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客官,实在对不住,是小的眼拙了,不识英雄汉,您的这单免了,还请大人不记小人过。”老板堆笑,全然没有方才那般云淡风轻模样。
说话间,他赶忙朝楼上吆喝一声:“小牙儿,快下来陪客人。”
“来喽。”一道酥麻的声音从二楼传来,一位穿着性感纱裙的女子踩着莲步下楼,朝酒桌赶过来。
曹立愕然,桌子上的肉,竟然不是牛肉,那么是什么?
他不由看向地板上还没被拖走的四具尸体,一时间汗毛倒竖起来。
老板见曹立发呆,问道:“客官,你怎么了?”
“没……没事儿。”曹立回过神,连忙摆手,道:“女人就不必了,钱也不用退,赶紧上菜!”
“是是是,牙儿,快点去厨房帮忙。”老板赶忙道。
“哼!”美丽女人跺脚不满,转身走进了厨房。
不一会儿,女人端着一盆烫热的熟牛肉以及牛油蘸碟走了过来,放在桌子上。
老板亲自拿出一双新筷子,递给曹立,道:“客官,这是干净的筷子,您慢用。”
曹立接过筷子,嘴角一阵抽搐,丫的,这可真是黑店啊,若非对方主动点明,自己很可能已经吃上“大”餐了。
“客官,您吃着,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就是要男人,小人也能给你找来。”店老板热情道。
“不必,你忙你的去,别在这儿守着。”
曹立摆手,抄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吃得满嘴流油。
没过一会儿,他便将盘子里的五斤牛肉全部消灭,喝了整整半瓶酒,捂着圆滚滚的肚皮,靠在椅子上小憩。
“客官,我看您很累,要不要上楼睡会儿?”回到吧台处的老板很贴心地喊道。
曹立睁开眼,看了看表,已经是早上四点钟了,他摆了摆手,道:“不必了,我靠一会儿就走了。”
“好的客官。”老板回应。
还没眯多久,曹立被惊醒过来,将目光投在门外。
嘎吱——
喷着黑漆的双开门被人推开,三位枪手走了进来。
这三人进酒馆便左顾右看,眼中露出疑色。
其中一位枪手朝吧台喊道:“老板,你这家店里,今晚上有没有来过五个人?”
吧台处的老板看了一眼曹立,接着堆笑道:“三位,没见过什么人呀,今天晚上,就那边那位客人一个人进过小店。”
“哦,是吗?”领头人生疑,将目光看向正靠在椅子上,点上一根烟的曹立,道:“这位兄台,你有没有见过五个人?”
“没见过!”
曹立回应,他现在非常疲惫,状态很差,能不动手是最好的。
这时,另一位枪手鼻头耸动,道:“大哥,地上有血腥味儿,很浓。”
领头的人一听,也嗅了起来,眼神发冷,道:“老板,店里血腥味是怎么回事?”
“这……这个……”老板支支吾吾,解释不清。
帮派老大顿时就明白了什么,作势拔枪,朝曹立喝道:“是你,杀了我五个兄弟?”
曹立无奈摇了摇头,站起身来,承认道:“是我!”
“你……你好胆!”这位老大瞪眼。
“怎么着,要为你的兄弟报仇吗?拔枪吧,看谁的枪更快。”曹立冷冰冰开口。
“你!”
这老大一惊,心头大骇,但并未敢行动,能一个杀五个的枪手,他如何不知道对方的厉害。
一时间,气氛剑拔弩张,空气都凝固了。
“大哥!”
“别冲动!”
这时,帮派另一人接连开口。
接着,此人拱手笑道:“哈哈,都是误会,其实,那五人不是我们兄弟,只是认识的朋友罢了,兄台真是好枪法,竟然能够以一杀五,当真了不得。”
曹立不置可否,冷声道:“还有事儿么?没事儿就滚!”
听到这话,三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默默将手从枪套上挪开,朝着酒馆外面走。
不一会儿,人吼马嘶,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正在远离。
曹立舒了一口气,自己这状态,还真不一定能赢这三人,好在他们识时务。
经过这一遭,他也没再休息了,拿起桌上的酒瓶和烟盒,步履虚浮地走出酒馆。
再次行路,粽子一路飞奔,向西北方行进,在天亮前,抵达了红龙城。
这一回,曹立没敢孟浪,选择了小绕一下路,绕着城外马道,远离红龙城,继续在绿水青山间赶路,疾跑。
时间流逝着,又过去了一天,时间来到10月2号。
曹立与粽子接连经过了两座城,翻过一处丘陵之后,抬头看向远方。
只见天际的尽头,是一条无穷无尽的白色天堑,横亘在大地上,雾蒙蒙,白茫茫,给人一种天边堤坝之感,巍峨雄浑。
毫无疑问,那里就是西北冰原。
这座冰原无与伦比的巨大,占据了北边大半的土地,一直延伸至正北边。
这座无与伦比的巨大冰原下方,想必就是每一个淘金客的梦想之地,那里存在着近百座活火山,以及数之不清的河流干道。
无数的淘金客背着行囊赶赴那里,抄起工具,在河流间寻觅,挖掘,忙碌,寻找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宝藏,黄金!
“才差几百里了,坚持住,粽子。”曹立拍马背。
经过四天长途跋涉,经过村庄、小镇、酒庄、麦田、包谷地、烟地、大麻庄园、葡萄果园、野外工厂等等诸多地方。
整整走了两千里路,人与马都身心俱疲,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目的地终于快要到了。
最后的路程,一人一马都铆足劲,一刻不停,加速赶路。
在深夜12点钟,也就是10月3号0点,曹立看到了一座城池的建筑轮廓,星火闪烁。
又过了1个小时,绕过一座大山,淌过一条大河,一人一马并入了一条大马路。
这条大马路,环绕着一座广袤,低矮,土黄色,充斥蛮荒气息的城池。
“黄金城,老子来了。”
……
第264章 红发杀姬
黄金城,坐落于黄金领域南部边缘地带,城内,有数条大河流淌,水源充沛。
夜晚,可见临近河边的地方,蒸汽发电机嗡鸣,这是一些大型的淘金公司在作业,日夜不息,使用大型淘金设备,在已经勘探出的黄金矿脉中挖掘泥沙,继而淘洗。
大大小小的冶炼工厂多不甚数,同样加班加点,没日没夜的干。
在这里,淘金工人是一份很不错的高薪工作,黄金城的许多平民都以此谋生,两班倒的干活,甚至是亡命徒围剿黄金城时期,这些工厂也没放过假。
有句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
这里的工厂老板们都是地头蛇一样的人物,并且很精明,是典型的墙头草,反正都是要交钱的,交给谁不是交?
他们才不在乎是谁统治这座城,在乎的仅是淘金权,倘若有人要夺走淘金权,那也得掂量掂量,这些地头蛇的手段。
曹立走进城,便看到一伙人,猫在一座桥下,端着个淘金盘子,摇啊摇啊摇,令本就浑浊的河水更加浑浊。
“赶紧的,多摇几盆,趁这几天刘氏忙着处理城内的亡命徒,多搞点儿黄金。”
“手好酸啊,摇不动了。”
“妈的,都摇好几天了,全是一些毛毛金,还不够饭钱。”
“他奶奶的,藏金点位都被大黄金公司把守着,咱们摇的这些毛毛金还是他们漏出来的。”
“别抱怨了,有得吃就不错了,加把劲,没准儿咱们能挖到矿脉。”
“扯犊子,这座城都已经建起好几百年了,有矿脉还能被咱们捡漏,想屁吃。”
桥下的一伙人一边抱怨着,手上功夫倒是没闲着,很努力在摇着手里的盘子,哪怕只有一丁点儿金沙。
曹立经过这座桥,短暂驻足后,便登上桥,往内城方向去。
城中,四处都是低矮房屋,这里似乎没有掌握水泥技术,到处都是土坯房,高大的房子往往都是用木头建造。
远处的城墙,足足有十五米高,乃巨石堆叠而成,看起来高大雄阔,但是出现了好几个大缺口,像是被巨兽咬过一般。
那些豁口处,无一例外,充斥着焦黑痕迹,隐隐有硝烟味儿远远弥漫而来。
曹立很清楚,这些豁口,是数日前的大战所造成的。
亡命徒使用大规模炸药,直接将城墙炸塌,并杀进了黄金城内城,配合高天之上赶来的悬空飞艇,一举将黄金城占领,并活捉了“刘鼎盛”。
谁料,被抓的“刘鼎盛”居然是冒牌货,幌子,当亡命徒发现不对劲时,已经晚了,刘氏残余军队,配合天神组与赏金猎人,祭出无比可怕的禁忌武器,从外而内,直接将亡命徒大军包圆了,杀了个大溃败。
只有黑龙帮、红龙帮等少数帮派借悬空飞艇脱身,而其余的二十几个帮派,一律葬送在内城之中,不可谓不惨烈。
黑熊帮,自然是其中之一。
老大被抓,老二不知所踪,老三、老四、五、六、七、新八、九、十、十一、十二,无论新人还是老人,全部被干掉。
只能用两个字形容,惨烈!
最令人感到惊诧的,是冷面老三的死,作为江南几乎公认前十以内的顶级高手,竟就这么死了,死在了大名鼎鼎的猎龙手中,实在令人唏嘘。
曹立庆幸,幸好自己提前脱离了黑熊帮,若跟着他们来到江北,很可能自己也已经被天神组或者赏金猎人干掉了。
“驾!”
不远处一道娇喝声吸引曹立的注意。
只见一个红头发女人,骑着一匹红马从黄金城内城跑出,飒沓如流星。
曹立急忙将视线移开,牵着粽子走进一条巷子里躲起来。
这么大晚上,从黄金城内城跑出来的女人,不是赏金猎人,就是刘氏手底下的顶尖枪手,他可不想与这女人擦肩而过,躲为上策。
然而,那女人似乎感应到了曹立的目光,将目光投到小巷子里,并骑马走过来。
曹立听到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心中暗叹,这是一个高手,与罗霓裳和王无为一样,拥有感知他人目光的诡谲能力。
他硬着头皮,解开裤子拉链,在墙角放水。
踏踏踏……
马蹄放缓,红发女人接近,往巷子里一瞥,正好见到曹立正在抖激灵走出来,她秀眉一蹙,死鱼一样的厌世眼中闪烁着厌恶,粗嗓子骂了一声:“该死的男人!”之后,纵马离开。
“呼——”
曹立轻吐一口浊气,真是人在江湖飘,看一眼都糟。
方才明显感觉到,这女人有拔枪预备动作,不过却犹豫了一下,没未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