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编吧,小孟,你压根就没有杀过通缉犯。”李夏安毫不留情地拆穿,更嫌弃了。
“是的,没错。”曹立如泄了气一般,筷子停在了半空。
“继续吃你的,我又不是小气的人,送你的西装也不会要回去,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李夏安一脸嫌弃道。
“不是姐,你这也太势利眼了。”曹立心里腹诽,松了一口气。
还以为这李夏安怀疑他亡命徒的身份,原来是瞧不起他,这整得。
“谢谢姐姐款待。”
曹立可是厚脸皮,有吃就吃,瞧不起就瞧不起,他又没什么三十年河东的意气。
李夏安忽然开口问道:“小孟,你敢不敢,跟姐去干一票?!”
“干一票?”曹立呆住,这是你一个富家小姐能说出来的话么?
“我说的是干通缉犯,我知道哪里有通缉犯,我带你去,你干死他,拿赏金。”李夏安道。
“呃,姐,这会不会有点不太妥当?”曹立无奈。
“你应该很缺钱吧,衣服都买不起,恐怕连马都没有一匹,就不想打死一位通缉犯,买一匹马吗?”李夏安循循善诱。
“……”
“姐,你要知道,能够被通缉的,那可都是响当当的枪手,我一个赏金猎人,干不过他们。”曹立开口,面色古怪,这话似乎有bug。
“你是不是对通缉犯有什么误解啊?”李夏安白眼,道:“没让你去杀帮派人物,单纯杀一个坏事做尽的通缉犯,不是只有亡命徒才会被通缉的。”
“额……”曹立一拍脑袋,原来是自己傻了。
对啊,谁说不是亡命徒就不会被通缉,亡命徒一定是坏人,但是坏人不一定都是亡命徒。
这么想来,也合情合理了,哪有那么多赏金猎人和亡命徒血拼的,那可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而赏金猎人想要生存,定然是抓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危险程度大大降低。。
“杀谁呀?”曹立问道。
“那人叫做王隽,原是城中太玄酒吧的酒保,在酒吧中接连灌醉了十四个男人,带回他的出租屋里面,剖肠切肝,进行惨无人道的虐杀,最后真相暴露,他逃到了城外。”李夏安道。
曹立感觉一阵悚然,感同身受,他还以为城里就很安全呢,看样子是想太多,喝个酒都要出事儿。
繁华只是表象,连杀十四个人才暴露,可想城里的黑暗程度,恐怕跟外面比起来不逞多让。
“他在哪里?”曹立问道。
这一票他决定干了,不为了钱,只为了男性安全。
“我今天上午,从城里赶过来时,在马路上见过他,是逆着马道走的,有两条岔路,其中一条通往泽阳城,另一条通往沙场村。”李夏安回忆。
她接着分析,说道:“泽阳城到处都是王隽的通缉令,他绝不可能去那里,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要去沙场村。”
“他一个通缉犯,敢大大咧咧走在马路上?”曹立有些不理解。
李夏安道:“这有什么,亡命徒还大喇喇来我们镇子喝酒呢,也没见治安官去抓呀,像王隽这类的通缉犯,一般只有城里有他的赏金告示,而城里的赏金猎人哪有闲工夫专门跑出城来找他一个逃犯。”
曹立一听,觉得在理。
李夏安接着道:“这种人一般逃走就很难再抓回去,要么当亡命徒,要么躲在一个小地方,谋一个生计,或者继续害人。”
“姐你看到他,为啥不干掉他?”曹立问道。
“他有枪,我哪里敢呀,要不是计程车夫手里也有枪,我都怀疑他要对车夫下手了呢。”李夏安一脸后怕道。
今天她乘坐的马车并不是她家的,而是“计程马车”,城里的一个新兴行业,拥有一匹马,一辆车,配上一把枪,就可以干活了,或在城里拉客,或从城里将客人拉到城外目的地,镇城往返等等,十分方便。
曹立想了想道:“姐你就不用去了,你将那王什么玩意儿的画像给我,我去将他杀了给你带回来,你拿他的头去领赏。”
“那人叫王隽,还有,你是不是怕了,故意忽悠我呢,其实不敢去杀他?”李夏安一副嫌弃脸。
曹立扶额,发现自己跟这个女人有沟通障碍。
“我这是担心你的安全。”曹立无奈道。
“我很安全,咱们一前一后,我在后面远远跟着你,你要是打不过他我立刻骑马跑,你要是打赢他,我再过来带你骑马。”李夏安道。
“合着你要我走路,你骑马跟着,是这个道理么?”曹立傻了。
“这里离沙场村就十里地,不远。”李夏安道。
“别,我自己有马,你在后面跟着就行。”曹立扶额不止。
“你有马?”李夏安顿时惊讶了,道:“你一个破破烂烂的枪手,哪里有钱买马?”
“姐啊,我要给你磕头了,你能不能问一些符合逻辑的问题?”曹立哭笑不得,被她整不会了,什么脑回路啊?
他说着,将背上的栓枪拿下来,道:“你看我这把枪,亮不,1685款新式轻量拉栓。”
他又将自己的左轮拿出来,道:“再看我这把左轮,帅吗?孟式集团绝品,有价无市,有钱都没地方买。”
“哦,你是孟式家族的人么?”李夏安似懂非懂。
“我姓曹,叫曹德孟!”曹立绷不住了。
“你妈姓孟么?”
……
第62章 决定改行
“我妈也不姓孟。”曹立很想骂街,一脑门子黑线。
李夏安又一脸嫌弃:“原来你是个家道中落的富二代呀,居然骗我说你佃农出身。”
曹立已经崩溃了,听到这样说,赶忙顺着杆子往下爬:“对对对,就是你说的这样子。”
“哦,我算是明白了,这么说,你就是好面子,所以才撒谎糊弄我。”李夏安更嫌弃了。
“啊对对对!”
曹立不争辩,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吃好了吗?”李夏安问道。
“还没好。”
……
午饭过后,李夏安换了一身装扮,牛仔裤配白色小吊带,裹着一件褐色长披风,一头精致发饰拆了,扎成了双马尾,并绑上了子弹腰带,配上略矮一些的身高,一副战斗萝莉的模样。
“小孟,姐飒不飒?”她得意的问道。
“穿个丝袜更好看。”曹立点评。
“你还知道丝袜呀,那可是城里的新货,还没开售呢。”李夏安道。
曹立惊了,这个年代的纺织技术已经这么牛犇了吗?丝袜都造出来了。
不过仔细想想,也合情合理,毕竟荒龙大陆发展那么多年,一些技术肯定早已经成熟,只不过被压制了,无法诞生,当文明崩坏,资本滋生,这些东西就会如潮水般涌现。
曹立与李夏安联袂走在街上,活脱一副绅士与女侠奇异搭配,属实吸精。
“李小姐,今天怎么这幅打扮?”有路人搭讪,是位英俊的黄发帅哥。
“出去踩踩风。”李夏安平淡回应。
“在下可以作陪。”黄发帅哥道。
“不用了,你连马都不会骑。”李夏安一脸嫌弃。
黄发青年顿时脸色一红,道:“李小姐,我一定能学会骑马的。”
“等你学会再说。”李夏安摆手。
片刻后,又来了一位搭讪的,是一家鞋店的老板,留着八字胡。
“李小姐,要出去骑马吗,穿得真好看,这位是谁?”
这八字胡将话题扯在了一旁穿着西装的曹立身上。
“对,我要去骑马踩风,这是我家今天来的客人,我们出去逛逛。”李夏安回道。
“哟,这位英俊的公子,怎么马靴上全是泥,来来来,我送你一双好靴。”八字胡拉着曹立进店,好不热情,偷偷问:“你是李小姐的男友?”
“不是。”曹立道。
“相亲对象?”
“不是。”
八字胡松了一口气,道:“公子可要给我在李小姐面前美言几句,若是我娶到了她,定然给你送上一份大礼。”
“好说好说。”曹立点头,心道富家千金就是受欢迎,都在排着队的献殷勤。
“好了没有?”李夏安催促。
“好了好了。”曹立白嫖了一双新靴子,这不是马靴,而是一款短靴,足弓做了贴合马蹬的设计,舒适透气,鞋底软弹,看了看价格标签,好家伙,1金币。
这可真是昂贵,难怪人们都朝着城市汇聚,简直遍地是油水。
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临山镇中部区域,望着通往杜家庄的山道石板阶,此刻猩红成片!
竟有血流了一千五百多米,由上而下,从阶梯上流到马路中,染红了大片马路。
“太夸张了吧?”曹立悚然。
他极目远眺,远方的山道最上方,横七竖八的尸体倒在马路边,细数怕是有五六十条。
许多治安官管辖的收尸队在那里搜尸,还有一位身穿黄衣的道人,在那里挥舞着桃木剑,在做法事,超度亡魂。
曹立望着那些尸体,一时觉得惭愧,这些人,都是因他开了那一枪而死的。
曹立心中暗想,当亡命徒,真的是一条正确的路吗?
“你愣着干什么,该不会又骗我,你其实没马?”李夏安推了一把曹立。
“我有点想归隐了。”曹立道。
“什么归隐?”李夏安一脸嫌弃:“你都还没出道,就想归隐?”
“城里有什么好活儿可以做?”曹立问道。
“车夫、酒保、保安、佣人、男妓什么的,你这样貌,做男妓绝对没问题,当然,还可以进厂上班。”李夏安掰手指头道。
曹立一脸黑,他去当男妓倒是可以,但是背上的“卍”烙印必然会泄露,其它的活儿,全是牛马,他也不想干。
“你就老老实实当赏金猎人吧,多逍遥自在的。”李夏安道。
曹立想了想,觉得李夏安说得对,暗暗咬牙:“这亡命徒谁爱干谁干,今后,老子就是赏金猎人曹德孟。”
他决定脱离黑熊帮,以后就当一个流浪猎人,行善除恶,靠接赏金维持生活。
心念及此,他忽然干劲儿十足,询问李夏安那王隽的赏金是多少。
“我想想,嗯……好像是1金。”李夏安道。
“夺少?”曹立一愣。
“1块钱金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