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他这么说,丹妮丝的怒气顿时消了一半,再看到他疲惫的面孔,更是一句斥责的话都说不出来了:“雷文,你毕竟是男爵,而不是个工匠,这边就算再忙,你也该去雄鹰堡露个脸的。”
“我知道,以后不会了。”雷文晃了晃脖子:“不过看起来现在雄鹰领运转得还不错,我离开几天好像也没什么事情。”
“那是你以为。”丹妮丝瞥了他一眼:“你不在,许多事情都积压下来了,虽然还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但……”
到这里,丹妮丝说不下去了,她无奈地看著雷文:“你能不能认真听我说话,难道非要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你才肯悔改?”
“当然不是。”雷文笑著说道:“我只是发现,你素颜也很好看。”
丹妮丝的脸一下子红了,她胸口起伏、眉头皱起:“雷文,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
“我也没有和你开玩笑。”雷文张开手掌,将那装满了精油和酒精混合液的瓶子递到了丹妮丝面前:“配上这个,你一定会成为整个蒙恩城最具诱惑力的女人。”
丹妮丝有些疑惑:“这也是用来改良天使之泪的?”
雷文没有回答,而是柔声说道:“把右手伸出来。”
丹妮丝迟疑著抬起了手腕,但雷文并没有像她预想中那样摸上来,而是打开瓶塞,将其倒扣过来,将一点液体粘在指尖,在她手腕上涂抹了一下。
一点清凉的感觉传来,丹妮丝一愣:“这是……”
雷文抬起自己的手腕放在鼻尖,又挑了挑眉头。
丹妮丝照著一样的动作,将手腕凑近,轻轻一嗅,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仿佛有星辰在其中闪烁。
浓郁的玫瑰花香充盈著鼻腔,热烈但又不显得刺鼻,让丹妮丝感觉仿佛站在了玫瑰花田里。
“在密封情况下,它几乎永远都不会变质。”雷文凑到她耳边,低声说道:“我扎在这里8天,为的就是它,我给它取名叫‘天使之吻’!”
“天使之吻……”丹妮丝以一种近乎于咏叹的语调说道:“就像是睡梦中天使留下的吻痕,不著痕迹,却又能让人清晰地体味,真是个好名字。”
“它的成本是多少?”
雷文哑然一笑,第一反应就是问价格,丹妮丝果然是个合格的商人:“2600朵玫瑰花,全在这一个瓶子里。”
“嘶——”即便是丹妮丝也被这个数量镇住了:“不算人工,就要2.6金币,交给我,雷文,它肯定能够卖出一个天价。”
“可以,我也正好要借你的名义来办一场‘发布会’。”
“发布……会?”丹妮丝念著这个陌生的词汇:“什么意思?”
雷文解释道:“就是将诺德行省的富商、贵族们召集到闪金镇,然后在他们面前,推销我们的商品。”
“哦,就是一场纯商业目的的酒会。”丹妮丝理解并总结了雷文的话,又抛出了一个新问题:“可是这种产量提不上去的奢侈品,我们没办法大规模销售。”
“嗯哼,所以我的目的也不是只是为了推广它。”雷文说道:“真正的主角,还是改换包装的天使之泪,这天使之吻,只是其中一个配角。”
“其中一个?”丹妮丝敏锐地捕捉到了雷文话中的信息:“那另一个是什么?”
“你最近两天,在用什么洗脸?”雷文问道。
丹妮丝恍然:“哦,你是说你让人送出来的那种带著香味儿的肥皂?”
雷文点点头:“对,我给它起名叫,‘天使之拥’。”
“成本?”
“天使之泪和天使之吻的下脚料。”
“产量?”
“以200克一块计算,每月可产出3000块以上。”
丹妮丝眼中闪耀著金币的光芒:“那接下来的就交给我了,天使之拥这种带著香味儿的肥皂,一块至少该卖到2枚银币,应该用点好看的模具。”
“嗯哼,没问题,这方面就全权交给你来代理了。”雷文笑著说道。
“无论是天使之泪、天使之吻还是天使之拥,我都可以将销售权完全交给你。”雷文说道。
丹妮丝神色一喜,却没有被冲昏头脑,略带警惕地问道:“那条件呢?”
雷文挑眉一笑:“条件就是,费德罗商业完全并入雄鹰领的体系,收益充入雄鹰领的金库,而你可以有不经我同意、每年调用不超过库藏额度20%的金币的权力。”
雷文需要一个更深层次的利益共同体。
随著雄鹰领的发展,将来遇到的事情肯定会越来越多,雷文不可能面面俱到。
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他需要丹妮丝来帮他分担商业事务所上的压力。
身为格里菲斯家族的一员,丹妮丝与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有足够的动力经营好这一切。
而雷文也有自信,有老戈登的平衡,自己也不是完全放手不管,丹妮丝不可能闹出什么么蛾子来。
丹妮丝也想到了这一点,权衡利弊之后,她开口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但是今后我要实际上担任格里菲斯家族的财政官,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需要我的同意。”
“没问题,不过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我手里。”雷文说道。
丹妮丝伸出手来:“那就预祝咱们合作愉快?”
雷文礼貌地握住了她滑腻的指尖:“合作愉快。”
“那我就先回城堡了,男爵大人。”不著痕迹地抽出手来,丹妮丝说道:“希望我的任命书能够尽快下达。”
看著她的背影,雷文摇头轻笑,转身折回到了工作间里。
当天中午,雷文就回到了雄鹰堡,第一时间下达了招募工人的命令,要求必须要心灵手巧,最好有厨师背景。
毕竟,这个世界和化学家最接近的,除了炼金术师也就只有厨子了。
一场酣眠之后,雷文神清气爽地醒来,开始了极有规律的生活。
每天早上吃过早餐,举行例行会议,处理一应事务;上午在雄鹰堡内庭院里习练魔法,直到午餐;午餐结束,巡视军营和工坊,回来之后开始练习马术、剑术直到黄昏;晚餐之后,则是将自己关在书房里,研读两个小时的精灵语,之后再阅读两个小时从拉克丝处带回来的书籍;每晚睡眠时进行一次冥想。
这其中,对魔法的习练一开始还有些新鲜感,没过几天就开始变得枯燥。
魔法师,不是拥有魔力和元素亲和就能施法的,咒语、手势和魔力运行路线缺一不可。
只有当三者都契合的时候,一道法术才能够施展完成,否则的话就只能看到一个人在原地手舞足蹈、胡言乱语,但什么都没有发生。
雷文最近就经常这么跳舞,看著跟科目三似的。
一开始,雷文几十次都未见得能成功一次,几天下来,成功率渐渐稳定在了三成,想要提升,就只能是水磨工夫了。
反倒是他以为会看到打瞌睡的那几本书:《除神之外,再无余物》、《法师之路》、《骑士的自我修养》让他看得津津有味。
里面除了一些圈内八卦,还详细讲述了每一种职业各自不同的修行方式。
神术师要对光明之主进行虔诚的祈祷,据说到了7阶以上,在祈祷的时候甚至能够看到光明之主的身影。
法师则以冥想作为增长魔力的主要方式,也可以通过消耗魔晶相对快速地提升冥想效率,通常来讲,这能够使得魔法师在3阶之前提升17%左右的魔力增长速度。
骑士或战士,反而是最另类的那个,除了日常需要打熬身体之外,还需要依靠外物,必须要消耗与自己属性相符的、带有超凡能量的矿物或者植物,吸收其中的能量,如此才能提升阶位。
并且还著重提到了一点,不能够以魔核作为原料,因为凡是依靠魔核修炼的骑士和战士,最终都会发狂,这种情况被称为“兽化”。
看到这的时候,雷文不禁想到了埃里克,他在雄鹰堡服役了十多年,累积工资没有1000也该有800金币了,竟然到现在还是一阶,也不知道钱都花到哪去了。
读书半算是消遣,半算是增长见闻,是一项不错的休闲活动。
但要说雷文最喜欢的一件事,还是冥想。
离开书房回到卧室,佩蒂有些神色暗淡地退下,雷文开始了今天的冥想。
他脱光衣服,盘膝坐在床上,双手在小腹之前交汇,自然垂下,轻轻闭上了眼睛。
按照卷轴上的描述,雷文开始有意识地调节自己的呼吸,节奏越来越慢、越来越轻,直到胸口起伏的幅度都变得微不可查。
眼前先是黑暗,随后就变得一片璀璨,雷文就好像置身于无穷星空之中,入眼处满是五颜六色的星辰。
棕色代表大地,蓝色代表水流,红色代表火焰,青色代表暴风,白色代表光明,黑色代表黑暗,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这些颜色混杂而成的奇妙光点。
在这里,雷文没有形体,只是一团银色的雾。
他以意念驱动著自己,向一颗星辰靠近,很快这星辰就变成了光团,刚与雷文接触,就被吸到了银色的雾气上。
光团慢慢变小,最终消失无踪,而雷文的魔力也悄然增长了一丝。
魔力本身没有属性,但法师在冥想的时候,通常还是只会去吸收自己亲和力较高的元素光团,吸收效率更高,也可以些微增强对应的元素亲和性。
可雷文不同,他是地水火风四元素亲和,吸收每一种光团的速度都差不多,不需要过多挑剔,因此效率上也比普通的法师高出许多。
虽然没有对比,但经过粗略的计算和一次简朴的试验,雷文确认,自己的魔力增长速度大概是同阶法师的1.6倍左右。
随著窗外鸡叫声传来,雷文也结束了这一次冥想,感觉到自己的魔力又增长了几分。
这种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感觉,就是雷文喜欢冥想的原因。
而且它还能代替睡眠。
在佩蒂的服侍下穿好衣服,与众人一起用过早餐,还没等开会,莫辛甘就大步走了进来:
“报告男爵大人,调配的领民已经到闪金镇了,我们人手不够,希望能够调动新兵来维持秩序。”
老戈登略带不满地瞥了他一眼:“600领民而已,连这个也要麻烦男爵大人?”
“不、不是数量的问题……”莫辛甘咽了口唾沫:“……我说不清楚,戈登先生,您亲眼看看去就知道了。”
“福克斯家族,太过分了!”
……
第46章 该死的魅力
当带著私兵们来到闪金镇后,雷文终于明白了莫辛甘话中的含义。
这些“调配”过来的领民,简直就是这个时代被压榨、被剥削农奴的缩影。
脏乱的头发被汗水和尘土黏成鸡窝形状,干瘪的面孔脏污如同锅底,一双双浑浊的眼睛藏在深陷的眼窝里,茫然而麻木。
褴褛的布条完全起不到蔽体的作用,布满泥垢、灰尘和血痕的瘦弱身躯一条条暴露在空气里,分不清男女,也看不出年岁,只有通过身高才能勉强分辨出孩子和大人。
他们的身体佝偻著,却无法掩饰胸前那醒目的烫痕:外圈是一个圆环,内里是一个方正的F,代表著他们福克斯家族所属农奴的身份。
而为了抹消这一身份,又有X型的新伤烙在了上头。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他们的手,粗糙的麻绳穿过掌心,将他们十几二十个地穿在一起,沾满了黑褐色的血迹,苍蝇在上面起落不停。
有些人手上伤口已经化脓,变得腐臭不堪,内里有蛆虫在蠕动。
有些人的手掌中心已经烂了个干净,能够看到苍白干枯的掌骨。
还有些人,手掌和麻绳长到了一起,赘生肉块带著畸形的血管。
马蹄声吸引了雷文的主意,他转头看去,一名骑士催动战马来到了他的面前。
透过真理之眸,雷文能够清楚地看到他体内流转的碧蓝色光芒,强度与当初的唐纳德仿佛,显然是一位二阶碧波骑士。
此人看起来不到三十岁,卧蚕眉、核桃眼,嘴角噙著一抹骨子里的傲慢,虽然面带疲态,一身附魔板甲却保养得锃光瓦亮,与一旁的领民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不仅是他,就连他身后并不是超凡的三个骑兵都穿著全套的附魔板甲,腰间还挂著附魔武器。
附魔武器!
这四个人的装备加在一起,就得有至少5000金币。
伯爵家族,还真是财大气粗啊。
雷文不由得在心底啧了一声。
“汤森。”虽然疲惫,但这位骑士还是将左手重重捶在胸口,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很荣幸见到您,男爵大人!”
“雷文·奥塔·格里菲斯。”雷文点头回礼,笑著说道:“一路上辛苦了,几位要不要在闪金镇休息一下,我也好尽地主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