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第一卧底 第2760节

仔细算起来,沈墨的军队虽然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但是这里边不可避免的还是分成了各种流派,其实这在任何一个集体里都是难以避免的。

首先在沈墨的军中,真正执掌军队大权的还是当初他起家时的班底,尤其是在他当初组建起来的老牌队伍中更是如此。

这第一派就是起威镖局一系。当初起威镖局的赵锦屏、常春远和钟与同三个人现在都是军团长,手上的兵力占了沈墨九大野战军的三分之一。

至于第二大集团则是山东杨妙真的部队,其中的主将包括杨妙真、令飞扬和马英等人。

当然这里面还有杨清岳和王云峰,他们两个虽然是沈墨派到通州去的,属于统帅嫡系。但也毕竟是融入了山东系统的,所以和山东众将走得比较近。

在这支派系里,杨妙真手中控制的队伍是山兴军、东兴军、红兴军和傲兴军足足四万人。从战斗力上来说和起威一系的三大军团不相上下,人数甚至比起威系还多了一万人。

再这之后,沈墨手上的第三大军人集团,就是沈墨亲手培养出来的利刃营军官了。

在这些人里以李慕渊为首,包括白慕起、卫慕青和赵慕云,还有花神三人组。

在这些利刃营一期的的学生当中,李慕渊已经成为了军团长级别的将领,率军一万人。而白慕起他们三个也分别担任了骑兵师长的职务,三个师加在一起正好统领了一军。

这支势力掌控的军队看起来人数还不多,但是实际上他们才是军中最大的一个派系。

那是因为像余玠和卜郁成这样的年轻军官已经逐渐成长起来,并且在全军各个军团中都担任了重要职务。

如今在沈墨的军队中,担任团长一级军官的基本上都是这些年轻人。其实谁都能看得出来,再过几年以后,这些最忠实于沈墨的少壮派军官才是真正的庞然大物。

除此之外沈墨的军中还有第四支势力,说到这里可就有意思了。

他们都是沈墨在各个地方搜罗来的人才,还有投降过来的敌国将军。这里边最耀目的一颗将星就是完颜陈和尚,而且刚刚加入沈墨的史天泽将来的成就也势必不小。

此外在这支派系里,还有野利结衣和野利麻衣两个西夏的党项人,有术虎和乌鲁这样的女真族将领。

同时还有效忠于沈墨的外籍兵团血樱武士团、契丹族飓风营等等,这些外围势力凝聚性不强,但是细算起来他们的实力也很强劲。

另外还有第五支势力,师宝瑛这小子聪明之极,他的海军一系只对统帅沈墨一个人敞开,却从不和其他派系的将领走得过近。

所以海军基本上自成一派,他们在疯狂效忠沈墨的同时,师宝瑛却对海军学校军官的培训事务,还有海军武器研发、弹药武器补给之类的事从不插手。而是把后勤大权和后备军军官这样的重要事务主动交回了沈墨手里。

所以说师宝瑛这小子年纪不大,却是一点不糊涂,有时候沈墨都被他的严谨弄得哭笑不得。

所以沈墨的军队渐渐强大之后,他也开始逐渐致力于调和军中各个流派的关系,以免在他们中间出现对抗或者抵触的苗头。

不过现在看来,各军之中的关系还是很和谐的,这里当然是沈墨独特的凝聚力和人格魅力在起作用。

沈墨谋取的是长治久安的发展,所以他从来都没有着眼于现在,而是把目光放在了遥远的将来。

……

等到沈墨在燕山放下了防守部队之后,就率领全军向着西夏方向出发了。

此时在他的心中,也不免是感慨万分。

曾几何时,西夏几万铁鹞子就把他逼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他在崇明岛苦苦练兵,忙得就像是天都要塌下来一样。

可是现在他居然领兵过去,捎带着手儿就要把西夏国主给劝退了……这还真是今非昔比了哈!

此时的沈墨,一想到在遥远西夏那里的项嫦儿,不由得心里有些心疼,又是恨得牙根儿直痒痒。

说实话项嫦儿确实是善解人意,聪明绝顶,可是她的鬼主意也太多了。怎么居然她就想到了先偷取真经,然后挟持沈墨的儿子作人质这样的手段?

就连沈墨这样在大宋朝难得的奸猾之辈,也不免中了她的圈套。这个项嫦儿……还真是越想越不简单啊!

当沈墨领军出了桓州,一路向着西夏所在的西南方向而去时。此时草原上风动草海,乱云飞渡,正是一幅冬日里空旷寂寥,天际高远的情景。

此时的沈墨率兵而行,身边跟着杨妙真、李慕渊这样的弟子,史天泽、完颜陈和尚这两个降将。姜宝山、常春远这样的老兄弟。还有卫慕青和赵慕云这几个叽叽喳喳喳,不停说笑的臭小子……见此情景,沈墨自己也是心潮澎湃。

他在草原上向前进发之际,远远的一抬头,沈墨就见到草原天际的一座小山包上,有一个人的身影正在那里孤零零的坐着。

第2926章:得此一人世无双、凭心一问、惊煞沈郎

等到离得近了,还没看清楚此人的面目,沈墨就认出了他是谁。

那个人一身赤裸,身上裹着狼皮,这副打扮一准是他的狼人部队首领阿旺无疑。

沈墨看到阿旺眺望着遥远的西北方,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他的心中也忍不住一动。

再往前走,阿旺也要回到他的家乡了。他的家就在西夏和大宋交界的临洮和利州西路那一带。都说近乡情怯,阿旺是不是想家了?

沈墨随即让大部队继续前行,而他则是单人独骑,向着阿旺的山坡走去,就连自己的两位保镖都没带。

等到他走到山坡上才发现,这里果然是个凭高眺望的好地方。

大草原上地势平缓起伏,一个小小的山包就足以眺望出去好远。此时四下里野草随风而动,才刚刚降下不久的一场冬日初雪,将草原点缀成了一片片斑驳的白色。

就在他们的远处,通州大军正像一条滚滚长龙般蜿蜒起伏,向着天际而去。眼前的情景还真像是一幅壮宏壮丽的巨幅画作。

沈墨在阿旺的下风口一屁股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了夫人陆云鬟为他特制的“雪莲造”香烟。

“这次回家,你是不是不打算回来了?”

沈墨用打火机点着了这支烟,香喷喷的深吸了一口,然后转头向着阿旺问道:“打仗打够了?”

“仗是早就打够了,不过我也没打算到家后就不再回来。”这时的阿旺跟数年前相比,舌头已经柔软了许多,说话的口气也不复之前那副生硬的味道。

不过他说出来的内容,却还和从前一样直接而干脆。果然这么多年来,他还是没学会绕弯子。

“那你愁个什么劲儿?”听到这里沈墨笑着伸出手,拍了拍狼人的肩膀。

“我从根儿上就讨厌打仗这件事儿……沈墨。”就见这时的狼人转过头揉了揉冻的通红的鼻子,向着沈墨说道:

“你可能不知道,草原上的狼群只要吃饱了就从不捕食。他们占据了足够大的猎场后,也不再扩张地盘。更是从来没有把不想吃的猎物咬死之后,在地上排成一排向别人炫耀的习惯。”

“杀戮对他们来说是生存,从来不是什么荣誉,从这一点上来说狼比人强多了……你可别把草给点着了嘿!”

“知道知道!”沈墨随即把抽完的烟屁股深深摁进土壤里,又用脚跺了两下。然后好奇的问道:“那你还愿意跟着我打仗?”

“因为我知道你在干什么,你以为我真傻捏?”阿旺闻言,生气地瞪了沈墨一眼。

“一直以来,你杀得都是那些以咬死无辜生命为乐的两脚豺狼,不然我早走了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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