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要去刺杀张广元,你们先忙,有缘再会,告辞。”
发完誓,曹立急急忙忙走出荒林,骑上累得气喘吁吁的粽子,狂奔起来。
直到走了很远,他才长舒一口气。
“我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了,这蚕与蝉值得深交。”曹立羞愧,之所以这么急,就是怕蚕与蝉杀人灭口,明显想多了。
他将精美包装的药剂取出来瞧了又瞧,摸了又摸,喜不胜收,这可真是天大的意外之喜,帮助狗儿眼与兔儿嘴逃跑,怒赚5万金,这谁能想到。
但很快,曹立又惆怅起来,无比纠结。
“5万块啊,这可是5万块啊,有了这5万,我还跑个毛的马车。”曹立愁得抓头。
卖了这支药剂,他摇身变成大富翁,钱怎么花都花不完,可是,这混乱的世道,有钱也不一定是好事儿,注定会找人惦记,没有实力,守不住可咋整?
“先杀张广元再说!”曹立暂时将这个烦心事扔到一边,今晚上的事儿还没完。
蚕与蝉这一耽搁就是一个多小时,张广元若是没有死,或许在回骡马镇的路上了。
曹立仔细想了想,朝着火车轨道奔去。
不一会儿,他看见铁路边,摆着几副遮阳伞,路边的野草地上,站着数十匹马儿,在悠闲地啃着草。
其中一匹曹立认识,是二黄,老灰的坐骑。
当日曹立便是骑着二黄将刘招娣带回骡马镇的,看样子,二黄这二五马叛变了,成为了张广元的坐骑。
“一匹马最低50金,张广元大概率会来取马,我就在这儿埋伏着,干掉张广元就走。”曹立低语。
他返回了早先埋伏的那个坡,侧躺在上面,一面小憩,一面观察火车轨道东北方向。
他推断,张广元有三个路径选项,其一,坐火车到达下一个村镇站点,借一匹马骑着返回这里。
其二,直接步行顺着火车轨道走过来。
其三,便是坐火车去别的镇子借马,直接返回骡马镇。
前两个选项,都会来到这里,至于第三个选项,曹立只能感叹张广元那小子命真硬。
时光流逝,天亮了,朝阳如火,大地一片金灿灿。
远方的轨道还没有人马过来。
曹立不着急,算算路程,如果步行的话,张广元他们至少要走4到6个小时,现在过去4多小时。
他将一直舍不得抽的最后一支烟取出,点燃。
嗞——
“来了!”
第99章 干掉张广元
地平线的尽头,一伙人焉儿吧唧,垂头丧气地走在火车轨道上,脸上尽是疲惫。
有的穿着治安官制服,有的穿着各式不一的枪手装扮,有的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油头略凌乱。
曹立打起精神,拿起望远镜认真观察着。
大地广阔,那伙人虽然出现在视野中,但离他还有五六公里远,一个个跟豆丁一样大。
穿着白色西装的张广元,被几位治安官簇拥着,脸色极为阴沉,像是损失了一个亿一样。
曹立将栓枪取下来,瞄准着轨道,宛如一位沉着的猎手,静静等待。
又过去了足足半个小时,那伙人才出现在曹立的射界中,越来越近。
500米!
400米!
300米!
越来越近。
“畜生灰龙,杂碎黑熊,等着,本少爷迟早带人去屠光你们。”
张广元还在恼怒灰龙帮,竟逼他们把身上的钱全部交出去,害他白忙活一场。
丝毫不知,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在瞄准他!
200米!
呼——!
【死神之眼】
曹立屏息凝神,瞄准了张广元的脑袋,扣动扳机。
咻——
一颗子弹,宛若死神的利箭,划破长空。
200米距离,瞬息而至。
噗!
【属性点+5,荣誉点+5】
没有意外!
张广元那颗冒着油光的头盖骨,被狠狠掀开,脑花与血激荡而出。
“呃……”
他的目光汇聚在了200米外的那座土破,那儿站着一个戴着牛仔帽子,穿着白色衬衫的青年,平淡地注视了他一眼,转身走下坡。
“他……是谁?”
张广元至死都没认出曹立,只是死前在想,我踏马哪里得罪他了,要这样子杀?
“敌袭!敌袭!”
一瞬间,这一伙治安官与赏金猎人乱作了一团。
“张副镇长!”一位治安官大喊,扶住张广元站立着,瞪着血眼的尸体。
“追啊,杀,给张副镇长报仇!”有治安官冲向那土坡追了过去。
曹立快步下坡,纵身骑上马,借着土坡的高度掩护自身,勒马狂奔。
沿途,他看见了二黄,吹了个口哨。
二黄抬头,眼中露出疑惑,你谁啊?
愣了片刻,它想起来了,嘚嘚地叫着,蹽起蹄子追上了那匹大棕马儿。
当治安官们登上或绕开那土坡,人与马都跑远了,并且,还顺手牵马,将张副镇长的马给拐跑了。
“法克!”
这些治安官大骂,他们甚至都没瞧见那人长什么样,便被他溜了。
十分钟后。
“二黄,你个叛徒,竟然投敌。”曹立斜睨二黄,兴师问罪。
嘚嘚——!
二黄委屈极了,是你丫的被人抓了,还怪上我了,不要碧莲。
干掉张广元,曹立感觉身心舒畅许多,虽几经波折,但好在是解决了心头害,也帮助了招娣,不必再嫁人。
两全其美。
接下来,就该大步向前看了,心中无牵绊,四处皆爽风。
一路奔行,一人两马回到红元镇。
熙熙攘攘,人声鼎沸。
此时正烈阳,曹立从昨天早上出发,再到回归,才过去不到30个小时。
这一天一夜,发生了许多事,先是矿山,又是火车,鬼使神差赚了一支神明药剂,最后完成此行目的。
曹立都觉得有些梦幻,真是够精彩的。
没有在街上耽搁,曹立回到治安署附近的小院子,先是喂了两匹马,这才走到门口,轻轻敲门,道:“招娣,我回来了。”
“……”
“不会这么狗血吧?”曹立心头一跳,急忙用钥匙打开房门,冲进去查找。
一楼,空空如也!
他马不停蹄,上二楼查看。
二楼,空空如也!
招娣不见了!
“该死!”
曹立大骂,才过去一天,就出事儿了。
招娣这么美的女人,没有人保护,一般是不敢出门的,倘若出门,极有可能遇到危险。
可是若是不出门,人却不见踪迹,这……
“招娣!招娣!”
曹立的喊声回荡在屋子内外。
“怎么了怎么了?!”曹立的院子右手边,二十米外的院子里传出喊声,冲出来一个肚子很大的胖女人。
“你,有没有见过我家的女人!”曹立大声询问。
“没见过,咦,你是这户房子的新主人吗?”胖女人没见过曹立,带着疑惑与警惕。
“这是我的房子,我家的女人走丢了,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曹立问道。
“动静吗?”胖女人仔细回忆了一下。
“对了,昨天晚上,我听见你家的院子里有敲门的声音,好像是来了客人,之后我就不知道了。”胖女人道。
“昨天晚上?!”曹立心头一紧,竟然出事儿这么早,这要是招娣被人卖了,怕是卖出一百里开外了。
“你再仔细回忆回忆。”曹立紧迫地问道,并且摸出腰间的酒瓶怼着嘴就灌。
他昨天才用过追踪术追踪张广元,这会儿还在冷却中,天知道要喝多少酒抽多少烟,才能够恢复使用次数。
“我想想哈……”胖女人很热心,揉着额头,最后一拍脑门,道:“我好像听见有人说什么……附件地契啥的。”
“妈的!”曹立大骂一声,冲进屋子里去,在自己床底下的暗板里,将一个文件袋取了出来。
他直接骑上粽子,策马在大街上狂奔,顺手摸了一位路人的雪茄,很快便来到了红元镇银行。
“这位先生,银行门口不准骑马,歇马去那一边。”一位保安恭敬道。
曹立急忙歇马,将身上的枪全部放在马鞍袋里,空手走至银行大门,犹豫了片刻,点燃雪茄,走了进去。
大清早的银行很是冷清,只有三两个人在这里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