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狩魔笔记 第2节

  拜伦心中咒骂一声,朝着后方跑去。

  他双手紧握勃朗宁,调整视线,为自己并不算精良的射击技术,预留出足够的弹道规划。

  大老鼠猛扑过来,身体低伏,爪子如刀刃般刮起水花,尾巴在身后欢快地甩动。

  

  拜伦双手举枪瞄准,求生的本能让他平稳住颤抖的手。

  轰——

  银色子弹划破空气,直射入大老鼠的肩膀。

  爆破的轰鸣在下水道中扩散,回响几乎让拜伦耳膜震裂。

  巨大的后坐力如一记重拳,几乎将枪口抬高了半寸,震得他虎口发麻。

  刺鼻的腥气传来,大老鼠痛苦地颤抖,爪子慌乱地拍打着地面。

  然而,狡猾的它看似求饶后退,实则突然侧过身,尾巴猛地抽来。

  灰色的巨鞭砸在拜伦的腿上,将他抽倒,手中的勃朗宁滚落到一旁。

  拜伦咬紧牙忍着剧痛,没有犹豫,立刻爬起来,手伸向勃朗宁。

  与此同时,那只大老鼠扑面而来的腐臭,几乎让拜伦窒息。

  眼看着那尖利的牙齿,就快要咬向他的脖颈。

  “吃吃吃!吃这个去吧,畜牲!”

  拜伦低吼一声,恐惧与求生的本能驱使着他做出反应。

  他转过身,瞄准扣动扳机,在近在咫尺的距离,打爆了大老鼠的头颅。

  银弹呼啸而出,血肉飞溅,撞击在墙壁上,发出黏腻的声响。

  拜伦后退一步,他猛地甩开手上的污血,枪口依然不肯放过地上溃烂的尸体。

  直到确认对方再也没有任何活着的迹象,他才放下了握枪的手。

  拜伦大口喘气,胸口剧烈起伏,心脏都快要跳出来。

  惊魂未定的恐惧、劫后余生的快感,复杂地交织在一起。

  小腿处被抽击的刺痛还未散去,那本《狩魔笔记》便又一次浮现在了眼前。

  【第五纪1837年9月11日,我成功猎杀了一只鼠魔。】

  【虽然只有D级,但这帮畜生聚集起来时,也会是个不小的麻烦。】

  【有趣的是,它们的尾巴,似乎还有别的妙用。】

  拜伦站在那片血污旁,视线扫过那只所谓的鼠魔的下半身。

  皮毛被血水染得暗红,那条粗长而灵活的灰色尾巴,安静地躺在地上。

  “尾巴?”

  拜伦微微皱眉。

  接着,《狩魔笔记》翻开了崭新的一页,黑色的墨迹组合成新的文字。

  【第一次狩猎,总是伴随着意外与惊喜。】

  【我直面了深渊,也让深渊发现了我的存在。】

  书页在空中微微颤抖,又浮现出几行发亮的小字。

  【我获得了2点“灵性”。】

  【作为一名狩魔人,我将在以下四条路径中,选择注入的路径。】

第2章 贝克街17号

  《狩魔笔记》的书页上,暗金色的辉光汇聚,浮现出四个扭曲的菱形印记:

  【灵知】

  【血源】

  【苦修】

  【魔术】

  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解释与说明了。

  “嘶...这是职业?属性?还是......”

  拜伦屏住呼吸,想起刚才提到的“灵性”点数。

  的确,纸页的右上角,已经留下了两团亮蓝色的火焰。

  四周的鼠鼠叫声还在持续,像是在控诉拜伦的“暴行”。

  拜伦握紧勃朗宁,缓缓转动视线。

  鼠群纷纷钻进管道深处,零散地逃窜,可那种沉重的、拍击水泥的声音,似乎仍回荡在远处。

  笔记上说,让鼠魔聚集起来,就不好对付了。

  八发银弹还剩六发,如果再来一只倒还好说,就怕等会儿鼠鼠大军来了,无法撤离了。

  “路径”的研究,等安全回家了再说。

  至于尾巴的妙用......

  拜伦望向那具血肉模糊的鼠魔尸体,犹豫了几秒,最终咬牙蹲下。

  他一边捂住鼻子干呕,一边还是伸出了手,抓起了那条尾巴。

  皮下的筋肉带着令人反胃的弹性,像是一条巨大的蚯蚓,仍在微微蠕动。

  “yue,真他妈的......”

  《狩魔笔记》像是听到了拜伦的咒骂一般,翻动着书页,发出柔和的光泽。

  拜伦感觉手中的尾巴,受到了微弱的牵引力。

  只见他一松手,那条血腥的尾巴就被笔记的吸力扯动,整条被吞入纸页之中。

  【已收集D级恶魔“鼠魔”的尾巴一条。】

  “这么方便!”

  拜伦盯着那行字,嘴角微微上扬。

  远处的水流声,忽然被某种沉重的撞击声盖过,一只接着一只。

  “溜了溜了。”

  拜伦收起笔记握着手枪,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头也不回的从圆形出口逃出去了。

  夜风裹着阵阵凉意,扑面而来。

  拜伦走在莱茵河堤上,感受着冰冷且混浊的空气。

  第五纪1837年的兰顿市,就像是他刻板印象里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

  作为瑞恩王国的首都,这座工业发达的城市一年中的多数时间,都被厚棉被一样的雾气覆盖。

  不远处的煤气灯,渲染出橙黄的光晕,勉强照亮脚下的石板路。

  夜色之中,铁桥的拱梁如同巨兽裸露的骨架,卧伏在雾中,远处的钟楼若隐若现,偶尔能听见嗡嗡的汽笛声。

  “雾都”,是拜伦这个孤儿生活了19年的家乡,也是他又恨又爱的地方。

  不久之前,在孤儿院和教会的救济下,拜伦还过着白天劳工、夜里抽时间学习的日子。

  凭借不错的记忆力,和对语言学、历史学的浓厚兴趣,他最终获得了在敦克大学进修的机会。

  虽然他很清楚,这只是教会发扬教义的一种示好举措,但能远离繁重的工厂劳作,已让他知足。

  目前,或者说,拜伦死亡之前,是在罗伯特教授的项目组里工作。

  除了完成项目与研究本身,这同时也能给拜伦这样的底层学生,带来一些还算可观的工资。

  只是,如笔记所言,如果今天是9月11号,而拜伦最后的记忆停留在9月4号。

  也就是说,拜伦在下水道里躺了整整一个星期。

  自己的尸体没有发泡腐烂,也没被鼠魔吃干净,已是幸运极了。

  但另一方面,自己带着项目任务玩失踪,就算没有被学校开除,罗伯特教授估计也要气疯了。

  拜伦已经能想象到,那位老教授红着脸、对自己劈头盖脸一顿骂的样子了。

  顺着记忆里的路线,拜伦穿过一条堆满木箱的狭窄巷道。

  蒸汽管道沿着石墙爬行,时而传来嘶嘶的泄气声。

  贝克街17号。

  这里是一栋典型的工业区联排屋,红砖墙面被煤灰熏得发黑,窗框的油漆早已剥落,被雨水和酸雾侵蚀。

  拜伦从裤兜摸出钥匙,小心翼翼地推开吱呀作响的门。

  就是这样的小动静,还是惊扰了房东先生。

  “哟,看看谁回来了,这不是我们的大学生吗?”

  老怀特从楼梯口探出头,头发乱成一团。

  他还是穿着那件油迹斑斑的棕马甲,袖口卷到手肘,露出满是烟垢的手臂。

  “怀特先生,晚上好。”

  拜伦有些心虚地挤出一个笑容。

  “你知道吗,拜伦。”

  怀特先生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抹讥讽的笑:

  “一般对于这种欠租两周的租客,我都会直接送到夜巡局。

  整整14银先令,三天之内,我要看到那些钞票乖乖地躺在我的桌子上,听懂了吗?”

  “14?可是先生,一周的房租不是6银先令吗?”

  “涨价了,现在是7先令一周。”怀特冷哼一声,“这附近的租金,早都涨到八九先令了,你以为我是做慈善吗?”

  拜伦低下头,心里一阵沉重。

  自己每周在大学的工资,也不过13银先令。

  扣掉房租、饮食和其他开销,一周能攒下的钱也就最多1银先令,有时甚至入不敷出。

  没拿到这周的工资,现在还要一口气还14银先令。

  和房东不欢而散,拜伦朝着楼上的屋子走去。

  虽说将手里这把勃朗宁卖掉,足以弥补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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