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说说情况~
首先,先多谢各位支持正版的读者啦!
不光是我,其实万千作者,最感谢的就是正版读者。
有你们的支持,我们国家的网文才发展至今,像乌贼娘他们一众白金和大神的作品才能走出国门。
东瀛的漫画,中土的小说,欧美的影视。
扯远了扯远了~
关于第一卷,繁盛的知识,是来源于林可的知识血脉,来源于他承接的上一世的种种。
第二卷,是大无畏冲锋。
代表的是林可一个年幼的儿童,以及安托娃和芙隆两个直系长辈,孤儿寡母也要坚强地生存。
林可代表着弱小、成长不足、时间不够。
敌人则是强大、根深蒂固。
这像什么?
话说我们至今不到一百年吧?就要和那些势力去拼。
拼军事、拼经济、拼文化、拼资源……
谁给她成长时间?
谁给她发育资源?
有没有“作者”大笔一挥,就让她拥有“挂”,拥有系统?
十六岁也上战场,八九岁也能帮上忙。
那些身死的人,难道都有时间吗?
林可,只是他们的缩影,原本好好地过着“贵族”生活,却被迫乱入别人的阴谋。
这个时候能怎么办?
直接农奴制、种姓制、东印度公司、殖民地?
还是举起手中锈迹斑斑的铁剑,对枪炮发起大无畏的冲锋?
炎黄血脉的延续也从来不是有所准备的。
比如,匈奴来临,汉朝穷兵黔武才打碎恐惧,哪位“作者”给汉朝足够的时间去种田去发育了?
所以,林可遭遇的一切,都是突发的、压抑的、身不由己的。
但是在逆境中,但是在命运将林可推到那个特殊的时点时,我希望他做的不是如同其他贵族一样,逃避、臣服,被奴役、被追赶。
我希望他具有勇气。
人类成为智人的最大特点,不是直立行走、不是生火做饭……
而是勇气。
当前方充满未知,若不是领导者、科学家、探险家等先驱前赴后继去探索、去发现,哪来现在的科技?只有最勇敢的人才敢探索未知。
当危险来临,野兽的本能驱使着他们趋利避害,去逃跑、去躲避。
人类呢?
具有勇气的人,会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保家卫国、保护文物、保护他人。
其他时候都是莽,但是当人在既定的命运时点踏出了那一步、举起了那把剑,那就是大无畏。
我不敢、也不能说林可能及得上伟人万一。
但是如果只有亿分之一的相似,那将是我的荣幸。
现在。
起码。
在林可孤立无援时、在林可是阿赞恩最后的希望和最后的光时、在林可已经快要倒下快要死去时……
他,依旧向着月亮女神这个无法对抗、无法想象的恐怖对手举起了手中的剑。
如果连林可这个领袖都倒下了,那还有谁能站起来保护民众?
芙隆,只是一个弱女子,但是在月亮女神的神威面前,依旧选择抱紧自己的孩子。
安托娃也是?
还有林可的追随者们。
他们可以脱离林可,脱离阿赞恩,逃离这个战场。
但是他们依旧选择了追随于林可战斗。
民众们又何尝不是如此?
林可战斗,为他们而战,他们可不傻。
他们也是有心的,有灵魂的,有血性的。
对于这一部分,希望能让大家有同样的感受。
沉重、悲痛、伤心。
但是我也感动、亢奋、热血。
只有经过残酷战火与鲜血洗礼的种族,才能淬炼成钢,才能刻骨铭心、众志成城。
这也是一个强大种族的品格与灵魂所在。
第一卷是基础,第二卷是热血。
第三卷,就是真正的经营、种田发展了!
管他外面兵荒马乱,林可守好自己的大荒之城和阿赞恩,安安心心发展农业、畜牧业、工业和文化。
第三卷:传奇发明家!
我不知道在哪儿看过,有人觉得,牛顿的功劳是那一个苹果。
还有人觉得稻法天尊的成就,是来源于当初幸运地找到了那株稻草。
呵呵。
那些世上最聪明的头脑、最勤奋的身体、最自律的行为、最开明的思想……他们的探索、发现、创造和献身,是因为那一个苹果坠落的幸运?是因为那一次偶然的发现?
我觉得不是。
是夜以继日的学习、是枯燥无味的重复、是意志坚定的追寻……
幸运,只是佐料。
你可以说一道菜好吃有佐料的原因,但是不能忽视了食材和厨师的努力。
什么是幸运?
两个矿工,一个幸运,一个不幸。
一个夜以继日挖矿,熟知矿物知识,总有一天会遇到金矿。
一个从不挖矿,幸运地路过金矿而不自知。
就像你我。
别说被苹果砸了,被陨石砸我也发现不了、总结不了牛顿定律。
别说遇到那株水稻了,就是直接把两株稻草直接丢我面前,我也不知道哪株是。
所以……
林可是幸运的,他有幸运血脉。
但是他不能凭借幸运血脉来构建整个理想中的国度。
他需要的一群人,聪敏的、热血的、忠诚的、开朗的、内向的……他需要各种各样的人!各行各业!
社会,不是一个人就能造就的。
林可将带领他的阿赞恩人民,缔造辉煌。
第191章 丽卡到来!后台!
桑葚!
这是桑葚!
以及……成百上千的青丝虫!
青丝虫!
桑葚!
这特么就是要他养蚕缫丝啊!
林可激动了。
这是一片桑葚林!和一个青丝虫族群!
之前他找到的,都是单个的存在,而且像毒蛇、水蛭之类的,大规模饲养难度很大。
但是像桑葚和青丝虫,简直就是纳森格魔力版的蚕宝宝啊!
这里的种群也足够,直接就可以大规模饲养了。
而且这青丝虫对鸟类血脉的发育还有好处,还可以做养鸡的饲料……
浑身是宝啊!
“青丝虫,你们族群最强大的就是你吗?”林可摸了摸手背上的青丝虫。
这一次,青丝虫没有做其他事,而是点了点头,确定了它就是这个族群的王。
“这里竟然有青丝虫族群,我以为它们早就灭绝了。”不死鸟的声音从高空传来,看来它也随时保护着林可,不敢怠慢。
“不死鸟,保护好它们。”林可强调:“这个族群得到了我的庇护!”
怪不得这个族群只能在这种阴暗的一角生存呢。
最强的就是十二级的青丝虫,虽然挺强大的,但如果不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居住,估计两小时就会被吃光。
不过当林可要踏入这里时,青丝虫王却阻止了他。
“林可先生,这些锋利的丝线已经绷紧,贸然踏入会被切割成肉块的,我打赌那肯定比城堡里切的肉块还丑。”拉米尔提醒林可。
“城堡里的肉块切得很丑吗?”林可看了他一眼:“改天我做几个菜给你尝尝。”
“林可先生有这种雅致,那是吾等荣幸。”拉米尔乐呵呵的,蓬松的头发流畅而飘柔,说话也文绉绉的,看上去不像个吟游诗人,反而像个优雅的贵族,比林可还优雅。
林可也懒得和拉米尔斗嘴,将青丝虫王放下来,朝其他方向一指:“走吧,我们继续寻找,多找多记录。”
他记下这里的地点,又让不死鸟再降下它的“气息”,然后朝其他地方走去。
一直到傍晚时分,林可才满载而归,满满记录了三个留影石、一本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