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冥王 第606节

  如今云海四大家族,他已经搞定了三个,只剩下段家这只庞然大虎。

  但由于段家历来低调,又与燕家极近,秦羿搜集到的情报有限,贸然下手并不是良策。

  他需要缓冲一下,调整下思路,方可制定下一步计划。

  去黔州走一走,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想确定这些捐款都落实到了孩子们的头上。

  他虽然作为大秦帮的创建者,贵为武道界盟主,无论是各大派的供奉,还是正常收益,都是笔不小的收入。

  但秦羿依然是孑然一身,不留分文,除了平日急需,会找温雪妍拨取,他所有的个人收入,全都通过基金会,投到了大山里。

  他重生以来,碾压过无数强者,创造了无数奇迹。

  这些对他而言,根本不足一提。

  而基金会的运作,则是他为数不多,足够自豪的事情。

  打定了主意后,秦羿直接去了云海秦帮分堂。

  在去黔州之前,他还得去见一个人。

  唐绝暂且在分堂的别院落脚,见秦羿来访,唐绝换上一身素衣,连忙出门相迎。

  “唐门主,明日我就要去黔州了。”

  “这个还你!”

  “此物是唐门镇门之物,我就不夺人所爱了。”

  秦羿取出了暴雨梨花针,递给了唐绝。

  唐绝大惊,手指万般不舍的拂过梨花针的机盒,感慨万千道:“侯爷仁义!”

  “此物凶煞,绝非我唐门所能驾驭的,继续留在唐门反而是个祸害,唐某不如成人之美,就送给侯爷吧。”

  唐绝很清楚,秦羿若要取,他是拦不住。

  再者,今日梨花针一曝光,不知道会引来多少人的觊觎,以唐门的实力,怕是很难保住,还不如送给秦羿,做个人情了。

  “好!”

  “我收下了,此后唐门由我秦帮庇佑,荣辱与共。”

  秦羿见唐绝目光真诚,并非造作,沉思了几秒后,还是收了回来。

  这东西在他手里,简直就是如虎添翼,以他的修为自可驾驭,除非是遇到神炼高手,生死之间才会动用,否则便是一件闲器。

  但落入别有用心之人手中,很可能江湖上又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侯爷要去黔州?”

  两人坐定下来,闲聊之余,唐绝一听这个消息,颇是惊讶。

  “是啊!”

  秦羿应道。

  “侯爷,黔州自古以来,是蛊术、巫术盛行之地,所谓十万大山,一山更比一山险,侯爷大意不得,一定要小心注意安全才是啊。”

  唐绝面色一凝,森然道。

  “蛊术?湘南程家在巫蛊界的地位如何?”

  秦羿摸了摸鼻梁,正然问道。

  “程家是山门外的杂流翘楚,但与真正的山门内巫宗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

  “巫宗传承的是上古巫蛊之术,当代巫王更是以人炼蛊,霸道无比,凶名远扬。”

  “在黔州大山里,巫王有着绝对权威,至于他的修为几何,却是不从得知,因为天下间,与之交手的人少之又少。”

  “不过,传闻他修成了黑蛇蛊,杀人如麻,曾一月之间血洗十万大山一百三十六个大寨,屠杀上千蛊徒,在黔川一带,稍微有点名头的蛊师,不是死在了他的手上,就是归附了他。”

  “蛊术神妙,侯爷若遇到巫宗的人,定要多加小心。”

  唐门在武道界历来为人所惧,但一提起巫宗,唐绝仍是面色发寒,皮毛生汗。

第七百零四章故人相遇不相识

  “以活人炼蛊,哼!”

  “他们最好别栽在我手里。”

  秦羿目光一寒,森冷道。

  他对大山里那些家伙的法则与秩序,没有兴趣,但若是这群不开眼的牲口真惹到他的头上,秦羿不介意取了巫宗宗主的项上人头。

  “对了,侯爷,我有天机大炮一门,待我回到唐门完善后,便叫人送来。”

  唐绝拱手拜道。

  他与秦羿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昨日一战,已令唐绝惊赞莫名,心悦诚服。

  他决定把毕生抱负,赌在这个少年的头上。

  天机大炮仅仅只是个开始,一旦秦侯真有纵横天下之能,唐绝不介意将毕生的绝学全部奉上。

  “有劳了!”

  闲聊了几句后,秦羿起身而去。

  他对唐门还是比较看好的,能收服唐绝,无疑是件大快人心之事。

  一旦解决了段家,秦羿下一步便是前往剑岛,拿下玄铁矿石,要想攻打剑岛,有唐绝的机关术与毒术相助,无疑是如虎添翼。

  ……

  次日,秦羿踏上了前往黔州的路途。

  这一次他要去的是黔州一个叫天路村的地方,由于太过偏僻,秦羿只能选择坐火车前往附近的毕凉市。

  “尊敬的旅客朋友们,由云海发往毕凉的……”

  在广播声的催促下,秦羿手持火车票,踏上了这列老旧的慢车。

  毕凉市,历来有凉都之称,此时已近初冬,往西去的旅客远不如夏天多。

  车上很多位置都闲置着,秦羿坐在车上,随着火车轮与铁轨摩擦的哐当声,拿起一本杂志看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平定了傅家、狄家,云海大业已成一半,秦羿心情比较放松,没一会儿的功夫,他竟然睡着了。

  吱吱!

  火车与铁轨刹车,拖出长长的声音。

  此时列车已过了江东省,在湘南省的首沙市停了下来,几个大学生模样的青年男女,有说有笑的上了车来。

  “嗨嗨,哥们,让哈子噻。”

  一个穿着名牌运动装的俊朗男生,拍着餐桌,冲秦羿用湘南的方音大喝道。

  秦羿掀开盖在脸上的杂志,双眼猛然一睁,那一刹眼神,如雷霆电光一般,掠向了青年。

  青年被那种死亡的冷光所摄,浑身一颤,惊骇不已,下意识的退了一步。

  “徐成,你说话就不能客气点吗?”旁边一位扎着马尾,笑容灿烂的漂亮女生提醒道。

  “这位同学,我是12号座的许依依,还请多多关照。”

  女孩大大方方的打了声招呼,一伙人开始大包小包的放行礼。

  别看他们只有两男三女五个人,但行礼却多是大包裹,也不知道装的什么,行李架塞的满满当当不说,连车座下面的空隙也给塞满了。

  几人放好了行礼,都已是气喘吁吁,尤其是马尾女生,鬓角现出了晶莹的汗珠,映在那张白皙的脸上,有一种青春洋溢的自然美。

  “许依依,好熟悉的名字!”

  秦羿总觉的这个女孩有些眼熟耳热,但一时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以他的意识,是不会过错眼的。

  这一定是个熟人,而且是过了他脑子的人,否则不会有这种错觉。

  “这位同学你喝水吗?”

  许依依见秦羿直勾勾的盯着她,脸一红,聪明的拿出一瓶水递给了秦羿,打断了他无礼的目光。

  “哈哈牌!”

  “可惜,再没有十二星座款了。”

  秦羿微微一笑,突然冒出一句很没头没脑的话。

  他想到这个女孩是谁了,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遇到。

  “十二星座款?”许依依心中大惊,眨了眨眼,喃喃细语。

  她确定,这个少年是第一次见,此前并不熟悉,至少这张脸是陌生的。

  “哥们,如果这就是你泡妞搭讪的手段,那也太LOW了。”

  “换身行头来,再说吧。”

  徐成故意露出手上的名牌防水登山表,以及脚上数百米元的运动鞋,冷然笑道。

  “依依,这年头做人不能太单纯了,别搭理他。”

  旁边一个大胖妞,宛若护法金刚,叉腰提醒道。

  “瞧这身行头,真是土的掉渣。”

  “哼,装什么清高。”

  另一个亚麻色长发美女,毫不掩饰的鄙夷笑道。

  天凉,几人都穿的保暖运动装,唯独这位美女,要风度不要温度,穿着水亮柔顺的棉丝袜配过膝黑裙,上半身也是穿的较为清凉,露着两抹雪白。

  “许依依同学。”

  “看来你确实不记得了。”

  “我不渴,还给你。”

  秦羿对几人的嘲讽,置若罔闻,微微一笑,放下矿泉水,转头望向窗外,不再言语。

  人的一生中,有很多过客。

  许依依就是他几近遗忘的时光里,一位匆匆过客而已,想不起来了,一面之缘,也就淡了。

  “咳咳!”

  叫徐成的青年,给旁边一个高壮的青年打了个眼神。

  “喂,哥们,我哥想跟你换个座位。”

  高壮青年,一手叉在餐台上,一手扶着座椅,庞大的身子,将秦羿挤在了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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