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大暴徒 第302节

  死者面部狰狞,苍白,果然死状像是心脏骤停。

  曹立起身,道:“死者死于心脏骤停,不像是他杀。”

  “这你怎么看出来的?”黄森问道。

  “死者如果受钝器伤,表情不会这么狰狞痛苦,死于心脏骤停,才会出现这样痉挛剧痛的表情,身上唯一的挣扎痕迹,就是手背上的抓痕,估计是仓促间,他做出的下意识举动,死得太快了。”

  “厉害,这你也能看得出来?”黄森惊叹。

  面部观察,这是顶尖探长才有的技术,是需要系统学习的。

  “既然他是自己死的,为什么会有人在他的后脑勺敲了个包?”黄森问道。

  曹立思忖,道:“死者是一位治安官,社交必然丰富,制造他杀,也许是他的朋友或者亲人,想要嫁祸给仇家,只有跟着这条线索,才有可能找到背后人的身份。”

  “不重要了,那个被嫁祸的人,正是我们8号治安署署长。”黄森开口,道:

  “这个兄弟很倒霉,娶了个极漂亮的媳妇儿,前几日,发现自家媳妇与署长偷情,去大闹了一番,被卸职了,没想到昨天晚上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里,估摸着是被气死的。”

  “这我就管不着了,可能是署长的仇家或者竞争对手做的也说不定。”曹立并未把话说太死。

  “曹探长,不一般啊,还好有你,不然我们署长要白白遭了个污名。”黄森致谢。

  “客气客气,应该做的。”曹立谦虚。

  黄森从包里,摸出一枚黄铜勋章,递给曹立,道:“这是我们8号治安署的侦探勋章,送你一枚,持有这枚勋章,可以自由出入各处治安署大厅,接取案件调查任务,有赏金可以赚。”

  “这我可不敢收。”曹立摆手。

  “你就拿着吧,持有这个,可免去侦探考核,对你很有用的。”黄森道。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曹立接过,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不接反而会引起怀疑。

  告辞了黄森,曹立牵着粽子,进入大街,一时间,竟有些迷惘。

  此时,追踪术还在冷却中,要想在偌大的金沙城找到招娣,根本不现实。

  “遇事不决去酒馆。”

  曹立走进一家名为“金枪客”的酒馆。

  酒馆内,人声鼎沸,酒客们都在激烈谈论着,似乎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儿。

  曹立找位置坐下,吆喝道:“小二,来份牛油火锅,十斤牛肉,一瓶伏特加,一份果盘,再来三盒白龙雪茄。”

  “好嘞,客官您稍等。”

  不多时,曹立酒桌上热气腾腾,牛肉火锅配伏特加,简直绝配,人们奇怪的是,这家伙,一边喝伏特加,一边吃牛肉火锅,还在一边抽雪茄。

  这可真是活久见。

  消费53金钞。

  资产剩余:11198金钞,57银钞,2铜板。

  其中最贵的是白龙雪茄,10元一盒,一块钱一支,牛肉1元一斤,菜市场估计才十几块银钞。

  曹立一边胡吃海塞,一边听众人吃瓜。

  “太可怕了,我的天呐!”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黑龙帮,我草他哥的,一百位亡命徒,集体出现在金沙城,这是要做什么?!”

  “据说,恶龙帮与内城沈氏金钞总部,有一大笔交易,来找麻烦了!”

  “细说,什么麻烦?”

  “黑龙帮,拿着十万钞票,要兑换成黄金!”

  “卧槽,真的假的?沈氏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现在已经在将各大金行给搬空了,在凑呢!”

  “黑龙帮此举,意欲何为啊?”

  “废话,沈氏偷摸印了多少金钞,你们难道没点儿数吗?”

  “妈的,内城就没人敢对那一百多人出手吗?”

  “敢你妈呢敢,也不想想,激怒了黑龙帮,这等同于与半个江北为敌,一个金沙城,如何挡得住?”

  “这不可能吧,亡命徒再怎么势大,这可是金沙城啊铁子,西面的第五军团,三万大军,是吃干饭的吗?”

  “三万大军又怎么样,一旦亡命徒组团过江而来,只需一夜,整个金沙城血流成河,根本赶不过来的。”

  “卧槽,难不成,野原城事件,红龙城事件,将再次重演了吗?”

  “说不定的,得看沈氏金钞如何应对了,处理不好,真要出大乱子。”

  “妈的,老子刚从近龙城避难来的,该不会又要逃离这里吧?”

  “别提了,现在西邦地区更乱,又在打了,现在,就只有灰月城,或者临天省,是比较好的去处了。”

  “唉,逃不动了,爱咋咋地,我累了,毁灭吧。”

  ……

  酒客们议论麻了,许多唉声叹气。

  曹立暗暗观察,由此可以看出,金沙城亡命徒并不是太多,大多都是投机倒把的商人,或者流民。

  他不由心惊,黑龙帮,江北排行前三的顶级帮派,竟然如此嚣张,堂而皇之派遣一百多人,进入这金沙城,甚至连内城都畅通无阻。

  简直无法无天!

  只能说,亡命徒时代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第229章 天下谁称英雄?

  喧闹酒馆里,曹立一顿胡吃海塞,烟酒不离手,雪茄一根接一根的点,吞云吐雾,嗓子都烧焦了,追踪术始终未冷却完毕。

  “哥们儿,你这么抽,也不怕得癌病啊?”一位酒客实在看不下去了。

  他一直在观察这位阔绰的枪手,一顿饭,抽了两盒雪茄,喝了满满一大瓶伏特加,简直不要太离谱。

  “无妨,今朝有烟今朝抽,”

  曹立醉醺醺摆手。

  “牛犇!”酒客竖大拇指。

  “兄台,你这身西装,挺不错的呀,一看就是高档货。”另一位酒客攀谈。

  “不算什么,区区西装而已,值不了几个钱。”曹立摆手。

  周围酒客中,有一些人将目光放在曹立身上,眼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

  曹立不知道,自己的高消费,已经引起了别人的觊觎,吃完了饭,醉醺醺,摇摇摆摆出酒馆牵马。

  此时,已经是黄昏时分,天边有一龙挂,翻滚浮腾,倒海翻江一般。

  来到一家有安保措施的酒店。

  门外的守卫见曹立穿着一身高档西装,并未阻拦,放他进去,并主动帮忙牵马。

  “客人,您是要住宿还是要吃饭,还是来泡澡的?”前台小姐脸上挂着微笑,服务态度比野原县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都要!”

  曹立大手一挥,消费56金钞,开了一间高档客房,各种服务全部来上一套。

  两名性感暴露的女仆装服务员搀扶着醉醺醺的曹立,走进了大客房内,帮他放热水。

  她们大眼看着曹立,满是妩媚,含情脉脉。

  这么有钱又帅气的男人,对女人是致命诱惑,若是能成为他的女人,简直不要太美好。

  曹立尴尬摸鼻子,道:“其实,我不是商人,而是一个枪手。”

  “哦。”

  两个女仆脸上全都露出失落的神色。

  枪手,意味着与死亡擦肩,谁也说不准,能活到什么时候。

  这种人,是不太可能,有家庭的。

  这算是作为枪手的一个自我觉醒,许多枪手都不例外。

  也许只有某一天,这位枪手愿意金盆洗手,隐没于江湖,才有可能会接纳她们。

  但显然,这是个年轻的枪手,还处在血气方刚时期,又如何能够为了她们两个不干净的奴仆,抛弃潇洒自在的生活。

  给了两名女仆10元小费,打发走她们,洗完澡,曹立一个人躺在床上,睡了很久。

  直到深夜,这才悠悠醒转,是被吵醒的。

  咚咚咚……

  客人,您点的夜宵到了。

  美丽的女仆端着餐盘在门口轻轻敲门。

  “来了。”曹立无言,忘记了套餐内还有夜宵。

  吃过夜宵,曹立点着一支雪茄,去酒店马厩喂粽子,接着上街闲逛,就近选了一处歌厅走了进去。

  “客人,要唱歌吗?”美女前台微笑着开口。

  “当然。”曹立大手一挥,又是一通消费。

  “客人好兴致。”

  “咯咯,好帅的客人呢。”

  不多时,一群莺莺燕燕,来到曹立所在的包房内,一时间歌舞升平,觥筹交错,莺声燕语,好不乐哉。

  玩到了深夜三四点钟,这才结束放纵,曹立醉醺醺,在一群满面桃红歌姬簇拥下,离开了歌厅。

  消费:300金钞。

  剩余资产,10802金钞,57银钞,2铜板。

  实际消费没多少,大多是打赏花的,就连打扫卫生的清洁人员曹立都毫不吝啬打赏10元钱。

  “富有使人放纵,这话一点儿也不假?”

  曹立点上一根雪茄,浑身无力,感觉一阵虚弱,仿佛身体被掏空。

  月色如纱,秋风飒爽。

  金沙城夜晚的大街,与野原城如出一辙,除却酒馆赌场等地外,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很冷清。

  暗黄的路灯洒照,将曹立的背影拉得老长,一个人漫步,向着酒店返回。

  踏踏踏……

  身后有细碎的脚步声传来,曹立心中轻咦,自己居然被跟踪了。

  他倾听周围的动静,不动声色,来到一处无人居住的街区,倏地转过身,看向左前方一条小巷,喝道:“藏头漏尾的家伙,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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