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捻着胡须,暗忖道…这场诗会,像是叶芝男爵特地准备的晋升仪式。
不过,他的诗作要是没让艺术女神满意,那可就白费苦功了。
“名作么?”理查德院长笑了笑。
“就让我期待二位的大作!”
晨霜岭西面的高地上,盛开的金银花摇曳在微风中。
雪鸮扇动双翼,从高处俯瞰着整座领地,黄色瞳孔里倒映出结伴同行的叶芝与坎德拉,快速俯冲落下。
叶芝擎起手臂,接住降落的雪鸮,它困倦地打了个哈欠:
“咕!”
主人,我熬了这么多晚,总算把‘飞行术’给学会了!
飞行术能赋予自身以及其他单位短暂的飞行能力,学习难度极高,连四环超凡者都难以掌控。
叶芝算了算,雪鸮掌握这项三环法术大概花了一个月时间。
“您当初学飞行术用了多久?”叶芝侧头问。
“我看到诗会地点了。”坎德拉淡淡地说。
金银花的掩映下,诗会的参与者们向叶芝恭声问好。
“很荣幸见到您,高贵的男爵大人,我是拉隆,是生活在伦都的作家,职业是一环诗人。”秃头男人彬彬有礼。
“我叫莎夏。”一位吉卜赛女郎穿着露脐舞裙,有着古铜色的马甲线,腰上挂着铃铛,披散着黑发,露出狡黠的微笑,“领主大人,我看您这儿似乎还缺占卜师,不如考虑我试试?”
说着,莎夏手扒拉着领口,朝着叶芝贴近。
叶芝皱起眉头。
见状,她识趣地退到一旁,矜持地道:“我也是一环诗人,艺术女神在上,很荣幸参与您的诗会。”
吉卜赛人是遍布于整个大陆的流浪民族,喜爱音乐、舞蹈,擅长占卜,天性无拘无束,面对贵族亦是放荡不羁。
叶芝余光看见一头牛角上佩戴着鲜花,穿着黄色长裙的牛头人女郎,愕然道:“你…也是来参加诗会的?”
牛头人女郎娇羞道:“不…我是陪佩伦大人来的。”
佩伦?那个大爱跨越种族的精灵?
叶芝念头一闪,只见大红长袍的帅气精灵走出人群,优雅欠身,道:
“又见面了,男爵大人。”
“伱……不是在追求索拉吗?”叶芝面无表情,维持着高冷气质,暗中以传讯术与佩伦交流。
“那是我少不更事。”佩伦语气淡定,“现在我发现玛戈小姐,才是我的真爱!”
“不是…牛头人你也下得去手?”叶芝语气古怪。
佩伦语气坚定:“只要有爱,那就没有问题!”
叶芝:“……”
爱神呢?赶紧给佩伦一个爱神神选当一当!
“男爵大人,您会参与这场由您举办的诗会吗?”佩伦目光灼灼。
见叶芝点头,佩伦满意颔首:“这样最好,这回我一定会写出比您更优秀的诗作!”
叶芝:“……”
我抄诗是为了晋升而已,你真没必要来被打击自信心……
此后,叶芝还见到一位出人意料的身影,剑河大学诗人学院的理查德院长。
叶芝从佩伦处得知,寒潮结束,他本打算前往绝岭山脉采风,恰逢晨霜岭有诗会召开,便参与进来。
理查德见到叶芝身旁的坎德拉,神色颇为惊讶,旋即朝着坎德拉行了个摁胸礼节。
坎德拉微微颔首。
“男爵大人,坎德拉大师怎会出现在你的领地?”佩伦好奇传讯道。
“他是我的老师。”
“嗯?!”佩伦惊得瞪圆了眼睛,来回扫视叶芝与坎德拉。
既是艺术神选,又是当世第一法师的学生?
极光诗节第二名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你日后前往剑河大学游学,理查德便可能成为你的院长。”坎德拉传讯道。
叶芝腹诽道:“诗人学院?我来当这个院长还差不多!”
诗会的考题将在现场抽取,叶芝让各个参会者在一块陶片上写下与仲春节有关的考题,依次放入一口大瓮之中。
随后,由担任公证人的坎德拉大师,以浮空术从大瓮中随意取出一块陶片。
陶片上赫然写着二字:【夜莺】。
理查德院长有些意外:“看来是我写出的考题……可是男爵阁下,这样对我来说是不是有取巧的嫌疑?”
“不要紧。”叶芝微笑地说,“毕竟其他人给出的考题,也有被抽中的概率,只是你写的考题被抽中了而已。”
理查德院长不由多看了一眼叶芝。
佩伦正色道:“夜莺是艺术女神的圣鸟,又是吟游诗人常见的魔药,我认为这考题很能激发我的灵感!”
其他诗人纷纷响应,认可了这一题目。
叶芝本还担心,有佩伦和理查德院长这两位著名诗人参赛,自己小概率会翻车。
再看到这个考题,叶芝对于晋升二环诗人,已然十拿九稳。
毕竟要抄的这首诗,是为艺术女神的圣鸟夜莺量身打造,就连爱神都会为之倾倒!
第132章 《夜莺颂》,二环诗人!
夜莺,是忧郁、浪漫、爱恨纠缠的象征,可类比作东方文学意象里的杜鹃。
理查德身为诗人学院的院长,明白诗人格外钟意夜莺这种“艺术的圣鸟”。
对于叶芝,这名受才华横溢的佩伦所赞扬的贵族,他会创作出怎样的诗作,理查德不免生出一丝期待。
吟游诗人天性散漫,即使叶芝这名男爵在场,参加诗会者也没有表现得过分拘束。
露天餐桌上摆放着各式菜肴:烤乳鸽、覆盆子馅饼、血肠、蔬菜鸡蛋三明治。侍从们为参会者端上葡萄酒、蜂蜜酒与威士忌。
众人一边享用美食,一边在规定的两小时期限内,现场构思着诗作。
“男爵大人,冒昧地请问您,这个小巧而又精致的食品,叫做什么?”
伦都作家拉隆目露惊讶,指着餐碟上的三明治,询问叶芝道。
叶芝正端着装有蜂蜜酒的牛角杯走过,谦逊一笑,道:“名叫三明治,是我的新发明。”
拉隆愈发地惊讶,言之凿凿地道:
“我敢确信,三明治会如您的名望一样,迅速地传遍整个金狮——您可否容许我,将今日宴会的见闻,写进我的作品里?”
“当然。”叶芝欣然点头。
拉隆看着叶芝远去的背影,端起一杯威士忌呷了一口,嘶着牙龈回味半晌,满面通红地嘀咕道:
“诗我是写不出来了……不过就冲男爵大人的宴会,这趟来得实在太明智了!”
悄然间。
两个小时过去。
夜幕低垂,温柔的夜色笼罩着绿意初吐的草地。
轮到众人依次朗诵的时刻。
吉卜赛女郎莎夏,乌黑长发披散在腰间,黑溜溜的眼睛转了转,拿起腰间铃铛晃了晃,吸引众人投来视线,狡黠地露齿一笑。
“那就由我先来吧。”
说完,莎夏犹如一阵风,踏着转圈的舞步来到人群的正中央,提起裙摆欠了一礼,旋即手搭在饱满的胸脯,以悦耳的歌喉歌颂道:
“我的夜莺,在我无眠的梦之花园里。
当你圣洁的嗓音奏响序曲,为这良宵的寂静……”
理查德院长穿着雍容华贵的黑色礼服,脖颈戴着白色褶式花边的“拉夫领”,拈着上翘的胡须,眼底闪过异彩。
本以为是个哗众取宠的流浪女人,不曾想诗篇的确有几分可取之处!
艺术鉴赏,同样是吟游诗人们的必修课程。
一首诗歌的好坏,现场诗人们用耳朵就能分辨出来。
因此,当莎夏一首诗歌念完,对于这位吉卜赛人不屑与鄙夷的眼神,被惊讶与认可所替代。
“呵呵,辞藻确有可取之处,但在立意上还差了些——瞧我的!”
精灵诗人佩伦一袭大红长袍,满脸高傲地走至中央,取下背后的七弦琴。
随后,他满脸柔情地望向牛头人女郎,柔声道:“玛戈小姐,这是献给你的。”
叶芝看着满面羞红的牛头人玛戈,嘴角抽搐。
不愧是写出《异种族风俗指南》的大才子!
佩伦高声道:
“啊,黄昏,一切林子都静静的,
就夜莺在那儿繁花的枝头歌唱,
……
唱得太晚了点儿,没叫我舒心。
管你是青春或爱的伙伴。
我都一并侍奉,她们两位,都是我的神明!”
一首念完,参会者的脸上满是惊奇,理查德院长更是鼓掌,喝彩道:
“最后两行尤为出彩!”
夜莺,究竟是爱情还是艺术的圣鸟,信徒们为此争论不休。
高傲的精灵佩伦,对这個问题给出回答:我全都要!
叶芝出于礼节鼓着掌,心情微妙…这样岂不是一下子把与艺术与爱神都给得罪了?
本来还想趁机招揽佩伦,现在想想还是算了,这家伙指不定哪天就作了个大死!
轮到叶芝登台。
目光汇聚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