻轻问“你知道他对我们那位伙伴说的是什么吗?”

“伙伴?”伦格一愣后明白过来“你是说阿赛琳,我不知道。我听不懂撒拉森人的语言。”

“أناأحبّأنت|”托尔梅出人意料的用很纯正的腔调重复着那个撒克森贵族的话“撒拉森人最美丽的语言,我爱你。”

看着听到这个脸上一阵错愕表情的伦格,托尔梅微笑了起来。

“你会说撒克森人的语言?”伦格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个曾经和他一起被奴隶贩子象货物般运送却拥有超凡剑技的人。他早前已经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奇怪,而现在他觉得这个人实在是更奇怪了。至少在伦格的印象中,中世纪基督世界的信奉者们,往往是不屑于去学习野蛮的异教徒的语言的。

不过托尔梅似乎并没有想回答他这个问题的意思,在一阵咳嗽之后,他搬起一块石头放到矮墙上,然后转过头对年轻的同伴问:

“你嫉妒吗,小罗马人?”

嫉妒吗?

躺在一个狭窄帐篷角落里,伦格想着白天托尔梅问他的这句话。

事实上,在伦格还短暂的17个年头里,之前将近16年的经历并不是一个叫丁超的后世人所知道的。而在所谓‘奇迹的复活’之后,伦格还没有机会去体验这种人天生就有的情绪。

不过现在,他似乎能够体味到这个字眼的含义了,那是一种酸酸的,让心口发涨发痛的感觉,特别是每当想到那个撒拉森贵族,他们现在的主人半弯下腰用手抚mo昏睡中的阿赛琳脸颊的时候,一种说不出的闷涨就让伦格觉得好象胸口里堵了什么似的。

伦格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嫉妒,对那个几乎要了他性命的女海盗,伦格更多的是一种好奇。他无法现象在这个时代会有这样的女子。

“大概这就是我对她很在意的原因吧。”伦格这样为自己解释着。

然后他“嘁”的一声发出记自嘲的鼻音,对于一个跨越将近千年撞到这个时代来的孤魂野鬼来说,能不能保住自己这辈子的小命都毫无把握,他还能奢望什么呢。

清晨,伦格在一阵阵重物敲击地面的轰鸣声中醒来,他揉着依然酸痛的身子走出了帐篷,然后他就被眼前的情景彻底惊呆了。

第一卷 魂归中世纪 第二十九章 奴隶、骑兵

广阔的谷地上,无数如同黑云般的撒克森骑兵在远处的沙地上回旋调动着,锃亮的弯刀和锋利的长矛在黑色阿拉伯长袍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刺眼,战马踩踏在地上掀起的烟尘变成一片灰蒙蒙的雾气在谷地上空升腾着。整个大地在这个时候都被这些铁骑的敲击震动的发出轰轰回声。

伦格看到前面不远处的托尔梅正在做早祈,不过他祈祷的姿势实在奇怪,他单膝跪地,双肘拄在右膝上合在一起嘴里喃喃祈祷着,然后他的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低着头默默沉思,这个时候的托尔梅似乎如同一座沉默的死火山般安宁寂静,不过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就不由自主的注视着远处那支从骨子里充斥着剽悍和野蛮的骑兵队伍,他的手似乎无意识的在腰上抚mo着,那样子似乎是在寻找并不存在的武器。

伦格走到他的身边,随意看了看近处一个正在调整装备的骑兵,结果看到的却是一张让他惊诧不已的脸。

那是个典型欧洲年轻人的面孔,包头巾下露出浅棕色的发丝,一双微带蓝色的眼睛还显得有些稚气。深陷的眼窝和高挺的鼻梁更是述说着他是欧洲人这个不争的事实,而他脸上刺的墨字花纹却又让人觉得充满了不可磨灭的撒克森气息。

“这些骑兵是……”伦格疑惑的看着这个年纪轻轻的骑兵,他不明白一个欧洲人怎么会成为撒克森的骑兵。

“他们是奴隶,”托尔梅古怪的笑了笑,他指了指那个骑兵“你看到他的脸了吗?那些字是他们主人刺的,是在宣布他是主人的财产。”

“财产,刺字,”听到这些,伦格本能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他实在无法想象自己怎么能让人在脸上象给马烙印记似的留下那种记号。这个时候他第一次产生了逃跑的想法。

似乎能够看穿他似的,托尔梅摇了摇头“别想有逃跑的念头,在沙漠上你不是渴死就是最后被狼吃掉,”说着,他又看了看那个已经上马向着正在移动的队伍奔去的年轻骑兵“你也没必要担心自己被刻字,我们还没那个资格。我们只是主人的奴隶,而他们却是主人的刀和盾,他们是奴隶骑兵,是撒克森贵族的守卫者。”

“奴隶骑兵,”伦格先是一呆,然后他惊诧的叫出:“马木留克骑兵,他们是马木留克骑兵!”

托尔梅看了看他,对着他那似乎无比震撼的表情点了点头:“对,有人也这么叫他们,马木留克骑兵,奴隶的骑兵。”

伦格真的被震撼了,如同当初第一次看到一个真正的十字军出现在眼前时候一样,他的心脏这个时候急剧的跳动着,他一时还无法接受自己居然亲眼看到了曾经在中世纪里叱咤风云的马木留克骑兵,而当他想到就是这些人的后代,在几十年之后终于推翻了拥有他们的主人,创立了在阿拉伯世界里以埃及为中心的马木留克王朝的时候,伦格突然觉得来到这个时代似乎也不错,至少自己亲眼看到了无数史学家梦寐以求却无法看到的东西。

事实上作为绝大多数对历史一知半解的人来说,真正令世人认识马木留克骑兵的,却是将近7个世纪之后的一位欧洲强者。

作为曾经亲身经历过和马木留克骑兵交战的军事统帅,后世的法国皇帝拿破仑曾在他的日记中这样描述:“两个马木留克骑兵绝对能打赢3个法国兵;100个法国兵与100个马木留克兵势均力敌;300个法国兵大都能战胜300个马木留克兵,而1000个法国兵总能打败1500个马木留克兵”。

于是,借助伟人笔端,一直不被关注的马木留克骑兵终于被世人所知。

而随着在后世里无数人引用拿破仑这段话来形容那些个人勇敢却缺乏纪律的军队和组织,甚至还由此上升到了哲学中关于质与量之间变化的高度,马木留克骑兵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举世公认“一人是英雄,一队是狗熊”的经典代表。

但是无论如何,马木留克骑兵那勇敢善战的形象却无疑还是被世人承认的。特别是当一个久仰其名的人亲眼看到这些身披索甲,手持长矛的奴隶之军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不承认,这实在是一支令人胆寒的可怕军队。

“世界上最伟大的骑兵之一。”伦格嘴里喃喃自语着,他的确被这些奴隶出身的战士吸引了,他想象着一群很小的时候就被从遥远的地方贩卖到这片沙漠来的孩子,被做为将来的战士挑选出来,经过严格甚至是严酷的训练,终于骑上战马成为一名勇敢骑兵。这一切都充满了传奇和神秘,而从那些马木留克骑兵身上散发出的令人发冷的杀气,却又让这传奇显得那么真实可怕。

而让伦格感到更加诧异的是,随着远处谷地里一道道纵横分明的烟尘的升腾,无数的马木留克骑兵正在以一种绝对和传说中纪律散漫毫无章法的印象不同的整齐划一的队型进行着移动布置。

这实在让伦格意想不到。在他印象中那些除了勇敢强悍却桀骜不驯的马木留克骑兵这个时候却让人无法质疑的体现着一种高度统一的纪律性和令人震撼的服从性。那一队队配合默契的密集骑兵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弯刀般在谷地里带起片片烟尘,甚至即使从离的最近的骑兵那里除了甲胄和武器的摩擦,都听不到任何喧闹的声音。这不能不让伦格觉得无法相信,甚至他突然怀疑这些人是不是传说中的那些马木留克骑兵……

可是,现在却没有机会去让他证实这个猜疑。

“啪!”一记呼啸的鞭子声在耳畔响起,接着伦格的后背象被雷击般一阵巨痛。

首节 上一节 27/1355下一节 尾节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