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克丝点点头表示理解,坐在了雷文对面。
将篮子放在桌上打开,雷文将里面的食物纷纷端了上来。
一篮抹著蒜泥黄油的切块面包,两碗热腾腾的燕麦粥,两只煎得恰到好处的蛋,烤得外皮焦酥的牛肩肉,以及一个装满了紫红色液体的玻璃瓶。
在看到红酒的那一刻,拉克丝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雷文男爵,这是……红酒?”
“当然了。”雷文笑著问道:“难道神职人员在非斋戒期也不许饮酒吗?”
“不,当然不是。”拉克丝脸上露出一丝羞涩:“我是葡萄酒的忠实拥护者,只是我的老师很少允许我喝。”
雷文笑了笑:“那我相信,今天这瓶酒一定能够让您满意。”
说著,他给拉克丝倒了一杯酒,将银杯推到了她的面前。
后者接过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眼睛马上眯成了可爱的弧线,随后就好像是偷吃胡萝卜的小兔子一样,一口接著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看著她的模样,雷文终于明白为什么拉克丝的老师不允许她喝酒了。
也许是对酒精过于敏感,她脸上升起了红霞,红得像是胭脂,将白得像瓷器一样的皮肤衬托得更加诱人。
她眼中露出一丝迷离,鼻尖上渗出汗珠,呼吸开始变得粗重,艳红色的舌尖舔过粉嫩的嘴唇。
雷文久经沙场,看得出拉克丝并不是在有意诱惑他,也正因如此,她的这种举动才更让雷文难以把持。
“抱歉,我失态了。”拉克丝坐直了身体,胸前的日月落在桌上微微颤抖著。
她将肩膀上的头发拢到身后,露出了羞涩的表情:“这种酒实在是……太美味了,这难道是以绵密温柔著称的【蒙霜明珠】?”
蒙霜明珠是知名的高档红酒,一瓶的售价高达三枚金币。
“不,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可享用不起那种奢侈品。”雷文努力让自己的目光落在拉克丝的脸上而不是更下面:“这是我自己新开发的酒。”
“抱歉,我不太懂。”拉克丝歪著头,瞪著水灵灵的大眼睛问道:“您能详细说明一下吗?”
雷文等得就是这一句话:“这个就说来话长了,不怕您笑话,其实我这个人有一项与众不同的爱好,那就是烹饪。”
“就在前几天一次烹饪过程里……”
这一次雷文并没有添油加醋,甚至连过程都没有怎么改变,只是隐去了其中一些细节,并且将目的和结果都做了一定的遮掩。
在他的讲述里,不是有意进行了皂化反应,而是在烹饪途中,无意发现了甘油,又阴差阳错视其落到了酒坛里,最后出于节省心里才尝了一口,没想到竟然得到了一种全新的美酒。
这种事情编起来并不费力,毕竟前世每一种小吃、特色美食,几乎都有类似的来历。
“光明之主总是会对虔诚的信徒降下赐福。”拉克丝说道:“一定是您想要改善雄鹰领生活的决心感动了祂,所以祂才引导著您发现了这个方法。”
光明之主?他也叫欧仁·谢弗勒尔?
雷文心中吐槽了一句,不过当然也不会去反驳拉克丝:“没错,这一切都是光明之主最好的安排。”
说著,他忽然又叹息了一声:“只是可惜……这样好的美酒,恐怕要永远困居在雄鹰堡里了。”
“怎么会这样?”拉克丝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难道成本很高吗?”
雷文摇头说:“不,实话实说,这种酒的成本主要是在酒瓶上。”
拉克丝问:“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唉。”雷文又叹了口气,忽然露出笑容来,为拉克丝又倒满了一杯酒:“看我这记性,今天来是要感谢您的,怎么说起这么扫兴的话来了,咱们还是喝酒吧。”
这反倒更加激起了拉克丝的好奇,她盯著雷文的眼睛说道:“雷文男爵,我们发过誓要一起让雄鹰镇领民的生活变得更好。”
“我已经看到了您的努力,并且也在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您也应该知道,仅凭农田里的产出,是无法真正改善他们的生活的。”
“如果真如您所说,这种酒的成本并不高昂,那么一定可以产生大量的利润,不是正好可以用它来改善领民们的生活吗?”
雷文被拉克丝这一番话惊住了,他自己还在想怎么能够说动拉克丝,却没有想到她竟然能够有如此深远的目光,如此纯粹而干净的愿望。
以为雷文还是有所犹豫,拉克丝白嫩的小手复上雷文的手背:“雷文男爵,您是雄鹰领的领主,而我是这片领地的神官,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我相信,您拥有一颗善良而勇敢的心。”
“无论面对什么困难,只要我们携手合作,肯定能够将其攻克的!”
拉克丝的手并不大,堪堪能够盖住雷文的多半个手背,那触感柔弱无骨,掌心处带著微微有些湿润的汗意,让雷文的心跳骤然加快起来。
这一刻,他几乎忍不住要反手握住拉克丝的手掌,但还是生生忍耐住了。
他不想破坏自己在拉克丝心中的形象,也不忍心辜负她的一番善意。
“拉克丝神官,感谢您的信任!”雷文面露真挚的感动:“既然如此,我就将自己的顾虑说出来了。”
他稍稍思索,将早已经打好的腹稿和盘托出:“雄鹰领实在是太偏僻了!西面是血腥高地,南面是约翰子爵的领地,北面又被沃顿家族卡住,闪金镇虽然繁华,但是终究市场太小。”
“要想获得足够的利润,唯一的方法是销往蒙恩城,但是那足足有三百三十七公里的距离,您也知道,现如今这个世道,不是产品的质量好就能够开辟市场。”
“想要将酒卖出去,首先要让人承认它的品质,打响名声。”
拉克丝听了缓缓点头:“您说的这些我也明白,就好那句俗语所说:‘深埋的金子无法闪光’,这的确是一个大问题。”
“您既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不知道有没有对应的解决方法?”
雷文当然早已经想到了,不然今天也不会这么早过来,但现在他还不能表现出来,只能摇头以对。
拉克丝收回手臂,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掐著自己细腻的下巴,过了一会儿,忽然眼前一亮:“我可以以教堂的名义来推广这种酒。”
“之前您也说过,是在无意中发现的酒的改良方法,毫无疑问,这是伟大的光明之主的恩赐。”
“我可以将这款酒,指定为雄鹰镇教堂圣餐的专用酒,还可以寄一些到我的老师那里,一定能够有所帮助!”
雷文越发惊讶了,他发现拉克丝虽然因为缺乏阅历而显得单纯,但是她却并不笨,相反,无论是悟性还是理解能力都远超一般水准。
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合作伙伴。
捡到宝了!
而有了这句话,他终于也可以将自己的观点抛出来:“拉克丝神官,您的话给了我大量的启发。”
“既然如此,可否在三周之后,唐纳德叔叔的葬礼、也就是我的即位仪式上用这种酒呢?”
“到时候会有很多贵族到场,您再等仪式结束之后,宣布将它指定为圣餐专用的红酒,我想一定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如果雷文直接抛出这个想法,无论拉克丝对他的观感再好,都有可能看出他的用心,认为他是在利用自己。
但如今由拉克丝先提出建议,雷文只是作为补充,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雷文男爵,您真是一个天生的领主。”拉克丝笑著说道:“这个法子比我的好多了,而且见效应该更快,更可以打开销路。”
雷文谦虚道:“不,多亏了您帮我打开思路。等这种酒打开了销路,我一定会拨款帮您重修教堂的。”
“如果您的酒水销路足够好,什一税就能够起到很大作用了。”拉克丝笑著说道:“我更希望,您能够将它的收益用在雄鹰镇的领民身上。”
雷文点点头:“您永远可以在这方面信任我,毕竟这里是我的领地!”
拉克丝蓝宝石一样的眼睛露出笑意:“当然,那这种酒叫什么名字,你可想好了?”
“既然是神的恩赐……”雷文稍稍思考提议道:“叫‘天使之泪’如何?”
“这真是……太美了!”拉克丝赞叹道:“天使不忍见到人世间的悲苦,所以流下了同情而仁慈的泪,以此来慰藉光明之主的羔羊。”
“这种酒,就叫‘天使之泪’!”
在拉克丝的干劲儿中,两人边吃边聊,又谈了很多细节,越聊越是兴奋。
当然了,雷文兴奋的点和拉克丝不完全相同。
这位妙龄神官用餐的样子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美景,她手指每一次运动,唇齿每一次开合,喉头的每一次耸动,都时刻牵引著雷文的神经。
能看不能吃,实在是一种天大的折磨。
于是雷文在用餐之后干脆利落地告别离开。
等他回到城堡的时候,老戈登早已经等在了他的办公室里:“大人,请帖都已经拟好了,请您过目。”
雷文接过请柬,眼中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请柬所用是上等的羊皮纸,并且被精心漂成了黑色,四角以金粉装饰著代表格里菲斯家族的雄鹰纹饰,具体内容是以掺杂了银粉的墨汁书写的哥特黑体字,清晰而优雅。
右下角有两个落款,上面一个是红色的、格里菲斯家族的印章,下面则是雷文的私印。
私印的字形不是最流行的花体,也不是近来兴起的比前者更加花哨柔媚的洛可可字体,而是非常刻板、凌厉的雕刻体,显示出一种古老而优雅的美感。
“辛苦您了。”雷文将请柬放在桌上:“这就派人送出去吧,不要吝惜钱财,千万别用帝国的邮政,交给雇佣兵公会去办。”
“遵命,大人。”老戈登推了一下单片眼镜:“另外,我已经将劳伦斯大师请到了城堡中,等您有空的时候就可以测量身材、定制礼服了。”
雷文问道:“金库里还有多少钱?”
“回禀大人,上一次购买铠甲和长矛之后,扣除交给帝国理事会的三百六十枚金币,以及炼金设备的款项,还有五十八枚金币。”
戈登极有条理地说道:“昨天,丹妮丝夫人又送来了三百金币,合计就是三百五十八枚。”
“接下来需要递送六十七份请柬,如果通过佣兵公会,预计会花费三十八到四十二金币;装潢城堡,要花去至少一百枚金币;还有您的礼服,我想最少也需要金币一百二十枚。”
“那就还能剩下九十六枚金币……”雷文有些头疼。
他本来还想购买一份一阶【神赐药剂】,如今看来短时间内是没有这个财力了。
以为雷文是在为金币惋惜,戈登劝道:“大人,请不要吝惜金币,这将是您打入贵族圈子至关重要的一步。”
“我知道。”雷文舒了口气走到窗边,看著庭院里正在训练的私兵们说道:“这将是咱们面对的第一场硬仗。”
“能不能挽回格里菲斯家族的声誉,就看这一场了!”
……
第13章 雷雨之下,各怀鬼胎
轰——
时间来到五月中旬,诺德行省迎来了属于它的雨季,乌云笼罩了大半个行省,雷霆在其中蜿蜒穿梭,不断炸响。
约翰·奥塔·卢克靠在柔软的兽皮躺椅上,火炉熊熊燃烧,驱散了弥漫不去的湿气。
作为雪枫领的领主,帝国子爵,约翰已经有五十七岁了。
身为四阶寒冰骑士,他的身体远比岁数年轻得多,精力也颇为充沛,头发还保持著健康的棕色,脸上的皮肤虽然有些松弛,但那弧度惊人的鹰钩鼻依旧高挺,任何人看上一眼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象。
“子爵大人。”管家推开房门,走上前来,将一封请柬放在了他的桌上:“有格里菲斯家族的来信。”
约翰闭著眼睛:“念。”
管家拿起开信刀,熟练割开封口的火漆,双手捧著抑扬顿挫地念起来:“尊敬的约翰·奥塔·卢克子爵,我在此悲切地告知您,唐纳德·奥塔·格里菲斯男爵,于光明历1193年5月2日,突发疾病,溘然长逝。
作为格里菲斯家族的继承人,我诚挚地邀请您于6月1日,前来诺德行省,雄鹰领,雄鹰堡,参加唐纳德男爵的葬礼,兼鄙人的即位仪式。
A&G
R·A·G”
听完信中的内容,约翰睁开了眼睛,嘲笑道:“哈,我还以为一个混混出身的男爵能给我一点‘惊喜’呢,没想到竟然是这么古板无聊的公文。”
“想必是戈登代笔。”管家说道。
“当然是老戈登!那个贱民恐怕是连字都认不全吧?”约翰掀开膝盖上的毯子坐起身来:“可怜格里菲斯家族也是千年的传承,竟然落到了如今这种地步,竟然要让一个下贱的流氓来继承家业。”
“那……”管家斟酌著问道:“是否需要我回信一封,说大人您有要事在身,不便前往?”
约翰摆了摆手说道:“别急,让我想想……”
管家束手等在旁边,他已经为卢克家族服务了三十年,知道自家子爵的脾气,说好听一点是谨慎,难听点说,就是优柔寡断。
“安格尔那边怎么说?”约翰忽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