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第30节

罗昭云又发出一箭,同样射中了一个突厥的斥候。

这一下,突厥一方没有人敢乱射了,因为一旦开弓,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遭到对方神箭手的反击。

现场死一般的安静,甚至有一些压抑,面对死亡的威胁,都在憋着气息,蛰伏着身子,不敢乱动弹。

季冲、张松溪等人都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少年郎,射术如此超群,就凭着对方射箭的方位,就能连射中了两人,心中都佩服起来。

此时已经接近黄昏了,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可是双方都没有乱动,不想暴露自己,在寻找机会。

季冲躲在草丛内,向着附近的袍泽打出手势,询问伤势情况,还有敌人的方位。

十人中,刘匡、赫连树、赵廷都中箭了,伤势轻重不一,鱼威廉则一动不动,箭矢射入胸口,当场气绝了。

天色阴沉下来,夜幕来临了,草原的夜风吹动着野草和荆棘在摇晃着。

唰唰唰——

这时已经分不清是风吹着草动,还是有敌人在匍匐前进,一点点围过来,把他们圈在伏击点内,要歼灭掉。

“来了!”罗昭云感觉到了危险临近,自从练出暗劲之后,心与意和,神经敏锐,一旦有危险的时候,心绪就会不宁,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这就是武者感应。

通常人说的第六感也是指这个,只不过,普通人的第六感不经常出现,时准时不准,但武者通过反复锤炼自身,精气神都发生改变,高度集中,一旦风吹草动,就有所察觉。

“咻!”

有黑影忽然扑出来,手中提着砍刀,杀向了伏击圈内的隋军斥候。

“吼——”

季冲、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梁永宽六人第一时间,大喝一声,全都奋力反击,迎挡扑杀过来的黑影。

当当当——

兵器交击,近身搏杀,刀光寒冷,血气蔓延,几个呼吸之间,就有人被劈中,身上溅起了血水。

罗昭云手中的长枪如毒蛇出洞,非常的毒辣,几枪刺过去,扑向他的突厥斥候已经挡不住,被一枪洞穿了身体,惨叫一声,仰倒在地。

大伙都在各自为战,也不知道谁死谁生,不过大隋骑兵都穿着‘裲裆甲’,所以在朦胧的夜光下,闪着一丝微弱银光,突厥斥候穿的是皮甲,近距离能分辨出敌友来。

所谓‘裲裆甲’就是比较低端一些的铠甲,虽然‘明光铠’在汉末三国时代就出现了,但因为制作技术要求高,比较昂贵,只有大将才穿,直到南北朝后期,明光铠才开始大量生产,但它毕竟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普遍使用。

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普通骑士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杀——”

战斗还没有结束,罗昭云发现有两个高大魁梧的突厥兵杀过来,相当凶悍,有一点粗浅武艺在身,却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长枪舞动,身子敏捷如猴,没有了战马的束缚,平时苦练的下盘步法也得以展开,快速移动着身子,月光下就犹如一道残影,长枪骤然一刺,噗的一声,又刺杀了一人。

“啊——”忽然传出马不川的声音,畏缩的时候,被突厥大刀劈中,一命呜呼了。

“快走!”火长季冲大喊一声,发现对面林子又冲出十来个影子,原来这不是一个突厥斥候小队,而是两个斥候队,有人提前发现他们,早就伏击在这了,设计引他们来。

此时,罗昭云提枪站立,在刚才的搏杀中,他一个人就杀了四人,他也看到对面来了不少人影,转身对着其它受伤的袍泽喊道:“受伤的先撤,我断后!”

有三人嗯了一声,相互搀扶,向山下逃走,这时候突厥斥候又冲上十来人,罗昭云和季冲果断杀上去拦挡,否则,给伤者争取逃下山的时间,否则都要丧命在此了。

锵锵锵——

罗昭云和季冲与突厥斥候又恶战在一起,刀声响亮,拼命厮杀,血光喷洒,不断有人倒下去。

“噗!”火长季冲终于挡不住,劈死了一名突厥兵,却被另外两名斥候砍倒在地,浑身是血,嘴也吐着血沫子,眼珠瞪得很大,在盯着罗昭云,艰难地说着:“快…走…活…下…去……”

罗昭云被围攻,且战且退,也杀红了眼,幸亏几个月前,他四处游历,杀过马贼,所以整个人透着一股锋芒,不是温室的花朵,豪门的贵公子,而是真正的一名铁血战士。

须臾,他枪锋一扫,最后两名斥候被他枪芒隔断了喉咙,倒在血泊中。

罗昭云扫了一眼地面上的尸体,几乎都没有了呼吸,轻叹一声,脸色坚毅,迅速转身,飞奔下山去了。

第四十三章 任斥候火长

暮野四合,夜色很浓,草原的风无拘束地刮着,带着仲夏的泥土芬芳,空气新鲜。

罗昭云大口喘息,快步流星地奔到了山脚,看到了那三个袍泽战友正在搀扶着逃亡,身上衣甲襦袍都染红了一片,全都有伤。

三人原本听到后面没有的打斗声,知道有一方都战死了,他们却都以为季冲和罗昭云被砍杀了,眼眶泪珠打转,毕竟那两人是为了断后,拖延时间,给他创造逃走的机会才战死的,所以有些难过。

这时候,再听到后面有脚步声,神色大惊,以为突厥兵又追上来,立即转过身,手持兵器,要准备最后的反击。

“是我……”罗昭云看到三人停下,正严以待势,于是喊了一声。

“罗…罗成,你没死?”

“我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火头儿?”

“阵亡了。”罗昭云提着枪,已经跑至三人跟前,叹息一声说道。

“那突厥兵呢?没有追上你吗?”

“都被我杀了,危险暂时解除,我们快点回营交任务吧,如实禀告。”罗昭云催促道。

剩下的三人,分别是荆尉、赵廷、梁永宽,其中赵廷右肩胛骨处还有一根箭矢没有拔下,担心一旦拔掉,导致流血过多,很快就能休克昏迷了。

这三人此刻看着罗昭云,月光下这个年轻人从容淡定,英锐无匹,身上也有不少血迹,不过多是敌人的血,像是一个历经浴血的小战神。

他们才发觉,原来十个人中,这个‘罗成’的武功是最高了。

“我们没有了坐骑,要赶回大营,数十里的距离,只怕很难。”赵廷叹了一口气,他们三人有伤在身,骑马能坚持回去,都非常困难,更何况靠步行走回去?

罗昭云不答,用手指抠入嘴里,吹起了口哨,加上体内的气劲,口哨声远远传出去,至少方圆里许内都能听到。

“希聿聿——”

的卢马一声长嘶,在远处草原上奔驰而来,月光洒在马上,犹如一道旋风残影,速度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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