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飨之诗 第278节

  ‘等到血蛛公倒台,或是叶芝成为英雄级的那一天……不知道那时我还能不能上马迎战。’

  叶芝本就有除掉血蛛公的想法,托马斯也算是个可靠的盟友。

  “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叶芝微笑着伸手。

  托马斯看了眼叶芝,同他握了握手,弗卡斯站在一旁冷淡观望。

  加尔文微微一愣,揉了揉眼睛。

  他依稀见到,在月光稀疏的旷野之上。

  一头眼神阴鹜的狼王,与一头年富力强的雪豹,达成共识。

  两者身旁,还有一头年迈的雄狮。

  “那下一站去哪里?”加尔文插话道。

  “金狮王城,伦都。”

  叶芝眺望南方,仿佛见到一只巨大的猩红蜘蛛,趴伏在骸骨尸山之上,织着滴落鲜血的蛛网。

  叶芝沉吟道:“不过,在那之前——”

  加尔文道:“怎么了吗?”

  叶芝看向死刺血魔蛛的尸骸,微笑道:

  “我打算先用它来做一顿宵夜!”

  众人一脸震惊:???

  钻牙叫道:“叶芝,你是否清醒?”

  叶芝道:“你等下最好别吃!”

第247章 获赠庄园,伦都诗节

  伦都的天空总是阴云密布,呈现灰濛濛的铁锈色。

  淅沥小雨落在横跨泰晤河的石桥,亚麻衫的农夫推着板车,装满卷心菜和胡萝卜的麻袋上铺着一层羊毛毯。

  “等到了集市,卖个好价钱,我回去给你炖蚕豆汤吃。”亚麻连衣裙的农妇戴着风帽,用手帕擦了擦农夫脸上的雨水,温柔地道。

  农夫无声地笑了笑,他向来是寡言的,在集市上也不会叫卖,人人都说他内向,但他却娶了庄园马倌漂亮的女儿,她用公共炉烤出的面包,比贵族餐桌上的樱桃派还要香甜。

  他没尝过樱桃派,味道想来和蘸了奶酪的面包差不多,听马倌说,这世上还有一群食飨师,只有他们烹调的食物才有资格摆上神祇的祭祀台。

  农夫也想向神祇祷告,希望皮鞋匠答应让他的孩子成为学徒。那个皮鞋匠甚至识字,这实在了不起,只要卖了这些庄稼,孩子就筹齐了入门的银货。

  板车的轱辘陷进桥上一处不显眼的石洞,农夫一个趔趄,摔倒在泥坑里。

  “把女人和货留下,老东西,你就可以走了。”

  农夫愣愣地抬头,他看见一伙山贼拦在石桥前。

  山贼赤膊上身,纹着‘旋转手臂’的标志,那是一种符号,一种在无数人噩梦里出现的符号。

  “你耳朵聋了吗?”为首的山贼尤为高大,腰间揣着单手斧,抱着粗壮的胳膊,狞声道,“那就别怪我——”

  山贼已无法说出接下来的话。

  因为,他看见了自己的身躯。

  山贼瞪大眼睛,天旋地转之间,自己的身躯依旧站着,鲜血从颈部的伤疤喷涌而出,头颅已不翼而飞。

  嘭。

  头颅落地,骨碌碌滚在马蹄脚下,一柄钢剑滴答鲜血,泛着寒霜。

  山贼们脸色皆变。

  那是一名身穿板甲的年迈骑士,虬须虎目,高大魁梧。

  常人两手才能挥动的巨剑,在他手里就像一杆轻巧的木棍。

  就连他的坐骑都披覆着具装!在衣不蔽体的山贼看来,具装板甲的骑士就如同天神下凡!

  噗通!

  山贼们皆双膝跪地,嚎啕大哭。

  “骑士老爷,我们错了,求求您原谅我们吧!”

  弗卡斯声音低沉。

  “我要是原谅了你们,我就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雨,雨势更大,冲散了血迹与腥味。

  弗卡斯宽声安抚完农夫妇,在他们流着泪的感激声里折返,向叶芝低头禀告道:

  “少爷,请恕我失责,耽搁了您的行程。”

  叶芝摇了摇头,微笑道:“弗卡斯,你猛得就像一架高达。”

  “高达是什么?”弗卡斯不解道。

  “是一种机甲,中世纪的板甲骑士,就是机甲战士。”叶芝胡言乱语道。

  鸡架?

  弗卡斯愈发地困惑了。

  好在他知道少爷的脾气,总会时不时蹦出一些新奇的词句,所以没有深究,换了个话题道:

  “再过一小时就能进入伦都了,少爷,王城不让飞行坐骑直接进入,我们还是得骑马赶过去。”

  叶芝微微颔首,听同行的托马斯·加尔文义愤填膺地道:

  “伦都境内居然也有劫掠之主的信徒!真不知道狮心骑士团在做些什么,应该把贼窝全部铲除干净才是!”

  弗卡斯叹了口气:“强盗就像野草,割完一茬还有一茬……”

  “狮心骑士团是御林军,不会轻易出动。”叶芝顿了一下,道,“我倒是听说,冒险者公会时不时会发布剿匪悬赏,一些猎魔人也会偶尔从村镇处接下剿匪工作。”

  “猎魔人和冒险者的区别在哪里?”钻牙忽然问。

  “呃……冒险者良莠不齐,很多农夫拿着草叉就出门冒险了,能最终活下来成为低环乃至高环的寥寥无几。”叶芝道,“猎魔人多半是有师承的,且一定是超凡者,获取魔药的路子也比冒险者多得多。”

  “你怎么问这個?”叶芝又道。

  “我以前认识一位猎魔人,他热爱打牌,天塌下来也没有打牌来得重要,最后被暴民用草叉捅死了。”钻牙唏嘘道。

  叶芝:“……草叉确实挺克猎魔人的。”

  钻牙严肃道:“这说明,打牌害人!”

  叶芝:“……怎么还升华了呢?”

  “说又说回来,你都不用挖空心思收集魔药素材,做个菜就完事儿了。”钻牙感慨道,“唉,也不知道这种天赋,你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

  叶芝笑而不语。

  答案是,有挂!

  昨夜,叶芝制作了一道【蒜蓉粉丝死刺血魔蛛足】,把死刺血魔蛛格外健壮的一对蜘蛛腿掰下剖开,里面是红肉,烹饪完后就变得雪白晶润,搭配蒜蓉粉丝鲜香十足。

  钻牙还真的硬气,说不吃就不吃,但止不住地吞咽口水。

  托马斯公爵则是一副世界观被刷新的震撼。

  任谁能想到,狰狞可怖的死刺血魔蛛,在叶芝手中竟能成为珍馐美味!

  叶芝不应该是诗神神选的,他分明应当是神厨神选!

  食用这道膳食之后,叶芝体内猩红斗气的力量种子再一次壮大。

  目前。

  叶芝已经可以凝聚出一缕微弱的猩红斗气。

  【赐福·血焰剑刃】的威力有了显著增强。

  经历血族侯爵的袭击事件,叶芝晋升为四环狂猎骑士,且和五环对决让他的灵魂力量也有了显著增长。

  照这个进度,一个月内甚至有望触碰到五环的瓶颈。

  托马斯已经是五环,这给了叶芝一种紧迫感,现在两人虽说是临时盟友,但一旦外患解除,一山不容二虎,两人之间必定爆发战斗。

  因此,叶芝也想趁着在伦都参加竞技大会,通过决斗不断磨砺灵魂力量,继而突破瓶颈,成就英雄级!

  英雄级就可以远距离飞行,往来领地与外界也更加方便。

  “到了五环,更能发挥史诗、神器的功效,银槲之剑的威力会显著增强……”叶芝心想。

  当晚过后,托马斯公爵返回白夜城,加尔文则与叶芝一同前往伦都。

  加尔文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查明血蛛公的真身,最好配合父亲一举将猩红结社在金狮王国里的分部捣毁。

  当初莉莎因调查猩红结社而感染猩红症,这趟伦都之行不可谓不凶险。

  但是,叶芝同样有这么做的理由。

  黑骑士曾表示,【所罗门王的印戒】关系到魔神与支配之力。

  而猩红结社的背后,恰恰是‘鲜血君王’这位地狱魔神。

  叶芝隐隐觉得,这次猩红结社大张旗鼓的行动,与所罗门王的印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更何况,不论血蛛公的目的是什么,他敢派血族入侵晨霜岭——

  已有取死之道!

  经过途中的插曲,一小时后,叶芝一行人正式进入伦都这座大都会。

  城门,巍峨的城墙上放置魔导炮,这种炼金、魔法、科技三者完美结合的产物,威力极为惊人。

  卫兵毕恭毕敬的放行,目送三人的背影。

  “队长,城里来了好多大人物啊,昨天是兰尼斯特,今天是伯朗第!”

  “因为竞技大会要召开了,酒馆里的啤酒都涨价了。”

  

  “噢对了,听说竞技大会的内容还包括朗诵诗节,诗神的祭祀可漂亮了!”

  “闭上伱们的嘴!”

  议论声落在叶芝的耳中,心头一动。

  诗节?

  哪有艺术神选不参加诗节的道理!

  雾气弥漫的街道上,维多利亚式的建筑林立,尖顶大理石砖钟楼,雕花窗棂驿站,泰晤河从伦都穿行而过,美轮美奂的狮宫屹立在内城。

  狮宫是国王的宫殿,叶芝听说,是由翡冷翠的建筑师精心设计,后花园里养着狮子,庭院还放着禁魔石雕像,没有持通行符石进入的超凡者连魔力都无法调用。

  以叶芝的男爵身份,还没有资格入住伦都的王室行宫,本打算去法师公会蹭吃蹭喝,但加尔文表示,他的父亲已经打理好了一切。

  “家父在伦都有一座闲置庄园,名叫‘银桦’,庄园里的仆佣、设施、马车一应俱全,且已预支了三年的管理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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