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
于是,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
接着他用削尖的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在帐篷后挖洞居住,又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
鲁滨逊很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启蒙,后悔自己没有去读成人学校成为职业者。
他那几天时常想,如果他是一名成人学校的人,启蒙并且就职某种职业,说不定就不用为食物发愁了,至少元素和能量可以代替一部分食物。
要知道,大荒城启蒙费用只用一币!拥有大荒城出生证明的学生,甚至是免费启蒙的!
鲁滨逊可是知道的,那些报纸里就经常说,黑白王国的贵族下意识的“启蒙垄断”行为,使得启蒙成了非常奢侈的贵族标配。
就连林可大人当初也花了一千金币才能启蒙,那还是友情价。
鲁滨逊因为怕麻烦、想省钱而没有去启蒙,实在是非常令人懊悔的选择。
他又想起另一句话……
不要用到知识的时候才想着去读书,也不要到需要力量的时候才去成为职业者!
此时作为普通人的鲁滨逊深刻意识到,他的好生活是来源于他是大荒市民,而非他是普通人。
当然了,“再多懊悔也挽救不了过去”,这是【数学家】巨流河的名言。
此时,鲁滨逊想要做的,就是活下去。
平平安安、不愁吃穿时,他觉得无趣而乏味。
但是当他陷入动荡、混乱和饥寒交迫时,他又想回到从前。
后来,虽然没找到马克树种子,但是有其他种子。
于是他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臼、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
接着,荒岛上没有魔兽,但是却捕捉到没有魔力的动物,他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
除此之外,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还在荒岛的另一端建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
这些都是他从报纸和直播留影石上看来的。
他愈发感谢让自己学纳森格通用语的母亲,以及让他学会这一切的林可大人发明的报纸。
虽然生活好起来,但是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
他砍倒一棵大树,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重,无法拖下海去,只好前功尽弃,重新另造一只小的船。
时间就这样过去,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5年。
他在沙滩上写字,对着大海练习通用语,不时放声歌唱他的偶像歌后苏菲的曲子。
而在某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有一个脚印!
不久,他又发现了人骨和生过火的痕迹,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
鲁滨逊惊愕万分,于是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生怕那些野人是会魔法的。
毕竟还在吃人的人类,肯定没有接触过人类世界,说不定是圣生命同盟中某个部落的人奴跑了出来。
不一定是职业者,但是很大可能会魔法!
这种警惕一直到第24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被当成祭品,准备杀死并吃掉的野人俘虏。
鲁滨逊发现后,在细致入微的观察中,发现这是一群不会魔法的普通野人。
于是他救出了其中的一个俘虏,其他普通野人对于什么圣生命同盟、黑白王国之类的一概不知,于是死的死,逃的逃。
而因为那一天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把被救的那个俘虏取名为“星期五”。
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追随者,至少鲁滨逊是这么认为的。
再然后,他与星期五一起度过了很多很多年,直到某一次,他终于在为了生存而搏斗中成功自我启迪。
自我启迪后,他自己像当年的安德鲁一样自我摸索,最终成为了一名职业者。
名为【求生者】。
而后在这种情况下,终于在八级时造出木船,带着星期五重返了文明世界。
他记录下自己的荒岛生涯,并随时等待时机逃离绝境。
而星期五……
随着两个人的朝夕相处,两人发展成亦父亦友的情谊,这份文明友谊成为鲁滨逊后来经历二十多年荒岛生活的精神支柱。
最后,鲁滨逊开了一个杂货店,并且将所得的职业特质配比通过匿名的方式上交上去,以感谢他在荒岛时所获得的来自于心灵和知识上的支持。
第580章 三书齐发、深渊暴动、大荒纸贵!
仅仅三个小时,在【艺术家】的各种技能加持下,林可写完了整本书。
日更万字?
百日完本?
这些对于林可来说都是垃圾,他三个小时就写了十一万字!
当然了,林可也敬重那些码字触手怪就是了,他也敬重那些日更四千的帅比。
不过不管怎么样,林可终于又写了一本书!
写完最后一个句号,林可放下深蓝笔,揉了揉手掌,眼前的纸张自然而然诞生出一股反馈。
接受了这笔反馈,林可又冥想了一晚上,【艺术家】终于更进一步。
十一级!
对于其他人来说,他这晋升已经很快了,要知道像比利管家那样的天赋,都那么多年了还止步于八级【管家】。
不过对于他自己来说,始终还是有点慢。
他已经在十五级这个门槛停滞太久了。
不过,记不得。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他随时可以在【科学家】、【领袖】上突破十五级,不过极大的概率是成为一个元素体职业者。
众所周知,元素体职业者只有一个天赋,那就是身体元素化。
例如,水元素的元素体,在只有火元素的地方,和普通职业者有什么区别?
所以,林可觉得,法则体是必须的。
这也意味着未来他的路会越走越宽,这是蝴蝶效应,也是手抖效应。
什么是手抖效应?投射一道光在墙上,然后挥动拿着光源的手臂,你站的距离越远,就越能发现,微微晃动一下手臂,墙上的光也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变化。
这就是源头对下游的影响力。
更何况,还有积累效应。
现在林可成为法则体,比别人多一个底牌。
等到了传奇,原本差距只是十分和九分的差距,立马变成了一百分和八十一分,再往上差距更大。
林可可不想输在“起跑线”上。
伸了个懒腰,林可拿出熔岩权杖,顿了顿地面。
“林可大人,有什么事?”
岩浆龙麦格纳尔斯立马从天花板上冒出来,悬浮在空中。
“把这本书整理一下,到时候交给红,发表出去。”林可指了指桌上的稿件:“另外,让红多扩展人手,后面我出的书会比较多,造纸厂那些也联系上。”
要知道,这个世界不是前世。
纳森格对于文化、娱乐:艺术的需求量是十分恐怖的。
那些贵族、酋长、族长等存在,每天闲下来的时间是空虚、寂寞的。
所以,当林可的一系列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娱乐作品等的出现,极大地填补了纳森格在这方面的不足,然后……
然后这些人变得更加疯狂了!
吃过精粉细面后,谁还愿意吃糠咽菜?
体验过大荒出品的各种小说、漫画、电影、音乐,谁还喜欢以前那些?
神明唱诗班在次级位面千篇一律的歌颂声、骑士小说中无聊而又无趣的流水账、传统油画那几乎不变的几个主题和色调……
腻,太腻了!
所以,林可才能在深渊拥有那么多书迷,因为深渊识字的人多。
所以,那些【记者】才能快速晋升,因为他们经常在直播留影石上露面,看他们的智慧生命数不胜数。
“新书?小说吗?”岩浆龙麦格纳尔斯眼睛亮了亮,林可也不知道麦格纳尔斯一个灵体怎么能这样亮眼睛的。
不过他忽然想起什么,瞥了一眼麦格纳尔斯,询问道:“对了,你最近喜欢看书吗?”
看书?
麦格纳尔斯还以为林可想要闲聊,于是轻松道:“看啊!我经常去图书馆看书呢,我父亲说过,知识就是力量。”
那句话不是你父亲说的……林可又瞥了麦格纳尔斯一眼,道:“真是充满哲理的话……那么,《我和姐夫的日常》、《霸道伯爵和他的猫咪男管家》这两本书,一定存在很多知识吧?”
“安德鲁之腿!”
麦格纳尔斯脱口而出,类似于“卧槽”。
难道事发了?!
麦格纳尔斯马上紧张起来,故作轻松道:“不……不知道啊!这是什么书?没听说过。”
“哼,以后不允许以我的名义发表任何书籍,听明白了吗?”林可轻轻顿了顿熔岩权杖:“你先回去吧。”
“遵命。”麦格纳尔斯马上融入天花板,看上去慌乱无比。
“等等!稿子带去给红,别忘了!”林可提醒。
麦格纳尔斯又回来带上了稿子,然后马上去找丽卡。
不久后,伴随着林可的新书《鲁滨逊漂流记》一起发型的,还有一部在小众里非常就行的书,名叫《流落荒岛,我与肌肉星期五的生活》,署名则是一位新作者,名为“熔岩”。
反正……岩浆也是熔岩嘛!
……
林可不知道这些事,而是开始撰写下一本书。
《父与子》!
在前世,这是俄国作家屠格涅夫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
这部小说表面写的是两代人的代沟,实际上却代表了当时大环境下农奴制改革产生的思想文化变动和影响。
林可对其进行改变,改成了现在的环境,一者代表的是传统的纳森格贵族思想和文化,另一者代表的是以大荒城为首的锐意改革的思想文化。
以这两者为主,林可开始了新书的撰写,并且花了近四个小时才撰写完这本二十万字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